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胡惟庸

權臣・不詳–1380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胡惟庸(?–1380)是明初丞相、朱元璋朝中書省左丞相,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真正掌權的丞相。他獨相數歲、專權跋扈,終以謀反罪被誅,是為「胡惟庸案」。此案牽連逾十年、坐誅三萬餘人(含開國元勳李善長),朱元璋遂藉之罷中書省、永廢丞相,將沿襲千餘年的相權收歸皇帝——胡惟庸之死,成為明代君主集權的關鍵轉折。惟其謀反罪狀多在死後數年間陸續「發現」,史家對其真偽迄有存疑。

基本資訊

  • 生卒:? – 1380年(洪武十三年正月誅死;生年史不詳)

  • 本名:胡惟庸

  • 籍貫:定遠(今安徽定遠)

  • 身份:明初丞相;官至中書省左丞相,明朝最後一任丞相

  • 結局:以謀反罪誅,無諡,家族與黨羽株連

生平事功

  • 由小吏累遷至獨相:元末歸朱元璋於和州,歷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吳元年入中書省。楊憲誅後,帝以其為才,寵任日盛,洪武六年拜右丞相、後進左丞相,「獨相數歲」。

  • 專權跋扈:「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四方躁進之徒與失職功臣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不可勝數。大將軍徐達深疾其奸、言於帝,惟庸乃誘徐達閽者以圖之,為閽者所發。

  • 毒劉基之嫌:御史中丞劉基嘗言其短;基病,帝遣惟庸挾醫往視,《明史·姦臣傳》書「遂以毒中之」。惟劉基本傳於同一事僅以『云』字存疑記之——同一部正史,兩卷語氣有別(詳見常見誤解)。

  • 結黨與謀反案(據《明史》所載):與太師李善長聯姻相結(以兄女妻善長從子);陰誘陸仲亨、費聚二侯收集軍馬,與陳寧閱天下軍馬籍;遣明州衛指揮林賢下海招倭、遣元故臣封績致書稱臣於元嗣君請為外應。洪武十二年占城入貢而中書不以聞,事發,惟庸懼,乃與陳寧、涂節等謀起事。


歷史影響

  • 廢丞相——千年相權的終結。洪武十三年誅惟庸後,朱元璋罷中書省、廢丞相,權分六部、直屬皇帝;洪武二十八年更定為祖制「嗣君不許復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見朱元璋)。沿襲千餘年的宰相制度自此永廢,皇帝一身兼領政務之總——這是胡惟庸案最深遠的制度後果,也是明清君主專制臻於極致的起點(廢丞相)。

  • 逾十年株連的大獄。惟庸死後反狀「猶未盡露」,通倭(洪武十九年)、通元(二十三年)諸罪陸續發,牽連李善長、唐勝宗、費聚、趙庸等開國功臣,「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帝作《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與後起的藍玉案並為「明初四大案」之二,開國功臣集團為之一空。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胡惟庸的傳收在〈奸臣傳〉裡,傳首的序已經先把他定了案:「當太祖開國之初,胡惟庸凶狡自肆,竟坐叛逆誅死」(太祖開國之初,胡惟庸凶惡狡詐、放肆自大,終於因叛逆罪被殺)。序又說胡惟庸和陳瑛遇到的「皆英武明斷之君,而包藏禍心,久之方敗」(所遇到的都是英明果斷的君主,卻藏著禍心,過了很久才敗露)。所以傳的立場一開始就定了,這一節引的話都出自這個立場,不能當成中立的結論。謀反罪名本身的真偽是史學公案,頁內〈常見誤解〉已並列,這一節不重複,也不替任何一邊定案。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有辦事才幹、善於迎合、獨相之後專斷的丞相。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起初委曲謹慎、迎合皇帝,得寵之後變得自負專斷。 傳寫他得寵的過程:「自楊憲誅,帝以惟庸為才,寵任之。惟庸亦自勵,嘗以曲謹當上意,寵遇日盛,獨相數歲」(楊憲被殺以後,皇帝認為胡惟庸有才幹,寵信任用他;胡惟庸也自我勉勵,常用委曲謹慎來合皇帝的意,受寵越來越盛,一個人當了好幾年丞相)。寫他得志之後:「惟庸益喜自負,有異謀矣」(胡惟庸更加高興自負,於是有了異心)。

