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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方孝孺(字希直,一字希古)是明初的儒者,也是建文朝的文膽。他師從宋濂,自任「明王道、致太平」(把儒家的理想政治講明白、使天下太平);靖難之役期間,朝廷討伐燕王的詔書與檄文全出自他手。建文四年(1402)朱棣入南京,命他起草即位詔書,他投筆拒草,被磔於市,年四十六。他的死使「建文忠臣」成為明代最持久的政治符號,而坊間最有名的「誅十族」一說,並不見於正史。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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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357年 – 1402年(46歲)(《明史》本傳不記生年,此係據本傳「時年四十有六」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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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方孝孺,字希直,一字希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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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浙江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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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文臣、儒者。建文朝歷翰林侍講、侍講學士,更定官制後改文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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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稱:正學先生。蜀獻王聘他為世子師,「名其讀書之廬曰正學」(把他讀書的屋子題名為「正學」),後世遂以此相稱——「正學先生」之稱本身不見於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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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著作:《侯城集》(文禁期間由門人王稌潛錄,因而得傳)
核心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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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種子:他早年從宋濂學,本傳稱「濂門下知名士皆出其下」(宋濂門下有名的學生都比不上他)。最有力的旁證來自敵方:成祖發兵北平前,姚廣孝以他相托,「殺孝孺,天下讀書種子絕矣」(殺了方孝孺,天下讀書的種苗就斷了)。一個即將被他罵到死的陣營,事先替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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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朝的文膽:惠帝朱允炆即位召為翰林侍講,次年遷侍講學士,「國家大政事輒咨之」(國家大事都找他商量);帝讀書有疑即召他講解,臨朝奏事時或命他就御前批答。修《太祖實錄》及《類要》諸書,他都是總裁。朱棣那一方也記下了這件事:朱棣下令重修《太祖實錄》的隔天諭告修史官員,說「比建文中,信用方孝孺等,纂述實錄,任其私見」(建文年間信任方孝孺這些人編實錄,照自己的私心寫)。點他的名是為了罵他,卻也證明了建文那一版是他領頭經手的;至於「總裁」這個職稱,仍只出自《明史》(見 《明太宗實錄》命修《太祖實錄》三條)。燕兵起,「詔檄皆出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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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主守京,以死社稷:建文四年(1402)五月燕兵至江北,有人勸帝出走他處另圖興復,孝孺「力請守京城以待援兵,即事不濟,當死社稷」(堅持守住南京等援軍,就算守不成,也該為社稷而死)。這句話他自己兌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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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草即位詔:被執後成祖召他草詔,他連問三句——「成王安在」(周成王現在在哪裡)、「何不立成王之子」、「何不立成王之弟」,直到成祖以「此朕家事」擋回。他投筆於地,「死即死耳,詔不可草」(要殺就殺,這詔書我不寫)。這三問把「周公輔成王」的比喻逼到自相矛盾之處:真要輔成王,成王的兒子與弟弟都還在。
