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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雍正奪嫡是康熙四十七年(1708)到雍正四年(1726)之間,玄燁的兒子們爭奪皇位繼承權,以及胤禛即位後處置這些兄弟的一連串事。起點是康熙廢掉皇太子胤礽;接著太子兩立兩廢,皇八子胤禩被大臣推舉,皇長子胤禔被指用巫術害太子;康熙後來不再立太子,六十一年去世,胤禛即位;之後胤禩、胤禟被改名圈禁,死在幽所,胤禵、胤蓪、胤祉等人也被奪爵或禁錮。這件事的幾個關鍵點,《清史稿》的本紀與列傳寫法不一樣,本頁並列,不替它們定案。本頁依據《清史稿》卷8、卷9 兩卷本紀與卷220 的列傳;它們都出自清朝官方史料,所以還沒有獨立的第二個來源。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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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708年 – 1726年(康熙四十七年九月 – 雍正四年九月)。起點取卷8 記的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廢太子;終點取胤禩去世(雍正四年九月),之後的處置與評價寫在〈結果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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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北京;廢太子的宣示在塞外行宮布爾哈蘇台(今地名本頁沒有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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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方:沒有戰爭雙方。主要當事人是皇太子胤礽(兩立兩廢)、皇長子胤禔、皇三子胤祉、皇四子胤禛、皇八子胤禩、皇九子胤禟、皇十子胤蓪、皇十四子胤禵,以及推舉胤禩的幾位大臣。卷220〈胤禩傳〉分過一次:「諸皇子允禟、允䄉、允禵,諸大臣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等,皆附允禩」(皇子胤禟、胤蓪、胤禵,大臣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等,都依附胤禩)。除了這一句,三卷沒有把其他人分成陣營,所以本頁只分到這裡:皇帝(玄燁,之後是胤禛)、皇太子(胤礽)、胤禩與依附他的人,其餘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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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胤禛即位。胤礽、胤禔、胤禩、胤禟、胤蓪、胤禵、胤祉先後被奪爵、圈禁或幽禁,胤禩與胤禟死在幽所。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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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的位置:卷220 記康熙十四年十二月「聖祖以太皇太后、皇太后命立為皇太子」(康熙遵太皇太后、皇太后之命,立他為皇太子)。太子年幼時,康熙「親教之讀書」(親自教他讀書),六歲入學,請大學士張英、李光地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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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愛漸衰:卷220 寫三十五年康熙親征噶爾丹,「各部院奏章,聽太子處理」(各部院的奏章,由太子處理);有人傳話給康熙,說太子「暱比匪人,素行遂變」(親近壞人,平日行為變了),康熙回京後「錄太子左右用事者置於法」(把太子身邊管事的人抓來依法處置),「自此眷愛漸替」(從此對他的疼愛漸漸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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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額圖:康熙在四十七年廢太子的訓話裡說:「從前索額圖欲謀大事,朕知而誅之,今允礽欲為復仇。」