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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朱見深,明第八位皇帝(明憲宗),英宗朱祁鎮長子,母貴妃周氏。他的前半生正是明代皇位最劇烈的一段動盪的縮影:土木堡之變英宗被俘後,兩歲的他被立為皇太子以示帝位仍歸英宗一脈;景帝易儲,景泰三年(1452)被廢為沂王;英宗奪門之變復辟,天順元年(1457)復立為皇太子、改名見深。天順八年(1464)即位,改元成化。即位之初有兩樁撥亂反正——昭雪于謙、復景帝帝號——都是在他手中,把奪門一朝的官方定調親自否定。 然其晚年寵任汪直、西廠橫恣,史評「明斷如帝而為所蔽惑,久而後覺,婦寺之禍固可畏哉」,成化遂成弊政與治績並存的一朝。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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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明史》憲宗本紀不記生年,僅卷十四載成化二十三年(1487)「崩,年四十有一」;據享年與崩年回推,當生於正統十二年(1447),他源多作是年十一月(詳見常見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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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朱見深(《明史》本紀記天順元年復立為皇太子時「改名見深」,未著原名;他書作初名見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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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號: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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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純皇帝(全諡「繼天凝道誠明仁敬崇文肅武宏德聖孝純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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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號:成化(1465–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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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天順八年(1464)正月即位至成化二十三年(1487)崩,凡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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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墓:茂陵
生平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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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位三變,帝位轉移的人質式儲君(1449–1457):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堡之潰,郕王朱祁鈺即位,孫太后同時命立英宗子見深為皇太子,示大明帝位仍歸英宗一脈(見土木堡之變)。景泰三年(1452)景帝易儲,「廢為沂王」,改立己子朱見濟;四年見濟夭、儲位空懸而景帝不復立之,遂種復辟之機。天順元年(1457)英宗奪門復位,《明史》本紀:「天順元年,復立為皇太子,改名見深。」——他這一段幼年,正是土木—奪門政局的縮影,皇位每一次轉移都在他的太子名分上留下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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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位撥亂:昭雪于謙、復景帝帝號:本紀記即位當年「諭祭于謙,復其子冕官」(冕為于謙之子于冕),于謙 的平反歷三朝自此始(成化復官賜祭);成化十一年(1475)十二月「復郕王帝號」,追諡朱祁鈺「恭仁康定景皇帝」,制文明言削帝號乃「奸臣貪功,妄興讒構」、英宗「旋知其枉,每用悔恨」。身為奪門受益者之子,他親手否定了奪門一朝賴以立足的兩樁定調——殺于謙、廢景帝號。 此正是「受益者事後的態度,往往比當時的官方定調更接近真相」的一例(見 奪位的正名工程〈恢復×投機〉、正史的自我拆穿〈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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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皇后吳氏:成化元年(1465)「八月癸卯,廢皇后吳氏。下太監牛玉於獄」——立后甫踰月即廢,牽連司禮監太監牛玉下獄,為成化初一樁宮闈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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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任汪直、西廠橫恣:成化間宦權復張,尚銘領東廠,別設西廠、以汪直督之,所領緹騎倍於東廠,「勢遠出衛上」(參錦衣衛)。本紀贊語以此為憲宗一朝的重大瑕疵:「以任用汪直,西廠橫恣,盜竊威柄,稔惡弄兵。」
歷史影響
