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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胤禩是玄燁(康熙帝)的第八子,生母是良妃衛氏。《清史稿》列傳寫作「允禩」,本紀寫作「胤禩」,是同一個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太子胤礽第一次被廢,他被指「謀代立」,削去貝勒;同年十一月,大臣阿靈阿、王鴻緒等人推舉他當太子,康熙不同意,不久恢復他的貝勒。康熙六十一年胤禛(雍正帝)即位,起用他總理事務、封廉親王;之後三年一再被責罰,雍正四年(1726)被革去宗籍、改名「阿其那」、圈禁在宗人府,同年九月死在幽禁的地方。乾隆四十三年(1778)恢復原名、收入玉牒。他是雍正奪嫡裡的主要人物之一,整件事的經過見那一頁,本頁只寫他本人。本頁依據《清史稿》卷220〈列傳七 諸王六〉的允禩傳,日子拿本紀卷8、卷9 對過;列傳與本紀的史料主要來自清朝的實錄,所以本頁還沒有獨立的第二個來源。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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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81年 – 1726年(46歲)。卷220 沒有寫他生在哪一年;出生的日子據維基百科,是康熙二十年二月初十(1681 年 3 月 29 日)。去世,本紀卷9 記雍正四年九月己亥「錫保奏阿其那卒于禁所」(錫保奏報阿其那死在拘禁的地方),己亥是 1726 年 10 月 5 日,與維基百科寫的去世日相符(這是本頁的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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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胤禩。雍正年間的列傳寫作允禩;雍正四年被改名阿其那,乾隆四十三年恢復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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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愛新覺羅氏宗室。卷220 沒有寫籍貫;他是皇子,屬宗室。維基百科寫他被削去宗籍後,發到正藍旗卓鼐佐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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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康熙的皇八子;康熙三十七年封貝勒,雍正初年封廉親王、總理事務、管理藩院尚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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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卷220 開頭寫「良妃衛氏生第八子允禩」。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卷220 記他的事,多半是被推舉、被指責、被處分,他自己做成了什麼,傳裡寫得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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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卷220 開頭寫「允禩,聖祖第八子。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封貝勒。」(胤禩是康熙的第八子,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封貝勒。)四十七年九月「署內務府總管事」(代理內務府總管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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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七年的第一次廢太子:①謀代立。卷220 寫「太子允礽既廢,允禩謀代立。」(太子胤礽被廢以後,胤禩圖謀取代他。)傳裡接著列出依附他的人:「諸皇子允禟、允䄉、允禵,諸大臣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等,皆附允禩」(皇子胤禟、胤䄉、胤禵,大臣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等,都依附胤禩)。②康熙的指責。他代理內務府時,內務府總管凌普因依附太子獲罪、被抄家,他「頗庇之」(多有包庇)。康熙下諭:「凌普貪婪巨富,所籍未盡,允禩每妄博虛名,凡朕所施恩澤,俱歸功於己,是又一太子矣!」(凌普貪婪、極為富有,抄家還沒抄乾淨;胤禩常常妄博虛名,凡是我施的恩澤,都歸功到自己身上,這又是一個太子了!)隔天又說:「允禩柔姦性成,妄蓄大志,黨羽相結,謀害允礽。」(胤禩天性柔媚奸詐,心裡抱著不該有的大志,結黨,謀害胤礽。)下令把他鎖起來交議政處審理。胤禟、胤禵進去替他求情,康熙「出佩刀將誅允禵」(拔出佩刀要殺胤禵),被皇五子胤祺(卷220:「聖祖第五子」)跪抱勸住。③削爵。審問相士張明德的結果,「張明德坐凌遲處死,普奇奪公爵,允禩亦奪貝勒,為閑散宗室」(張明德被判凌遲處死,普奇被奪公爵,胤禩也被奪去貝勒,成為沒有爵位的宗室)。