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嚴世蕃

文臣・1513–1565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嚴世蕃(號東樓)是明世宗朱厚熜嘉靖朝首輔嚴嵩的兒子,官至工部左侍郎,掌尚寶司事。他靠父親的官蔭入仕,嚴嵩年老昏聵、日夜守在西苑,朝廷事務就全交給他處理,所以史書把許多事務記在他名下。他通曉時務,揣摩皇帝心思很準,也貪財、豪奢,到處索賄。嘉靖四十一年(1562)嚴嵩失勢,他被劾戍邊,卻沒有真的待在戍所。嘉靖四十四年(1565)三月,他以通倭、謀反的大逆罪名斬於市。這個罪名是徐階為了不讓世宗的錯被攤開,特地換上去的,原本打算用的是冤殺楊繼盛、沈練。

基本資訊

  • 生卒:約1513年 – 1565年(享年約五十三,虛歲;《明史》本傳不記生年,生年係他源,未及正史核校)

  • 本名:嚴世蕃,字德球(字本傳未著,他源如此),別號東樓(本傳明載「東樓,世蕃別號也」,意思是東樓是世蕃的別號)

  • 籍貫:江西分宜(隨父籍,本傳未另載)

  • 身份:文臣,官至工部左侍郎,仍掌尚寶司事

  • 諡號:無(以大逆斬於市,籍沒家產)

生平事功

  • 蔭入仕途,一路升到侍郎:本傳說他「由父任入仕」(憑著父親的官蔭進入仕途),因築京師外城有功,由太常卿升工部左侍郎,仍掌尚寶司事。他在做尚寶少卿時,已經「橫行公卿間」(在公卿之間橫行無忌)。夏言重回朝廷後,想揭發他的罪,嚴嵩父子「長跪榻下泣謝」(跪在床榻前哭著謝罪),夏言才作罷。世蕃升太常少卿以後,嚴嵩仍然畏懼夏言,上疏把他遣回老家掃墓。

  • 代父決事,朝事一委:嚴嵩年老,天天守在西苑,世蕃成了實際處理事務的人。本傳寫出三個細節:

    ①官員有事先問他:「諸司白事,輒曰:『以質東樓』」(各部門報告事情,總是說:「去問東樓」)。「朝事一委世蕃,九卿以下浹日不得見」(朝廷事務全交給世蕃,九卿以下的官員連著好些天都見不到他)。

    ②熟知官缺的行情:他「熟諳中外官饒瘠險易,責賄多寡,毫髮不能匿」(熟知中外官職哪個是肥缺、哪個是瘠缺,哪個險、哪個易,要多少賄賂,分毫都瞞不過他)。

    ③懂皇帝的心思:世宗下的手詔常常看不懂,本傳說「惟世蕃一覽了然,答語無不中」(只有世蕃一看就明白,回答沒有不切中的)。

  • 聚斂與豪奢:他在京師的宅第「連三四坊」(連著三四個坊),挖水塘幾十畝,養珍禽奇樹,天天請客縱樂,連大官或父執輩也被灌酒,「不困不已」(不灌到對方倒下不罷休),守母喪時也是如此。他愛古玩書畫,趙文華、鄢懋卿、胡宗憲這些人所到之處,都替他搜羅,或向富人強索,「必得然後已」(一定要到手才罷休)。

  • 自負其才:本傳說他曾自認天下人才,只有自己與陸炳、楊博三人,陸炳死後「益自負」(更加自負)。本傳對他的評價也不是只有惡評:說他「剽悍陰賊,席父寵,招權利無厭」(兇悍陰狠,仗著父親受寵,招攬權勢、貪求財利沒有滿足的時候),卻同時承認他「頗通國典,曉暢時務」(很熟悉朝廷典章,通曉當時政務)。

歷史影響

世蕃留下的影響,有三件值得看:

