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朱翊鈞

帝王・1563–1620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朱翊〔音同:意〕鈞是明朝的第十三位皇帝,年號萬曆,廟號神宗。他是朱載垕的第三子,隆慶二年(1568)立為皇太子,隆慶六年六月即位,在位四十八年。前十年由張居正主政,張居正死後,他追奪張居正的官階、抄了家。之後本紀記了三件拖了很多年的事:立太子的爭議拖到萬曆二十九年才立朱常洛;寧夏、朝鮮、播州三場戰事;從萬曆二十四年起派宦官到各省開礦收稅,引起好幾次民變。他晚年很少接見大臣,本紀裡大臣的奏請常常「不報」(沒有回覆)。萬曆四十六年起遼東接連失守,四十七年明軍四路出塞,本紀記了其中三路戰敗(通稱薩爾滸之戰,本紀沒有這個名稱)。贊語引論者的話說「明之亡,實亡於神宗」。本頁依據《明史》卷20〈神宗本紀一〉、卷21〈神宗本紀二〉兩卷,同出《明史》,還沒有獨立的第二個來源。

基本資訊

  • 生卒:1563年 – 1620年(58歲)。卷21 寫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崩,年五十有八」;卷20 沒有寫生日。換成西曆是 1563 年 9 月 4 日與 1620 年 8 月 18 日,據維基百科;58 歲是虛歲,照本紀。

  • 廟號:神宗

  • 年號:萬曆

  • 在位:48年(1572年 – 1620年)。卷20 寫隆慶六年六月甲子「即皇帝位。以明年為萬曆元年」,卷21 寫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去世。即位時十歲,這是本頁從立太子那年「時方六歲」推算的虛歲。

  • 諡號:卷20 開頭寫他的全稱是「神宗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卷21 寫九月甲申「上尊諡,廟號神宗,葬定陵」(獻上諡號,廟號神宗,葬在定陵)。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本紀前十年記的多是張居正主政時的事,後三十多年記了很多「不報」,贊語的評價也是先褒後貶,標題先不替這些事下判斷。

  • 即位前:卷20 開頭寫他「母貴妃李氏。隆慶二年,立為皇太子,時方六歲」(母親是李貴妃;隆慶二年立為皇太子,當時才六歲)。接著記了一件小事:「穆宗嘗馳馬宮中,諫曰:『陛下天下主,獨騎而騁,寧無銜橛憂。』穆宗喜,下馬勞之。」(穆宗曾在宮裡騎馬奔馳,他勸說:「陛下是天下的主人,一個人騎馬奔跑,難道不怕馬出意外嗎?」穆宗很高興,下馬慰勞他。)

  • 張居正主政的十年:①即位與逐高拱。隆慶六年六月甲子即位,六天後的庚午「罷高拱」;七月下詔戒諭廷臣,說「遂使朝廷威福之柄,徒為人臣報復之資」(於是朝廷的賞罰大權,變成了臣子報私仇的工具)。同月尊穆宗皇后為仁聖皇太后、生母李貴妃為慈聖皇太后。見高拱。②座右十二事。萬曆三年四月,他「書謹天戒、任賢能、親賢臣、遠嬖佞、明賞罰、謹出入、慎起居、節飲食、收放心、存敬畏、納忠言、節財用十二事於座右,以自警」(把謹天戒、任賢能等十二件事寫在座位右邊,用來提醒自己)。③論張居正的人受罰。四年正月「遼東巡按御史劉臺以論張居正逮下獄,削籍」(遼東巡按御史劉臺因為議論張居正,被逮捕下獄、革除官籍)。五年九月「起復張居正」(張居正父喪期間讓他回任),十月「以論張居正奪情,杖編修吳中行、檢討趙用賢、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罷黜謫戍有差」(因為議論張居正不回家守喪,杖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各有罷官、貶謫、充軍),隔兩天又「杖進士鄒元標,戍邊」(杖責進士鄒元標,發配邊地)。④毀書院、量田、裁冗官。七年正月「詔毀天下書院」;八年十一月「詔度民田」(下詔丈量百姓的田地);九年「裁各省冗官,覈徭賦,汰諸司冒濫冗費」(裁撤各省多餘的官員,核查徭役與賦稅,刪掉各衙門浮濫的開支)。⑤張居正去世。十年六月丙午「張居正卒」。

  • 清算張居正與馮保:①十年十二月「太監馮保謫奉御,籍其家」(太監馮保被貶為奉御,抄沒家產),同月「復建言諸臣職」(恢復因上言而被罷的官員的職位)。②十一年三月「追奪張居正官階」。③十二年四月「籍張居正家」(抄張居正的家);八月「榜張居正罪於天下,家屬戍邊」(把張居正的罪狀公布天下,家屬發配邊地)。