(從前索額圖想圖謀大事,我知道了就殺了他,現在允礽想為他報仇。)這是康熙的說法,索額圖那一案本頁沒有查。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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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廢太子:①訓話。卷220 寫九月乙亥在佈爾哈蘇台,康熙召太子,集合諸王大臣,說:「允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訓,暴戾淫亂,朕包容二十年矣。」(允礽不遵守祖宗的德行,不聽我的訓誡,暴戾淫亂,我包容他二十年了。)又說:「似此不孝不仁,太祖、太宗、世祖所締造,朕所治平之天下,斷不可付此人!」(這樣不孝不仁,太祖、太宗、世祖所創建、我所治理平定的天下,絕不可以交給這個人!)傳中還記他當天「執允礽,命直郡王允禔監之」(抓了允礽,叫直郡王允禔看管)。傳中的名字寫「允」,本紀寫「胤」,是同一人;本頁自己的敘述照本紀寫「胤」。②兩卷的日期差一點。卷8 寫乙亥「上駐布爾哈蘇台」,兩天後丁丑「召集廷臣行宮,宣示皇太子胤礽罪狀,命拘執之,送京幽禁」(召集朝臣在行宮,宣布太子胤礽的罪狀,下令拘捕,送回京城幽禁),回京後丁酉「廢皇太子胤礽,頒示天下」(廢皇太子胤礽,公告天下)。傳中是乙亥當天就召太子、抓人;本紀把宣示記在丁丑。哪一個是對的,本頁沒有別的來源可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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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年十月到十一月:胤禔、胤禩與推舉太子:①胤禔的話與魘術。卷220 〈胤禔傳〉寫,太子被廢後,胤禔對康熙說:「允礽所行卑汙,失人心。術士張明德嘗相允禩必大貴。如誅允礽,不必出皇父手。」(允礽的行為卑鄙污穢,失去人心。術士張明德曾替允禩看相,說他必定大貴。如果要殺允礽,不必由父皇動手。)康熙發怒,下詔斥責胤禔「凶頑愚昧」。傳裡接著寫:「允禔用喇嘛巴漢格隆魘術魘廢太子,事發,上命監守。」(胤禔請喇嘛巴漢格隆用魘術害廢太子,被揭發,康熙下令看管他)卷220 〈胤礽傳〉記,揭發這件事的是皇三子胤祉。卷8 記十一月癸酉朔「削直郡王胤禔爵,幽之」(削去直郡王爵位,幽禁)。②胤禩被削爵。卷8 記十月甲辰「削貝勒胤禩爵」。卷220 〈胤禩傳〉寫:「太子允礽既廢,允禩謀代立。」(太子允礽被廢以後,允禩圖謀取代。)康熙的諭旨說:「允禩柔姦性成,妄蓄大志,黨羽相結,謀害允礽。」(允禩天性柔媚奸詐,心裡抱著不該有的大志,結黨,謀害允礽。)③推舉。卷8 記十一月丙戌:「召集廷臣議建儲貳。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及諸大臣以皇八子胤禩請,上不可。」(召集朝臣商議立太子。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和其他大臣舉皇八子胤禩,康熙不同意。)卷220 〈胤禩傳〉記康熙說:「允禩未更事,且罹罪,其母亦微賤,宜別舉。」(允禩沒有歷練過,又犯了罪,他的母親出身也低微,應該另外舉人。)兩天後(戊子)釋放廢太子,己丑「王大臣請復立胤礽為皇太子」(王大臣請求復立胤礽為皇太子),再往後庚子「復胤禩貝勒」(恢復胤禩貝勒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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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復立太子:①追問誰提議舉胤禩。卷8 記正月癸巳:「召集廷臣問舉立胤禩,孰為倡議者。群臣皇恐莫敢對,乃進大學士張玉書而問之,對曰:「先聞之馬齊。」上切責之。次日,列馬齊罪狀,宥死拘禁。已而上徐察其誣,釋之。」(召集朝臣,問是誰提議舉胤禩的。群臣惶恐不敢回答,於是把大學士張玉書叫來問,他說是先聽馬齊說的。康熙嚴厲責備馬齊,隔天列出他的罪狀,免死拘禁。不久康熙慢慢查出這是誣陷,把他放了。)②復立。三月辛巳,「復立胤礽為皇太子,昭告宗廟,頒詔天下」(再次立胤礽為皇太子,告知宗廟,頒詔天下)。③封諸子。十月戊午,卷8 記「冊封皇三子胤祉誠親王,皇四子胤禛雍親王,皇五子胤祺恆親王,皇七子胤祐淳郡王,皇十子胤蓪敦郡王,皇九子胤禟、皇十二子胤祹、皇十四子胤禵俱為貝勒」(封胤祉為誠親王、胤禛為雍親王、胤祺為恆親王、胤祐為淳郡王、胤蓪為敦郡王,胤禟、胤祹、胤禵都封為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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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年(康熙五十年):查太子黨:卷220 寫:「五十年十月,上察諸大臣為太子結黨會飲,譴責步軍統領託合齊,尚書耿額、齊世武,都統鄂繕、迓圖。」