  • ①嚴氏權力的真正運轉機制,不全在嚴嵩身上:本傳寫嚴嵩晚年,妻子歐陽氏死,世蕃要護喪回鄉,嚴嵩請求留他在京。皇帝同意了,但他不能再入值替嚴嵩代寫票擬,每天「縱淫樂於家」(在家縱情淫樂)。嚴嵩接了皇帝的詔旨「多不能答」(多半答不上來),派人去問世蕃,世蕃正在享樂,「不以時答」(不及時回答),宮中使者一再催促,嚴嵩只好自己寫,「往往失旨」(常常不合聖意),皇帝的歡心就這樣一點一點失去。嚴嵩的權位,要靠這個兒子撐著。

  • ②他的死是一個案例:定罪的名目與真正的原因分開:法司本來要用冤殺楊繼盛、沈練來定他的罪,徐階卻改按通倭、謀反定案。這件事在正史的自我拆穿〈罪名替換型:嚴嵩〉有詳細討論。

  • ③《明史》自己承認這個罪名是換的:本傳在嚴嵩一段的結尾寫「其坐世蕃大逆,則徐階意也」(把世蕃判成大逆之罪,是徐階的主意)。這句話出自修史者之手,是這個案子最直接的證據。

  • ④在大獄作為集權工具〈界外:罪名被換過,不等於為了集權〉裡,這個案子是界外對照,不是例證:罪名事後被換過,形式和胡惟庸案一樣,但換的人是徐階,為的是護住皇帝的名聲,不是為了集權。同一個形式,兩種動機。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嚴世蕃附在〈奸臣傳〉的嚴嵩傳末,〈奸臣傳〉的序已經先定了立場(見嚴嵩頁〈歷史評價〉)。另有一部分話出自彈劾他的鄒應龍、林潤,那是彈劾者的說法。所以這一節引的話都有立場,不能當成中立的結論。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通曉政務、揣摩得準,卻仗著父親的位置貪縱到底,最後被判的死罪又是徐階換過的。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兇悍自負,也看得懂風向。 傳寫他:「剽〔音同:票〕悍陰賊,席父寵,招權利無厭」(兇悍陰狠,仗著父親受寵,招攬權勢、貪求財利沒有滿足的時候)。寫他的自負:「嘗謂天下才,惟己與陸炳、楊博為三」(曾說天下的人才,只有自己和陸炳、楊博三個人),又說「炳死,益自負」(陸炳死後,更加自負)。罪名商議時:「世蕃喜,謂其黨曰:『無恐,獄且解。』」(世蕃很高興,對他的黨羽說別怕,這案子要散了)。新罪名奏上去以後:「世蕃聞,詫曰:『死矣。』」(世蕃聽到,驚訝地說死定了)

本頁的判斷:傳把兇悍和自負並寫,沒有替他緩頰。後兩句看得出他以為案子會照楊繼盛、沈練兩案定罪,結果罪名被換了。他看得懂眼前的風向,看不到罪名會被換掉。〈生平事功〉已引過這兩句,這裡只用來看他的性格。

②品德:貪與縱樂的指控出自彈劾疏,結果記在抄家。 鄒應龍的疏文說:「工部侍郎嚴世蕃憑藉父權,專利無厭。私擅爵賞,廣致賂遺」(工部侍郎嚴世蕃憑藉父親的權勢,獨占財利沒有滿足;私自決定爵位賞賜,廣收賄賂)。疏文說他母親去世時:「世蕃乃聚狎〔音同:俠〕客,擁艷姬,恒舞酣歌,人紀滅絕」(世蕃卻聚集親近的客人,摟著美豔的姬妾,常常歌舞飲酒,人倫都滅絕了)。傳記皇帝的反應:「帝頗知世蕃居喪淫縱,心惡之」(皇帝大致知道世蕃守喪時淫亂放縱,心裡厭惡他)。抄家的結果:「黃金可三萬餘兩,白金二百萬餘兩」(黃金約三萬多兩,白銀約二百多萬兩)。

