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清朝展廳人物

胤礽

儲君・1674–1725

  1. 天命
  2. 天聰
  3. 崇德
  4. 順治
  5. 康熙
  6. 雍正
  7. 乾隆
  8. 嘉慶
  9. 道光
  10. 咸豐
  11. 同治
  12. 光緒
  13. 宣統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胤礽〔音同:仍〕是玄燁(康熙帝)的第二子,生母是孝誠仁皇后。《清史稿》本紀寫作「胤礽」,列傳寫作「允礽」,是同一個人。他出生第二年就被立為皇太子,康熙四十七年(1708)被廢,四十八年復立,五十一年(1712)再廢,此後一直被關在咸安宮。被廢以後,本紀稱他「廢太子胤礽」(卷8「戊子,釋廢太子胤礽」、卷9「廢太子胤礽薨」),「廢太子」是對被廢太子的通稱,不是他的名號。康熙從此不再立太子,諸皇子爭奪儲位的經過見 雍正奪嫡。胤禛(雍正帝)即位後,他在雍正二年(1724)十二月死在禁錮中,追封理親王,諡號「密」。

基本資訊

  • 生卒:1674年 – 1725年(51歲)。卷6〈聖祖本紀一〉記康熙十三年五月丙寅「皇子胤礽生」,卷9〈世宗本紀〉記雍正二年十二月癸未「廢太子胤礽薨」。雍正二年十二月癸未換成西曆是 1725 年 1 月 27 日,據維基百科〈允礽〉(固定版本 95048509);51 歲是本頁依本紀的兩個年份算的虛歲,維基百科寫的「享年50岁」是足歲。

  • 本名:胤礽。列傳寫作「允礽」;維基百科說是為了避雍正(胤禛)的名諱才改,本紀與列傳都沒有寫原因

  • 身份:康熙的皇太子,兩次被立、兩次被廢;死後追封理親王

  • 諡號:密。本紀寫「封理親王,諡曰密」,列傳的標題稱他「理密親王」

  • 家人:父親玄燁;母親孝誠仁皇后,本紀記他出生那天「皇后赫舍里氏崩」;妃石氏,康熙三十四年冊封;兒子弘晳(本紀作「弘晰」),雍正即位時封理郡王,乾隆四年被削爵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他一生最主要的事是被立、被廢,標題先不替這些事下判斷。

  • 出生與立太子: 康熙十三年(1674)五月丙寅,本紀記:「皇子胤礽生,皇后赫舍里氏崩。」(皇子胤礽出生,皇后赫舍里氏去世。)卷220 開頭寫他和哥哥承祜都是孝誠仁皇后所生。十四年(1675)十二月,本傳寫康熙「以太皇太后、皇太后命立為皇太子」(奉太皇太后、皇太后的命令,立他為皇太子)。立太子的日子,本傳寫乙丑,本紀寫丙寅「立皇子胤礽為皇太子,頒詔中外,加恩肆赦」(立皇子胤礽為皇太子,向全國頒詔,施恩大赦),差一天。

  • 讀書: 本傳寫:「太子方幼,上親教之讀書。六歲就傅,令大學士張英、李光地為之師,又命大學士熊賜履授以性理諸書。」(太子還小的時候,康熙親自教他讀書;六歲開始跟老師學,命大學士張英、李光地當他的老師,又命大學士熊賜履教他性理方面的書。)二十五年(1686)康熙把江寧巡撫湯斌召來,以禮部尚書兼領詹事;湯斌推薦耿介當少詹事,輔導太子,耿介不久因病辭職,隔年湯斌也去世。本傳說他:「太子通滿、漢文字,嫻騎射,從上行幸,賡〔音同:耕。〕詠斐然。」(太子通曉滿文、漢文,熟練騎射,跟著皇帝出巡,作詩唱和很有文采)