  • 立太子的爭議(國本之爭):①皇長子出生。十年九月「以皇長子生,詔赦天下」。②群臣請立太子。二十年正月「給事中孟養浩以言建儲杖闕下,削籍」(給事中孟養浩因為上言立太子,在宮門下受杖、革除官籍)。二十一年正月「詔並封三皇子為王,廷臣力爭,尋報罷」(下詔把三位皇子一起封王,朝臣力爭,不久作罷)。二十六年三月「羣臣詣文華門疏請皇長子冠婚,不允」(群臣到文華門上疏,請為皇長子行冠禮與婚禮,不准)。③立太子。二十九年十月「立皇長子常洛為皇太子,封諸子常洵福王」等。④立了以後還有事。三十一年十一月「獲妖書,言帝欲易太子,詔五城大索」(查獲一份匿名的妖書,說皇帝想換太子,下詔在京城五城大搜);四十二年三月「福王之國」(福王朱常洵離京到封國);四十三年五月張差持梃闖進太子住的慈慶宮,「梃擊之案自是起」(梃擊案從此開始),見明末三案。 卷21 在光宗那一段寫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皇長子出生後「未幾,鄭貴妃生子常洵,有寵。儲位久不定,廷臣交章固請,皆不聽」(不久鄭貴妃生了常洵,受寵;太子之位一直沒定,朝臣接連上疏堅持請立,他都不聽)。見國本之爭。

  • 三場戰事:①寧夏。二十年三月「寧夏致仕副總兵哱拜殺巡撫都御史黨馨、副使石繼芳,據城反」(已退休的寧夏副總兵哱拜殺了巡撫黨馨等人,佔城造反);九月「寧夏賊平」,十一月「御午門,受寧夏俘」。見寧夏之役。②朝鮮。二十年五月「倭犯朝鮮,陷王京,朝鮮王李昖奔義州求救」(日本進犯朝鮮,攻陷王京,朝鮮國王李昖逃到義州求救)。二十一年正月李如松攻下平壤,同月在碧蹄館戰敗;四月「倭棄王京遁」。二十三年正月派人去「封平秀吉為日本國王」,二十四年九月「平秀吉不受封,復侵朝鮮」(豐臣秀吉不接受冊封,再次侵犯朝鮮)。二十六年正月蔚山攻不下,十二月「總兵官陳璘破倭於乙山,朝鮮平」(總兵陳璘在乙山打敗日軍,朝鮮戰事平定),二十七年閏月「以倭平,詔天下,除東征加派田賦」(因為倭寇平定,詔告天下,免除為東征而加派的田賦)。見萬曆朝鮮之役。③播州。二十二年十月派邢玠討播州宣慰使楊應龍;二十七年三月改由李化龍總督討伐;二十八年六月「克海龍囤,楊應龍自縊死,播州平」(攻下海龍囤,楊應龍上吊自殺,播州平定),十二月「御午門,受播州俘」。見播州之役。

  • 派宦官開礦收稅:①開始。二十四年七月「始遣中官開礦於畿內。未幾,河南、山東、山西、浙江、陝西悉令開採,以中官領之。羣臣屢諫不聽」(開始派宦官到京畿開礦;不久河南、山東、山西、浙江、陝西都下令開採,由宦官負責,群臣屢次勸諫,他都不聽)。十月「始命中官榷〔音同:確〕稅通州。是後,各省皆設稅使」(開始命宦官在通州徵稅;從此各省都設了稅使)。②民變。二十七年四月「臨清民變,焚稅使馬堂署」;十二月武昌、漢陽民變,擊傷稅使陳奉(校勘記說《明史》別卷與《國榷》繫在二十八年);二十九年三月武昌又民變,五月「蘇州民變,殺織造中官孫隆參隨數人」;三十年三月騰越民變;三十四年三月「雲南人殺稅監楊榮,焚其屍」。③差一點停掉。三十年二月他生病,「召大學士沈一貫於啟祥宮,命罷礦稅,停織造,釋逮繫,復建言諸臣職。翼日,疾瘳,寢前詔」(召沈一貫到啟祥宮,命停罷礦稅、停止織造、釋放被逮的人、恢復上言諸臣的官職;第二天病好了,就把前一天的詔令收回;瘳,注音:ㄔㄡ,音同:抽)。④改歸有司。三十三年十二月「詔罷天下開礦。以稅務歸有司,歲輸所入之半於內府,半戶、工二部」(下詔停止各地開礦,稅務交還地方官,每年收入一半送內府、一半給戶部與工部)。 見礦稅之禍。