本頁的判斷:貪與居喪縱樂,具體的話出自鄒應龍的疏,傳照錄,沒有說另行查證。抄家數字是傳記下的結果,沒有交代這些錢怎麼來。林潤的疏與嚴嵩傳對同一件事說法不同:林潤疏說他「招集勇士至四千餘人」(召集勇士四千多人),嚴嵩傳說他蓋宅第「役眾四千」,一個是勇士,一個是工人,本頁沒有判斷哪個對,〈過世原因〉已並列。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到:傳錄了這些指控與結果,貪與縱的細節,本頁讀的傳裡沒有第二個來源可對。

③修養:懂典章、懂政務,傳沒有寫他讀什麼書。 傳寫他:「頗通國典,曉暢時務」(很熟悉朝廷典章,通曉當時政務)。寫他代父應付皇帝的手詔:「惟世蕃一覽了然,答語無不中」(只有世蕃一看就明白,回答沒有不切中的)。

本頁的判斷:傳寫的是他處理政務的能力,沒有寫他讀過什麼書、有什麼文章,所以這一項只寫到他的才幹,寫不到學養。

④歷史貢獻:傳裡沒有政績,贊語談的是他的下場。 卷二百一十的贊語說:「世蕃之誅,發於鄒應龍,成於林潤」(世蕃被誅,由鄒應龍發動,由林潤促成),又說「蓋惡積滅身,而鄒、林之彈擊適會其時歟」(大概是惡行累積到了自取滅亡,而鄒應龍、林潤的彈劾剛好趕上這個時候吧)。同一段還稱「而大憝〔音同:對〕由之授首」(大惡人就此被斬首)。

本頁的判斷:本頁讀的傳沒有一條說他做成了什麼有益的事,贊語談的也是下場,所以這一項寫不到貢獻。贊語講的是誰發動、誰促成,嚴嵩傳末那句「其坐世蕃大逆,則徐階意也」(把世蕃判成大逆之罪,是徐階的主意)講的是用什麼罪名定案,兩句談的不是同一層,見嚴嵩頁〈歷史評價〉與本頁〈過世原因〉。

過世原因

世蕃之死是從嚴嵩失勢、他自己被劾,一步步到伏法的:

  • 嚴嵩失勢,世蕃被下獄: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御史鄒應龍上疏極論嚴嵩父子不法,說:「臣言不實,乞斬臣首以謝嵩、世蕃」(我說的如果不實,請斬我的頭向嚴嵩、世蕃謝罪)。同一份奏疏,鄒應龍本傳(卷210)記的字句不同:「茍臣一言失實,甘伏顯戮」(假如我有一句話不實,甘願受公開處死),兩傳都沒有照抄奏疏全文。世宗令嚴嵩退休,把世蕃交法司治罪(鄒應龍本傳作「下世蕃等詔獄」,交詔獄審問)。嚴嵩為兒子求情,皇帝不聽。法司判世蕃及其子錦衣鵠、鴻,與門客羅龍文戍守邊遠之地,皇帝特別開恩,讓鴻免為庶民,留在嚴嵩身邊。

  • 戍邊沒有到位,兩傳說法不同:嚴嵩傳說世蕃「被應龍劾戍雷州,未至而返,益大治園亭」(被鄒應龍彈劾戍守雷州,還沒到就跑回來,更加大修園亭)。林潤本傳(卷210)卻寫「世蕃留家不赴」(世蕃留在家裡沒有去),羅龍文則去了一趟戍所就逃回徽州。到底是出發了又折返,還是根本沒動身,兩傳不一致,本頁沒有再查他書。無論哪一種,他都沒有待在戍所。嚴嵩傳另記,他的監工奴僕見到袁州推官郭諫臣,連起身都不起。

