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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袁彬,字文質,江西新昌人,明代錦衣衛官員。土木堡之變英宗朱祁鎮被俘、「從官悉奔散」,獨彬以錦衣校尉隨侍塞外逾年——「夜則與帝同寢,天寒甚,恒以脅溫帝足」;袁彬中寒時,英宗亦「以身壓其背,汗浹而愈」。《明史》本傳記這一年的君臣關係為「帝居漠北期年,視彬猶骨肉也」。英宗復辟後他長掌錦衣衛,卻不阿附權倖門達,反遭構陷下獄,賴一名漆工訟冤方得解。掌錦衣衛而「行事安靜」,在此職的酷吏群像中是罕見的異數。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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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明史》本傳不記生卒年,僅載成化十三年(1477)擢都督僉事、「卒於官」。坊間 1401–1488 之說出他源,未得一手佐證,故本頁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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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袁彬,字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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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江西新昌(今江西宜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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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以錦衣衛校尉起家;天順朝歷指揮僉事、指揮使,掌衛事;成化間累進都指揮使,十三年擢都督僉事、蒞前軍都督府。世襲錦衣僉事
核心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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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狩隨侍,患難不去(正統十四年–景泰元年,1449–1450):土木之潰,「也先擁帝北去,從官悉奔散,獨彬隨侍,不離左右」。英宗欲致書皇太后、景帝及群臣,皆「以彬知書令代草」。塞外「所居止毳帳敝幃」,彬「周旋患難,未嘗違忤」。也先屢欲殺之——「一日縛彬至曠埜,將支解之」,英宗聞訊「如失左右手,急趨救,乃免」。同侍者尚有蒙古通事哈銘(還京後賜姓名楊銘),二人「時進諧語慰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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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止「挾帝南遷」之計:中官喜寧為也先腹心,勸也先西犯寧夏、掠馬直趨江表,欲「居帝南京」。彬、銘力諫英宗:「天寒道遠,陛下又不能騎,空取凍饑。且至彼而諸將不納,奈何?」帝止寧計。喜寧因而必欲殺彬——「欲急歸者彬也,必殺之」,賴英宗力解乃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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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也先獻妹:「也先將獻妹於帝,彬請駕旋而後聘,帝竟辭之。」(《否泰錄》記英宗「不從,乃止」而未著彬之謀,兩書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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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擒喜寧(據《否泰錄》):喜寧「數導虜入寇」,彬與英宗密謀,刻木藏書、繫於軍士高盤髀間送出,使宣府參將楊儁乘其奉使之便縛之,處以極刑,「於是虜失其向導」。此事《明史》本傳不載,賴當時人劉定之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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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掌錦衣衛,不屈於門達:英宗復辟,擢指揮僉事、進同知;天順元年十二月進指揮使掌衛事,五年秋以平曹欽之功(見曹石之變)進都指揮僉事。時錦衣衛指揮門達恃寵、勢傾朝野,「廷臣多下之,彬獨不為屈」。門達誣以罪請逮治,英宗許之而附一語:「任汝往治,但以活袁彬還我。」門達「遂鍛煉成獄」,賴漆工楊塤訟冤,獄得解;然仍調南京錦衣衛帶俸閑住。英宗崩後門達得罪貶官,彬乃復原職掌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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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安靜」——與此職的慣例相反:《明史》本傳於其晚年下一斷語:「先是,掌錦衣衛者,率張權勢,罔財賄。彬任職久,行事安靜。」——這是正史在錦衣衛這一衙門的敘事裡罕見的正面評語。
歷史影響
