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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鴻緒,初名度心,字季友,江南婁縣人,康熙朝官至工部尚書,曾調戶部。他和《明史》有兩層關係:康熙二十一年(1682)他充明史館的總裁官;晚年他進呈自己編成的列傳稿,〈上《明史》表〉說,後來張廷玉等人修成的《明史》,就是拿「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當初稿。他的仕途中,一次被郭琇彈劾而休致,一次因為舉薦皇子允禩,被皇帝下詔責備、以原品退休。《清史稿》的「論曰」說他憑藉權勢結黨、納賄營私,屢遭彈劾,皇帝卻曲意保全。乾隆四十三年(1778)國史館進呈他的傳,高宗命人把彈劾他的奏疏補進去,「使後世知鴻緒輩罪狀」(讓後世知道鴻緒這些人的罪狀)。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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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生年不詳 – 1723年(雍正元年卒於京)。本傳不記生年,也不記享年;雍正元年換成公元 1723 是本頁自己換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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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字、號):初名度心,字季友(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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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江南婁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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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名:康熙十二年(1673)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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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官至工部尚書,後調戶部;曾任左都御史;充《明史》總裁官,康熙五十四年(1715)又充《省方盛典》總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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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孫興吾,進士,官吏部侍郎(本傳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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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手:郭琇(彈劾他的左都御史)、湯斌(他聯名彈劾過的尚書)
生平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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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翰林、主考,和一個被他告倒的「妖人」。 康熙十二年(1673)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十四年(1675)主持順天鄉試,充日講起居注官,累遷翰林院侍講。十九年(1680)皇帝獎勉講官,加他侍讀學士銜。當時湖廣有人叫朱方旦,自號二眉山人,寫書聚徒,常常聚到幾千人,自誇能預知吉凶。王鴻緒拿到他刊刻的《中質秘書》,上奏列出三大罪:「誣罔君上、悖逆聖道、搖惑人心」(欺騙君上、違背聖人之道、擾亂人心),朱方旦因此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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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明史》:他自己說的分工和經過。 康熙二十一年(1682)轉侍讀,充明史總裁。二十五年(1686)上疏請回鄉料理生母喪事。五十三年(1714),他上疏回顧這段經過,本傳記下的話有四層:①早期成績很少。 他當年奉命為總裁,和湯斌、徐乾學、葉方靄互相參訂,「僅成數巻」(只完成幾卷)。他回鄉多年後,皇帝再召他重領史局,原先編纂的人「罕有存者」(很少還在了)。②後來的分工。 大學士張玉書監修,負責志;尚書陳廷敬任總裁,負責本紀;他負責列傳。他說自己因為還領原官的俸祿,比兩位有空閒,所以「刪繁就簡,正謬訂譌」(刪繁就簡,改正謬誤和訛誤)。③傳稿被取走。 後來大學士熊賜履接著奉命監修,「檄取傳稿以進」(發文取走列傳稿呈上),張玉書、陳廷敬和他都沒有參與審閱。他擔心傳稿多有錯誤,歸田後重理舊稿,「搜殘補闕,復經五載,成列傳二百八巻」(搜集殘稿、補上缺漏,又過了五年,編成列傳二百零八卷),最後「謹繕寫全稿,齎呈禦鑑,請宣付史館,以備參考」(恭敬抄寫全稿,送請皇上御覽,請交付史館,作為參考),皇帝批准。④卷數對不上,本頁並列不判斷。 他說的是列傳二百零八卷。《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卻說他撰的《明史稿》共三百十卷,只有帝紀沒有完成,其餘大致排好。