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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朱元璋是明朝的開國皇帝,也是中國歷史上極少數出身赤貧、由南向北統一全國的君主,他結束了元朝的統治,重新建立了漢族主導的皇朝。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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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328年10月21日 – 1398年6月24日(7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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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國瑞。《明史》卷1〈太祖本紀一〉:「諱元璋,字國瑞,姓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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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濠州鍾離(今安徽鳳陽)。《明史》卷1:「先世家沛,徙句容,再徙泗州。父世珍,始徙濠州之鍾離」,意思是祖上從沛縣一路遷到泗州,父親朱世珍才遷到濠州鍾離。本紀沒有直接寫他生在哪裡,「出生於鍾離」是本頁〈關鍵年份〉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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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號: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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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號: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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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31年 (1368年 – 1398年)
核心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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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蒙元,建立明朝:以「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為號召,組織北伐,成功推翻元朝,統一中國,結束了長達數十年的戰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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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洪武之治:重視農業,下令農民歸耕、獎勵墾荒、興修水利,並清查戶口、丈量土地,推行「魚鱗圖冊」與「賦役黃冊」,有效恢復了社會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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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中央集權:廢除沿襲千年的丞相制度,權分六部,直接由皇帝管理。 設立錦衣衛等特務機構,加強對官僚和百姓的監控,極大鞏固了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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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刑懲治貪腐:出身貧寒,深惡貪官污吏,建國後制定《大明律》,並藉郭桓案、空印案等大獄嚴懲貪墨,整頓吏治。民間盛傳其行「剝皮實草」之刑(最完整的說法見於清人趙翼《廿二史劄記》,趙氏說它出自《草木子》,然《草木子》實無此文;《大明律》與《明史》〈太祖本紀〉〈刑法志〉都沒有這條刑罰,唯《明史·海瑞傳》收有萬曆十三年海瑞奏疏裡「太祖法剝皮囊草」一句,詳見〈常見誤解〉)。
歷史影響
朱元璋的統治奠定了明朝近三百年的基礎,其建立的政治制度深刻影響了後世。他所強化的君主專制中央集權,成為明清兩代政治體制的核心,對中國後期的歷史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分開寫,是因為《明史》是清朝官修的正史,贊語的口氣偏褒,而〈太祖本紀〉的史源又是經永樂朝重修的《太祖實錄》(見〈常見誤解〉)。這些話可以引來讀,但不能直接當成中立的結論。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出身寒微、算得清楚、用法嚴峻,也自己承認過法外用刑的開國者。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善於看準對手的弱點再出手,治理上崇尚嚴厲;對功臣是否猜忌,《明史》兩處說法相反。 〈太祖本紀〉末段收了他自己講過的取天下次序:「朕以友諒志驕,士誠器小,志驕則好生事,器小則無遠圖,故先攻友諒」(我看陳友諒心高氣傲,張士誠格局小;心高的人愛惹事,格局小的人沒有遠謀,所以先打陳友諒)。史臣接著評:「帝之雄才大略,料敵制勝,率類此」(他的雄才大略、看準敵情而取勝,大多像這樣)。「嚴」的一面,贊只用一句帶過:「懲元政廢弛,治尚嚴峻」(以元朝政治鬆弛為戒,治理崇尚嚴厲)。
本頁的判斷:他先評估對手的弱點,再決定先打誰。這段是事後自述,由史臣收進本紀,本站沒有查到第二個來源可以對。
「猜忌」這個詞,《明史》直接用在他身上只有一處,是史臣寫〈馮勝傳〉時下的評語:「太祖春秋高,多猜忌。勝功最多,數以細故失帝意」(太祖年紀大了,常常猜忌人;馮勝功勞最大,卻屢次因為小事讓皇帝不高興)。傳裡接著寫,藍玉被殺的那個月馮勝被召回京城,過了兩年賜死。洪武朝的臣子也講過類似的處境:葉伯巨洪武九年上書,說「故或朝信而幕猜者有之;昨日所進,今日被戮者有之」(有早上還信任、晚上就猜疑的,有昨天剛被舉薦、今天就被殺的;維基文庫版作「幕猜」,依文意應是「暮猜」,這裡照維基文庫版)。給事中陳汶輝上疏,把問題歸給受寵的僧人說大臣壞話:「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劉基、徐達被猜疑,李善長、周德興被誹謗,和蕭何、韓信的處境差多少呢)。
但同一部《明史》的〈藍玉傳〉贊語反對這個說法:「論者每致慨於鳥盡弓藏,謂出於英主之猜謀,殊非通達治體之言也」(議論的人常常感嘆鳥盡弓藏,說這是英明君主的猜忌,這不是通達治國道理的話),並說功臣是自己驕恣、自取其禍。
本頁對「猜忌」的判斷:史書直接用這個詞的只有〈馮勝傳〉那一句,是史臣的評語,不是行為的紀錄;兩位臣子說的是大臣處境危險,沒有寫朱元璋心裡怎麼想;〈藍玉傳〉贊又反對這個說法。三處並列,不擇一,所以小標只寫「兩處說法相反」。至於「多疑」,本頁讀的《明史》各卷沒有用在他身上,用維基文庫全文搜尋「多疑」,《明史》只有三處,講的是丈量田畝時的人心、崇禎帝和魏忠賢,所以本頁不寫。
②品德:自稱勤勉、節儉、不嗜殺人,也承認過法外用刑,另有郭桓案、空印案等大獄。 贊寫他看重志節:「雅尚志節,聽蔡子英北歸」(他看重志節,聽任蔡子英回北方)。他自己講取天下的做法是:「惟不嗜殺人,布信義,行節儉」(只靠不嗜殺人、守信義、行節儉)。遺詔裡他回顧在位三十一年:「憂危積心,日勤不怠,務有益於民」(心裡一直擔憂危難,每天勤勉不懈,務求對百姓有益)。
