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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葉伯巨,字居升,寧海人,以國子生的身分授平遙訓導。洪武九年(1376)因為星變,朱元璋下詔求直言,葉伯巨上書說當今的事「太過者三」(太過頭的有三件):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分封那一條說諸王的封國太大,「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我擔心幾代以後,諸王的勢力大到朝廷指揮不動)。朱元璋大怒,說:「小子間吾骨肉,速逮來,吾手射之!」(這小子離間我的骨肉,快抓來,我要親手射死他!)人押到以後,丞相趁朱元璋高興時才奏上,把他關進刑部獄,他死在獄中。《明史》傳末寫,當時諸王只建了藩號,還沒有真的分地,跟他說的不完全一樣;到洪武末年燕王勢力漸強,後來起兵奪了天下,「人乃以伯巨為先見云」(人們才認為葉伯巨有先見之明)。本頁依據《明史》卷139〈葉伯巨傳〉,年月拿本紀卷2 對過;另對了方孝孺《遜志齋集》卷21〈葉伯巨鄭士利傳〉與何喬遠《名山藏》卷59〈葉伯巨傳〉,這兩份不出自《明史》。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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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生卒年不詳。三份傳都寫他洪武九年上書後被關進刑部獄、死在獄中,都沒有寫是哪一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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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居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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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寧海(今浙江寧海)。方孝孺寫作「寧海東蒼里人」,方孝孺本人也是寧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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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文官。以國子生授平遙縣訓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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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三份傳都沒有寫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三份傳記下的幾乎只有一件事,就是洪武九年那一次上書,以及他為此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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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縣學到平遙: 《明史》只寫他「通經術」(通曉經學),以國子生授平遙訓導。方孝孺寫得多一點:他二十多歲在鄉里有名,選為縣學弟子員,善於講禮,朋友家有婚喪都依禮幫忙;為人耿直,看到別人不對當面指出,不管對方高不高興。後來因為年紀較長、通曉經術升入太學,不久朝廷命太學生分頭去教河北子弟,他分到平遙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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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九年上書:太過者三:①起因。《明史》寫洪武九年星變,詔求直言;本紀卷2 記這年「閏九月庚寅,以災異詔求直言」(閏九月庚寅,因為災異下詔徵求直言)。《名山藏》寫的天象是五星亂了次序、日月相刑。②分封太侈。他說古制大的封國不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現在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邑數十」(每一國都連著幾十座城),城郭宮室僅次於天子的都城,又有很多甲兵衛士。他擔心「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後削其地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幾代以後諸王尾大不掉,到那時再削他們的地、奪他們的權,必定生出怨恨)。他舉漢景帝削地引來七國起兵、晉武帝的子孫互相攻伐為例,建議趁諸王還沒有去封國,「節其都邑之制,減其衛兵,限其疆理」(節制他們都城的規模,減少衛兵,限定疆界)。③用刑太繁。他說定刑時「多裁自聖衷,遂使治獄之吏務趨求意旨」(多由皇帝自己裁決,於是審案的官吏都去迎合皇帝的意思),結果「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嚴苛的人多有功,替人平反的反而獲罪)。