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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展廳著作明通鑑著作圖

明通鑑

史書

著作圖明通鑑

4 個時間點、3 個部分、5 篇筆記據它立論、6 篇提到它、4 張對照卡、30 句引文。

點名稱:

1 來歷與傳世

這部書什麼時候編的,本站讀的是哪一個本子?

  1. (頁上沒寫年份) 蒐集明末野史幾百種,不敢信的放進〈攷異〉 編纂

    夏燮說自己「搜輯明季野史無慮數百種」,在寫給朱蓮洋的信裡說,採用野史的不過十分之一二,世上流傳、他實在不敢相信的,都放進〈攷異〉。

    出處(3)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搜輯明季野史無慮數百種」(蒐集了明末野史大概有幾百種)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寫給朱蓮洋、討論修《明通鑑》的信」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采野史者不過十中之一二,而其為世所傳而實未敢信者,俱入之攷異中」(我寫《明通鑑》,採用野史的不過十分之一二;世上流傳、我實在不敢相信的,都放進〈攷異〉)
  2. 同治壬戌(1862) 卷首那封信已經說「拙撰《明通鑑》」 編纂

    卷首那封信題下標同治壬戌(1862),信裡已經說「拙撰《明通鑑》」,可見那時正在寫或已經寫成。卷首署「江西永甯知縣當塗夏燮編輯」。

    出處(4)
    • 明通鑑-基本資訊「卷首那封信題下標同治壬戌(1862)」
    • 明通鑑-基本資訊「信裡已經說「拙撰《明通鑑》」」(我寫的《明通鑑》)
    • 明通鑑-基本資訊「可見那時正在寫或已經寫成,哪一年完成、刊刻,原文沒寫」
    • 明通鑑-基本資訊「卷首署「江西永甯知縣當塗夏燮編輯」」(江西永寧縣知縣、當塗人夏燮編輯)
  3. (原文沒寫) 哪一年完成、刊刻,原文沒寫 成書

    成書不詳。哪一年完成、哪一年刊刻,原文沒寫。

    出處(1)
    • 明通鑑-基本資訊「可見那時正在寫或已經寫成,哪一年完成、刊刻,原文沒寫」
  4. 本站 維基文庫錄入本 本站所據

    未校,沒有書影,不知道底本。維基文庫的頁名把前紀也算進編號,所以書中的「紀八」在維基文庫叫「卷012」。卷8(紀八)那份的維基文庫版把「戶部侍郎」錯成「戶部侍郁」,照原樣留著。

    出處(4)
    • 明通鑑-基本資訊「本站用的是維基文庫版,未校,沒有書影」
    • 明通鑑-流傳與版本「本站只有維基文庫版,沒有刻本或點校本,也不知道維基文庫用的是哪個底本」
    • 明通鑑-基本資訊「維基文庫的頁名把前紀也算進編號,所以書中的「紀八」在維基文庫叫「卷012」」
    • 明通鑑-流傳與版本「卷8(紀八)那份的維基文庫版把「戶部侍郎」錯成「戶部侍郁」,照原樣留著」

2 體例與收錄

全書怎麼分,本站讀了哪幾卷?

全書 100 卷,本站收了 1 卷(1.0%)。本站收的卷數是程式數檔案得出的,不是手寫的。

本站收了這一卷 只被引用(筆記列了網址,本站沒有收這一卷) 都沒有

前紀 4 卷(卷1到卷4),本站收了 0 卷

這一部分本站一卷都沒有收。

1352 到 1367 年,朱元璋稱帝以前。

這一部分的出處(2)
  • 明通鑑-基本資訊「照維基文庫目錄,卷首之外正文一百卷,分三段」
  • 明通鑑-基本資訊「① 前紀四卷(卷001 到 004),1352 到 1367 年,朱元璋稱帝以前」

明紀 90 卷(卷5到卷94),本站收了 1 卷

本站收的 1 卷
  • 卷12 明通鑑卷8_紀八洪武十六年至十八年_維基文庫錄入本;用在:丁廷舉、余敏、郭桓、郭桓案

洪武元年到崇禎十七年四月。〈義例〉說司馬光的《通鑑》把正史的本紀、志、列傳合起來編成一部書,他也照這個辦法,把明朝的事按年月排下來。空印案頁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文字與方孝孺的《遜志齋集》相同,判為轉引。