  • 少見朝臣,奏請多不回覆:①從什麼時候起。十七年三月「免陞授官面謝。自是臨御遂簡」(升官授職的人不必當面謝恩;從此他上朝越來越少)。十九年四月「享太廟。是後廟祀皆遣代」(他親自祭太廟;此後的太廟祭祀都派人代替)。②不報。卷20、卷21 記萬曆朝的奏請,寫「不報」的共 21 次,其中 18 次在卷21(萬曆二十五年以後),請發留中的章奏、補缺官、熱審囚犯都在內(次數是本頁用程式數的)。③大臣自己走人。三十七年左都御史詹沂「封印自去」,之後戶部尚書趙世卿、吏部尚書孫丕揚、大學士李廷機等人「拜疏自去」(上疏後不等批准就自己離開),兩種寫法共 7 次(同上)。④南京御史的話。四十年四月南京各道御史上言:「臺省空虛,諸務廢墮,上深居二十餘年,未嘗一接見大臣,天下將有陸沈之憂。」(言官與各部的位子空著,各種事務荒廢,皇上深居宮中二十多年,沒有接見過一次大臣,天下將有沉淪的憂患。)本紀接著寫「不報」。

  • 朝臣互相攻擊:三十七年三月葉向高「請發羣臣相攻諸疏,公論是非,以肅人心,不報」(請把群臣互相攻擊的奏疏發下來公開評斷是非,沒有回覆);三十九年五月「御史徐兆魁疏劾東林講學諸人陰持計典,自是諸臣益相攻擊」(御史徐兆魁上疏彈劾東林講學的人暗中操縱考察官員,從此群臣更加互相攻擊);四十一年五月他諭吏部、都察院,說「自今仍有結黨亂政者,罪不宥」(從今以後再有結黨亂政的,罪不寬赦)。見東林黨爭。

  • 遼東失守:①撫順與清河。四十六年四月「大清兵克撫順城」,總兵官張承胤援救戰敗陣亡;七月清河堡失守。這裡的「大清」是《明史》用後來的國號寫的,當時領兵的是努爾哈赤(這是本頁的註解,本紀這一段沒有寫他的名字)。②加田賦。四十六年九月遼東缺餉,「有司請發各省稅銀,不報」,同月「加天下田賦」;四十七年十二月「再加天下田賦」,四十八年三月「復加天下田賦」(一共加了三次)。見三餉。③四路出塞。四十七年二月經略楊鎬在遼陽誓師,總兵官李如柏、杜松、劉綎、馬林分道出塞;三月杜松、劉綎戰死,馬林兵敗;李如柏那一路,本紀沒有寫結果。六月開原失守,馬林戰死;同月改由熊廷弼經略遼東,八月「逮楊鎬」。這一仗通稱薩爾滸之戰,本紀沒有這個名稱。

  • 利瑪竇:二十八年本紀記「大西洋利瑪竇進方物」(大西洋來的利瑪竇進獻地方特產)。

歷史影響

礦稅與加派。 本紀記他派宦官開礦收稅,從萬曆二十四年起,到三十三年才把稅務交還地方官;他死前的遺詔又「罷一切榷稅併新增織造諸項」(停罷一切稅收與新增的織造等項目)。遼東戰事以後的三次加田賦,本紀只記了「加天下田賦」,加了多少沒有寫。這些加派後來怎麼了,見 朱由校、朱由檢 兩頁。

太子之爭留到下一朝。 立太子拖到萬曆二十九年,之後還有妖書、福王之國、梃擊。卷21 的贊語在光宗那一段寫「三案搆爭,黨禍益熾」(三案相繼引起爭執,黨爭的禍害更加猛烈),其中梃擊發生在他在位時,紅丸、移宮兩案發生在他死後一個月內,見 朱常洛 與明末三案。

遼東。 他在位的最後三年,撫順、清河、開原相繼失守,薩爾滸一帶三路兵敗。後來的戰事見 朱由校、朱由檢 與清朝那邊的 努爾哈赤、皇太極。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這裡引的是卷21 篇末的贊語,它把神宗與光宗寫在一起。《明史》是清朝官修的正史;這篇贊語先稱讚萬曆初年,再批評後來的朝政,最後引「論者」的話說明朝亡於神宗。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十歲即位,前十年由張居正主政,張居正死後他清算了張居正;之後立太子拖了十幾年,派宦官四處收稅,晚年少見大臣、奏請多不回覆。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贊語說他「因循牽制,晏處深宮」。 贊語寫:「繼乃因循牽制,晏處深宮,綱紀廢弛,君臣否〔音同:痞。〕隔。」(後來就因循拖延、受人牽制,安居深宮,綱紀鬆弛,君臣之間隔絕不通)

本頁的判斷:本紀能對上的有十七年「自是臨御遂簡」、十九年起太廟「遣代」、二十一次「不報」、七次大臣自己離職,以及四十年南京御史說他「未嘗一接見大臣」。為什麼這樣,本紀沒有寫。維基百科列了幾種說法,見〈常見誤解〉,本頁不判斷。