他說現在的讀書人「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把被罰去屯田做工當成一定會得的罪,把挨鞭子、挨板子當成平常的羞辱);又說鳳陽是皇陵所在,卻「率以罪人居之」(都讓罪人去住)。他建議恢復八議之法,嚴禁苛刻的官吏。④求治太速。他說「天下之趨於治,猶堅冰之泮也」(天下走向太平,就像厚冰融化),不是太陽一下子就能做到的。他批評守令只把戶口、錢糧、獄訟當急務,把農桑、學校當成虛文;太學生「或未數月,遽選入官」(有的不到幾個月,就急著選去做官)。他建議太學生在學三年或五年,精通一經、兼習一藝,再選去做官。⑤三份傳寫法不同的地方。方孝孺記的三件事,順序是分封太侈、求治太急、用刑太煩,《明史》與《名山藏》都是分封、用刑、求治。方孝孺只轉述大意,說三件事裡用刑、求治兩件「人皆知其不可」(人人都知道不對),分封那一件才是「此人所未知而臣所謂為患難見者也」(這是別人還沒看出來、我說的禍患難以看見的那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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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獄而死:①朱元璋大怒。《明史》寫:「書上,帝大怒曰:『小子間吾骨肉,速逮來,吾手射之!』」(奏書送上,皇帝大怒說:這小子離間我的骨肉,快抓來,我要親手射死他!)方孝孺記的這句話更長,最後是「吾將手射之而啖其肉耳」(我要親手射死他,吃他的肉)。②丞相趁機奏上。《明史》寫「既至,丞相乘帝喜以奏,下刑部獄」(人押到以後,丞相趁皇帝高興時奏上,把他關進刑部獄)。三份傳都沒有寫這位丞相是誰。③死在獄中。《明史》寫「死獄中」(死在獄中);方孝孺寫「瘐死獄中」(在獄中受凍挨餓、生病而死)。《名山藏》也寫他在獄中瘐死,維基文庫簡體版把瘐寫成庾。
歷史影響
①被後人當成預見藩王之禍的人。 《明史》寫他上書前對朋友說:「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其二事易見而患遲,其一事難見而患速。」(現在天下只有三件事值得擔心:兩件容易看見但禍患來得慢,一件不容易看見但禍患來得快。)傳說「其意蓋謂分封也」(他的意思大概是指分封)。傳接著寫,當時諸王「止建藩號,未曾裂土」(只建了藩國的名號,還沒有真的分地),跟他說的不完全一樣;到洪武末年燕王屢次奉命出塞,勢力才強起來,後來因為削藩起兵、奪了天下,人們才說他有先見之明。見 靖難之役。
②同一年、同一個縣的另一個上書者。 方孝孺把他和鄭士利寫在同一篇傳裡:方孝孺寫兩人都是寧海的讀書人,都在洪武九年星變求言時上書,鄭士利講的是空印案。空印案發生在哪一年另有說法,見該頁。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這裡引的是卷139 的葉伯巨傳與卷末贊語。贊語是錢唐、韓宜可、茹太素、李仕魯、葉伯巨、鄭士利、周敬心等人合寫的,點名說到葉伯巨的只有一句。《明史》是清朝官修,贊語的立場是肯定這些人直言,同時說他們不合「信而後諫」的道理。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一個地方上的學官,應詔上書批評分封、用刑、求治三件事,被朱元璋下獄,死在獄中,後人把他當成預見藩王之禍的人。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耿直,非說不可。 《明史》寫他說:「縱無明詔,吾猶將言之,況求言乎。」(就算沒有詔書,我也要說,何況朝廷在徵求直言呢。)方孝孺寫他「為人耿介」(為人正直,不肯隨俗)。
本頁的判斷:兩份傳講的是同一件事,他在上書之前就知道這些話會惹禍,照樣上了。
②品德:贊語說他出於忠愛。 贊語說:「伯巨、敬心以縫掖諸生,言天下至計,雖違於信而後諫之義,然原厥本心,由於忠愛。」(葉伯巨、周敬心以讀書人的身分,談論天下最重要的大計,雖然違背了先取得信任再進諫的道理,但推究他們的本心,是出於忠誠愛君。)
本頁的判斷:贊語一邊肯定他的本心,一邊說他不該在還沒取得信任時就進諫,兩層都寫了。
③修養:通經術,善說禮。 《明史》寫他「通經術」;方孝孺寫他「善説禮」(善於講禮)。上書裡引了漢、晉、宋、元的事與《王制》。
④歷史貢獻:分封之議。 《明史》寫當時諸王還沒有真的分地,「不盡如伯巨所言」(不完全像葉伯巨說的那樣),後來燕王起兵奪了天下,「人乃以伯巨為先見云」。
本頁的判斷:說他有先見之明的是後來的人,《明史》也照實寫了他上書時的情形跟他說的不完全相符。
過世原因
死在刑部獄中。《明史》寫他被「下刑部獄」(關進刑部監獄),接著寫「死獄中」(死在獄中);方孝孺寫「瘐死獄中」(在獄中受凍挨餓、生病而死)。三份傳都沒有寫他死在哪一年,也沒有寫是否受刑。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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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年不詳:寧海人,以國子生授平遙訓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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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年(洪武九年):閏九月朱元璋以災異下詔求直言(本紀卷2);葉伯巨上書言「太過者三」,被逮下刑部獄,死在獄中(傳沒有寫死的年份)。
出處
- 明史卷139
- 明史卷2
- 遜志齋集 (四庫全書本)卷21
- 名山藏卷59_臣林記洪武臣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