本紀卷8 把這件事記在十月甲辰:「削貝勒胤禩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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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舉為太子:①推舉。康熙命諸大臣在皇子中舉可以當太子的人,卷220 寫「阿靈阿等私示意諸大臣舉允禩」(阿靈阿等人私下示意大臣們推舉胤禩)。本紀卷8 記十一月丙戌:「阿靈阿、鄂倫岱、揆敘、王鴻緒及諸大臣以皇八子胤禩請,上不可。」(阿靈阿等人和其他大臣推舉皇八子胤禩,康熙不同意。)卷220 記康熙的理由:「允禩未更事,且罹罪,其母亦微賤,宜別舉。」(胤禩沒有歷練,又剛犯了罪,他的母親出身也低微,應該另外推舉。)②恢復貝勒。康熙釋放胤礽,「亦復允禩貝勒」(也恢復了胤禩的貝勒),本紀記在十一月庚子。四十八年正月康熙追問誰帶頭推舉胤禩,大學士馬齊被指出來受責,接著胤礽復立為太子,見雍正奪嫡。③之後幾年。本紀卷8 記五十三年十一月「貝勒胤禩屬下人雅齊布有罪伏誅」(胤禩屬下的雅齊布有罪被處死),五十四年正月「詔貝勒胤禩、延壽溺職,停食俸」(下詔說胤禩、延壽失職,停發俸祿)。卷220 另記康熙說,雅齊布(胤禩乳母的丈夫)的叔叔吳達理與御史雍泰不和,告到胤禩那裡,胤禩就借事痛責雍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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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去世與雍正初年:①受末命。卷220 寫「六十一年十一月,上疾大漸,召允禩及諸皇子允祉、允祐、允禟、允䄉、允祹、允祥同受末命。」(康熙病危,召胤禩和皇子胤祉、胤祐、胤禟、胤䄉、胤祹、胤祥一起接受遺命。)這份名單沒有胤禛,跟本紀卷9 的寫法不一樣,見雍正奪嫡。②封廉親王。卷220 寫「世宗即位,命允禩總理事務,進封廉親王,授理籓院尚書。」(雍正即位,命胤禩總理事務,晉封廉親王,任理藩院尚書。)本紀卷9 把封廉親王記在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壬戌。雍正元年他又被命辦理工部事務。③君臣之間的嫌隙。卷220 寫「皇太子允礽之廢也,允禩謀繼立,世宗深憾之。允禩亦知世宗憾之深也,居常怏怏。」(當年胤礽被廢時,胤禩圖謀繼立,雍正對此深深懷恨;胤禩也知道雍正恨得很深,平常總是悶悶不樂)封親王的命令下來,他的福晉對道賀的人說:「何賀為?慮不免首領耳!」(有什麼好賀的?我擔心連腦袋都保不住!)④雍正的評語。雍正二年的諭旨一面說他「素行陰狡」(向來行事陰險狡猾),一面說:「允禩在諸弟中頗有治事材,朕甚愛惜之,非允禟、允䄉等可比」(胤禩在弟弟們當中很有辦事的才能,我很愛惜他,不是胤禟、胤䄉這些人能比的)。本紀卷9 記同年四月「召王大臣訓飭廉親王胤禩,令其改行」(召集王大臣訓斥胤禩,要他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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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的責罰:三年二月,雍正以他「任總理事務,挾私懷詐,有罪無功,不予議敘」(擔任總理事務期間懷私心、存詐偽,有罪無功,不給獎敘)。接著工部做的祖宗神牌草率、阿爾泰駐軍的兵器粗劣,屢次下詔責問他;他對內務府披甲的裁減前後說法不一,雍正說:「陰邪叵測,莫此為甚!」(陰險邪惡、難以預料,沒有比這更嚴重的!叵,注音:ㄆㄛˇ,音同:頗。)內務府披甲的人聚到他府裡鬧事、又到副都統李延禧家搶掠,宗人府兩次議奪他的爵,雍正都寬免了。傳裡另記「允禩杖殺護軍九十六,命太監閻倫隱其事,厚賜之」(胤禩杖殺護軍「九十六」,命太監閻倫隱瞞這件事,重重賞了他);「九十六」是人數還是人名,原文看不出來,本頁不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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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四年的處置:①革宗籍。四年正月雍正召諸王大臣宣布他的罪狀,其中一件是他把康熙的御批燒了,他起初說:「前值皇考怒,恐不測,故焚毀筆札,御批亦納其中。」(之前遇到父皇發怒,怕出事,所以把文書燒了,御批也在裡面。)雍正的結論是:「允禩自絕於天,自絕於祖宗,自絕於朕,斷不可留於宗姓之內,為我朝之玷!」(胤禩自絕於天、自絕於祖宗、自絕於我,絕不能留在宗室之內,成為我朝的污點!玷,注音:ㄉㄧㄢˋ,音同:店。)於是革去黃帶子,把他的福晉趕回娘家。②改名圈禁。二月授他為民王,諸王大臣請殺他,雍正不許;接著削去王爵,交宗人府圈禁。卷220 寫「宗人府請更名編入佐領:允禩改名阿其那,子弘旺改菩薩保。」(宗人府請把他改名、編入佐領:胤禩改名阿其那,兒子弘旺改名菩薩保。)本紀卷9 則把降民王、拘禁、改名都記在正月戊戌同一天。六月諸王大臣再列他的罪狀四十條,請與胤禟、胤禵一起正法,雍正把罪狀公布中外。③去世。卷220 寫「九月,允禩患嘔噦,命給與調養,未幾卒於幽所。諸王大臣仍請戮屍,不許。」(九月胤禩生病嘔吐,雍正命人給他調養,不久死在幽禁的地方;諸王大臣仍然請求戮屍,雍正不許)十二月王大臣又請把阿其那、塞思黑的妻子正法,本紀卷9 記雍正下諭:「阿其那、塞思黑雖大逆不道,而反叛事迹未彰,免其緣坐。」(阿其那、塞思黑雖然大逆不道,可是反叛的事跡不明顯,免去連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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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的恢復:乾隆即位當年,本紀卷10 記「賞阿其那、塞思黑子孫紅帶,收入玉牒」(賞給阿其那、塞思黑的子孫紅帶子,收進皇族的族譜)。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卷220 記高宗下諭,令「允禩、允禟仍復原名,收入玉牒」(胤禩、胤禟恢復原來的名字,收入皇族的族譜)。
歷史影響
