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余敏

御史・活躍於 1385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余〔音同:魚〕敏是洪武年間的御史,名字只出現在郭桓案的兩句話裡,生卒、籍貫、官品、下場,我讀到的書都沒有寫。 這兩句話把他放在相反的位置上。《明史·刑法志二》寫「時鹹歸謗御史餘敏、丁廷舉」,意思是當時眾人把怨氣怪到他和丁廷舉身上。《明通鑑》寫「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以為言」,意思是他們向皇帝上言,還說案子是法司逼供造成的冤獄。 這一頁能做的,只是把這兩種寫法並排放著。

基本資訊

  • 生卒:不詳。能定年的只有一件事:《明通鑑》把他和丁廷舉上言的事,記在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己丑郭桓被誅那一條下

  • 本名:余敏。《明史》卷94 的維基文庫版寫「餘敏」,《明通鑑》寫「余敏」,本頁用「余敏」,與《明通鑑》同

  • 身份:御史

生平事功

  • 洪武十八年:郭桓案中 《明史·刑法志二》寫:「時鹹歸謗御史餘敏、丁廷舉。或以為言,帝乃手詔列桓等罪,而論右審刑吳庸等極刑,以厭天下心。」(當時大家都怪到御史餘敏、丁廷舉身上。有人把這件事說給皇帝聽,皇帝才親筆寫詔書列出郭桓等人的罪,並判右審刑吳庸等人極刑,來平息天下人的心。)維基文庫版把「咸」寫成「鹹」,是打字時的錯字。 《明通鑑》寫:「一時,咸歸謗于朝廷。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以為言。上乃手詔列桓等罪狀,敏等又言:『桓所妄指,皆法司逼令供招,遂成冤獄。』」(當時大家都怪到朝廷身上。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人向皇帝上言。皇帝於是親筆寫詔書列出郭桓等人的罪狀。余敏等人又說:郭桓亂指的人,都是法司逼著他們寫供詞,才變成冤獄。) 兩邊對這兩位御史的角色寫成相反,本頁不判斷。

歷史影響

如果《明通鑑》的寫法成立,余敏是郭桓案裡少數留下名字、替被牽連的人說話的人。如果《明史》的寫法成立,他是被眾人怪罪的御史,怪罪的是什麼事,《明史》那句沒有說明。 兩種都無法從本站的材料裁定,這一型見 同源不是互證〈容易誤用:說法相反不是兩個證人〉。《明通鑑》是清人夏燮編的,距案子近五百年,它這一條用了什麼底本,條文裡沒有交代,所以它不是獨立於《明史》之外的證據。

過世原因

我讀到的書都沒有寫。

關鍵年份

  •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之後:郭桓案擴大的時期,在這兩句話裡出現。具體日期不詳

以余敏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明史卷94
  2. 明通鑑卷8_紀八洪武十六年至十八年
  3. 維基文庫:明史/卷94
  4. 維基文庫:明通鑑/卷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