袁彬之名幾乎全繫於北狩那一年。土木之敗後,明廷的正當性由于謙與朱祁鈺在京師撐住;而被俘之君的性命與體面,實由一名錦衣校尉在漠北撐住——這是明代權力結構中極不成比例的一組託付。其後他以「患難舊人」之姿長掌錦衣衛而不擅權、不聚斂,且於門達構陷中不屈,遂成此一以酷烈著稱的衙門中少見的清流。門達敗後,彬且「餞之於郊,饋以贐」——為構陷過自己的人送行贈禮,本傳鄭重記下這一筆。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袁彬的傳在《明史》卷167,與曹鼐、鄺埜、王佐、孫祥合傳。卷末的贊談的是土木之敗與殉難的大臣,沒有點名袁彬,只說「徒以宦豎竊柄,狎寇弄兵」(只因為宦官掌權,玩弄敵人與兵事)。所以這一節的評價句全取自袁彬自己的傳。傳是清朝官修,對這位患難舊人是同情的口氣;北狩部分的史源與立場,〈常見誤解〉已寫,這裡只指向。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在塞外守著皇帝、回朝後不向權貴低頭,受寵時也求過宅第、受過人囑託的錦衣衛官。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在塞外順從貼身,在朝中不向權貴低頭。 傳寫他在塞外:「彬周旋患難,未嘗違忤」(袁彬陪著皇帝度過患難,從來沒有違逆過)。寫他回朝後:「時門達恃帝寵,勢傾朝野。廷臣多下之,彬獨不為屈」(當時門達仗著皇帝的寵信,權勢壓過朝野;朝臣多半向他低頭,只有袁彬不肯屈服)。敵方的宦官喜寧也提到他:「欲急歸者彬也,必殺之」(想急著回去的是袁彬,一定要殺他)。
本頁的判斷:這三句各有說話的人,前兩句是史臣,第三句是喜寧。喜寧的話只能說明敵方把他當成主張回國的人,不是對他個性的評語。傳給的線索是兩種場合下的兩種姿態,沒有直接寫他的脾氣。〈核心成就〉已引過他勸英宗放棄南遷的話,這裡不重複。
②品德:《明史》留下「行事安靜」的斷語,也記了他求宅第和受人囑託。 傳末的斷語:「先是,掌錦衣衛者,率張權勢,罔財賄。彬任職久,行事安靜」(先前掌管錦衣衛的人,大多逞權勢、謀財貨;袁彬任職很久,做事安靜)。門達敗後:「彬餞之於郊,饋以贐」(袁彬在郊外替他餞行,並送上程儀)。
同一篇傳另外記了不那麼乾淨的幾筆。英宗復位後對他的眷顧:「帝眷彬甚,奏請無不從」(皇帝很看重袁彬,他奏請的事沒有不答應的)。他請求賜住宅:「彬乞得其居第。既又以湫隘,乞官為別建,帝亦報從」(袁彬請求賜給他罷官的商輅的住宅,後來又嫌狹窄,請求官府另外替他建,皇帝也答應了)。他與同事王喜掌衛事時:「二人嘗受中官夏時囑,私遣百戶季福偵事江西」(兩人曾受宦官夏時的囑託,私下派百戶季福到江西查事),皇帝查出後,「二人贖徒還職」(兩人用錢贖了徒刑,回到原職)。
本頁的判斷:「行事安靜」是史臣對他任職久之後的總評,要和上面三筆並著看。傳沒有說他收過賄賂,所以不能寫成「廉」,只能寫到傳認為他比前任安靜、對舊敵厚道。〈歷史影響〉稱他是清流,是本頁較早的讀法,和傳裡這幾筆並讀比較穩妥。
③修養:《明史》只寫到他識字,能代皇帝草擬書信。 傳只有一處講到讀寫:皇帝駐在土城,想寫信給皇太后、景帝和群臣,「以彬知書令代草」(因為袁彬識字,叫他代寫草稿)。
本頁的判斷:傳沒有寫他讀過什麼書、有什麼文字留下,所以學養本身寫不到。
④歷史貢獻:集中在北狩的一年,《明史》寫的是進言和採納,沒有評影響。 傳記他勸止南遷:「帝止寧計」(皇帝制止了喜寧的計策),又記「也先將獻妹於帝,彬請駕旋而後聘,帝竟辭之」(也先要把妹妹獻給皇帝,袁彬請等回到京城再行聘,皇帝於是推辭了)。
本頁的判斷:這兩件都是袁彬進言、皇帝採納,傳沒有說這些事對局勢造成什麼後果;贊談土木之敗,也沒有點他的名。《否泰錄》另記他與英宗設計擒喜寧,傳不載,見〈核心成就〉。
過世原因
《明史》本傳僅記成化十三年(1477)擢都督僉事、蒞前軍都督府,「卒於官」,不著卒年、卒因。世襲錦衣僉事。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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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十四年(1449):以錦衣校尉扈英宗北征;土木堡之變帝被俘,從官奔散,獨彬隨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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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1450年:隨侍塞外逾年。代草書詔、諫止南遷之計、阻也先獻妹;與英宗設計擒喜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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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元年(1450):英宗還京。景帝僅授彬錦衣試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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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元年(1457):英宗奪門之變復位,擢指揮僉事、尋進同知;十二月進指揮使,掌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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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五年(1461):以平曹欽功(曹石之變)進都指揮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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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末:為門達構陷下獄,賴漆工楊塤訟冤得解,調南京錦衣衛閑住;英宗崩、門達得罪後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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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三年(1477):擢都督僉事,蒞前軍都督府,卒於官。
出處
- 維基文庫:明史/卷167
- 否泰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