歷史影響
他的價值在於死法,不在於謀略,而這是正史自己下的判語。 《明史》卷一百四十一贊曰稱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練子寧一輩「抱謀國之忠,而乏制勝之策」(有為國謀劃的忠心,卻沒有取勝的辦法),又說他們「視刀鋸鼎鑊甘之若飴」(把砍頭與烹煮的刑具看得像糖一樣甜),百世之下「凜凜猶有生氣」。本傳所記他任內的兩項獻策,結果都寫得很清楚:遣薛嵓持詔議和以拖延時日,而薛嵓到了燕軍「匿宣諭不敢出」(把該散發給燕軍將士的文告藏起來,不敢拿出來),燕王也不奉詔;遣張安賫璽書離間燕世子與高煦,世子連信封都不拆,就把使者一併送到燕軍陣前,「間不得行」(離間沒能施行)。
文禁反而替他保住了文名。 永樂年間「藏孝孺文者罪至死」(收藏方孝孺文章的人罪至死刑),而門人王稌潛錄成《侯城集》,故其文終得行世。平反則走了三代人:1424年(永樂二十二年)十一月朱高熾詔赦建文諸臣家屬為民、還其田土—這是赦家屬,不是翻案;神宗初詔褒錄建文忠臣,於南京建表忠祠,首徐輝祖、次孝孺;萬曆十三年(1585)三月釋放因他而謫戍的後裔,浙江、江西、福建、四川、廣東共一千三百餘人。
他在清算與正名的鏈條上是一個環節,不是一樁孤立的冤獄。 誅方孝孺與革除建文年號、重修實錄同屬一套工程,見 奪位的正名工程;一朝奪位而不清算對手,那次奪位就沒有名目。
而他拒草即位詔的三問,是那套工程最早的一份說辭——還沒落到紙上就被當面駁倒,見 明代的正統性焦慮〈口頭型〉。同篇並據他這一頁再分一層:朱棣一面改實錄(管過去),一面榜名禁書(管當下),見 該篇〈永樂文禁〉。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方孝孺的傳和齊泰、黃子澄、練子寧等人合在卷一百四十一,是清朝官修。傳裡寫神宗初年詔令褒揚建文忠臣、在南京建表忠祠,可見清朝修書時,建文忠臣早已得到表揚,口氣自然偏褒。另一邊是永樂朝:〈過世原因〉引過本紀,成祖入城當天就把他列在要搜捕的名單、榜示為奸臣。兩邊的話都在,這一節不替任何一邊定案。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學問和志氣都高、謀略沒能奏效,臨死不肯替成祖寫即位詔的建文文臣。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早慧、志向大、安於貧,其他《明史》沒有寫。 傳寫他年少:「孝孺幼警敏,雙眸炯炯,讀書日盈寸」(方孝孺小時候機警敏捷,雙眼炯炯有神,每天讀的書有一寸厚)。寫他的志向:「孝孺顧末視文藝,恒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方孝孺反而把文章技藝看得次要,一直把闡明王道、使天下太平當成自己的責任)。寫他安貧:「古人三旬九食,貧豈獨我哉」(古人三十天只吃九頓飯,貧窮難道只有我嗎),這是他生病斷糧時對家人說的話。
太祖對他有兩句評語。第一次召見:「此莊士,當老其才」(這是個端莊的讀書人,應當讓他的才幹再磨練老成)。二十五年再召:「今非用孝孺時」(現在不是用方孝孺的時候)。
本頁的判斷:傳寫的是志向和安貧,沒寫他和同僚相處的樣子,所以個性只能寫到這裡,寫不到脾氣。洪武朝對他的態度,傳裡兩句話的意思都是還不到用的時候。
②品德:重節,代價是本人與家族,《明史》結尾的評語直接替他的死辯護。 傳寫他在城破前:「孝孺力請守京城以待援兵,即事不濟,當死社稷」(方孝孺堅持守住南京等待援兵,就算守不成,也應當為社稷而死)。寫他拒絕草詔:「死即死耳,詔不可草」(要死就死,詔書不能寫)。寫他赴死:「孝孺慨然就死」(方孝孺慷慨地接受死刑)。寫代價:「孝孺之死,宗族親友前後坐誅者數百人」(因方孝孺而死,宗族親友前後被牽連處死的有數百人)。
贊語替這種死下了判語:「是豈泄然不恤國事而以一死自謝者所可同日道哉」(這難道是那些漫不在乎國事、只用一死向人交代的人所能相提並論的嗎)。
本頁的判斷:傳和贊在「忠」這件事上口徑一致,而且把家族付出的代價寫得很清楚。但永樂朝同一天就把他榜為奸臣,所以「忠」的評價是後來才定的。至於流傳的「誅十族」,傳只寫數百人,十族的說法見〈「誅十族」的兩個出處〉。
③修養:師承、文名、講學,是四項裡寫得最實的一項。 傳寫他的師承:「長從宋濂學,濂門下知名士皆出其下」(跟著宋濂學習,宋濂門下有名的學生都比不上他)。寫他的文章:「孝孺工文章,醇深雄邁。每一篇出,海內爭相傳誦」(方孝孺擅長文章,醇厚深遠、雄健豪邁,每出一篇,天下爭相傳誦)。寫他教書:「日與諸生講學不倦」(每天和學生講學,不知疲倦)。蜀獻王聘他當世子的老師:「每見,陳說道德。王尊以殊禮」(每次見面,他講說道德,蜀王用特別的禮遇尊重他)。
