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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展廳著作

明史紀事本末

史書・1658

  1. 天命
  2. 天聰
  3. 崇德
  4. 順治
  5. 康熙
  6. 雍正
  7. 乾隆
  8. 嘉慶
  9. 道光
  10. 咸豐
  11. 同治
  12. 光緒
  13. 宣統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明史紀事本末》是清初谷應泰編的書,共八十卷,一卷講明朝的一件事,從卷一〈太祖起兵〉到卷八十〈甲申殉難〉。谷應泰的自序署順治十五年(1658)十月,當時官修的《明史》還沒有修成。每卷正文之後,附一段谷應泰自己的評論。本站有二十多頁用到它,用法主要有兩種:拿它補《明史》沒寫的細節,以及追查一個說法是在哪一步多出來的。

基本資訊

  • 類型:史書(紀事本末體,私人編撰)

  • 作者:谷應泰。《四庫全書總目》的提要寫「應泰字賡〔音同:耕〕虞,豐潤人,順治丁亥進士,官至浙江提學僉事」(谷應泰字賡〔音同:耕〕虞,豐潤人,順治四年考中進士,官做到浙江提學僉事)。替這本書寫序的傅以漸稱他「谷子霖蒼」。

  • 成書:谷應泰自序署「順治戊戌冬十月」(順治十五年十月,1658),傅以漸的序署「順治戊戌嘉平」(同一年的十二月,嘉平是十二月的別稱,這句解釋是本頁補的)。提要說「當應泰成此書時,《明史》尚未刊定,無所折衷」(谷應泰寫成這本書的時候,《明史》還沒定稿,他沒有一部正史可以拿來裁斷)。

  • 卷數:八十卷,提要寫「凡八十卷,每卷爲一目」(共八十卷,每卷是一個題目)。卷名見書前的目錄。

  • 版本:本站有三種。①維基文庫版:卷15、16、17、21、22、26、27、33、47、55、58、59、60、62 是本站收的原文,卷29、32 是剪藏,都沒有書影;②中華書局 1977 年河北師範學院點校本:卷15、16、17 有書影;③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版:卷35。 本站讀過十七卷:卷15、16、17、21、22、26、27、29、32、33、35、47、55、58、59、60、62。卷18〈壬午殉難〉只引了維基文庫四庫全書本的網址,原文本站還沒讀。

內容與體例

①一卷一件事。提要說它「仿袁樞《通鑑紀事本末》之例」(照宋朝袁樞《通鑑紀事本末》的做法)。編年體把一件事拆散在好幾年裡,紀事本末體把它收回同一卷,從頭講到尾。谷應泰的自序形容袁樞的做法:「其法以事類相比附,使讀者審理亂之大趨」(把同一類的事排在一起,讓讀者看清治亂的大勢)。本站用到的卷名,例如卷十八〈壬午殉難〉、卷三十二〈土木之變〉、卷三十五〈南宮復辟〉、卷五十八〈議復河套〉,都是谷應泰取的。

②每卷後面有谷應泰的評論。提要寫「每篇後各附論斷,皆仿《晉書》之體,以騈偶行文」(每篇後面附一段評論,模仿《晉書》的寫法,用對仗的駢文寫)。例如卷三十五講朱祁鈺之死,評論寫「燭影斧聲,不無疑案」(借宋太祖死、宋太宗即位那一夜的傳說,暗示這件事有可疑之處);卷五十八講夏言、曾銑被殺,評論寫「急殺大臣,以當星變」(急著殺大臣,拿來頂替天象示警)。

③用了哪些人的稿子。提要轉述邵廷采的說法,張岱編過明朝的《石匱藏書》,「應泰作《紀事本末》,以五百金購請,岱慨然予之」(谷應泰編《紀事本末》,出五百金請張岱把稿子給他,張岱爽快地給了)。又說「惟談遷編年,張岱列傳,兩家具有本末。應泰並採之,以成紀事」(只有談遷的編年與張岱的列傳,兩家首尾完整,谷應泰兩家都採用,寫成這本書)。談遷的編年就是《國榷》。這是提要轉引別人的話,邵廷采的說法本頁沒有查原文。