這一部分的出處(4)
  • 明通鑑-基本資訊「② 明紀九十卷(卷005 到 094),洪武元年到崇禎十七年四月」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義例〉說司馬光的《通鑑》「彙正史之本紀志傳合而成書」」(把正史的本紀、志、列傳合起來編成一部書)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他也照這個辦法,把明朝的事按年月排下來」
  • 明通鑑-歷史影響「空印案 頁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文字與方孝孺的《遜志齋集》相同,判為轉引」

本站收的卷主要用在:卷012(紀八)用在郭桓案:郭桓「坐盜官糧七百餘萬石」,御史余敏、丁廷舉向皇帝上言說是冤獄。空印案頁另外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判為轉引《遜志齋集》,頁上沒寫在哪一卷。

這句話的出處(3)
  • 明通鑑-歷史影響「紀八洪武十八年三月記郭桓「坐盜官糧七百餘萬石」」(被指盜取官糧七百多萬石)
  • 明通鑑-歷史影響「並記御史余敏、丁廷舉向皇帝上言,說「桓所妄指,皆法司逼令供招,遂成冤獄」」(郭桓亂指的人,都是法司逼著寫供詞,才變成冤獄)
  • 明通鑑-歷史影響「空印案 頁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文字與方孝孺的《遜志齋集》相同,判為轉引」

附編 6 卷(卷95到卷100),本站收了 0 卷

這一部分本站一卷都沒有收。

1644 年五月到康熙三年(1664)。

這一部分的出處(1)
  • 明通鑑-基本資訊「③ 附編六卷(卷095 到 100),1644 年五月到康熙三年(1664)」

格子用維基文庫的編號(卷001 到 100),書中的「紀八」畫在第 12 格。卷首(那封信、〈義例〉、目錄)另有一份錄入本入庫,不算在一百卷裡,不畫格子。

3 本站怎麼用它

哪些筆記把《明通鑑》當來源,哪些只是提到它?

11 篇筆記連到《明通鑑》:5 篇把它(或本站收的卷)列為來源,6 篇只是提到。這兩層是程式依筆記的來源欄與內文連結分的,不是我逐篇判斷的。

據它立論的筆記 5 篇

筆記的來源欄或內文連結,列了這本書或本站收的卷。「據」後面是符合的那一項。

  • 人物

    • 丁廷舉一手史料|已查核…法志二》寫「時鹹歸謗御史餘敏、丁廷舉」,意思是當時眾人把怨氣怪到余敏和他身上。《明通鑑》寫「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以為言」,意思是他們向皇帝上言,還說案子是法司逼供造成的冤獄。據:明通鑑卷8_紀八洪武十六年至十八年_維基文庫錄入本;https://zh.wikisource.org/wiki/明通鑑/卷012
    • 余敏一手史料|已查核…志二》寫「時鹹歸謗御史餘敏、丁廷舉」,意思是當時眾人把怨氣怪到他和丁廷舉身上。《明通鑑》寫「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以為言」,意思是他們向皇帝上言,還說案子是法司逼供造成的冤獄。據:明通鑑卷8_紀八洪武十六年至十八年_維基文庫錄入本;https://zh.wikisource.org/wiki/明通鑑/卷012
    • 孫承宗一手史料|已查核…,本傳、本紀、卷270 都是《明史》;實錄與《明史》的關係,本頁沒有逐條追,但《明通鑑》卷首說:「明史本紀多据實錄,故其月日干支最詳,然稽之傳志,則多不合。」(《明史》本紀多半依據實錄,所以月日干支寫得最詳細,但拿來對傳…據:明通鑑_卷首與目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郭桓一手史料|已查核…「己丑,戶部侍郎郭桓坐盜官糧誅。」(己丑日,戶部侍郎郭桓因為盜取官糧被處死。)《明通鑑》補充了數額:「桓以試尚書主戶部,坐盜官糧七百餘萬石。」(郭桓以試任尚書的身分主管戶部,被指盜取官糧七百多萬石。)據:明通鑑卷8_紀八洪武十六年至十八年_維基文庫錄入本;https://zh.wikisource.org/wiki/明通鑑/卷012
  • 事件