憲宗是明代皇統自土木、奪門的劇烈動盪回歸安定的節點。他即位之初的兩樁平反(于謙、景帝),使奪門的官方定調在受益一方的手中被公開推翻,成為正史的自我拆穿〈機理〉的一環。《明史》本紀贊語對其一朝下的是兩面之評:一面「篤於任人,謹於天戒,蠲賦省刑,閭里日益充足,仁、宣之治於斯復見」,一面「明斷如帝而為所蔽惑……婦寺之禍固可畏哉」——治績與弊政並存,是正史對成化朝有意保留的雙重定評,不宜單取一面。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引的都是〈憲宗本紀〉。贊語把成化朝評成兩面,這一點〈歷史影響〉和〈常見誤解〉已經講過,這一節不重複論證,只拿本紀逐年記事裡的具體例子,去對贊語兩面各有什麼事。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肯翻前朝定案、也肯公開自責,卻被汪直和西廠蒙蔽了好幾年的皇帝。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明史》不寫他的脾氣,只能從事看;有明斷的時候,也有被蒙蔽的時候。 成化十三年(1477)八月,錦衣衛的官校把工部尚書張文質抓進獄裡,本紀記:「帝知而釋之」(皇帝知道了,把他放了)。同一年,汪直開始管西廠:「置西廠,太監汪直提督官校刺事」(設置西廠,由太監汪直統領官校偵察刺探)。五月,「大學士商輅、尚書項忠請罷西廠,從之」(大學士商輅、項忠請求撤掉西廠,皇帝答應),六月又恢復設置。贊語的概括是:「明斷如帝而為所蔽惑,久而後覺」(像他這樣明白果斷的人卻被蒙蔽迷惑,很久以後才醒悟)。
本頁的判斷:這幾條放在一起,看得出他不是一路糊塗。張文質的案子他自己出手,西廠也曾經准許撤掉。但同年六月就恢復,成化十八年(1482)三月才再罷,十九年(1483)六月本紀記「汪直有罪,調南京御馬監」(汪直有罪,調去南京御馬監)。本紀沒有寫他為什麼復設,所以他為什麼復設,這一項寫不到。
②品德:肯認錯,也肯平反,但弊政一直留著。 成化十二年(1476)七月,本紀記:「躬禱天地於禁中,以用度不節、工役勞民、忠言不聞、仁政不施四事自責」(親自在禁中向天地禱告,以用度沒有節制、工程勞擾百姓、聽不到忠言、仁政沒有施行這四件事自責)。成化二年(1466)八月:「諭祭于謙,復其子冕官」(下令祭祀于謙,恢復他兒子于冕的官職)。成化十一年(1475)十二月:「復郕王帝號」(恢復郕王的帝號)。贊語說:「上景帝尊號,卹于謙之冤,抑黎淳而召商輅,恢恢有人君之度矣」(上尊景帝的名號,撫卹于謙的冤屈,壓下黎淳、召回商輅,寬宏得有君主的氣度)。
另一邊也在本紀裡。天順八年(1464)二月:「始以內批授官」(開始用皇帝的內批直接任命官員),到成化二十一年(1485)二月才有「放免傳奉文武官五百六十餘人」(放免傳奉的文武官五百六十多人)。成化十七年(1481)十一月又記「取太倉銀三分之一入內庫」(取太倉銀的三分之一放進皇帝的內庫)。
本頁的判斷:自責那四件事裡有「用度不節」,五年後本紀還記取太倉銀入內庫,這是前後對照,本紀沒有說兩者有關。內批授官從即位第二個月就開始,二十一年後本紀才記下放免五百六十多人。他自己看得出毛病,也做了平反的事,但弊政改得很慢。
③修養:重視經筵和日講,但《明史》沒記他讀什麼。 天順八年八月:「御經筵。甲申,命儒臣日講」(皇帝到經筵聽講。甲申日,命儒臣每天進講)。成化十八年十二月:「御製文華大訓成」(皇帝署名的《文華大訓》編成)。贊語的概括是「恢恢有人君之度矣」。
本頁的判斷:本紀記的是他設了哪些聽講的場合,沒有記他讀過什麼、讀得怎樣。《文華大訓》題為御製,誰執筆本紀也沒說。所以這一項只寫到他重視這些場合,寫不到學養本身。
④歷史貢獻:安置流民是實事,《明史》結尾評語的「日益充足」是概括。 成化七年(1471)十一月:「荊、襄賊平,流民復業者一百四十餘萬人」(荊州、襄陽的亂事平定,流民回去復業的有一百四十多萬人)。成化十二年(1476)十二月:「置鄖陽府,設行都司衞所,處流民」(設置鄖陽府,設立行都司和衛所,安置流民)。贊語說:「蠲賦省刑,閭里日益充足,仁、宣之治於斯復見」(減免賦稅、減輕刑罰,鄉里日益充足,仁宗、宣宗時的治績在這時又出現了)。
另一邊,成化二十年(1484)本紀記:「是秋,陝西、山西大旱饑,人相食」(這年秋天,陝西、山西大旱鬧饑荒,出現人吃人)。同一條接著記朝廷的處理:停止每年的物料採辦、免稅糧、發庫款轉運糧食。
本頁的判斷:本紀在許多年份都有免被災稅糧的紀錄,贊語的「蠲賦」有事實支撐;但同一本紀也記了大饑荒,「閭里日益充足」只是整體的概括。兩邊可以並存,本頁不擇一。西廠那一面見①。
過世原因
成化二十三年(1487)八月「帝不豫」,己丑「崩,年四十有一」;九月「上尊諡,廟號憲宗,葬茂陵」(《明史》卷十四)。傳位皇太子祐樘,即明孝宗。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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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十二年(1447):生(本紀不記生年,據卷十四「年四十一」與崩年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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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堡之變後,兩歲立為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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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三年(1452):景帝易儲,廢為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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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元年(1457):英宗奪門之變復辟,復立為皇太子,改名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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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八年(1464):正月英宗崩,乙亥即皇帝位;以明年為成化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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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元年(1465):諭祭于謙、復其子官;八月廢皇后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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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一年(1475):復郕王(朱祁鈺)帝號,追諡「恭仁康定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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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三年(1487):八月崩,年四十一,葬茂陵;皇太子祐樘(明孝宗)嗣位。
出處
- 維基文庫:明史/卷13
- 明史卷13_本紀第十三憲宗一
- 維基文庫:明史/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