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鄭士利

諸生・活躍於 1376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鄭士利(字好義)是寧海人,洪武九年(1376)空印案發生時還是縣學的生員。他的哥哥鄭士元是湖廣按察使司僉事,因空印案入獄。他上書替被判死的官員申冤,書沒有救下人,他自己被罰作苦工。

基本資訊

  • 生卒:? – ?(兩份主要材料都沒有寫)

  • 本名:鄭士利,字好義

  • 籍貫:寧海。《明史》〈鄭士利傳〉作「寧海人」,〈刑法志二〉作「甯海人」,是同一個地方的兩種寫法

  • 身份:縣學生員。《遜志齋集》寫他「嘗為縣諸生」(曾是縣學的生員)

  • 家人:哥哥鄭士元。《遜志齋集》把他寫成「士原」,與《明史》不同,本頁依《明史》

生平事功

  • 哥哥的事:《明史》寫鄭士元「剛直有才學」(性情剛直,有才學),做湖廣按察使司僉事時,荊州、襄陽一帶的士兵趁亂搶掠婦女,官吏不敢過問,他「立言於將領,還所掠」(向將領說明,把搶的人還回去)。他的出身兩處不同:《明史》說他「由進士歷官」,《遜志齋集》說他「以儒薦為河南懷慶府同知,遷湖廣按察司僉事」(由儒生推薦,先任河南懷慶府同知,再升按察司僉事)。

  • 等了兩件事才開口:空印案起,鄭士元被關進去。《明史》寫鄭士利嘆道:「上不知,以空印為大罪。誠得人言之,上聖明,寧有不悟?」(皇上不知道實情,才把空印當成大罪。要是有人說明白,皇上聖明,哪會不明白?)他等到星變求言的詔書下來,又說「需吾兄杖出乃言,即死不恨」(要等我哥哥挨完杖放出來才說,這樣就算死也不遺憾),因為他認為哥哥不是主印的人,本來就該放出來。

  • 書的內容:道理、偽造不了、沒有律條,三點見空印案〈經過〉。

  • 上書前後:《明史》寫「書成,閉門逆旅泣數日」(書寫成後,他關起門在旅店裡哭了好幾天)。姪子問他為什麼,他說「然殺我,生數百人,我何所恨」(就算殺了我,能救活幾百人,我有什麼好遺憾的)。《遜志齋集》另寫他「短小容貌如常人」,去丞相府時「見丞相禮頗倨」(見到丞相,禮數相當傲慢)。

  • 結局:朱元璋看了書,大怒,交丞相與御史審問,要追查是誰指使。《明史》寫他「與士元皆輸作江浦,而空印者竟多不免」(和鄭士元都被送到江浦做苦工,而空印的人最後多數仍然免不了處罰);《遜志齋集》只說他「輸作終身」(終身做苦工)。

歷史影響

他的書沒有改變判決。但這件事留下了兩個紀錄:《明史》〈刑法志二〉在郭桓案之後倒敘空印案,其中一句是「甯海人鄭士利上書訟其冤,復杖戍之」(寧海人鄭士利上書申訴他們的冤枉,又被杖打、發配);方孝孺在《遜志齋集》裡把他與葉伯巨合寫成一篇傳,使這個縣學生員的名字留了下來。他在書裡說的三點,是本站目前讀到的、對空印為什麼成為慣例最完整的解釋。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史書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鄭士利的傳在《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和錢唐、韓宜可、葉伯巨等人合在一卷,後面附方徵。這篇傳沒有史臣對他的評語。卷末雖有「贊曰」,但那是這一卷許多人的合贊,點名的是錢唐、韓宜可、李仕魯、伯巨與敬心,沒有點名鄭士利,這一節不把它當成對他的評價。合贊對上書的人口氣偏褒,傳是清朝官修的。