  • 康熙的不滿,從幾件小事開始:①二十九年(1690)七月康熙親征噶爾丹,在行宮生病,召太子和皇三子胤祉來。本傳寫:「太子侍疾無憂色,上不懌〔音同:意。〕,遣太子先還。」(太子在旁照料,臉上沒有憂慮的樣子,康熙不高興,叫太子先回去)②三十三年(1694)禮部奏報祭奉先殿的儀注,把太子的拜褥放在門檻內。康熙叫禮部尚書沙穆哈移到門檻外,沙穆哈請求把這道旨意記進檔案,康熙革了他的官。本紀記為三月「禮部尚書沙穆哈以議皇太子祀奉先殿儀注不敬免官」(禮部尚書沙穆哈因為議訂太子祭奉先殿的儀注不恭敬,被免官)。

  • 監國與失寵: 三十五年(1696)二月康熙再次親征噶爾丹,本傳寫:「命太子代行郊祀禮;各部院奏章,聽太子處理;事重要,諸大臣議定,啟太子。」(命太子代他舉行郊祀禮;各部院的奏章由太子處理;重要的事,大臣們商議好再報告太子。)本紀記二月甲寅「命皇太子胤礽留守」。隔年康熙用兵寧夏,仍命太子留守。本傳接著寫:「有為蜚語聞上者,謂太子暱比匪人,素行遂變。上還京師,錄太子左右用事者置於法。自此眷愛漸替。」(有人把流言傳到康熙耳裡,說太子親近壞人,行為變了。康熙回京後,把太子身邊管事的人抓來依法治罪。從此對太子的寵愛漸漸減少。)四十一年(1702)十月,本紀還記了一次「皇太子胤礽有疾,上迴鑾」(太子生病,康熙中途返回),本傳沒有這一條。

  • 康熙四十七年:第一次被廢: 四十七年八月康熙出外打獵,皇十八子允祄在途中病重。九月在布爾哈蘇台,康熙召太子,集合諸王大臣,一邊說一邊哭,宣布他的罪狀。開頭是:「允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訓,暴戾淫亂,朕包容二十年矣。」(允礽不遵守祖宗的德行,不聽我的教訓,暴戾淫亂,我已經包容他二十年了。)這段話列的事有幾類:①對臣下:毆打平郡王訥爾素、貝勒海善、公普奇,大臣官員也受他荼毒;「遣使邀截蒙古貢使,攘進御之馬,致蒙古俱不心服」(派人攔截蒙古的進貢使者,搶走要進獻給皇帝的馬,使蒙古人都不服)。康熙還說,他用太子乳母的丈夫凌普當內務府總管,方便太子索取東西,凌普更加貪婪。②對兄弟:皇十八子病重,大臣們都替康熙擔心,「允礽乃親兄,絕無友愛之意」(允礽是他親哥哥,卻一點友愛的意思都沒有)。③對父親:康熙責備他,他就發怒,「每夜偪〔音同:逼〕近布城,裂縫竊視」(每天夜裡靠近皇帝帳幕的布圍,從縫裡偷看)。又說:「從前索額圖欲謀大事,朕知而誅之,今允礽欲為復仇。」(從前索額圖想圖謀大事,我知道了就殺了他,現在允礽想替他報仇。)「朕不卜今日被鴆〔音同:振。〕、明日遇害,晝夜戒慎不寧。」(我不知道今天會不會被毒死、明天會不會被害,日夜戒備,不得安寧) 本傳寫康熙說完「上且諭且泣,至於僕地」(一邊說一邊哭,最後倒在地上),當天就把太子抓起來,命皇長子胤禔(列傳作允禔)看管,殺了索額圖的兩個兒子和太子身邊的幾個人,罪輕的發配盛京。第二天又宣諭:「今事內干連應誅者已誅,應遣者已遣,餘不更推求,毋危懼。」(這件事牽連到的人,該殺的已經殺了,該發配的已經發配,其餘的不再追究,不要害怕。) 兩卷的日期差兩天:本傳寫九月乙亥當天召太子、抓人;本紀寫乙亥「上駐布爾哈蘇台」,丁丑才「召集廷臣行宮,宣示皇太子胤礽罪狀,命拘執之,送京幽禁」(在行宮召集朝臣,宣布太子胤礽的罪狀,下令拘捕,送回京城幽禁),回京後丁酉「廢皇太子胤礽,頒示天下」。 廢了太子以後,本傳寫康熙「六夕不安寢」(六個晚上睡不好),對大臣說:「觀允礽行事,與人大不同,類狂易之疾,似有鬼物憑之者。」(看允礽做的事,跟一般人很不一樣,像是發狂的病,好像有鬼附在他身上。)回京後把他安置在上駟院旁邊搭起的氈帳裡,命皇四子胤禛和胤禔一起看守。康熙親自寫文告祭天地、太廟、社稷,其中一句是:「不知臣有何辜,生子如允礽者」(不知道我有什麼罪,生出允礽這樣的兒子)。

