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清朝展廳人物

胤禩

親王・1681–1726

  1. 天命
  2. 天聰
  3. 崇德
  4. 順治
  5. 康熙
  6. 雍正
  7. 乾隆
  8. 嘉慶
  9. 道光
  10. 咸豐
  11. 同治
  12. 光緒
  13. 宣統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胤禩〔音同:四〕是玄燁(康熙帝)的第八子,生母是良妃衛氏。《清史稿》列傳寫作「允禩」,本紀寫作「胤禩」,是同一個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太子胤礽第一次被廢,他被指「謀代立」,削去貝勒;同年十一月,大臣阿靈阿、王鴻緒等人推舉他當太子,康熙不同意,不久恢復他的貝勒。康熙六十一年胤禛(雍正帝)即位,起用他總理事務、封廉親王;之後三年一再被責罰,雍正四年(1726)被革去宗籍、改名「阿其那」、圈禁在宗人府,同年九月死在幽禁的地方。乾隆四十三年(1778)恢復原名、收入玉牒。他是雍正奪嫡裡的主要人物之一,整件事的經過見那一頁,本頁只寫他本人。本頁依據《清史稿》卷220〈列傳七 諸王六〉的允禩傳,日子拿本紀卷8、卷9 對過;列傳與本紀的史料主要來自清朝的實錄,所以本頁還沒有獨立的第二個來源。

基本資訊

  • 生卒:1681年 – 1726年(46歲)。卷220 沒有寫他生在哪一年;出生的日子據維基百科,是康熙二十年二月初十(1681 年 3 月 29 日)。去世,本紀卷9 記雍正四年九月己亥「錫保奏阿其那卒于禁所」(錫保奏報阿其那死在拘禁的地方),己亥是 1726 年 10 月 5 日,與維基百科寫的去世日相符(這是本頁的推算)。

  • 本名:胤禩。雍正年間的列傳寫作允禩;雍正四年被改名阿其那,乾隆四十三年恢復原名。

  • 籍貫:愛新覺羅氏宗室。卷220 沒有寫籍貫;他是皇子,屬宗室。維基百科寫他被削去宗籍後,發到正藍旗卓鼐佐領下。

  • 身份:康熙的皇八子;康熙三十七年封貝勒,雍正初年封廉親王、總理事務、管理藩院尚書事。

  • 生母:卷220 開頭寫「良妃衛氏生第八子允禩」。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卷220 記他的事,多半是被推舉、被指責、被處分,他自己做成了什麼,傳裡寫得很少。

  • 早年:卷220 開頭寫「允禩,聖祖第八子。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封貝勒。」(胤禩是康熙的第八子,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封貝勒。)四十七年九月「署內務府總管事」(代理內務府總管的事務)。

  • 康熙四十七年的第一次廢太子:①謀代立。卷220 寫「太子允礽既廢,允禩謀代立。」(太子胤礽被廢以後,胤禩圖謀取代他。)傳裡接著列出依附他的人:「諸皇子允禟、允䄉、允禵,諸大臣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等,皆附允禩」(皇子胤禟、胤䄉、胤禵,大臣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等,都依附胤禩)。②康熙的指責。他代理內務府時,內務府總管凌普因依附太子獲罪、被抄家,他「頗庇之」(多有包庇)。康熙下諭:「凌普貪婪巨富,所籍未盡,允禩每妄博虛名,凡朕所施恩澤,俱歸功於己,是又一太子矣!」(凌普貪婪、極為富有,抄家還沒抄乾淨;胤禩常常妄博虛名,凡是我施的恩澤,都歸功到自己身上,這又是一個太子了!)隔天又說:「允禩柔姦性成,妄蓄大志,黨羽相結,謀害允礽。」(胤禩天性柔媚奸詐,心裡抱著不該有的大志,結黨,謀害胤礽。)下令把他鎖起來交議政處審理。胤禟、胤禵進去替他求情,康熙「出佩刀將誅允禵」(拔出佩刀要殺胤禵),被皇五子胤祺(卷220:「聖祖第五子」)跪抱勸住。③削爵。審問相士張明德的結果,「張明德坐凌遲處死,普奇奪公爵,允禩亦奪貝勒,為閑散宗室」(張明德被判凌遲處死,普奇被奪公爵,胤禩也被奪去貝勒,成為沒有爵位的宗室)。本紀卷8 把這件事記在十月甲辰:「削貝勒胤禩爵」。

  • 被推舉為太子:①推舉。康熙命諸大臣在皇子中舉可以當太子的人,卷220 寫「阿靈阿等私示意諸大臣舉允禩」(阿靈阿等人私下示意大臣們推舉胤禩)。本紀卷8 記十一月丙戌:「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及諸大臣以皇八子胤禩請,上不可。」(阿靈阿等人和其他大臣推舉皇八子胤禩,康熙不同意。)卷220 記康熙的理由:「允禩未更事,且罹罪,其母亦微賤,宜別舉。」(胤禩沒有歷練,又剛犯了罪,他的母親出身也低微,應該另外推舉。)②恢復貝勒。康熙釋放胤礽,「亦復允禩貝勒」(也恢復了胤禩的貝勒),本紀記在十一月庚子。四十八年正月康熙追問誰帶頭推舉胤禩,大學士馬齊被指出來受責,接著胤礽復立為太子,見雍正奪嫡。③之後幾年。本紀卷8 記五十三年十一月「貝勒胤禩屬下人雅齊布有罪伏誅」(胤禩屬下的雅齊布有罪被處死),五十四年正月「詔貝勒胤禩、延壽溺職,停食俸」(下詔說胤禩、延壽失職,停發俸祿)。卷220 另記康熙說,雅齊布(胤禩乳母的丈夫)的叔叔吳達理與御史雍泰不和,告到胤禩那裡,胤禩就借事痛責雍泰。