    • 郭桓案一手史料|已查核二是余敏、丁廷舉這兩位御史,《明史》寫他們是被眾人怪罪的人,《明通鑑》寫他們是向皇帝上言的人,兩邊對不起來。據:明通鑑卷8_紀八洪武十六年至十八年_維基文庫錄入本;https://zh.wikisource.org/wiki/明通鑑/卷012

只是提到它的筆記 6 篇

只連到這本書的著作頁,沒有把它當來源。多半是順帶提一句書名。

這 6 篇筆記的名單
  • 人物

    • 劉三吾一手史料|已查核
    • 茹太素一手史料|已查核
    • 袁崇煥一手史料|已查核
  • 事件

    • 空印案一手史料|已查核
  • 著作

    • 大誥一手史料|已查核
  • 概念

    • 同源不是互證綜述|已查核郭桓頁對過《明史》的〈刑法志二〉和〈七卿年表〉、《明通鑑》卷八、《明太祖寶訓》卷三等好幾份材料。查核寫了一條:兩處《明史》與《明通鑑》的郭桓條互相像,實錄與《寶訓》的山東鹽議也應該同源;能對…

4 原文層

頁上有哪些常見誤解,它和《明史》哪裡寫得相反,使用時要注意什麼?

常見誤解 2 張

頁上〈常見誤解〉原有的兩條,只照抄,不新增。

它不是《資治通鑑》的一部分

書名借用「通鑑」,作者是清朝的夏燮。

  • 頁上 書名借用「通鑑」,是因為照它的體例寫;作者是清朝的夏燮,離明亡兩百多年,所以它是後出的書,內容也是從前人的書整理來的,引它的時候要記得這一點。
    出處(2)
    • 明通鑑-常見誤解「它不是司馬光的《資治通鑑》的一部分。」
    • 明通鑑-常見誤解「書名借用「通鑑」,是因為照它的體例寫;作者是清朝的夏燮,離明亡兩百多年,所以它是後出的書,內容也是從前人的書整理來的,引它的時候要記得這一點」

「卷八」與「卷012」是同一卷

兩種編號差四。

  • 頁上 書中編號不算前紀,維基文庫的頁名算,兩種編號差四。
    出處(2)
    • 明通鑑-常見誤解「「卷八」與「卷012」是同一卷。」
    • 明通鑑-常見誤解「書中編號不算前紀,維基文庫的頁名算,兩種編號差四」

和《明史》寫法相反 1 張

頁上並排的兩種寫法,只並排,不裁決哪一說對。

余敏、丁廷舉兩位御史

兩邊把他們的角色寫成相反。

  • 《明通鑑》紀八 記御史余敏、丁廷舉向皇帝上言,說郭桓亂指的人都是法司逼著寫供詞,才變成冤獄。
    出處(1)
    • 明通鑑-歷史影響「並記御史余敏、丁廷舉向皇帝上言,說「桓所妄指,皆法司逼令供招,遂成冤獄」」(郭桓亂指的人,都是法司逼著寫供詞,才變成冤獄)
  • 《明史》〈刑法志二〉(頁上轉述) 寫眾人把怨氣怪到這兩位御史身上。
    出處(1)
    • 明通鑑-歷史影響「《明史》〈刑法志二〉卻寫眾人把怨氣怪到這兩位御史身上,兩邊把他們的角色寫成相反」