他是康熙晚年儲位之爭的中心人物之一。 卷220 列出依附他的皇子與大臣,本紀卷8 記大臣們推舉的就是他;康熙後來追問推舉的人、再立胤礽,又在五十一年再廢。這段經過與牽連的人見雍正奪嫡。
處置他,連審案的宗室也受牽連。 本紀卷9 記四年正月同一天對他「易親王為民王,褫黃帶,絕屬籍」(從親王降為民王,革去黃帶子,斷絕宗室屬籍),同月胤禟也被宣示罪狀;本紀還記貝子魯賓、鎮國公永謙「以議胤禩獄依違削爵」(因為審議胤禩案態度含糊而被削爵)。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清史稿》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卷220 這一卷沒有「論曰」,傳裡也沒有史臣自己的評語。這裡能引的,是傳裡記下的三位皇帝的話:康熙、雍正、乾隆。三人都是當事的一方,話是在處置他的時候說的,不能當成中立的評語。《清史稿》是民國初年的清史館修的,經過見 清史稿。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被大臣推舉、被父親拒絕、被兄弟起用又一路處置到死的皇子,史書留下的評語全出自處置他的人。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三個皇帝說的不一樣。 康熙說他「柔姦性成」、「每妄博虛名」;雍正說他「素行陰狡」,三年說「陰邪叵測」;傳裡記他知道雍正懷恨,「居常怏怏」。
本頁的判斷:這些都是指責他的人說的話。傳裡描寫他心情、沒有指責意味的,只有「居常怏怏」一句;那是史臣的敘述,緊接在「世宗深憾之」之後。他本人是怎樣的性情,本頁寫不到。
②品德:指責多,記事少。 康熙說他「凡朕所施恩澤,俱歸功於己」;雍正說他「挾私懷詐」。傳裡記下的具體事情有:包庇凌普、替雅齊布的叔叔出頭痛責御史雍泰、燒毀康熙的御批、「杖殺護軍九十六」並令太監隱瞞。
本頁的判斷:具體的事都是處置他時列出的罪狀,罪狀是怎麼查的、他怎麼辯解,傳裡只記了燒御批一件他自己的說法(先說怕父皇發怒,後說「抱病昏昧,誤行燒毀」)。本頁照錄,不替任何一方下結論。
③修養:傳裡沒有寫。 卷220 沒有記他讀過什麼書。維基百科寫康熙四十一、二年命書法家何焯當他的侍讀,本頁沒有查其他來源。
本頁的判斷:這一項寫不到。
④歷史貢獻:雍正說他「頗有治事材」。 雍正二年的諭旨說:「允禩在諸弟中頗有治事材,朕甚愛惜之」。他實際辦過的事,傳裡記了署內務府總管、總理事務、理藩院尚書、辦理工部事務,但記下的多半是辦得不好的地方(神牌草率、兵器粗劣、裁甲反覆)。乾隆四十三年的諭旨則說他與胤禟「結黨妄行,罪皆自取」,又說「就兩人心術而論,覬覦窺竊,誠所不免」(就兩人的心思來說,覬覦皇位、暗中圖謀,確實免不了)。
本頁的判斷:說他有才幹的與說他有罪的,是同一個雍正;乾隆恢復了他的名字,卻沒有說他無罪。三朝的說法並列在這裡,本頁不擇一。
過世原因
卷220 寫他雍正四年九月「患嘔噦」(生病嘔吐),雍正命人調養,不久死在幽禁的地方;本紀卷9 寫「錫保奏阿其那卒于禁所」。是什麼病,兩處都沒有寫。維基百科寫他「病故猝逝」。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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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年(康熙二十年):二月初十出生(據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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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封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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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九月署內務府總管;太子被廢後,十月被削貝勒;十一月大臣推舉他當太子,康熙不同意,隨後恢復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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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康熙去世、雍正即位,命他總理事務;十二月封廉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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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年(雍正三年):二月以總理事務「有罪無功」不予議敘,此後屢受責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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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年(雍正四年):正月革去宗籍;二月降民王、削爵圈禁,改名阿其那;九月死於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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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正月恢復原名,收入玉牒。
出處
-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220
- 清史稿卷220_列傳七諸王六
- 清史稿卷8_本紀八聖祖本紀三
- 清史稿卷9_本紀九世宗本紀
- 清史稿卷10_本紀十高宗本紀一
- 維基百科:允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