兩個數字指的是不是同一份稿、多出的一百多卷是誰編的,本頁不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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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任上:連劾數人。 二十六年(1687)擢左都御史。他上疏彈劾廣東巡撫李士楨貪劣,士楨因此被罷。靈臺郎董漢臣陳言時政,被御史陶式玉彈劾;接著王鴻緒上疏,說欽天監的人員「不擇流品」,請求考試去留,結果董漢臣和博士賈文然等十五人以詞理舛誤被黜。他又和左都御史璙丹、副都御史徐元珙合疏,彈劾尚書湯斌「務名鮮實」(追求名聲,缺少實績),皇帝向來看重湯斌清廉,沒有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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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休致。 事情分兩次:①康熙二十八年(1689)。 他服滿父喪、將要赴補,左都御史郭琇彈劾他與高士奇「招權納賄」(招攬權勢、收受賄賂),他和高士奇、給事中何楷、編修陳元龍一起被命休致。此外,嘉定知縣聞在上一案(本傳沒寫年份)也牽連到他:聞在上說曾送他銀五百,事發後退還,巡撫鄭端因此奏劾。皇帝下諭,痛斥官員彼此傾軋、結黨:「朕將窮極根株,悉坐以朋黨之罪」(我將追究到底,一律以結黨之罪論處)。這時王鴻緒正在對質,詔書一到,他就被釋放了。②康熙四十七年(1708)。 三十三年他被召來京修書,授工部尚書;四十七年調戶部(本傳沒寫官名,依上文是尚書,這是推讀)。這年冬天皇太子允礽被廢,皇帝詔令大臣保舉太子人選,他與內大臣阿靈阿、侍郎揆敘等商量,舉薦皇子允禩,被皇帝下詔責備,以原品休致。
歷史影響
王鴻緒在後世的位置,主要在兩件事上:
①《明史》底稿的來歷。 〈上《明史》表〉寫:「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只有舊臣王鴻緒的史稿,經過名家三十年的用心),並說「爰即成編,用為初稿」(就拿現成的稿本,當作初稿)。《明史》頁引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也說,王鴻緒撰《明史稿》三百十卷,後來的本子是在此基礎上增損成書。他自己的疏文則說,他編成的是列傳二百八卷。這份底稿讓《明史》列傳的一致,多少帶著同一位編者的手,見 同源不是互證〈同書內部型〉 的佐證一段;卷二一三屬哪一部分稿,本頁沒有查出。
②同一個人,兩套評價並在一起。 乾隆四十三年(1778),國史館進呈王鴻緒傳,高宗命人把郭琇的彈劾疏補進去,要「使後世知鴻緒輩罪狀」。《清史稿》的「論曰」把他和徐乾學、高士奇並看:「乃憑藉權勢,互結黨援,納賄營私,致屢遭彈劾,聖祖曲予保全。乾學、鴻緒猶得以書局自隨,竟編纂之業」(他們憑藉權勢,互相結黨,收受賄賂、營求私利,因此屢次被彈劾,聖祖還是曲意保全。徐乾學、王鴻緒還能帶著書局隨身,把編纂的事完成)。這兩句是清人的判斷,本頁照錄,不評斷。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史書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王鴻緒的傳在《清史稿》卷二百七十一,和徐乾學、翁叔元、高士奇合傳。《清史稿》是民國初年清史館修的稿本,離王鴻緒兩百多年;傳末的〈論〉是幾個人合論,這一節只取談他的句子。傳裡的指控(郭琇的彈劾、聞在上的供詞、鄭端的劾奏)都是別人的話,傳照錄,沒有說查證過;乾隆朝命人補進彈劾疏,是皇帝的立場,下面每次引到都標明是誰說的。
修《明史》這一面,另引〈上《明史》表〉和《明史》提要。表文是公文,套語多,這一節只用它看稿本怎麼被評價。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有文學、辦得成事、修史有實績,仕途上屢被彈劾、靠皇帝保全的官員。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出手快,善於抓對方的把柄,也碰過軟釘子。 傳寫他奏進朱方旦的書:「遂以奏進,列其誣罔君上、悖逆聖道、搖惑人心三大罪。方旦坐誅」(於是把書奏進,列出三大罪:欺騙君上、違背聖人之道、擾亂人心。朱方旦被處死)。他奏請考試欽天監人員:「不擇流品,星卜屠沽之徒,粗識數字,便得濫竽」(不分出身,連算命的、賣肉的、賣酒的,認得幾個字就混了進來)。他聯名彈劾湯斌時,傳寫的結果是:「上素重斌淸廉,置弗問」(皇帝向來看重湯斌清廉,沒有追究)。
本頁的判斷:傳挑出來的幾件事,朱方旦被誅、董漢臣等人被黜,都發生在他上疏之後;彈劾湯斌這一件,皇帝不接。傳沒有評他的脾氣,這一項只能寫到他怎麼上疏、結果怎樣。經過見〈生平事功〉。
②品德:被指控收賄、結黨,傳只錄指控,沒有定罪。 傳記郭琇的彈劾:「左都御史郭琇劾鴻緒與髙士奇招權納賄」(左都御史郭琇彈劾王鴻緒和高士奇招攬權勢、收受賄賂)。嘉定知縣聞在上的供詞是:「在上言嘗以銀五百餽鴻緒,亦事發退還」(聞在上說曾送王鴻緒五百兩銀,事發後退還),巡撫鄭端據此劾奏:「鴻緒竟染贓銀,有玷大臣名節」(王鴻緒竟然沾了贓銀,玷汙大臣的名節)。傳緊接著寫:「時鴻緒方就質,詔至,得釋」(當時王鴻緒正在對質,皇帝的詔書到了,他被釋放)。〈論〉的結論是:「乃憑藉權勢,互結黨援,納賄營私,致屢遭彈劾,聖祖曲予保全」(竟然憑藉權勢,互相結黨,收受賄賂、營求私利,屢次被彈劾,聖祖還是曲意保全)。乾隆四十三年,傳寫皇帝的立場:「使後世知鴻緒輩罪狀」(讓後世知道鴻緒這些人的罪狀)。
本頁的判斷:這一項要分清是誰的話。郭琇、聞在上、鄭端的話是指控,傳沒有說查證過;結果是休致或當場釋放,傳沒有寫他被定罪。〈論〉和乾隆的補疏是後來的人下的結論,立場是批評。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到:傳錄了不少指控和兩層批評,他本人收沒收,傳裡沒有定論。
③修養:以文學進身,自己說修史時有分寸。 傳寫他的出身:「康熙十二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康熙十二年中一甲第二名進士,授編修)。〈論〉概括他進內廷的路:「鴻緒亦以文學進」(王鴻緒也是憑文學進身)。他自述編列傳的態度:「其間是非邪正,悉據公論,不敢稍逞私臆。但年代久遠,傳聞異辭,未敢自信爲是」(其中的是非邪正,都依公論,不敢任意憑私見;但年代久遠,傳聞各說不同,不敢自認一定正確)。
本頁的判斷:這幾句裡,進士出身和「以文學進」是傳與史臣的記載,修史的態度則是他自己的話,傳照錄,沒有第二個來源可對。傳沒有寫他的著作內容,他的《明史稿》本站也沒有讀,所以學養本身寫不到。
