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清朝展廳人物

多鐸

武將・1614–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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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咸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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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光緒
  13. 宣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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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多鐸〔音同:奪〕是清初宗室與軍事統帥,《清史稿》記其為「太祖第十五子」,多爾袞〔音同:滾〕同母弟。他統兵在潼關擊敗李自成主力,再南下破南京、覆亡南明弘光朝,是清軍南征的統帥;揚州十日發生在他統軍之時,後世把屠城之責歸於他。惟《清史稿》本傳於屠城一事全然沉默,僅書「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無一語及屠戮〔音同:路〕;《清世祖實錄》收了他的奏報,寫「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只是不用「屠」字。他在清代官方敘事與漢人歷史記憶中的面目,因此截然兩異。

基本資訊

  • 生卒:1614年4月2日 – 1649年4月29日(36歲)

  • 本名:愛新覺羅・多鐸;1628年以功賜號「額爾克楚呼爾」(《清史稿》作「呼」,一作「虎」)

  • 出身:《清史稿》記為「太祖第十五子」(本傳未名其母;母為大妃烏喇那拉氏〔阿巴亥〕之說出自他書);同母兄阿濟格、多爾袞(《清史稿》多爾袞傳寫肅親王怨「英豫二王與王同母」)。旗籍不寫死:天聰五年(1631)圍大凌河,《皇清開國方略》寫「喀克笃哩率正白旗兵围东面之北贝勒多铎率防军在后防应」(所據的殆知閣網路版常把「護」「策」「蒙」打成「防」,「蒙古」在全書作「防古」282 次,這句讀作「率護軍在後策應」;《欽定八旗通志》卷126 多鐸傳同一事作「率䕶軍兵為䇿應」),鑲白旗那一面後面是多爾袞,本傳也記他「為正白旗後應」。這只說明他那時跟正白旗對應,不能當成隸屬的明文,因為同一段兩黃旗後面寫的是阿巴泰,他不是旗主。天聰九年(1635)《清太宗實錄》卷25 寫「鑲白旗和碩墨爾根戴青貝勒多爾袞」,與此相合。維基百科說他後來與多爾袞交換、成為鑲白旗旗主,本頁查無出處;說他「最後改隸正藍旗」放在他身上不對,改隸的是兒子多尼,時間是順治七年十二月,多鐸已經死了一年多(《清實錄·順治朝》「调王多尼于正蓝旗」)。天聰五年以前的旗籍沒有查。詳見

  • 身份:清初宗室、軍事統帥;豫親王,定國大將軍

  • 諡號:通(本傳只寫「康熙十年,追諡」,傳題作「豫通親王」;維基百科寫諡「通」)。其身後待遇三度更易——順治九年(1652)「睿〔音同:瑞〕親王既削爵,以同母弟追降郡王」;康熙十年(1671)追諡;乾隆四十三年(1778)正月「詔配享太廟」(《清史稿》本傳只記配享太廟;復親王爵見《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卷五,乾隆諭後「命追復親王及封號並配饗太廟」,所據是維基文庫的四庫全書本,未校)

生平事功

  • 入關征戰,覆滅大順:清軍入關後,多鐸率軍南征,在潼〔音同:同〕關一帶擊破李自成主力,傳記他進到西安,李自成「出藍田口,竄商州,南走湖廣」。陝西的善後與追擊,詔交英親王阿濟格;多鐸奉命改道河南,趕往淮、揚。李自成本人沒有死在這一仗裡,大順政權不是多鐸一次戰役就結束的。

  • 南下滅弘光朝:1645年率軍南征,破揚州、渡長江、下南京,南明弘光帝朱由崧〔音同:松〕被俘,弘光政權覆亡,清朝對江南的統治由此確立。

  • 揚州之屠:1645年圍揚州。《清史稿》本傳僅記「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於屠城一事無一語及之;《清世祖實錄》收的奏報則寫「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沒有「屠」字。屠戮之記載,出自親歷者王秀楚《揚州十日記》及明遺民記述。屠城十日(揚州十日)發生在他統軍之時,是其一生最受譴〔音同:淺〕責之事。屠殺的細節全在被屠者一方的記述;明文寫他「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的,只有戴名世《乙酉揚州城守紀略》(康熙年間,二手)。 王秀楚只轉述一個穿紅衣、戴滿式帽子的人說「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明天王爺要下令停止屠殺),文中的「王爺」沒有點名,也沒有記下令屠城的命令本身。屢致書招降之說,《清史稿》與《明史·史可法傳》兩造正史皆未載。