  • 魘術案與復立: 同年十月,皇三子胤祉揭發胤禔請喇嘛巴漢格隆用魘〔音同:眼〕術害允礽。本傳寫:「上令侍衛發允礽所居,得厭勝物十餘事。」(康熙命侍衛搜允礽住的地方,挖出十幾件施法用的東西。)康熙召他來見,對近臣說:「朕召見允礽,詢問前事,竟有全不知者,是其諸惡皆被魘魅而然。」(我召見允礽,問他從前的事,竟然有完全不知道的,可見他那些惡行都是被魘術所害。)本紀記十一月辛巳「副都御史勞之辨奏保廢太子,奪職杖之」(副都御史勞之辨上奏保廢太子,被革職、打板子),本傳說康熙斥責他奸詐。 接著康熙命大臣從皇子中推舉太子,大臣舉皇八子胤禩(本紀記在十一月丙戌,康熙不同意)。本傳記康熙在這之後說:「覽古史冊,太子既廢,常不得其死,人君靡不悔者。」(看古代的史書,太子被廢以後,常常不得善終,做君主的沒有不後悔的。)本紀記十一月戊子「釋廢太子胤礽」,隔天己丑「王大臣請復立胤礽為皇太子」。四十八年(1709)正月大臣再次上疏請求,康熙答應,三月辛巳「復立胤礽為皇太子,昭告宗廟,頒詔天下」(再立胤礽為皇太子,告祭宗廟,頒詔天下)。妃石氏也恢復為皇太子妃。

  • 康熙五十年:查太子黨: 五十年(1711)十月,本傳寫「上察諸大臣為太子結黨會飲」(康熙察出幾位大臣替太子結黨、聚會飲酒),責備步軍統領託合齊、尚書耿額與齊世武、都統鄂繕與迓圖。託合齊、齊世武、耿額三人另以收受沈天生的賄賂判絞,託合齊未判決前死在獄中,康熙命人剉屍焚燒。康熙說:「諸事皆因允礽。允礽不仁不孝,徒以言語貨財囑此輩貪得諂媚之人,潛通消息,尤無恥之甚。」(這些事都是因為允礽。允礽不仁不孝,只會用言語和財物託付這些貪婪諂媚的人,暗中傳遞消息,更是無恥到了極點。)

  • 康熙五十一年:再廢,從此不立太子: 本紀記五十一年(1712)九月「皇太子胤礽復以罪廢,錮於咸安宮」(皇太子胤礽又因罪被廢,關在咸安宮),十一月丁未「以復廢皇太子胤礽告廟,宣示天下」。本傳寫成「五十一年十月,复廢太子,禁錮咸安宮」。九月與十月,兩卷不一樣,本頁沒有別的來源可以對。 五十二年趙申喬上疏請立太子,康熙下諭不准,諭裡講到允礽:「允礽為太子時,服御俱用黃色,儀注上幾於朕,實開驕縱之門。」(允礽當太子時,衣服用具都用黃色,禮儀規格幾乎和我一樣,這實在是開了驕縱的門。)又說:「凡人幼時猶可教訓,及長而誘於黨類,便各有所為,不復能拘制矣。」(人小時候還能教,長大後被身邊的黨羽引誘,就各有打算,再也管不住了。)本傳的結論是:「自是上意不欲更立太子,雖諭大學士、九卿等裁定太子儀仗,卒未用。終清世不復立太子。」(從此康熙不想再立太子,雖然曾命大學士、九卿議定太子的儀仗,最後沒有用上。整個清朝不再立太子。)這最後一句和別卷對不上,見〈常見誤解〉。

