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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衛所是明朝的軍隊編制與兵源制度。朱元璋稱吳王時把部隊改編為十七個親軍衛,天下平定以後,在要害的地方設兵駐守:只管一郡的設「所」,連接幾郡的設「衛」,大約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為一百戶所。兵的來源有隨軍出征、投降歸附、因罪發配三種,軍人世代屬於軍籍。洪武八年(1375)在外的都衛改為都指揮使司,與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並稱「三司」;洪武二十六年(1393)天下共有都司十七、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守禦千戶所六十五。正德以後軍職冒濫、被人看輕,衛所又有隱佔、虛冒等弊病,《明史·兵志》寫到明末「舉天下之兵,不足以任戰守,而明遂亡矣」(全天下的兵都不能擔當作戰守禦,明朝就滅亡了)。本頁依據《明史》卷90〈兵二 衛所 班軍〉;只有這一卷,而且是《明史》的志,沒有其他來源可以對。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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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制度(軍隊的編制、駐防與世襲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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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續:1364 – 1644。朱元璋稱吳王時改編親軍衛:本紀記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他即吳王位,三月庚午「罷諸翼元帥府,置十七衞親軍指揮使司」(撤掉各翼的元帥府,設十七個親軍衛指揮使司)。「天下既定」以後普設衛所,志沒有寫確切年份;志也沒有寫廢止,一路寫到明亡,本頁的結束年份取明亡的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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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者: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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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天下要害之地,京師與邊地、內地都設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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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王時:改編為十七衛: 志寫朱元璋取集慶、稱吳王以後,撤掉各翼的統軍元帥,設武德、龍驤等十七衛親軍指揮使司;又革除諸將沿用元朝的樞密、平章、元帥、總管、萬戶等官號,核實所部兵數,「五千人為指揮,千人為千戶,百人為百戶,五十人為總旗,十人為小旗」(五千人設指揮,一千人設千戶,一百人設百戶,五十人設總旗,十人設小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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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平定:普設衛所: 志寫:「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天下平定以後,衡量要害的地方,只關係一郡的設所,連接幾郡的設衛。)大約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為一百戶所;每個百戶所設總旗二、小旗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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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年到八年:都衛改都司: 洪武三年把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衛升為都衛,又設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四都衛。洪武八年把在外的都衛改為都指揮使司,共十三個,另有甘州、大同兩個行都指揮使司,都隸屬大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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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三年:大都督府分為五: 志寫這一年丞相胡惟庸謀反被誅,革除中書省,同時「改大都督府為五,分統諸軍司衛所」(把大都督府改成五個,分別統領各都司衛所),也就是五軍都督府。見 胡惟庸案、廢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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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年、二十六年:軍籍勘合與總數: 洪武二十年命兵部設軍籍勘合,記載每個軍士從軍的履歷、調補衛所的年月、在營的人口,發給衛所軍士,副本藏在內府。志寫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衛所,「共計都司十有七,留守司一,內外衛三百二十九,守禦千戶所六十五」(共有都司十七個、留守司一個、京城內外的衛三百二十九個、守禦千戶所六十五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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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屯守比例: 成祖即位後撤了建文帝設的都司,把燕山三護衛升為親軍。永樂二年(1404)重定衛所屯田與守禦的比例:「臨邊險要者,守多於屯。在內平僻,或地雖險要而運輸難至者,皆屯多於守。」(靠近邊境的險要地方,守禦的兵多於屯田的;內地平靜偏僻,或地方雖險要但運糧難到的,都是屯田的多於守禦的。)永樂十八年北京建成,南方各衛多調往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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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以後:衛官管漕運: 宣德五年(1430)聽平江伯陳瑄的建議,讓衛官負責漕運,志寫「東南之卒由是困」(東南的衛卒從此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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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以後:軍職被輕視: 志寫明初都指揮使與布政使、按察使並稱三司,是封疆大吏,「世猶以武為重,軍政修飭」(世人還看重武職,軍政整齊);「正德以來,軍職冒濫,為世所輕」(正德以來,軍職冒濫,被世人看輕)。內有兵部、科道,外有監軍、督撫層層壓制,五軍都督府像多餘的瘤,將帥像跑腿的差役;到了明末,「衛所軍士,雖一諸生可役使之」(衛所的軍士,連一個秀才都可以使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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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三年:范景文說衛所已失其制: 兵部侍郎范景文上言:「祖制,邊腹內外,衛所棋置,以軍隸衛,以屯養軍。後失其制,軍外募民為兵,屯外賦民出餉」(祖制是邊地內地都像棋子一樣布置衛所,軍人隸屬於衛,用屯田養軍;後來失去了這個制度,在衛軍之外另募百姓當兵,在屯田之外另向百姓徵餉)。他條陳清核的辦法,沒有實行。
內容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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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一衛約五千六百人,一千戶所一千一百二十人,一百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百戶所下有總旗二、小旗十,志寫「大小聯比以成軍」(大小單位相連組成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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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從哪裡來:志寫「其取兵,有從征,有歸附,有謫發」。從征是諸將的部隊,平定一地後就留下駐守;歸附是前朝與各割據政權的降卒;謫發是因罪發配充軍的人。「其軍皆世籍」(這些軍人都是世代的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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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級:衛所之上有都指揮使司(行都指揮使司、留守司),之上是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以後是五軍都督府;親軍衛與後來的陵衛不隸屬五府。調兵要有皇帝的符牌與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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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養軍:衛所軍一部分守禦、一部分屯田,邊地守多於屯,內地屯多於守;范景文的話是「以軍隸衛,以屯養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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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軍:志寫「班軍者衛所之軍番上京師,總為三大營者也」(班軍是衛所的軍士輪班到京城,總編為三大營)。永樂十三年(1415)開始讓邊將與各都司挑兵到北京待閱,「京操自此始」;之後成了定例,景泰年間于謙、石亨議分三班輪留操備。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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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的軍隊骨架:天下的兵按衛所編制、世代屬於軍籍,從京師到邊地、內地都設;洪武二十六年共有內外衛三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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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軍變成勞役:輪班到京城的衛所軍,後來多被派去營造。嘉靖初尚書李承勳說:「永樂中調軍番上京師,後遂踵為故事,衛伍半空,而在京者徒供營造。」(永樂年間調軍輪班到京城,後來就沿襲成例,衛所的隊伍空了一半,而在京城的軍士只是去做營造的工。)到天啟、崇禎年間,班軍被調到邊地築牆運糧,志寫「軍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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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與賦餉取代衛所:范景文說衛所後來「失其制」,衛軍之外另募兵、屯田之外另徵餉。志的論斷是軍職積輕積弱,加上隱佔、虛冒,「至舉天下之兵,不足以任戰守,而明遂亡矣」。本頁的讀法:這是志把明亡歸到衛所衰敗的一句總結,同一卷沒有寫其他原因;要看明亡的其他因素,不能只靠這一句。
出處
- 明史卷90_志第六十六兵二衛所班軍
- 明史卷1_本紀第一太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