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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汪廣洋(字朝宗,?–1380)是明初的丞相,前後兩度當右丞相,先與李善長同朝,後與胡惟庸同朝。 朱元璋渡江時召他做元帥府令史,洪武三年(1370)封忠勤伯。 《明史》說他「頗耽酒」(很愛喝酒),和胡惟庸一起當丞相時「浮沉守位而已」(只是隨波逐流,守住位子)。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有人說劉基是被胡惟庸毒死的,皇帝問他知不知情,他答「無有」,被責「朋欺」(互相包庇欺瞞),貶往廣南,走到太平時被賜死。 這件事發生在胡惟庸被誅前不到兩個月,所以他算是胡惟庸案的前奏。 我讀到的幾卷《明史》,沒有一處說他參與謀反。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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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 –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儒略曆約 1380 年 1 月上旬至 2 月上旬,本頁從洪武十三年二月朔的干支往回推算)。生年與享年,我讀到的各卷都沒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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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汪廣洋,字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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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高郵(今江蘇高郵),流寓太平(今安徽當塗)。今地名是本頁加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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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官至右丞相,封忠勤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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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賜死。《明史·胡惟庸傳》另記他的妾陳氏「從死」(跟著死了)
生平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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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令史到右丞相:朱元璋渡江後召他做元帥府令史、江南行省提控,之後累進中書右司郎中,也參與過常遇春軍中的事務,下贛州後留守,拜江西參政。洪武元年(1368)山東平定,朱元璋因為他「廉明持重」(廉潔明白、行事穩重),派他主持山東行省,安撫剛歸附的地方。同年召入中書省任參政。洪武三年李善長生病,召他任左丞,十一月封忠勤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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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憲專權時的處境:《明史》寫:「時右丞楊憲專決事。廣洋依違之,猶為所忌,嗾御史劾廣洋奉母無狀。」(當時右丞楊憲獨斷專行,廣洋對他模稜兩可,還是被他忌恨,唆使御史彈劾廣洋侍奉母親不盡孝道。) 朱元璋「切責」(嚴厲責備)他,放他回鄉;楊憲再上奏,把他徙到海南。楊憲被誅後才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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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任右丞相,都沒有建樹:洪武四年(1371)正月李善長罷相,汪廣洋升右丞相,胡惟庸為左丞。《明史》說「廣洋無所建白」(沒有提過什麼建議)。洪武六年(1373)正月他被貶為廣東參政,但「帝心終善廣洋,復召為左御史大夫」(皇帝心裡始終看重他,又召回當左御史大夫)。洪武十年(1377)九月,胡惟庸升左丞相,汪廣洋再任右丞相。皇帝對他的態度是「數誡諭之」(多次告誡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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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九年的一份奏疏:李善長的兒子李祺娶了臨安公主,婚後一個月,「御史大夫汪廣洋、陳寧疏言:『善長狎寵自恣,陛下病不視朝幾及旬,不問候。駙馬都尉祺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御史大夫汪廣洋、陳寧上疏說:李善長仗著受寵而放縱,皇上生病將近十天不上朝,他不來問候;駙馬都尉李祺六天沒上朝,召到殿前又不認罪,是大不敬。)結果李善長被削掉歲祿一千八百石。這份奏疏的另一位署名者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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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基怎麼評他:朱元璋問劉基誰可以當丞相,問到汪廣洋,劉基說:「此褊淺殆甚於憲。」(這個人器量狹窄、見識淺短,恐怕比楊憲還嚴重。)
歷史影響
《明史》替明初的丞相下過一個總結:「其從容丞弼之任者,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人而已。惟庸敗後,丞相之官遂廢不設。故終明之世,惟善長、廣洋得稱丞相。」(能從容擔起輔佐宰相職責的,只有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個人。胡惟庸敗後,丞相這個官就廢了不再設。所以整個明朝,只有李善長、汪廣洋能稱丞相。) 這段話把胡惟庸排除在「得稱丞相」之外,他是被當成叛逆從名單上劃掉的。這是我讀這段贊語得到的理解,贊語沒有說明為什麼只算兩個人。
