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朱常洛

帝王・1582–1620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朱常洛是明朝的第十四位皇帝,廟號光宗,在位只有一個月。他是朱翊鈞的長子,母親是恭妃王氏。他出生後不久,鄭貴妃生了朱常洵,受寵,立太子的事拖了將近二十年,到萬曆二十九年(1601)才立他為皇太子(見國本之爭)。當太子的那些年,本紀記了妖書、巫蠱告發、梃擊三件牽連到鄭貴妃的事。萬曆四十八年(1620)七月神宗去世,他八月初一即位,當月生病,八月甲戌鴻臚寺官李可灼進了紅丸,隔天九月初一他就死了,年三十九。他死後,「紅丸」「移宮」兩案接著發生,跟先前的「梃擊」合稱三案(見明末三案)。「泰昌」這個年號是他死後才追認的。本頁依據《明史》卷21 光宗那一段,另讀了卷22 開頭與卷218〈方從哲傳〉;三卷同出《明史》,還沒有獨立的第二個來源。

基本資訊

  • 生卒:1582年 – 1620年(39歲)。卷21 寫他「萬曆十年八月生」,九月乙亥朔「崩於乾清宮,在位一月,年三十有九」。換成西曆是 1582 年 8 月 28 日與 1620 年 9 月 26 日,據維基百科;39 歲是虛歲,照本紀。

  • 廟號:光宗

  • 年號:泰昌。卷21 寫他即位時「以明年為泰昌元年」,可是他一個月後就死了,熹宗即位後「從廷臣議,改萬曆四十八年八月後為泰昌元年」(照朝臣的建議,把萬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改稱泰昌元年)。卷22 記熹宗即位後的己丑日「以是年八月以後稱泰昌元年」(把這一年八月以後稱為泰昌元年)。

  • 在位:1個月(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八月丙午朔即位,九月乙亥朔去世。

  • 諡號:卷21 寫他的全稱是「光宗崇天契道英睿恭純憲文景武淵仁懿孝貞皇帝」,冬十月「上尊諡,廟號光宗,葬慶陵」(獻上諡號,廟號光宗,葬在慶陵)。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他在位只有一個月,本紀記的多半是他當太子時牽連到他的案子,以及即位後照神宗遺詔做的事。

  • 立太子拖了將近二十年:①出生。卷21 寫:「萬曆十年八月生。神宗御殿受賀,告祭郊廟社稷,頒詔天下,上兩宮徽號。」(萬曆十年八月出生,神宗上殿接受朝賀,祭告天地宗廟社稷,詔告天下,給兩宮太后加上徽號。)②拖延。「未幾,鄭貴妃生子常洵,有寵。儲位久不定,廷臣交章固請,皆不聽。二十九年十月,乃立為皇太子。」(不久鄭貴妃生了常洵,受寵。太子之位一直沒定,朝臣接連上疏堅持請立,神宗都不聽;萬曆二十九年十月,才立他為皇太子。)③出閣講學。在那之前,卷20 記萬曆二十二年二月「皇長子常洛出閤講學」(皇長子常洛出閣讀書)。

  • 當太子時的三件案子:卷21 一件一件記了下來,三件都牽連到鄭貴妃:①妖書。「三十一年,獲妖書,言神宗欲易太子,指斥鄭貴妃。神宗怒。捕逮株連者甚眾,最後得皦〔音同:角。〕生光者,磔之,獄乃解。」(萬曆三十一年查獲妖書,說神宗想換太子,矛頭指向鄭貴妃。神宗大怒,逮捕牽連的人很多,最後抓到一個叫皦生光的人,把他分屍處死,這個案子才了結)②巫蠱告發。「四十一年六月,姦人王曰乾上變,告孔學等為巫蠱,將謀不利於東宮,語連鄭貴妃、福王,事具葉向高傳。」(萬曆四十一年六月,壞人王曰乾上告,說孔學等人施行巫蠱,要對太子不利,話裡牽連到鄭貴妃與福王,詳情見〈葉向高傳〉。)③梃擊。「四十三年夏五月己酉,薊州男子張差持梃入慈慶宮,事復連貴妃內璫〔音同:當。〕。太子請以屬吏。獄具,戮差於市,斃內璫〔音同:當。〕二人於禁中。自是遂有『梃擊』之案。」(萬曆四十三年五月己酉,薊州男子張差拿著木棍闖進太子住的慈慶宮,事情又牽連到鄭貴妃身邊的宦官。太子請求交給有司處理。案子審定後,在街市上處死張差,在宮中打死兩名宦官。從此有了「梃擊」案)

  • 即位前後照遺詔辦的事:①發帑金、罷礦稅。神宗死後的第二天丁酉,「太子遵遺詔發帑金百萬犒邊,盡罷天下礦稅,起建言得罪諸臣」(太子照遺詔發內庫銀一百萬犒賞邊軍,全部停罷各地的礦稅,起用因上言獲罪的大臣);己亥「再發帑金百萬充邊賞」(再發一百萬作為邊軍的賞賜)。②即位與大赦。八月丙午朔「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泰昌元年。蠲〔音同:捐〕直省被災租賦」(即位,大赦天下,定明年為泰昌元年,免除各省受災地方的租賦)。③補內閣。同月先後任命史繼偕、沈㴶、何宗彥、劉一燝、韓爌、朱國祚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又「召葉向高」(召葉向高回朝)。