本頁的判斷:這一項有師承、有名聲、有教學的實事。文章的內容傳只評「醇深雄邁」,沒有展開,所以寫不到文章好在哪裡。永樂朝禁他的文章,反而讓門人潛錄保住,見〈歷史影響〉。
④歷史貢獻:在建文朝位置很高,《明史》記的計策都沒成,結尾的評語把勝負歸給天命。 傳寫他的位置:「國家大政事輒咨之」(國家大事都找他商量);「燕兵起,廷議討之,詔檄皆出其手」(燕兵起事,朝廷討論征討,詔書和檄文都出自他手);修書:「時修《太祖實錄》及《類要》諸書,孝孺皆為總裁」(當時修《太祖實錄》和《類要》等書,方孝孺都是總裁)。
傳記他的計策。軍事上他建議:「急令遼東諸將入山海關攻永平;真定諸將渡盧溝搗北平,彼必歸救」(立刻命令遼東各將進山海關攻永平,真定各將渡過盧溝橋攻搗北平,燕軍必定回救)。議和拖延的結果:「匿宣諭不敢出,燕王亦不奉詔」(把宣諭藏起來不敢拿出,燕王也不接受詔書)。離間世子的結果:「世子得書不啟封,並安送燕軍前。間不得行」(世子收到信不拆封,連同送信的張安一起送到燕軍陣前,離間沒能施行)。
贊語先說:「帝王成事,蓋由天授。成祖之得天下,非人力所能禦也」(帝王成事,本來是天授;成祖得天下,不是人力所能抵擋的)。接著說:「齊、黃、方、練之儔,抱謀國之忠,而乏制勝之策」(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練子寧這一輩,有為國謀劃的忠心,卻缺乏取勝的辦法),最後說:「固未可以成敗之常見論也」(本來就不能用成功或失敗的常理來評論)。
本頁的判斷:傳寫了他在建文朝的位置,也寫了兩個具體計策的結果,都是失敗。軍事部署後來有沒有執行,傳沒有寫。贊語把勝負歸給「天授」,再說不能用成敗論他們,也就是先把「謀略沒成」和「評價」拆開。他長期的影響在建文忠臣這個符號和文名,見〈歷史影響〉。
過世原因
建文四年(1402)六月乙丑,金川門開,燕兵入南京,建文帝自焚,「是日,孝孺被執下獄」。成祖欲使他草即位詔,召至而他「悲慟聲徹殿陛」(哭聲響徹整座大殿);成祖走下坐榻勸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輔成王耳」(先生別為難自己,我不過是要效法周公輔佐成王),遂有上述三問。他投筆拒草,成祖怒而「命磔諸市」(下令在鬧市分屍處死)。臨刑作絕命詞,末句「鳴呼哀哉兮庶不我尤」(唉,希望後人不要怪罪我),時年四十有六(「鳴」字照錄維基文庫本,當為「嗚」之訛,未逕改)。
死日本傳未載,但《明史·成祖本紀》有繫日。 六月乙丑城陷當天,本紀記「大索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等五十餘人,榜其姓名曰奸臣」(下令搜捕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等五十餘人,把他們的姓名榜示為奸臣);十二日後的丁丑日,本紀作「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夷其族」(處死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誅滅他們的家族)。故他下獄與受刑之間隔了十二天,其間成祖已於己巳日即皇帝位——拒草詔並沒有讓即位停下來。
家族同時傾覆:弟孝友與他同就戮,賦詩一章而死;妻鄭氏與二子中憲、中愈先自縊,二女投秦淮河;兄孝聞則先他而卒。本傳記「孝孺之死,宗族親友前後坐誅者數百人」(因他而被連坐處死的宗族與親友,前後共數百人)。遺骸由門人廖鏞、廖銘收殮,葬於聚寶門外山上。本傳並記他「絕無後」——世宗時松江人俞斌自稱其後裔,士大夫一度採信並為之纂《歸宗錄》,後為方氏察其偽而止。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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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五年(1382年):以吳沈、揭樞推薦被召見。太祖對皇太子朱標說「此莊士,當老其才」(這是個端正的人,該讓他多歷練幾年),以禮遣還,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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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再度被薦召至,太祖仍曰「今非用孝孺時」(現在還不是用方孝孺的時候),授漢中教授。蜀獻王聞其賢,聘為世子師,題其書廬曰「正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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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年(建文元年):召為翰林侍講,次年遷侍講學士,任《太祖實錄》總裁;靖難之役起,討燕的詔書檄文皆出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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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年(建文三年):獻緩兵之計,遣薛嵓持詔赴燕軍拖延時日;又遣張安賫璽書賜燕世子,欲離間其與高煦,世子不啟封而連使者一併送至燕軍前,離間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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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年六月:金川門啟,燕兵入城,建文帝自焚,孝孺當日被執下獄。