  • 禁錮的十年:①五十四年(1715)十一月,有個醫生賀孟頫替允礽的福晉治病,本傳寫:「允礽以礬〔音同:凡〕水作書相往來,复囑普奇舉為大將軍」(允礽用礬〔音同:凡〕水寫信和外面往來,又託普奇推舉他當大將軍),事發後普奇等人都獲罪。礬〔音同:凡〕水寫的字乾了看不出來,這是本頁的註解,本傳沒有說他為什麼用礬〔音同:凡〕水。②大臣仍然上疏請立太子:五十六年(1717)大學士王掞,接著御史陳嘉猷等八人;五十七年(1718)二月檢討朱天保直接請求復立允礽。本紀記康熙在行宮親自審問朱天保,朱天保說:「臣聞之臣父,臣父令臣言之。」(我是聽我父親說的,是我父親叫我說的。)康熙說他「此不忠不孝之人也」(這是不忠不孝的人),朱天保被處死,他的父親侍郎朱都納等人也受牽連。六十年(1721)王掞再請,御史陶彝等十二人跟著上疏,康熙斥王掞奸詐,把他們發到軍前效力。③五十七年七月,他的福晉石氏去世。本傳記康熙「上稱其淑孝寬和,作配允礽,辛勤歷有年所」(稱讚她賢淑孝順、寬厚溫和,嫁給允礽,辛勞了好些年),命大學士與翰林院撰文致祭。

  • 雍正朝:死在禁錮中: 康熙六十一年(1722)胤禛即位,本紀記十二月壬戌封「廢太子胤礽之子弘晰為理郡王」。雍正元年(1723),本傳寫「詔於祁縣鄭家莊修蓋房屋,駐劄兵丁,將移允礽往居之」(下詔在祁縣鄭家莊蓋房子、派兵駐守,準備把允礽遷去住)。本傳沒有寫他有沒有搬過去。二年十二月他去世,本傳只寫「允礽病薨,追封諡」(允礽病逝,追封並賜諡號),本紀寫「廢太子胤礽薨,封理親王,諡曰密」(廢太子胤礽去世,封理親王,諡號「密」)。

  • 身後: 兒子弘晳雍正六年(1728)進封親王。乾隆四年(1739)十月,本傳寫「高宗諭責弘晳,自視為東宮嫡子,居心叵測,削爵」(高宗下諭責備弘晳,說他把自己看成太子的嫡子,心思難測,削去爵位),改由允礽的第十子弘㬙襲郡王。他的子孫後來多封輔國公,本傳記他的後代福錕在光緒朝官至體仁閣大學士。

歷史影響

①他被廢,是康熙諸子爭儲的起點。 第一次被廢後,康熙下諭說皇子中有人謀當太子就是「國之賊」;本傳緊接著寫「諸皇子中皇八子允禩謀最力」(皇子裡皇八子允禩謀得最積極),胤禩隨後被削爵,胤禔用魘術害他的事也是這時揭發的。之後大臣推舉胤禩、他兩度復立又被廢、康熙到死沒有再立太子,這一連串事件見 雍正奪嫡。

②清朝立儲改成不公開。 本傳寫康熙再廢太子之後「上意不欲更立太子」,請立太子的大臣裡,勞之辨、朱天保、王掞都被處罰。雍正即位後,元年就把繼承人的名字密封起來,見 秘密立儲;那一頁把康熙這段當成背景,本傳沒有說兩件事的關係。

③他的身分到兒子那一代還在作用。 乾隆四年削弘晳爵位的理由是「自視為東宮嫡子」,也就是把自己當成廢太子的嫡系。這件事本傳只寫了一句,弘晳做了什麼事,本頁沒有查。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清史稿》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卷220 這一卷沒有「論曰」,傳裡也沒有史臣自己的評語。這裡能引的,幾乎都是康熙的話,而且是在廢他、處置他的時候說的。康熙是當事的一方,這些話不能當成中立的評語。《清史稿》是民國初年清史館修的,經過見 清史稿。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從小被父親親自教養的太子,成年後被父親指為不仁不孝、又說他是中了魘術,兩立兩廢,最後死在禁錮中。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父親前後的說法不一樣。 第一次廢他時,康熙說他「暴戾淫亂」,又說他的行事「類狂易之疾,似有鬼物憑之者」;揭出魘術之後,康熙說「是其諸惡皆被魘魅而然」;再廢之後,康熙說「非狂易而何?」(這不是發狂又是什麼?)