歷史影響

三案。 他死後的事,卷22 開頭寫:熹宗即位前,「時選侍李氏居乾清宮,吏部尚書周嘉謨等及御史左光斗疏請選侍移宮,御史王安舜疏論李可灼進藥之誤,『紅丸』、『移宮』二案自是起」(當時李選侍住在乾清宮,周嘉謨等人與御史左光斗上疏請她搬出去,御史王安舜上疏論李可灼進藥的錯誤,「紅丸」「移宮」兩案從此開始)。加上他當太子時的「梃擊」,合稱三案。卷21 的贊語寫「三案搆爭,黨禍益熾」(三案相繼引起爭執,黨爭的禍害更加猛烈)。後來三案怎麼被編成一本書,見 朱由校 與 三朝要典。

泰昌這個年號。 他在位時定的是「以明年為泰昌元年」,可是他沒活到明年。泰昌元年是熹宗即位後照朝臣的建議,把萬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追認的(見〈基本資訊〉)。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這裡引的是卷21 篇末的贊語,它把神宗與光宗寫在一起,寫光宗的只有最後一句。《明史》是清朝官修的正史。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當了將近二十年處境不穩的皇長子與太子,即位一個月就死了,本紀記他的事,多半是別人的爭執與他照遺詔辦的事。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贊語沒有寫,本紀也很少。 本紀記他自己做的決定只有一件:梃擊案時「太子請以屬吏」(太子請求交給有司處理)。

本頁的判斷:他當太子時怎麼看待這幾件案子,本紀沒有寫,本頁寫不到他的個性。

②品德:贊語說他「潛德久彰」。 贊語寫:「光宗潛德久彰,海內屬望」(光宗內在的德行早就顯露,天下人都對他寄予厚望)。

本頁的判斷:「潛德」是什麼德,贊語沒有舉例,本紀也沒有記他的言行可以對。本頁只能照錄這一句。

③修養:本紀只記他萬曆二十二年出閣講學。 卷20 記萬曆二十二年二月「皇長子常洛出閤講學」。

本頁的判斷:他讀了什麼、跟誰讀,本紀沒有寫,本頁寫不到。

④歷史貢獻:贊語說他「措施未展」。 贊語寫:「而嗣服一月,天不假年,措施未展,三案搆爭,黨禍益熾,可哀也夫。」(可是即位才一個月,上天不給他壽命,還沒來得及施展作為,三案相繼引起爭執,黨爭的禍害更加猛烈,真是可悲。)

本頁的判斷:他在位時做的事,發帑金、罷礦稅、起用上言獲罪的大臣,本紀寫的是「遵遺詔」,照神宗的遺詔辦。所以贊語說「措施未展」,本頁同意:本紀裡看不出哪一件是他自己的主意。

過世原因

卷21 的記法。 本紀寫八月「丙寅,帝不豫。戊辰,召對英國公張惟賢、大學士方從哲等十有三人於乾清宮,命皇長子出見。甲戌,大漸,復召從哲等受顧命。是日,鴻臚寺官李可灼進紅丸。」(丙寅日身體不適。戊辰日在乾清宮召見英國公張惟賢、大學士方從哲等十三人,命皇長子出來相見。甲戌日病危,再召方從哲等人接受遺命。這一天鴻臚寺官李可灼進獻紅丸。)接著是九月「乙亥朔,崩於乾清宮」。本紀把紅丸與去世排在相鄰的兩天,沒有寫兩件事有沒有關係。

卷218〈方從哲傳〉的記法,比本紀細,日子也不一樣:①生病的日子。傳寫「帝已於乙卯得疾」(他在乙卯日就生病了),比本紀的丙寅早了十一天(這是本頁照干支算的)。②泄藥的傳言。傳寫「時都下紛言中官崔文升進泄藥,帝由此委頓」(當時京城紛紛傳說宦官崔文升進了瀉藥,皇帝因此衰弱),寫的是京城的傳言。③紅丸。甲戌那天,他問「有鴻臚官進藥者安在」(那個鴻臚寺進藥的官員在哪裡),方從哲回答「鴻臚寺丞李可灼自雲仙方,臣等未敢信」(李可灼自稱是仙方,我們不敢相信),他還是命人宣李可灼來進藥,「所謂紅丸者也」(就是所謂的紅丸)。服了以後「稱『忠臣』者再」(連說兩次「忠臣」);傍晚李可灼又進了一丸,「明日九月乙亥朔卯刻,帝崩」(隔天九月初一卯時去世)。④傳裡的另一件事。傳也寫鄭貴妃「懼帝銜之,進珠玉及侍姬八人啖〔音同:淡〕帝」(怕他記恨,獻上珠寶和八名侍姬討好他)。

本頁的判斷:紅丸跟他的死有沒有因果,本紀沒有寫;〈方從哲傳〉寫了服藥後一度「平善」、隔天才死,也寫了泄藥的傳言。這幾件並列,本頁不判斷死因。

即(15) 熹宗 朱由校。


關鍵年份

  • 1582年(萬曆十年):八月生。

  • 1594年(萬曆二十二年):二月出閣講學。

  • 1601年(萬曆二十九年):十月立為皇太子。

  • 1603年(萬曆三十一年):妖書案。

  • 1615年(萬曆四十三年):五月張差持梃闖慈慶宮,梃擊案。

  • 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去世;八月丙午朔即位;八月甲戌李可灼進紅丸;九月乙亥朔去世,年三十九;十月葬慶陵。


以朱常洛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明史/卷21
  2. 明史卷21_本紀第二十一神宗二光宗
  3. 明史卷22_本紀第二十二熹宗
  4. 明史卷218_列傳第一百〇六申時行王錫爵沈一貫等
  5. 明史卷20_本紀第二十神宗一
  6. 維基百科:明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