②品德:贊語沒有直接評他的品德;本紀記了他自己的自警,也記了他向國庫取錢。 萬曆三年他把十二件事寫在座右,其中一件是「節財用」(節省財用)。可是十六年八月「詔取太倉銀二十萬充閱陵賞費」(下詔從太倉取銀二十萬,充作視察陵墓的賞賜),二十七年閏月(排在四月之後,所以是閏四月,這是本頁的讀法)「以諸皇子婚,詔取太倉銀二千四百萬兩。戶部告匱」(因為皇子們成婚,下詔從太倉取銀二千四百萬兩,戶部報告國庫空了)。

本頁的判斷:自警與取錢都是本紀記的,兩件並列。派宦官開礦收稅的收入去了哪裡,三十三年那道詔書只寫一半入內府,其餘本紀沒有寫,本頁不判斷他貪不貪。

③修養:卷20 開頭寫他小時候聰明,本紀記了經筵與日講。 卷20 開頭寫他「性岐嶷〔音同:逆〕」(從小聰慧),又寫陳皇后看到他就高興,「取經書問之,無不響答」(拿經書問他,他都對答如流)。萬曆元年二月「御經筵」,三年二月「始命日講官分直記注起居」(開始命日講官輪值,記錄皇帝的起居)。

本頁的判斷:這幾條寫的是他小時候讀過經書,以及即位初年的講學制度。他後來還讀不讀書、讀什麼,本紀沒有寫,本頁寫不到。

④歷史貢獻:贊語把前十年的富強歸給張居正,把明朝的滅亡歸給他。 贊語寫:「神宗冲齡踐阼〔音同:坐。〕,江陵秉政,綜核名實,國勢幾於富強。」(神宗年幼即位,張居正主政,考核名與實,國勢接近富強)最後寫:「以致人主蓄疑,賢姦雜用,潰敗決裂,不可振救。故論者謂明之亡,實亡於神宗,豈不諒歟。」(以致君主心存猜疑,賢人奸人混著用,局面潰敗崩裂,無法挽救。所以議論的人說明朝的滅亡,其實是亡在神宗手上,難道不是真的嗎。)

本頁的判斷:贊語稱讚的那一段,主詞是「江陵秉政」,富強記在張居正名下,沒有記在他名下。「明之亡,實亡於神宗」是贊語引「論者」的話,贊語自己表示贊同。本紀把寧夏、朝鮮、播州三場戰事都記為「平」,贊語沒有提。本頁把三件事並列:三場戰事平定、國庫被他取到戶部告匱、遼東在他晚年開始失守。

引文難念的字:訐〔音同:節〕、悊〔音同:哲〕,出現在贊語後半「小人好權趨利者馳騖追逐」「交相攻訐」「馴至悊。

過世原因

卷21 寫萬曆四十八年四月「皇后王氏崩。戊午,帝不豫,召見方從哲於弘德殿」(皇后王氏去世;戊午日他身體不適,在弘德殿召見首輔方從哲)。七月「壬辰,大漸,召英國公張惟賢,大學士方從哲,尚書周嘉謨、李汝華、黃嘉善、張問達、黃克纘,侍郎孫如游於弘德殿,勉諸臣勤職。丙申,崩,年五十有八」(壬辰日病危,在弘德殿召見英國公張惟賢與大學士、尚書、侍郎等人,勉勵他們盡職;四天後的丙申日去世,享年五十八歲)。本紀沒有寫是什麼病。遺詔「罷一切榷稅併新增織造諸項」。九月上尊諡,葬定陵。

即(14) 光宗 朱常洛。


關鍵年份

  • 1563年(嘉靖四十二年):生,據維基百科;本紀沒有記生日。

  • 1568年(隆慶二年):立為皇太子,時年六歲。

  • 1572年(隆慶六年):六月即位,罷高拱,張居正主政。

  • 1577年(萬曆五年):張居正父喪奪情,議論的官員受杖。

  • 1582年(萬曆十年):六月張居正去世;十二月馮保被貶、抄家。

  • 1584年(萬曆十二年):抄張居正家,公布罪狀。

  • 1592年(萬曆二十年):寧夏哱拜起兵;日本進犯朝鮮。

  • 1596年(萬曆二十四年):開始派宦官到各省開礦,十月在通州設稅使。

  • 1601年(萬曆二十九年):十月立皇長子朱常洛為皇太子。

  • 1619年(萬曆四十七年):二月四路出塞,三月杜松、劉綎戰死、馬林兵敗。

  • 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去世,年五十八;葬定陵。


以朱翊鈞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明史/卷20
  2. 維基文庫:明史/卷21
  3. 明史卷20_本紀第二十神宗一
  4. 明史卷21_本紀第二十一神宗二光宗
  5. 維基百科:明神宗
  6. 利瑪竇行實_艾儒略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