(五十年十月,康熙察出幾位大臣替太子結黨聚飲,責備步軍統領託合齊、尚書耿額與齊世武、都統鄂繕與迓圖。)託合齊另外被告發受賄和其他貪婪不法的事,判絞,還沒定案就死在獄中。康熙說:「諸事皆因允礽。」(這些事都是因為允礽。)卷8 記同月壬午「鄂繕、耿額、齊世武、悟禮等有罪,褫職拘禁」(革去職務、拘禁);十一月丙戌「隆科多為步軍統領」(隆科多出任步軍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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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再廢:卷8 記九月「皇太子胤礽復以罪廢,錮於咸安宮」(皇太子胤礽又因罪被廢,關在咸安宮),十一月丁未「以復廢皇太子胤礽告廟,宣示天下」(把再次廢太子的事告知宗廟,公告天下)。卷220 寫成「五十一年十月,复廢太子,禁錮咸安宮」。九月與十月,兩卷不一樣,本頁沒有別的來源可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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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年到1721年(康熙五十二年到六十年):臣下請立儲,康熙不許:①五十二年。卷8 記二月,趙申喬上疏請冊立太子,「上以建儲大事,未可輕定,宣諭廷臣,以原疏還之」(康熙認為立太子是大事,不可輕易決定,向朝臣宣示,把原疏退還)。卷220 記他說:「立皇太子事,未可輕定。」並寫:「自是上意不欲更立太子,雖諭大學士、九卿等裁定太子儀仗,卒未用。終清世不復立太子。」(從這時起康熙不想再立太子,雖然曾叫大學士、九卿商定太子的儀仗,最後沒有用。整個清朝再也沒有立過太子。)②五十三、五十四年的胤禩。卷8 記五十三年十一月「貝勒胤禩屬下人雅齊布有罪伏誅」(貝勒胤禩的屬下雅齊布有罪被處死),五十四年正月「詔貝勒胤禩、延壽溺職,停食俸」(下詔貝勒胤禩、延壽失職,停發俸祿)。這兩條為什麼發生,卷8 沒有寫。③五十六年。卷8 記十一月康熙發了一道長詔,詔裡說:「立儲大事,豈不在念。但天下大權,當統於一,神器至重,為天下得人至難,是以朕垂老而惓惓不息也。」(立儲這件大事,我怎麼會不放在心上。但天下大權應當統一,皇位至關重要,替天下找到合適的人最難,所以我到老仍然念念不忘)④五十七年。卷8 記二月,檢討朱天保上疏請復立胤礽,康熙親自審問:「爾何知而違旨上奏?」朱天保說:「臣聞之臣父,臣父令臣言之。」康熙說:「此不忠不孝之人也。」下令處死。⑤六十年。卷8 記三月:「大學士王掞密疏復儲。至是御史陶彝、任坪、范長發、鄒圖雲、陳嘉猷、王允晉、李允符、范允𨧨、高玢、高怡、趙成簁、孫紹曾疏請建儲,上不悅,並掞切責之,命其子詹事王奕清及陶彝等十二人為額外章京,軍前效力。」(大學士王掞密疏請復立太子,到這時十二位御史接著上疏請立儲,康熙不高興,連王掞一起嚴厲責備,叫王掞的兒子王奕清和陶彝等十二人去軍前當額外章京。)⑥胤禵在外。卷8 記五十七年十月「命皇十四子貝子胤禵為撫遠大將軍,視師青海」(命皇十四子貝子胤禵為撫遠大將軍,到青海統兵);六十年十月「召撫遠大將軍胤禵來京」;六十一年四月「撫遠大將軍胤禵復蒞軍」(又回到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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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康熙去世,三個地方各寫一個畫面:①卷8(聖祖本紀)。十月辛酉「命雍親王胤禛、弘升、延信、孫渣齊、隆科多、查弼納、吳爾占察視倉廒」;十一月戊子「上不豫,還駐暢春園」,庚寅「命皇四子胤禛恭代祀天」,甲午「上大漸,日加戌,上崩,年六十九」。沒有傳位的記載。②卷9(世宗本紀)。同一段,寫成:「聖祖大漸,召於齋宮,宣詔嗣位。聖祖崩。辛丑,上即位,以明年為雍正元年。命貝勒胤禩、皇十三弟胤祥、大學士馬齊、尚書隆科多總理事務。召撫遠大將軍胤禵來京。」(見胤禛頁。)③卷220(胤禩傳)。寫的是另一份名單:「六十一年十一月,上疾大漸,召允禩及諸皇子允祉、允祐、允禟、允䄉、允祹、允祥同受末命。」(康熙病危,召胤禩和皇子胤祉、胤祐、胤禟、胤蓪、胤祹、胤祥一起接受遺命。)名單裡沒有胤禛,也沒有胤禵。