④歷史貢獻:留下《明史》的底稿。 〈上《明史》表〉寫:「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進在彤闈,頒來秘閣。首尾略具,事實頗詳」(只有舊臣王鴻緒的史稿,經過名家三十年用心,進呈宮中,頒到秘閣,大致完備,事實也算詳細),又說:「爰即成編,用為初稿」(就拿現成的稿本,當作初稿)。《明史》提要說:「康熙中戶部侍郎王鴻緒撰《明史稿》三百十卷,惟《帝紀》未成,餘皆排比粗就,較諸家為詳贍,故因其本而增損成帙也」(康熙年間戶部侍郎王鴻緒撰《明史稿》三百十卷,只有帝紀沒有完成,其餘大致排好,比各家都詳備,所以依它的本子增減而成書)。〈論〉從另一頭說:「乾學、鴻緒猶得以書局自隨,竟編纂之業」(徐乾學、王鴻緒還能帶著書局隨身,把編纂的事完成)。
本頁的判斷:表文與提要都肯定這份稿本是《明史》的底,〈論〉把修史完成寫成他們被保全的結果之一,語氣是「不其幸歟」,也就是說他們走運。稿本品質好不好,本頁沒有讀稿本,只能寫到別人怎麼評。他說的二百零八卷與提要的三百十卷,並列在〈歷史影響〉,這裡不重複。
過世原因
雍正元年(1723)卒於京。本傳只有「雍正元年,卒於京」這一句,沒有寫死因,也沒有寫享年。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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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年不詳:本傳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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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年(康熙十二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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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年(康熙十四年):主持順天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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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年(康熙十九年):加侍讀學士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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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轉侍讀,充明史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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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7年(康熙二十六年):擢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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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郭琇彈劾他與高士奇,被命休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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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4年(康熙三十三年):以薦召來京修書,後授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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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調戶部;冬天因舉薦皇子允禩,以原品休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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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年(康熙五十三年):上疏自述修史經過,進呈列傳二百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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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再召來京,充《省方盛典》總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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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3年(雍正元年):卒於京。葬地本傳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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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國史館進呈他的傳,高宗命補入郭琇的彈劾疏
出處
- 清史稿卷271_列傳五十八徐乾學翁叔元王鴻緒高士奇
- 上明史表
- 明史索引頁與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