  • 康熙去世與雍正初年:①受末命。卷220 寫「六十一年十一月,上疾大漸,召允禩及諸皇子允祉、允祐、允禟、允䄉、允祹、允祥同受末命。」(康熙病危,召胤禩和皇子胤祉、胤祐、胤禟、胤䄉、胤祹、胤祥一起接受遺命。)這份名單沒有胤禛,跟本紀卷9 的寫法不一樣,見雍正奪嫡。②封廉親王。卷220 寫「世宗即位,命允禩總理事務,進封廉親王,授理籓院尚書。」(雍正即位,命胤禩總理事務,晉封廉親王,任理藩院尚書。)本紀卷9 把封廉親王記在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壬戌。雍正元年他又被命辦理工部事務。③君臣之間的嫌隙。卷220 寫「皇太子允礽之廢也,允禩謀繼立,世宗深憾之。允禩亦知世宗憾之深也,居常怏怏〔音同:樣。〕。」(當年胤礽被廢時,胤禩圖謀繼立,雍正對此深深懷恨;胤禩也知道雍正恨得很深,平常總是悶悶不樂)封親王的命令下來,他的福晉對道賀的人說:「何賀為?慮不免首領耳!」(有什麼好賀的?我擔心連腦袋都保不住!)④雍正的評語。雍正二年的諭旨一面說他「素行陰狡」(向來行事陰險狡猾),一面說:「允禩在諸弟中頗有治事材,朕甚愛惜之,非允禟、允䄉等可比」(胤禩在弟弟們當中很有辦事的才能,我很愛惜他,不是胤禟、胤䄉這些人能比的)。本紀卷9 記同年四月「召王大臣訓飭廉親王胤禩,令其改行」(召集王大臣訓斥胤禩,要他改過)。

  • 雍正三年的責罰:三年二月,雍正以他「任總理事務,挾私懷詐,有罪無功,不予議敘」(擔任總理事務期間懷私心、存詐偽,有罪無功,不給獎敘)。接著工部做的祖宗神牌草率、阿爾泰駐軍的兵器粗劣,屢次下詔責問他;他對內務府披甲的裁減前後說法不一,雍正說:「陰邪叵測,莫此為甚!」(陰險邪惡、難以預料,沒有比這更嚴重的!叵,注音:ㄆㄛˇ,音同:頗。)內務府披甲的人聚到他府裡鬧事、又到副都統李延禧家搶掠,宗人府兩次議奪他的爵,雍正都寬免了。傳裡另記「允禩杖殺護軍九十六,命太監閻倫隱其事,厚賜之」(胤禩杖殺護軍「九十六」,命太監閻倫隱瞞這件事,重重賞了他);「九十六」是人數還是人名,原文看不出來,本頁不判斷。

  • 雍正四年的處置:①革宗籍。四年正月雍正召諸王大臣宣布他的罪狀,其中一件是他把康熙的御批燒了,他起初說:「前值皇考怒,恐不測,故焚毀筆札,御批亦納其中。」(之前遇到父皇發怒,怕出事,所以把文書燒了,御批也在裡面。)雍正的結論是:「允禩自絕於天,自絕於祖宗,自絕於朕,斷不可留於宗姓之內,為我朝之玷!」(胤禩自絕於天、自絕於祖宗、自絕於我,絕不能留在宗室之內,成為我朝的污點!玷,注音:ㄉㄧㄢˋ,音同:店。)於是革去黃帶子,把他的福晉趕回娘家。②改名圈禁。二月授他為民王,諸王大臣請殺他,雍正不許;接著削去王爵,交宗人府圈禁。卷220 寫「宗人府請更名編入佐領:允禩改名阿其那,子弘旺改菩薩保。」(宗人府請把他改名、編入佐領:胤禩改名阿其那,兒子弘旺改名菩薩保。)本紀卷9 則把降民王、拘禁、改名都記在正月戊戌同一天。六月諸王大臣再列他的罪狀四十條,請與胤禟、胤禵一起正法,雍正把罪狀公布中外。③去世。卷220 寫「九月,允禩患嘔噦〔音同:約。〕,命給與調養,未幾卒於幽所。諸王大臣仍請戮屍,不許。」(九月胤禩生病嘔吐,雍正命人給他調養,不久死在幽禁的地方;諸王大臣仍然請求戮屍,雍正不許)十二月王大臣又請把阿其那、塞思黑的妻子正法,本紀卷9 記雍正下諭:「阿其那、塞思黑雖大逆不道,而反叛事迹未彰,免其緣坐。」(阿其那、塞思黑雖然大逆不道,可是反叛的事跡不明顯,免去連坐。)