這句和卷9 的「召於齋宮,宣詔嗣位」是不是同一個場合、先後怎麼排,三卷都沒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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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年到1726年(雍正元年到四年):處置:①胤禟。卷220 記元年世宗召胤禵回京,「命允禟出駐西寧」;三年因縱容下人在西寧生事,被奪爵、「即西寧幽禁」;四年「革去黃帶子,削宗籍,逮還京」,五月令他改名,改成的名字卷220 的字句已經錯亂,卷9 記為塞思黑;六月諸王大臣劾他罪狀二十八事;八月「紱奏允禟以腹疾卒於幽所」(李紱奏報胤禟因腹病死在幽禁處)。②胤禩。卷220 記封廉親王的命令下來時,他的福晉烏雅氏對來道賀的人說:「何賀為?慮不免首領耳!」(有什麼好賀的?我擔心連腦袋都保不住!)這話傳到世宗耳裡,「世宗憾滋甚」(世宗的怨恨更深)。四年正月世宗召諸王大臣說他的罪狀,其中一句是:「允禩詭譎陰邪,狂妄悖亂,包藏禍心,日益加甚。」(允禩詭詐陰險,狂妄悖亂,包藏禍心,一天比一天嚴重)又說:「斷不可留於宗姓之內,為我朝之玷!」(絕不可以留在宗室之內,成為本朝的污點!)降民王、圈禁、改名的時間,兩卷也不一樣:卷9 把降為民王、拘禁宗人府、改名阿其那都記在正月戊戌;卷220 在正月只寫革黃帶子、趕走福晉,二月才寫降民王、圈禁、改名。六月諸王大臣列罪狀四十事,請與胤禟、胤禵「並正典刑」(一起依法處死),世宗把罪狀公布出去;九月「未幾卒於幽所」(不久死在幽禁處)。③胤禵。卷220 記世宗即位後下令「速行文大將軍王馳驛來京」(快發文叫大將軍王騎驛馬回京),到了以後「命留景陵待大祭」(留在景陵等大祭);四年諸王大臣劾他、請依國法,世宗說:「允禵止於糊塗狂妄,其奸詐陰險與允禩、允禟相去甚遠。」(允禵只是糊塗狂妄,他的奸詐陰險和允禩、允禟差得遠。)改為禁錮在壽皇殿旁,「寬以歲月,待其改悔」(寬限他一些年月,等他悔改)。④胤蓪。卷220 記元年派他送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的靈龕回喀爾喀賜奠,他託病不去,後來「居張家口」,又私下禱祝,疏文裡寫了「雍正新君」,被斥為不敬,四月奪爵、逮京拘禁。⑤胤祉。見 胤禛。卷220 另記八年宗人府議奏的罪名是:「允祉乖張不孝,暱近陳夢雷、周昌言,祈禳鎮魘,與阿其那、塞思黑、允禵交相黨附。」(胤祉乖僻不孝,親近陳夢雷、周昌言,祈禱驅邪、用魘術,和阿其那、塞思黑、胤禵互相結黨。)⑥胤礽。卷220 記二年十二月「允礽病薨,追封諡」(胤礽病逝,追封並賜諡號),卷9 記為「廢太子胤礽薨,封理親王,諡曰密」(被廢的太子胤礽去世,封為理親王,諡號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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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恢復名字。卷220 〈胤禩傳〉末記高宗的諭旨:說胤禩、胤禟「結黨妄行,罪皆自取」(結黨胡作非為,罪都是自己招來的),但「允禩、允禟仍復原名,收入玉牒」(恢復原來的名字,收入皇族的族譜)。
結果與影響
直接結果:胤禛即位,是為世宗。其他當事人的下場如下(只收卷9 與卷220 有寫的):
| 人 | 本頁讀到的處置 | 結局 |
|---|---|---|
| 胤礽 | 兩次被廢,錮咸安宮 | 雍正二年十二月薨 |
| 胤禔 | 康熙朝削爵、幽禁 | 雍正十二年卒 |
| 胤禩 | 革黃帶子,改名阿其那 | 雍正四年九月死於幽所 |
| 胤禟 | 幽禁西寧,改名塞思黑 | 雍正四年八月死於保定 |
| 胤蓪 | 奪爵拘禁 | 乾隆二年釋放,封輔國公 |
| 胤禵 | 禁錮於壽皇殿旁 | 高宗即位後釋放 |
| 胤祉 | 削爵禁景山 | 雍正十年閏五月薨 |
長期影響:①康熙之後不再立太子。 卷220 的敘述是「終清世不復立太子」。康熙朝是兩立兩廢以後不立;雍正朝改成密封建儲,見 胤禛、秘密立儲。②罪名後來有人翻過來。 乾隆四十三年,高宗仍說胤禩、胤禟的罪「皆自取」,卻下令恢復兩人原名、收入玉牒。史書裡同一件事,隔了五十年,處理的口氣不一樣。③這件事怎麼影響雍正朝的政治,本頁沒有查。 卷9 記的是處置本身,沒有把它和其他朝政連起來。
出處
-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8
-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9
-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220
-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295
- 清史稿卷8_本紀八聖祖本紀三
- 清史稿卷9_本紀九世宗本紀
- 清史稿卷220_列傳七諸王六
- 清史稿卷295_列傳八十二隆科多年羹堯胡期恆
- 維基百科:九子夺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