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明通鑑》是清朝夏燮照司馬光《資治通鑑》的體例編的明朝編年史,正文一百卷,從元順帝至正十二年(1352)寫到清康熙三年(1664)。卷首那封討論修書的信寫在同治元年(1862),離明亡兩百多年。這部書的特色是把不敢相信的說法另外收進〈攷異〉,不直接寫進正文。本站用它查郭桓案,它把兩位御史寫成向皇帝上言的人,跟《明史》的寫法相反。
基本資訊
-
類型:史書(編年體,私人編撰)
-
作者:夏燮。卷首署「江西永甯知縣當塗夏燮編輯」(江西永寧縣知縣、當塗人夏燮編輯)。他的生平本站沒有其他原文。
-
成書:不詳。卷首那封信題下標同治壬戌(1862),信裡已經說「拙撰《明通鑑》」(我寫的《明通鑑》),可見那時正在寫或已經寫成,哪一年完成、刊刻,原文沒寫。
-
卷數:照維基文庫目錄,卷首之外正文一百卷,分三段:①前紀四卷(卷001 到 004),1352 到 1367 年,朱元璋稱帝以前;②明紀九十卷(卷005 到 094),洪武元年到崇禎十七年四月;③附編六卷(卷095 到 100),1644 年五月到康熙三年(1664)。
-
版本:本站用的是維基文庫版,未校,沒有書影。維基文庫的頁名把前紀也算進編號,所以書中的「紀八」在維基文庫叫「卷012」,引用時要寫清楚是哪一種編號。
內容與體例
①照《資治通鑑》編年。〈義例〉說司馬光的《通鑑》「彙正史之本紀志傳合而成書」(把正史的本紀、志、列傳合起來編成一部書),他也照這個辦法,把明朝的事按年月排下來。
②不敢信的放進〈攷異〉。卷首那封〈與朱蓮洋明經論修明通鑑書〉(寫給朱蓮洋、討論修《明通鑑》的信)裡說:「拙撰《明通鑑》,采野史者不過十中之一二,而其為世所傳而實未敢信者,俱入之攷異中,其正史有未敢信而刪之者,亦入之攷異中。」(我寫《明通鑑》,採用野史的不過十分之一二;世上流傳、我實在不敢相信的,都放進〈攷異〉;正史裡我不敢相信而刪掉的,也放進〈攷異〉。)
③對野史的態度。他說自己「搜輯明季野史無慮數百種」(蒐集了明末野史大概有幾百種),又說「若謂野史不可信,則正史何嘗無采自野史而折衷之者」(如果說野史不可信,那正史又何嘗沒有採自野史、再加以折衷的呢)。
④本紀與列傳的日期為什麼對不上。〈義例〉解釋:「明史本紀多据實錄,故其月日干支最詳,然稽之傳志,則多不合。」(《明史》本紀多半根據實錄,所以月日干支最詳細,但拿去對列傳和志,常常對不上。)原因是實錄記的多是奏報送到京城的日子,列傳根據原奏,記的多是交戰的日子,所以會差幾十天到幾個月。這一段可以拿來理解本站許多頁本紀與列傳月日不同的情形,但它是夏燮的說法,不是每一處都驗證過。
流傳與版本
本站只有維基文庫版,沒有刻本或點校本,也不知道維基文庫用的是哪個底本。卷8(紀八)那份的維基文庫版把「戶部侍郎」錯成「戶部侍郁」,照原樣留著,見 《明通鑑》卷8。
歷史影響
本站用這本書的地方,分成下面幾類:
①郭桓案的數字與兩位御史。紀八洪武十八年三月記郭桓「坐盜官糧七百餘萬石」(被指盜取官糧七百多萬石),並記御史余敏、丁廷舉向皇帝上言,說「桓所妄指,皆法司逼令供招,遂成冤獄」(郭桓亂指的人,都是法司逼著寫供詞,才變成冤獄)。《明史》〈刑法志二〉卻寫眾人把怨氣怪到這兩位御史身上,兩邊把他們的角色寫成相反。見郭桓案與上面三頁。
②後出的書不是獨立證據。同源不是互證 拿它當例子:它和《明史》的郭桓條很像,又離案子近五百年,這一條用了什麼底本沒有交代,所以它跟《明史》對得上,不能算多了一個證據。
③轉引的文字。空印案 頁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文字與方孝孺的《遜志齋集》相同,判為轉引。
④它自己提到的書。那封信講英宗北狩時,說「如《北使録》、《否泰録》,北狩事蹟,《天順日錄》諸書亦與正史大致符合」(像《北使錄》《否泰錄》《北狩事蹟》《天順日錄》這些書,也和正史大致相合),本站的《否泰錄》就是其中一部。
出處
- 明通鑑_卷首與目錄
- 明通鑑卷8_紀八洪武十六年至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