本頁的判斷:說他凶暴的、說他發狂的、說他中了魘術的,都是康熙;三種說法隨著康熙要廢他、要復立他、要再廢他而變。本傳本身沒有描寫他的性情,所以本頁寫不到他實際是怎樣的人。

②品德:指責的多半是對父親不孝、對兄弟無情。 康熙第一次廢他時說的罪狀,有毆打宗室與大臣、攔截蒙古貢使、窺伺父親起居、要替索額圖報仇;五十年查太子黨時說他「不仁不孝」,只會拿言語財物收買人。本傳記下的具體事情,有二十九年侍疾時「無憂色」、三十五年後身邊的人被治罪、五十年幾位大臣因替他結黨被處死、五十四年用礬水寫信託人舉他當大將軍。

本頁的判斷:二十九年那一件是本傳的敘述,其他罪狀多半出自康熙的訓話,訓話裡的事怎麼查出來的、他本人怎麼說,傳裡沒有記。他自己的說法,傳裡只有康熙轉述的一句:召見時問他從前的事「竟有全不知者」。

③修養:讀書和騎射,傳裡寫得很肯定。 本傳寫他「通滿、漢文字,嫻騎射,從上行幸,賡詠斐然」。康熙再廢他之後仍說:「允礽儀表、學問、才技俱有可觀」(允礽的儀表、學問、才能,都還有可看的地方)。

本頁的判斷:這是本傳少數不帶指責的描述,連再廢他的康熙也承認他的學問。他實際讀了什麼、寫了什麼,傳裡沒有收。

④歷史貢獻:監國代政過一段時間。 三十五年康熙親征時,命他代行郊祀,「各部院奏章,聽太子處理」;隔年用兵寧夏,仍命他留守。

本頁的判斷:他代理政務期間做了什麼決定,傳裡沒有記,接著寫的就是「蜚語」與他身邊的人被治罪。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到他被交付過這件事,寫不到他辦得怎樣。

過世原因

雍正二年(1724)十二月癸未死在禁錮中,本傳寫「病薨」(病逝),沒有寫是什麼病。他從康熙五十一年再廢後關在咸安宮,雍正元年曾下詔在祁縣鄭家莊蓋房子準備把他遷去,本傳沒有寫他有沒有搬。維基百科寫他死在咸安宮,本頁沒有其他來源可以對。


關鍵年份

  • 1674年(康熙十三年):五月出生,生母孝誠仁皇后同日去世

  • 1675年(康熙十四年):十二月立為皇太子

  •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湯斌兼領詹事,耿介任少詹事,輔導太子

  • 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康熙親征噶爾丹時生病,他侍疾「無憂色」,被遣先回

  • 1694年(康熙三十三年):拜褥一事,禮部尚書沙穆哈被免官

  • 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冊封石氏為太子妃

  • 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再征噶爾丹,他留守京城,處理各部院奏章

  • 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九月第一次被廢;十月揭出胤禔的魘術;十一月獲釋

  • 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復立為皇太子

  • 1711年(康熙五十年):查出大臣為太子結黨,託合齊等人被處死或禁錮

  • 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再廢,關在咸安宮(本紀作九月,本傳作十月)

  • 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礬水寫信託普奇舉他當大將軍,事發

  • 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朱天保請求復立他,被處死;福晉石氏去世

  •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即位,封他的兒子弘晳為理郡王

  • 1724年(雍正二年):十二月去世,追封理親王,諡號密。換成西曆已是 1725 年 1 月


以胤礽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220
  2. 清史稿卷220_列傳七諸王六
  3. 清史稿卷6_本紀六聖祖本紀一
  4. 清史稿卷7_本紀七聖祖本紀二
  5. 清史稿卷8_本紀八聖祖本紀三
  6. 清史稿卷9_本紀九世宗本紀
  7. 維基百科:允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