但洪武二十八年(1395)六月,他在奉天門對群臣說:「朕起兵至今四十餘年,灼見情偽,懲創奸頑,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我起兵四十多年,看透人情的真假,懲治奸頑,有時在法律之外用刑,這本來不是常法)。
本頁的判斷:史書同時留下了他的自述(「不嗜殺人」「日勤不怠」)、他的自認(「法外用刑」),還有郭桓案、空印案這些大獄。三類並列,不擇一;勤勉與節儉都是他自己的話,本頁沒有另找第二個來源可以對。郭桓案的死亡人數只有概數,記法見 郭桓案。
③修養:出身寒微、自認學識不廣,但禮遇儒者、重視禮制與經學。 遺詔裡有他對自己的評語:「奈起自寒微,無古人之博知,好善惡惡,不及遠矣」(可惜我出身寒微,沒有古人那樣廣博的學識,喜善厭惡的心意也做得不夠;後半句語意較寬,白話是依文意譯的)。贊記他怎麼對待讀書人:「禮致耆儒,考禮定樂,昭揭經義,尊崇正學」(以禮延請年高望重的儒者,考訂禮制與音樂,彰明經書義理,尊崇正統學問)。
本頁的判斷:這兩段分別是他臨終前的自評,和史臣記他做的事。本頁讀的〈太祖本紀〉和贊語沒有記他讀過哪些書、怎麼學,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到「他怎麼看自己」和「他怎麼對待學問」,寫不到他的學養本身。
④歷史貢獻:推翻元朝、建立明朝並統一天下,廢丞相、把君主集權定為祖制,子孫承業兩百多年。 贊對成就的評價是:「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漢以後所未有也」(從平民崛起而安定天下,是西漢以後沒有過的),又說「用此子孫承業二百餘年,士重名義,閭閻充實」(所以子孫繼承基業兩百多年,士人看重名節大義,民間人家富足)。
本頁的判斷:貢獻有兩類。一類是統一天下,加上恢復生產(見〈核心成就〉),贊裡講的「兵食俱足」「閭閻充實」屬這一類。另一類是把制度釘死:洪武二十八年的詔書禁止後世復立丞相,廢丞相成為祖制。這一類是好是壞,要看後來的皇帝怎麼用它,詳見〈大獄作為集權工具〉。
過世原因
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閏五月,《明史·太祖本紀》記其「崩於西宮,年七十有一」——原文作「西宮」,非泛稱之應天皇宮。遺詔稱皇太孫允炆「仁明孝友,天下歸心」,宜登大位。允炆為朱標次子,因嫡兄朱雄英八歲早夭(洪武十五年)、生母呂氏為太子繼妃(元妃常氏薨後獨居東宮),方得繼統之分;《明史》僅稱其「皇孫」「皇太孫」,未嘗以「嫡長孫」名之。即(2) 建文帝 朱允炆。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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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年:出生於濠州鍾離(今安徽鳳陽)的貧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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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年:投靠郭子興的紅巾軍,開始反元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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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年:在應天府(今南京)稱帝,建立大明,年號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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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年:發生「胡惟庸案」,藉此廢除中書省與丞相,加強皇權(參 大獄作為集權工具〈動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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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年(洪武二十年):《明史·太祖本紀》記「焚錦衣衛刑具」,一度廢止詔獄,繫囚移送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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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標卒,立皇孫允炆為皇太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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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年(洪武二十六年):《明史·刑法志三》記「申明其禁,詔內外獄毋得上錦衣衛,大小咸經法司」——繼1387年焚刑具之後再申廢詔獄之禁,故洪武廢詔獄實為兩步。然此禁終為朱棣所廢,錦衣衛詔獄復典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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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年(洪武二十八年):詔曰「朕罷丞相,設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並定「嗣君不許復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廢相自此成為明代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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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年:閏五月崩於西宮,年七十有一,葬於明孝陵。
出處
- 維基文庫:明史/卷3
- 明史卷3_本紀第三太祖三
- 明太祖朱元璋_下冊_第二十講第三節剝皮實草_商傳著浙江文藝出版社2013
- 維基文庫:明史/卷95
- 維基百科:明太祖實錄
- www.dpm.org.cn:court/lineage/226244.html
- 維基百科:朱元璋
- 維基百科:商传
- 維基百科:建文帝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一+二百四十二
- 明太祖實錄卷首_進實錄表兩通_識典古籍書影
- 明太宗實錄_命修太祖實錄三條_識典古籍書影
- 維基文庫:明史/卷1
- 明史卷1_本紀第一太祖一
- 維基文庫:明史/卷2
- 維基文庫:明史/卷77
- 明史卷77_志第五十三食貨一
- 維基文庫:明史/卷115
- 明史卷118_列傳第六諸王三
- 維基文庫:明史/卷226
- 明史卷226_列傳第一百十四海瑞丘橓呂坤郭正域
- 明史卷129_列傳第十七馮勝傅友德廖永忠楊璟胡美
- 明史卷132
- 明史卷139
- 維基文庫:廿二史劄記/卷33
- 維基文庫:草木子 (四庫全書本)
- 維基文庫: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001
- 維基文庫: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026
- www.shidianguji.com:book/NA02313/chapter/1kv1c8ylgw3y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