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是《資治通鑑》的一部分
書名借用「通鑑」,作者是清朝的夏燮。
- 頁上 書名借用「通鑑」,是因為照它的體例寫;作者是清朝的夏燮,離明亡兩百多年,所以它是後出的書,內容也是從前人的書整理來的,引它的時候要記得這一點。
出處(2)
- 明通鑑-常見誤解「它不是司馬光的《資治通鑑》的一部分。」
- 明通鑑-常見誤解「書名借用「通鑑」,是因為照它的體例寫;作者是清朝的夏燮,離明亡兩百多年,所以它是後出的書,內容也是從前人的書整理來的,引它的時候要記得這一點」
4 個時間點、3 個部分、5 篇筆記據它立論、6 篇提到它、4 張對照卡、30 句引文。
這部書什麼時候編的,本站讀的是哪一個本子?
夏燮說自己「搜輯明季野史無慮數百種」,在寫給朱蓮洋的信裡說,採用野史的不過十分之一二,世上流傳、他實在不敢相信的,都放進〈攷異〉。
卷首那封信題下標同治壬戌(1862),信裡已經說「拙撰《明通鑑》」,可見那時正在寫或已經寫成。卷首署「江西永甯知縣當塗夏燮編輯」。
成書不詳。哪一年完成、哪一年刊刻,原文沒寫。
未校,沒有書影,不知道底本。維基文庫的頁名把前紀也算進編號,所以書中的「紀八」在維基文庫叫「卷012」。卷8(紀八)那份的維基文庫版把「戶部侍郎」錯成「戶部侍郁」,照原樣留著。
全書怎麼分,本站讀了哪幾卷?
全書 100 卷,本站收了 1 卷(1.0%)。本站收的卷數是程式數檔案得出的,不是手寫的。
這一部分本站一卷都沒有收。
1352 到 1367 年,朱元璋稱帝以前。
洪武元年到崇禎十七年四月。〈義例〉說司馬光的《通鑑》把正史的本紀、志、列傳合起來編成一部書,他也照這個辦法,把明朝的事按年月排下來。空印案頁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文字與方孝孺的《遜志齋集》相同,判為轉引。
本站收的卷主要用在:卷012(紀八)用在郭桓案:郭桓「坐盜官糧七百餘萬石」,御史余敏、丁廷舉向皇帝上言說是冤獄。空印案頁另外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判為轉引《遜志齋集》,頁上沒寫在哪一卷。
這一部分本站一卷都沒有收。
1644 年五月到康熙三年(1664)。
格子用維基文庫的編號(卷001 到 100),書中的「紀八」畫在第 12 格。卷首(那封信、〈義例〉、目錄)另有一份錄入本入庫,不算在一百卷裡,不畫格子。
哪些筆記把《明通鑑》當來源,哪些只是提到它?
11 篇筆記連到《明通鑑》:5 篇把它(或本站收的卷)列為來源,6 篇只是提到。這兩層是程式依筆記的來源欄與內文連結分的,不是我逐篇判斷的。
筆記的來源欄或內文連結,列了這本書或本站收的卷。「據」後面是符合的那一項。
只連到這本書的著作頁,沒有把它當來源。多半是順帶提一句書名。
頁上有哪些常見誤解,它和《明史》哪裡寫得相反,使用時要注意什麼?
頁上〈常見誤解〉原有的兩條,只照抄,不新增。
書名借用「通鑑」,作者是清朝的夏燮。
兩種編號差四。
頁上並排的兩種寫法,只並排,不裁決哪一說對。
兩邊把他們的角色寫成相反。
頁上提醒引用時要注意的地方。
夏燮的說法,不是每一處都驗證過。
| 出處 | 引文 | 白話 |
|---|---|---|
| 明通鑑-簡介 | 照司馬光《資治通鑑》的體例編的明朝編年史,正文一百卷,從元順帝至正十二年(1352)寫到清康熙三年(1664) | |
| 明通鑑-簡介 | 這部書的特色是把不敢相信的說法另外收進〈攷異〉,不直接寫進正文 |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本站用的是維基文庫版,未校,沒有書影 | |
| 明通鑑-流傳與版本 | 本站只有維基文庫版,沒有刻本或點校本,也不知道維基文庫用的是哪個底本 | |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 | 搜輯明季野史無慮數百種 | 蒐集了明末野史大概有幾百種 |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 | 寫給朱蓮洋、討論修《明通鑑》的信 | |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 | 采野史者不過十中之一二,而其為世所傳而實未敢信者,俱入之攷異中 | 我寫《明通鑑》,採用野史的不過十分之一二;世上流傳、我實在不敢相信的,都放進〈攷異〉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卷首那封信題下標同治壬戌(1862) |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信裡已經說「拙撰《明通鑑》」 | 我寫的《明通鑑》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可見那時正在寫或已經寫成,哪一年完成、刊刻,原文沒寫 |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卷首署「江西永甯知縣當塗夏燮編輯」 | 江西永寧縣知縣、當塗人夏燮編輯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維基文庫的頁名把前紀也算進編號,所以書中的「紀八」在維基文庫叫「卷012」 | |
| 明通鑑-流傳與版本 | 卷8(紀八)那份的維基文庫版把「戶部侍郎」錯成「戶部侍郁」,照原樣留著 |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照維基文庫目錄,卷首之外正文一百卷,分三段 |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① 前紀四卷(卷001 到 004),1352 到 1367 年,朱元璋稱帝以前 |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② 明紀九十卷(卷005 到 094),洪武元年到崇禎十七年四月 | |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 | 〈義例〉說司馬光的《通鑑》「彙正史之本紀志傳合而成書」 | 把正史的本紀、志、列傳合起來編成一部書 |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 | 他也照這個辦法,把明朝的事按年月排下來 | |
| 明通鑑-歷史影響 | 空印案 頁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文字與方孝孺的《遜志齋集》相同,判為轉引 | |
| 明通鑑-歷史影響 | 紀八洪武十八年三月記郭桓「坐盜官糧七百餘萬石」 | 被指盜取官糧七百多萬石 |
| 明通鑑-歷史影響 | 並記御史余敏、丁廷舉向皇帝上言,說「桓所妄指,皆法司逼令供招,遂成冤獄」 | 郭桓亂指的人,都是法司逼著寫供詞,才變成冤獄 |
| 明通鑑-基本資訊 | ③ 附編六卷(卷095 到 100),1644 年五月到康熙三年(1664) | |
| 明通鑑-常見誤解 | 它不是司馬光的《資治通鑑》的一部分。 | |
| 明通鑑-常見誤解 | 書名借用「通鑑」,是因為照它的體例寫;作者是清朝的夏燮,離明亡兩百多年,所以它是後出的書,內容也是從前人的書整理來的,引它的時候要記得這一點 | |
| 明通鑑-常見誤解 | 「卷八」與「卷012」是同一卷。 | |
| 明通鑑-常見誤解 | 書中編號不算前紀,維基文庫的頁名算,兩種編號差四 | |
| 明通鑑-歷史影響 | 《明史》〈刑法志二〉卻寫眾人把怨氣怪到這兩位御史身上,兩邊把他們的角色寫成相反 | |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 | 明史本紀多据實錄,故其月日干支最詳,然稽之傳志,則多不合。 | 《明史》本紀多半根據實錄,所以月日干支最詳細,但拿去對列傳和志,常常對不上。 |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 | 原因是實錄記的多是奏報送到京城的日子,列傳根據原奏,記的多是交戰的日子,所以會差幾十天到幾個月 | |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 | 但它是夏燮的說法,不是每一處都驗證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