旋因拒草即位詔被磔於市,年四十六;宗族親友坐誅者數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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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年間:藏其文章者罪至死。門人王稌潛錄遺文為《侯城集》,其文乃得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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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年:朱高熾即位,詔建文諸臣家屬「悉宥為民,還其田土」(一律赦為平民,發還田產)——赦免的是家屬,其罪名並未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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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年(萬曆十三年)三月:釋放因他謫戍的後裔,浙江、江西、福建、四川、廣東共一千三百餘人。神宗初已詔褒錄建文忠臣,建表忠祠於南京,首徐輝祖,次孝孺。
「誅十族」的兩個出處
正史裡沒有「十族」,但它也不是憑空冒出來的。目前可追到兩個出處,相隔一百五十年,而兩本寫的並不一樣。
正史兩處都只說「族」
《明史》本傳作「孝孺之死,宗族親友前後坐誅者數百人」(因他而被連坐處死的宗族親友前後共數百人),〈成祖本紀〉作「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夷其族」(處死這三個人,並誅滅他們的家族)。兩處都只說「族」,也沒有把門生朋友算成第十族的說法。 株連極廣是正史寫著的,「十族」不是。
祝允明《野記》卷二:「十族」是成祖的威脅,全篇沒有數字
較早的那個出處。該書記方孝孺被逼草詔,「擲去,語益厲」(把筆摔了,話說得更兇),說「不過夷我九族耳」(大不了誅我九族罷了);「十族」是成祖回的——「吾夷汝十族」。左右問第十族是誰,成祖答「朋友亦族也」(朋友也算一族)。全篇沒有任何人數。
成書時間:卷一自序署「辛未歲」,在祝允明(1461–1527)的生年內當為 1511,去事發已百餘年。
《明史紀事本末》卷十八:話換了人說,並多出八百七十三人
一百五十年後的谷應泰。同一場戲,三處都變了:成祖改問「汝安能遽死即死獨不顧九族乎」(你哪能說死就死,難道連九族都不顧),那句「便十族奈我何」(就算誅我十族又能拿我怎樣)改由方孝孺說出;第十族由「朋友」擴成「乃及朋友門生廖鏞林嘉猷等為一族並坐」(連朋友門生廖鏞、林嘉猷等人也算一族一併治罪);並多出一個精確人數,「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坊間流傳的 873,正是出於此處。
(維基文庫所據四庫全書本無句讀,本節該書引文的標點為本頁所加。)
兩本並看:三處變化方向一致
| 項 | 祝允明《野記》卷二(約 1511) |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十八(1658) |
|---|---|---|
| 「十族」誰說的 | 成祖(威脅之辭) | 方孝孺(抗辯之辭) |
| 第十族是誰 | 朋友 | 朋友門生,並點名廖鏞、林嘉猷 |
| 死亡人數 | 無 | 八百七十三人 |
最刺耳的那句話從加害者口中移到受害者口中,範圍擴大並有了人名,數字從無到有且精確。受害者說「便十族奈我何」,遠比加害者說「吾夷汝十族」更適合傳誦——這是敘事的需要,不是史料的需要。
本節已收入 層累造成的細節〈換口型〉,作為該篇「話沒改、改的是誰說的」這一機制的唯一例證。
這條鏈的起點,作者自己標了分量
《野記》卷一自序寫「余於是無所簡校焉」(我在這裡沒有做任何查核)、「大略意不欲侵於史焉爾」(大體上無意侵犯史書的領域)。一本作者自陳未經查核、且聲明自己不是史書的筆記,是「誅十族」目前可追到的最早一環。
本節是 作者自陳的取材標準〈自貶型〉 的例證——該篇論的是作者的取材自陳可以拿來定該書的層級,而這一則是往下定的那個方向:降級的話就寫在卷一自序裡,只是引「誅十族」的人沒翻到。
出處
- 維基文庫:明史/卷141
- 維基文庫:明史/卷5
- 維基文庫:明史紀事本末 (四庫全書本)/卷18
- 維基文庫:野記/2
- 明太宗實錄_命修太祖實錄三條_識典古籍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