使用須知 1 張

頁上提醒引用時要注意的地方。

本紀與列傳的日期為什麼對不上

夏燮的說法,不是每一處都驗證過。

  • 夏燮〈義例〉 《明史》本紀多半根據實錄,月日干支最詳細,但拿去對列傳和志常常對不上:實錄記的多是奏報送到京城的日子,列傳根據原奏,記的多是交戰的日子。
    出處(2)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明史本紀多据實錄,故其月日干支最詳,然稽之傳志,則多不合。」(《明史》本紀多半根據實錄,所以月日干支最詳細,但拿去對列傳和志,常常對不上。)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原因是實錄記的多是奏報送到京城的日子,列傳根據原奏,記的多是交戰的日子,所以會差幾十天到幾個月」
  • 頁上 這一段可以拿來理解本站許多頁本紀與列傳月日不同的情形,但它是夏燮的說法,不是每一處都驗證過。
    出處(1)
    •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但它是夏燮的說法,不是每一處都驗證過」
全部引文(30 句,上面各張圖用到的每一句)
出處引文白話
明通鑑-簡介照司馬光《資治通鑑》的體例編的明朝編年史,正文一百卷,從元順帝至正十二年(1352)寫到清康熙三年(1664)
明通鑑-簡介這部書的特色是把不敢相信的說法另外收進〈攷異〉,不直接寫進正文
明通鑑-基本資訊本站用的是維基文庫版,未校,沒有書影
明通鑑-流傳與版本本站只有維基文庫版,沒有刻本或點校本,也不知道維基文庫用的是哪個底本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搜輯明季野史無慮數百種蒐集了明末野史大概有幾百種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寫給朱蓮洋、討論修《明通鑑》的信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采野史者不過十中之一二,而其為世所傳而實未敢信者,俱入之攷異中我寫《明通鑑》,採用野史的不過十分之一二;世上流傳、我實在不敢相信的,都放進〈攷異〉
明通鑑-基本資訊卷首那封信題下標同治壬戌(1862)
明通鑑-基本資訊信裡已經說「拙撰《明通鑑》」我寫的《明通鑑》
明通鑑-基本資訊可見那時正在寫或已經寫成,哪一年完成、刊刻,原文沒寫
明通鑑-基本資訊卷首署「江西永甯知縣當塗夏燮編輯」江西永寧縣知縣、當塗人夏燮編輯
明通鑑-基本資訊維基文庫的頁名把前紀也算進編號,所以書中的「紀八」在維基文庫叫「卷012」
明通鑑-流傳與版本卷8(紀八)那份的維基文庫版把「戶部侍郎」錯成「戶部侍郁」,照原樣留著
明通鑑-基本資訊照維基文庫目錄,卷首之外正文一百卷,分三段
明通鑑-基本資訊① 前紀四卷(卷001 到 004),1352 到 1367 年,朱元璋稱帝以前
明通鑑-基本資訊② 明紀九十卷(卷005 到 094),洪武元年到崇禎十七年四月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義例〉說司馬光的《通鑑》「彙正史之本紀志傳合而成書」把正史的本紀、志、列傳合起來編成一部書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他也照這個辦法,把明朝的事按年月排下來
明通鑑-歷史影響空印案 頁讀過它記洪武九年那段,文字與方孝孺的《遜志齋集》相同,判為轉引
明通鑑-歷史影響紀八洪武十八年三月記郭桓「坐盜官糧七百餘萬石」被指盜取官糧七百多萬石
明通鑑-歷史影響並記御史余敏、丁廷舉向皇帝上言,說「桓所妄指,皆法司逼令供招,遂成冤獄」郭桓亂指的人,都是法司逼著寫供詞,才變成冤獄
明通鑑-基本資訊③ 附編六卷(卷095 到 100),1644 年五月到康熙三年(1664)
明通鑑-常見誤解它不是司馬光的《資治通鑑》的一部分。
明通鑑-常見誤解書名借用「通鑑」,是因為照它的體例寫;作者是清朝的夏燮,離明亡兩百多年,所以它是後出的書,內容也是從前人的書整理來的,引它的時候要記得這一點
明通鑑-常見誤解「卷八」與「卷012」是同一卷。
明通鑑-常見誤解書中編號不算前紀,維基文庫的頁名算,兩種編號差四
明通鑑-歷史影響《明史》〈刑法志二〉卻寫眾人把怨氣怪到這兩位御史身上,兩邊把他們的角色寫成相反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明史本紀多据實錄,故其月日干支最詳,然稽之傳志,則多不合。《明史》本紀多半根據實錄,所以月日干支最詳細,但拿去對列傳和志,常常對不上。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原因是實錄記的多是奏報送到京城的日子,列傳根據原奏,記的多是交戰的日子,所以會差幾十天到幾個月
明通鑑-內容與體例但它是夏燮的說法,不是每一處都驗證過

evidence: 一手史料|verified: true|據著作頁|產出 2026-11-03

出處寫「筆記名-段落名」(如「明通鑑-簡介」)的,指向本站那則筆記的那一段,不標行號,因為筆記會改、行號會移;要找原句就到那一段,或搜那句引文。圖上每一格都指得回其中一句,指不回的不畫。「本站收的卷數」與「本站怎麼用它」是程式從庫的現況數出來的,不是手寫的。其餘的分法與配對是我讀句子做的判斷,可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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