史臣對他個人的評語是:「為人寬和自守,與奸人同位而不能去,故及於禍。」(為人寬厚平和、守住本分,卻和奸人同在一個位置上,又不能離開,所以遭了禍。)贊語另說他「謹厚自守,亦不能發奸遠禍」(謹慎厚道、守住本分,也沒辦法揭發奸惡、避開災禍)。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汪廣洋的傳收在卷127,與李善長合傳,卷末的贊語是兩人合贊。李善長頁的〈歷史評價〉已經引過贊語談李善長的部分,這一節只取談汪廣洋的部分。傳是清朝官修,寫成時他的罪名只剩「朋欺」,傳也沒有把他寫成胡惟庸的同黨。他的死因,兩卷《明史》說法不同,〈過世原因〉已經並列,這裡不重複。〈歷史影響〉已引過傳末對他的兩句總評,這一節不再逐字重引,只指向。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廉明穩重、寬和自守、愛喝酒,在丞相位上沒有作為,最後因為被認為替人隱瞞而賜死的丞相。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遇到強人就依違不爭,守位不攬事。 傳寫他在楊憲專權時:「廣洋依違之,猶為所忌」(廣洋對楊憲模稜兩可,還是被他忌恨)。寫他當右丞相時:「廣洋頗耽酒,與惟庸同相,浮沉守位而已」(廣洋很愛喝酒,和胡惟庸一同當丞相,只是隨波逐流、守住位子)。贊語歸結為:「廣洋謹厚自守」(廣洋謹慎厚道、守住本分)。
本頁的判斷:傳把他的作風寫成「守」和「依違」,沒有寫他爭過什麼。「頗耽酒」是傳的說法,傳沒有舉出因為喝酒誤事的例子。
②品德:廉明持重,皇帝始終看重他,指控他的罪名有兩項。 傳寫他早年:「以廣洋廉明持重,命理行省,撫納新附,民甚安之」(因為廣洋廉潔明白、穩重,命他管理山東行省,安撫剛歸附的人,百姓很安定)。寫皇帝對他:「而帝心終善廣洋,復召為左御史大夫」(皇帝心裡始終看重廣洋,又召他回來當左御史大夫)。賜死時皇帝追氣的兩件事:「曲庇文正」(在江西時包庇文正)和「不發楊憲奸」(在中書省時沒有揭發楊憲的奸惡)。
本頁的判斷:傳沒有寫他貪,也沒有寫他參與胡惟庸謀反。皇帝追氣的兩項,傳都只用一句帶過,文正是誰、他怎麼包庇,傳沒有說。洪武九年他與陳寧聯名彈劾李善長,這件事記在〈李善長傳〉,見〈生平事功〉,這一項不另引。
③修養:這是傳寫得最明白的一項,學問、書法、詩都有。 傳寫:「廣洋少師余闕,淹通經史,善篆隸,工為歌詩」(廣洋年少時以余闕為師,通曉經史,擅長篆書和隸書,工於作詩)。
本頁的判斷:傳明寫他的學問、書法和詩,但沒有舉出任何一篇作品,本站也沒有讀他的詩文。所以這一項只寫到傳記了這些,寫不到他的作品好不好。
④歷史貢獻:地方行省和早年有記載,丞相任上傳明說沒有作為。 封伯時的誥詞:「屢獻忠謀,比之子房、孔明」(多次獻上忠誠的謀略,把他比作張良、諸葛亮)。丞相任上則是:「廣洋無所建白」(廣洋沒有提出任何建議)。贊語把他放進明初丞相的名單,說只有三個人「從容丞弼之任」,見〈歷史影響〉。
本頁的判斷:傳記他的貢獻在丞相以前,地方行省的安撫和早年的謀略;丞相任上傳自己說「無所建白」。誥詞把他比作張良、諸葛亮,是封伯文書的頌詞,不是史臣的評語,不能當成他能力的證據。
過世原因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兩卷《明史》給了不同的經過。
《汪廣洋傳》的寫法: 「十二年十二月,中丞塗節言劉基為惟庸毒死,廣洋宜知狀。帝問之,對曰:『無有。』帝怒,責廣洋朋欺,貶廣南。舟次太平,帝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書不發楊憲奸,賜敕誅之。」 十二年十二月,御史中丞涂節(這一卷寫成「塗節」)說劉基是被胡惟庸毒死的,汪廣洋應該知道內情。皇帝問他,他回答「沒有這回事」。皇帝發怒,責備他互相包庇欺瞞,貶到廣南。船停在太平時,皇帝又追氣他在江西時包庇文正(文正是誰,傳裡沒有說明,本頁沒有查),在中書省時沒有揭發楊憲的奸惡,下敕書把他殺了。
《胡惟庸傳》的寫法:先寫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來貢,胡惟庸等人沒有奏報,皇帝發怒,把相關官員都關起來。接著寫: 「未幾,賜廣洋死,廣洋妾陳氏從死。帝詢之,乃入官陳知縣女也。大怒曰:『沒官婦女,止給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給?』乃敕法司取勘。於是惟庸及六部堂屬咸當坐罪。」 不久,賜汪廣洋死,他的妾陳氏跟著死。皇帝問起陳氏,才知道她是被官府沒收的陳知縣的女兒。皇帝大怒說:被沒收入官的婦女,只該賞給功臣家,文臣怎麼能得到?於是命令法司查問。從這件事起,胡惟庸和六部的長官、屬官都該定罪。
《太祖本紀》只有一句:「十二月,汪廣洋貶廣南,賜死。」兩卷講的原因不一樣,本頁並列,不判斷哪一個才是皇帝殺他的真正理由。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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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朱元璋渡江,召為元帥府令史(傳裡沒有標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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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元年(1368):山東平,命理行省;同年召入中書省為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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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年(1370):李善長病,召為左丞;十一月封忠勤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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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年(1371)正月:李善長罷,汪廣洋為右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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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六年(1373)正月:貶廣東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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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年(1377)九月:胡惟庸為左丞相,汪廣洋再任右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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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二年(1379)九月:占城入貢事發,胡惟庸與汪廣洋一同叩頭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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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二年十二月:貶廣南,賜死
出處
- 明史卷127_列傳第十五李善長汪廣洋
- 明史卷308_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姦臣胡惟庸陳瑛等
- 明史卷2
- 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
- 維基文庫:明史/卷127
- 維基文庫:明史/卷308
- 維基文庫:明史/卷2
- 維基文庫:明史/卷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