  • 乾隆朝的恢復:乾隆即位當年,本紀卷10 記「賞阿其那、塞思黑子孫紅帶,收入玉牒」(賞給阿其那、塞思黑的子孫紅帶子,收進皇族的族譜)。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卷220 記高宗下諭,令「允禩、允禟仍復原名,收入玉牒」(胤禩、胤禟恢復原來的名字,收入皇族的族譜)。

歷史影響

他是康熙晚年儲位之爭的中心人物之一。 卷220 列出依附他的皇子與大臣,本紀卷8 記大臣們推舉的就是他;康熙後來追問推舉的人、再立胤礽,又在五十一年再廢。這段經過與牽連的人見雍正奪嫡。

處置他,連審案的宗室也受牽連。 本紀卷9 記四年正月同一天對他「易親王為民王,褫黃帶,絕屬籍」(從親王降為民王,革去黃帶子,斷絕宗室屬籍),同月胤禟也被宣示罪狀;本紀還記貝子魯賓、鎮國公永謙「以議胤禩獄依違削爵」(因為審議胤禩案態度含糊而被削爵)。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清史稿》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卷220 這一卷沒有「論曰」,傳裡也沒有史臣自己的評語。這裡能引的,是傳裡記下的三位皇帝的話:康熙、雍正、乾隆。三人都是當事的一方,話是在處置他的時候說的,不能當成中立的評語。《清史稿》是民國初年的清史館修的,經過見 清史稿。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被大臣推舉、被父親拒絕、被兄弟起用又一路處置到死的皇子,史書留下的評語全出自處置他的人。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三個皇帝說的不一樣。 康熙說他「柔姦性成」、「每妄博虛名」;雍正說他「素行陰狡」,三年說「陰邪叵測」;傳裡記他知道雍正懷恨,「居常怏怏」。

本頁的判斷:這些都是指責他的人說的話。傳裡描寫他心情、沒有指責意味的,只有「居常怏怏」一句;那是史臣的敘述,緊接在「世宗深憾之」之後。他本人是怎樣的性情,本頁寫不到。

②品德:指責多,記事少。 康熙說他「凡朕所施恩澤,俱歸功於己」;雍正說他「挾私懷詐」。傳裡記下的具體事情有:包庇凌普、替雅齊布的叔叔出頭痛責御史雍泰、燒毀康熙的御批、「杖殺護軍九十六」並令太監隱瞞。

本頁的判斷:具體的事都是處置他時列出的罪狀,罪狀是怎麼查的、他怎麼辯解,傳裡只記了燒御批一件他自己的說法(先說怕父皇發怒,後說「抱病昏昧,誤行燒毀」)。本頁照錄,不替任何一方下結論。

③修養:傳裡沒有寫。 卷220 沒有記他讀過什麼書。維基百科寫康熙四十一、二年命書法家何焯當他的侍讀,本頁沒有查其他來源。

本頁的判斷:這一項寫不到。

④歷史貢獻:雍正說他「頗有治事材」。 雍正二年的諭旨說:「允禩在諸弟中頗有治事材,朕甚愛惜之」。他實際辦過的事,傳裡記了署內務府總管、總理事務、理藩院尚書、辦理工部事務,但記下的多半是辦得不好的地方(神牌草率、兵器粗劣、裁甲反覆)。乾隆四十三年的諭旨則說他與胤禟「結黨妄行,罪皆自取」,又說「就兩人心術而論,覬〔音同:記 於〕覦窺竊,誠所不免」(就兩人的心思來說,覬覦皇位、暗中圖謀,確實免不了)。

本頁的判斷:說他有才幹的與說他有罪的,是同一個雍正;乾隆恢復了他的名字,卻沒有說他無罪。三朝的說法並列在這裡,本頁不擇一。

過世原因

卷220 寫他雍正四年九月「患嘔噦」(生病嘔吐),雍正命人調養,不久死在幽禁的地方;本紀卷9 寫「錫保奏阿其那卒于禁所」。是什麼病,兩處都沒有寫。維基百科寫他「病故猝逝」。


關鍵年份

  • 1681年(康熙二十年):二月初十出生(據維基百科)。

  • 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封貝勒。

  • 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九月署內務府總管;太子被廢後,十月被削貝勒;十一月大臣推舉他當太子,康熙不同意,隨後恢復貝勒。

  •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康熙去世、雍正即位,命他總理事務;十二月封廉親王。

  • 1725年(雍正三年):二月以總理事務「有罪無功」不予議敘,此後屢受責問。

  • 1726年(雍正四年):正月革去宗籍;二月降民王、削爵圈禁,改名阿其那;九月死於幽所。

  • 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正月恢復原名,收入玉牒。


以胤禩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220
  2. 清史稿卷220_列傳七諸王六
  3. 清史稿卷8_本紀八聖祖本紀三
  4. 清史稿卷9_本紀九世宗本紀
  5. 清史稿卷10_本紀十高宗本紀一
  6. 維基百科:允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