本頁的判斷:傳把他分成前後兩段,先是「曲謹」,後是「自負」。「有異謀矣」是傳接在宅井生石筍、祖墳夜有火光這些符瑞之後下的判斷,傳沒有寫他在那時說過或做過什麼具體的事。

②品德:《明史》寫他專權、收受大量饋贈、殺了拉車的人;說他謀反,但也承認證據是他死後才陸續出現的。 傳記他專權:「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處死、貶官、升官,有時不先上奏就直接施行);「內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內外各官署上的密封奏章,一定先拿來看,對自己不利的就扣下不報告皇帝);「四方躁進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玩好,不可勝數」(各地急著求升的人和失去職位的功臣武夫,爭著跑到他門下,送來的金帛、名馬、玩物多得數不清)。寫他的狠:「惟庸子馳馬於市,墜死車下,惟庸殺挽車者」(胡惟庸的兒子在街上騎馬飛馳,摔死在車下,胡惟庸殺了拉車的人)。

謀反的部分,傳先寫他對兩位侯爺說的話:「吾等所為多不法,一旦事覺,如何?」(我們做的事多半不合法,一旦被發覺,怎麼辦?),接著寫招倭、通元。可是傳寫完他被誅以後,自己交代:「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胡惟庸死後,他謀反的情狀還沒有完全露出來),後面的罪名要到洪武十八年、十九年、二十三年才陸續查出。

本頁的判斷:前面幾條是具體的專權行為,其中一部分有別人的說法對照(例如毒殺劉基,頁內〈常見誤解〉已並列)。謀反那一段,傳寫成事實,但傳自己說證據是他死後才陸續出現,所以那些密談的話和招倭、通元的細節,是傳依後來審訊得到的說法寫下的。這一項只能寫到:傳認為他專權,謀反部分的真偽本頁不判斷。

③修養:《明史》只寫他的官歷和手段,沒有寫他的學問。 傳對他的出身只有官歷:「吳元年,召為太常少卿,進本寺卿」(吳元年,被召為太常少卿,升為太常寺卿)。

本頁的判斷:傳沒有寫他讀過什麼書、有什麼學問或文章,只有官歷和手段,所以這一項寫不到學養本身。

④歷史貢獻:《明史》沒有寫他任丞相時做成什麼事,只寫他的案子牽連了三萬多人被殺。 傳裡沒有一條寫他任丞相時做成了什麼事。傳記的是案子的後果:「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供詞牽連到而被處死的有三萬多人)。

本頁的判斷:寫不到。胡惟庸案留下的制度後果是廢丞相,見〈歷史影響〉,那是朱元璋罷中書省的決定,不是傳寫的他的貢獻。這是〈奸臣傳〉的體例,不等於他任內沒有做過任何政事,要寫這一面需要別的史料,本站還沒讀。


過世原因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御史中丞涂節上變告惟庸謀反,中書省吏商暠亦告其陰事。帝下廷臣更訊,詞連御史大夫陳寧、涂節。廷臣言涂節「本預謀,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可不誅」,乃誅胡惟庸、陳寧,並及涂節。惟庸無諡,其黨其族株連累年。


關鍵年份

  • 元末:歸朱元璋於和州,授元帥府奏差。

  • 吳元年(1367):召為太常少卿,進本寺卿,入仕中樞。

  • 1373年(洪武六年):拜右丞相;後進左丞相,獨相數歲。

  • 1375年(洪武八年):劉基卒,《姦臣傳》謂惟庸毒之。

  • 1379年(洪武十二年):占城入貢不以聞,事發,惟庸懼而謀起事。

  • 1380年(洪武十三年)正月:涂節告變,胡惟庸以謀反誅;朱元璋罷中書省、廢丞相。

  • 1390年(洪武二十三年):案續發,李善長等坐誅,株連三萬餘人。


以胡惟庸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明史/卷308
  2. 明史卷308_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姦臣胡惟庸陳瑛等
  3. 維基百科:胡惟庸
  4. 維基文庫:皇明祖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