④寫給新朝看。谷應泰的自序把明朝十幾位皇帝一一評過,最後說「惟我皇清,開天初造,攬勝國之惠逆,察已事之明驗」(我大清剛剛開創,看前朝的順逆、察已經發生的事的驗證)。本頁的讀法:這是清朝的官員替新朝寫的前朝史,寫的人站在哪一邊,自序已經講明了。

流傳與版本

它收進了《四庫全書》,提要的評價是「其排比纂次,詳略得中,首尾秩然,於一代事實,極爲淹〔音同:煙〕貫」(排比編次詳略得當,首尾清楚,對一朝的史事貫通得很徹底)。同一篇提要也點出它的錯:寫靖難時「深信《從亡》、《致身》諸錄,以惠帝遜國爲實」(完全相信《從亡錄》《致身錄》這些書,把建文帝出亡當成事實),又把崇禎朝懿安皇后的結局寫錯,「俱不免沿野史傳聞之誤」(都免不了沿襲野史傳聞的錯誤)。

各本之間已知有一處差異:卷33 的維基文庫版寫「與其汗脫脫不花」,中華書局 2015 年點校本在「汗」字前面多一個「可」字。

歷史影響

本站用這本書的地方,分成下面幾類:

①一個說法在哪一步變了樣。

  • 土木堡出征的人數:《否泰錄》寫「官軍私屬共五十餘萬人」,卷三十二寫成「遂偕王振並官軍五十餘萬人」,「私屬」二字不見了(見土木堡之變、層累造成的細節)。
  • 方孝孺被殺:卷十八把「便十族奈我何」那句話改由方孝孺說出,並多出「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坊間的 873 出於這裡(見方孝孺、朱棣)。這一卷的原文本站還沒讀,引文轉自方孝孺頁。
  • 王振之死:卷二十九寫樊忠「以所持棰捶死振」(拿手上的棍子打死王振)。這不是最早的出處,王振 頁後來在何喬遠《名山藏》找到更早的記載。

②補《明史》沒寫的細節。卷三十五寫石亨發動奪門,是因為「念請復立東宮,不知請太上皇復位,可得功賞」(想到與其請求復立太子,不如請太上皇復位,才拿得到功賞),奪位的正名工程 用了這一句。同卷記朱祁鈺想換太子時,太監金英回他「東宮生日是十一月初二日」,見朱見濟。

③跟別的書對不上。卷五十八寫世宗給曾銑的修邊費是「發銀三十萬兩」,〈曾銑傳〉與實錄都是二十萬兩,見曾銑、同源不是互證。卷三十五記徐有貞的話是「今日之事無名」,〈于謙傳〉作「此舉為無名」,見于謙。

④查過、它沒寫的。朱標 頁讀過卷十三、卷十四,沒有太子被棘杖教訓的故事,那個故事的出處在別的書。

⑤谷應泰的評論。本站引它的評論時,當成議論,不當成史事。王振 頁說卷二十九篇末的評論「評得更重,也更像議論」;一手史料的沉默 引卷三十五的「燭影斧聲」,也只說它在暗示。

它與《否泰錄》有好幾處幾乎逐字相同,土木堡之變、京師保衛戰 兩頁都注意到了,兩書的承襲關係本站沒有查。


出處

  1. 明史紀事本末_提要目錄與序
  2. 明史紀事本末卷15_削奪諸藩
  3. 明史紀事本末卷十五_削奪諸藩_河北師範學院點校本
  4. 明史紀事本末卷29 王振用事
  5. 明史紀事本末卷32 土木之變
  6. 明史紀事本末卷33_景帝登極守禦
  7. 明史紀事本末 第三十五卷南宮復辟(易儲附)
  8. 明史紀事本末卷58_議復河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