  • 有人揭發:御史林潤曾彈劾鄢懋卿,怕被報復,便與郭諫臣商量,先揭發世蕃的罪,並提到他冤殺楊繼盛、沈練。林潤本傳(卷210)記明,這是嘉靖四十三年(1564)冬,林潤以南京御史巡視江防時查到的,他上疏說羅龍文住在深山,「乘軒衣蟒,有負險不臣之心」(坐著大夫的車、穿蟒袍,有憑藉險地、不臣服的野心),世蕃日夜與龍文誹謗時政,又「招集勇士至四千餘人」(召集勇士達四千多人),路上的人都說「變且不測」(變亂不知會發生什麼)。嚴嵩傳記同一件事,卻說的是世蕃蓋宅第「役眾四千」(役使四千人),路上的人都說兩人通倭。兩傳的差別在這四千人是誰:一個是蓋房的工人,一個是可以動武的勇士。皇帝大怒,詔令林潤逮捕。世蕃的兒子紹庭(時官錦衣)聽到詔令,趕快通知世蕃,要他趕往戍所;才過兩天,林潤已經趕到,世蕃來不及動身,就被戴上刑具押走。卷210的贊語總結:「世蕃之誅,發於鄒應龍,成於林潤」(世蕃被誅,由鄒應龍發動,由林潤促成)。

  • 世蕃自己的盤算:他聽說罪名會落在楊、沈兩案上,很高興,對黨羽說「無恐,獄且解」(別怕,這案子要散了)。

  • 徐階改罪名:法司黃光升等人拿判詞給徐階看,徐階問:「諸公欲生之乎?」(各位想讓他活嗎?)大家說:「必欲死之」(一定要他死)。徐階說:「若是,適所以生之也」(這樣的話,恰好是救他活命)。理由是楊、沈兩案,「嵩皆巧取上旨」(嚴嵩都是巧妙地取得皇帝旨意才辦的),現在拿它定罪就是「彰上過」(彰顯皇上的過錯)。徐階「為手削其草」(親手把草稿刪了),只留羅龍文與汪直有舊交、賄賂世蕃求官,世蕃聽信彭孔的話,說南昌倉地有王氣,就占來蓋宅第,「制擬王者」(規制比照王侯),以及打算「外投日本」(投奔日本)等罪名,馬上叫法司趕快寫成奏疏。

  • 結局:世蕃聽到新罪名,詫異地說:「死矣」(我死定了)。本紀記嘉靖四十四年三月辛酉,嚴世蕃伏誅。他被斬於市,家產被籍沒,本傳記黃金約三萬多兩、白銀約二百多萬兩,其他珍寶服玩的價值又有數百萬。嚴嵩被革為平民,兩年後老病,寄食墓舍而死。


關鍵年份

  • 約1513年:生(本傳不記生年,此為他源,未核)。

  • 1545年(嘉靖二十四年)後:夏言復入內閣,世蕃時任尚寶少卿,橫行公卿間;夏言欲發其罪,嚴嵩父子長跪泣謝(入閣年份據世宗本紀,世蕃此事本傳未標年)。

  • 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五月:御史鄒應龍劾嚴嵩父子;嚴嵩致仕,世蕃下獄,判戍邊。

  • 嘉靖四十一年後:戍雷州(嚴嵩傳作未至而返,林潤傳作留家不赴),益大治園亭。

  • 1564年(嘉靖四十三年)冬:南京御史林潤巡視江防,上疏劾世蕃與羅龍文,皇帝詔令逮捕(據卷210林潤傳)。

  • 1565年(嘉靖四十四年)三月辛酉:伏誅,籍沒家產。


以嚴世蕃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明史/卷308
  2. 明史卷308_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姦臣胡惟庸陳瑛等
  3. 維基文庫:明史/卷18
  4. 明史卷18_本紀第十八世宗二
  5. 維基文庫:明史/卷210
  6. 明史卷210_列傳第九十八桑喬謝瑜何維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