另一份是方孝孺《遜志齋集》的〈葉伯巨鄭士利傳〉。方孝孺是同時代人,他的父親方克勤也牽進空印案,所以這份記載與案子有關係,不是沒有利害的旁人所寫。四庫本沒有標點,引文裡的標點是我加的。空印案處分得對不對、規模多大,〈歷史影響〉與空印案已經並列,這一節不重複,也不替任何一邊定案。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明知上書可能受禍,仍替兄長與被判死的官員遞書,最後被罰去做苦工的縣學生員。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傳沒寫他的脾氣,只記他被審問時的話。 《明史》寫皇帝看了書大怒,交丞相與御史審問,要追查是誰指使,接著寫士利笑著說:「顧吾書足用否耳。吾業為國家言事,自分必死,誰為我謀?」(只看我的書有沒有用罷了。我既然是為國家說話,早就料定會死,誰會替我出主意?)。《遜志齋集》寫他被審的結果:「辭卒不屈」(他的供辭始終沒有屈服)。

本頁的判斷:這兩處寫的都是被審問時的態度。那句話是他自己說的,傳照錄,沒有第三方可對;「不屈」是方孝孺的說法。上書前的嘆息與哭泣見〈生平事功〉。兩份材料都把他寫成被審時不低頭的人,他的脾氣本身沒有寫。

②品德:他自己說的理由有兩個,傳都記了。 《明史》記他讀完求言詔書後說:「吾所欲言,為天子殺無罪者耳」(我想說的,是為了天子不要殺無罪的人)。他書的結尾是:「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壞足用之材乎?臣竊為陛下惜之」(陛下為什麼拿不足以定罪的罪名,毀掉可用的人才呢?我私下替陛下覺得可惜)。

本頁的判斷:這兩句都是他自己的話,不是史臣的評語。一個理由是哥哥不是主印的人(見〈生平事功〉),一個是替天子不要殺無罪的人、替國家惜才。傳把兩個都記下來,沒有說哪個才是真正的動機,本頁不排序,也不替他補動機。史臣沒有對他的品德下評語,這一項只能寫到他說了什麼、做了什麼。

③修養:只有「遊學有名」與一封上書。 《遜志齋集》寫他早年(四庫本原文沒有標點,引文照原樣):「士利因告於師去侍其兄遊學有名」(士利於是向老師告假,去服侍他哥哥,在外遊學有名聲)。《明史》寫他上書:「士利乃為書數千言,言數事,而於空印事尤詳」(士利於是寫了幾千字的書,談幾件事,而談空印的事最詳細)。

本頁的判斷:傳沒寫他讀過什麼書、跟誰學、有沒有著作。能確定的是他是縣學生員、遊學有名、上書談了幾件事。書裡的論理見〈空印案〉〈經過〉,這一項只能寫到這裡,學養的內容寫不到。

④歷史貢獻:傳與贊都沒有給他,只有一句談同類人的評語。 合贊談的是同樣以讀書人身分上書的葉伯巨與周敬心:「伯巨、敬心以縫掖諸生,言天下至計,雖違於信而後諫之義,然原厥本心,由於忠愛」(伯巨、敬心以讀書人的身分,談天下的大計,雖然違背了先取得信任再進諫的道理,但追究他們的本心,出於忠愛)。縫掖是儒生穿的寬袖衣,這裡借指讀書人。

本頁的判斷:這句話點名的是葉伯巨與周敬心,不是鄭士利。他同樣是諸生上書,但合贊沒有說他,本頁不把這句套到他身上。他的書沒有改變判決,〈歷史影響〉已寫;史書留給他的,是傳裡的一個名字,和〈刑法志二〉的一句話。所以歷史貢獻這一項寫不到,只能寫到他被記下來。

過世原因

兩份材料都只寫到他被罰作苦工,沒有寫他的卒年與死因,本頁不推測。


關鍵年份

  • 洪武九年(1376年):空印案發,鄭士元入獄;鄭士利在星變求言的詔書下來後上書

  • 洪武九年之後:被判輸作。年份兩份材料都沒有寫,只知道是上書之後

以鄭士利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明史卷139
  2. 遜志齋集 (四庫全書本)卷21
  3. 明史卷94
  4. 維基文庫:明史/卷139
  5. 維基文庫:遜志齋集 (四庫全書本)/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