  • 戰功與惡名的兩面:其於清代官方敘事中地位極高——乾隆四十三年詔配享太廟,即為明證(「開國諸王戰功之最」確是乾隆的話:《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卷五記乾隆四十三年正月諭廷臣曰「豫親王多鐸從睿親王入關,肅清京輦,即率師西平流寇,南定江浙,實為開國諸王戰功之最」,接著說他被睿親王的誣獄株連、降了親王爵,應當復原。這句不見於《清史稿》本傳;引文據維基文庫版,異體字已改成通行字,未對書影)。而在漢人的歷史記憶裡,「多鐸」二字幾與屠城同義。同一人物在兩套敘事中的落差,本身即是明清易代史的縮影。

歷史影響

多鐸的南征在軍事上決定了南明弘光朝的速亡;而揚州之後,清軍渡江入南京,江南諸地陸續降清(《清史稿》多鐸傳);揚州十日是否是這些降附的原因,本站來源沒有交代——後世多把屠城解讀為洩憤,也解讀為自覺的征服手段;這是後人的解讀,屠城的緣由一手史料沒有交代。這一手段與同年頒行的剃髮令相互配合,構成清初以恐怖推行政治與文化征服的兩面。其後果延續甚久:清末革命黨重提揚州、嘉定之屠以鼓動排滿,多鐸遂由清朝官方的開國元勳,轉為近代民族主義敘事中的屠夫符號。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史書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多鐸的傳在《清史稿》卷二百十八,和其他諸王合在一卷。《清史稿》是民國初年清史館修的稿本,這篇傳沒有傳末的論贊,也沒有史臣對他本人的總評。所以下面講史書怎麼說的部分,多半是傳裡記下的皇帝的話(太宗、順治帝)和他自己的奏對,每次引到都標明是誰說的,不當成史臣的判斷。

另一邊是漢人的記述:王秀楚《揚州十日記》是親歷者自述,戴名世《乙酉揚州城守紀略》是康熙年間的二手記述。它們寫的是事,沒有對他個性品德的評語。兩邊對揚州的寫法差在哪裡,〈生平事功〉與〈常見誤解〉已經並列,這一節只指向,不重複。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驍勇敢戰、屢立戰功,清方的記錄幾乎全是褒,漢人一方記的卻是他統軍時的屠城,兩邊的話對不起來的親王。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主戰、敢直言,也受過皇帝重罰。 傳記他天聰七年的奏對:「臣以為宜直入關,庶饜〔音同:燕〕士卒望,亦久遠計也」(我認為應該直接入關,才能滿足士兵的期望,也是長遠的打算),又說「且相機審時,古今同然」(而且看準時機行動,古今都是一樣的道理)。太宗在天聰九年稱讚他:「朕幼弟初專閫〔音同:捆〕,即能制勝,是可嘉也!」(我的幼弟剛開始獨當一面統兵,就能取勝,這值得嘉許)。崇德四年傳又記:「上御崇政殿,召多鐸戒諭之,數其罪,下諸王、貝勒、大臣議,削爵,奪所屬入官」(皇上在崇政殿召見多鐸,訓誡他,列數他的罪,交諸王、貝勒、大臣議處,削去爵位,沒收所屬人員),接著是「上命降貝勒,罰銀萬」(皇上命他降為貝勒,罰銀一萬,原文沒寫單位)。

本頁的判斷:傳把他寫成敢打敢說的人,太宗誇他制勝,也當面數過他的罪。但傳沒有寫那是什麼罪,所以個性只能寫到這裡:主戰,敢直言,罪名不詳的重罰記錄。

②品德:兩邊各記一座城,沒有人對他下品德的評語。 清方的傳寫揚州:「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圍了七天,攻克,殺了明朝大學士史可法);《清世祖實錄》收的奏報寫「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實錄的維基文庫版是簡體,這裡改成繁體)。漢人一方,戴名世寫:「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到城破的時候,豫王下令屠殺,七天才停);王秀楚寫自己的十天:「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間皆身所親歷,目所親睹,故漫記之如此,遠處風聞者不載也」(從四月二十五日起到五月五日止,共十天。這中間都是我親身經歷、親眼看到的,所以隨手記成這樣,遠處聽說的不載)。

本頁的判斷:這四句各自說了什麼,本頁寫得到;他有沒有下令、算不算品德有虧,寫不到。清方只寫「克之」與「誅」;王秀楚是親歷者,只記自己的天數,沒有點名誰下令;明文寫「下令」的只有戴名世,而且是康熙年間的二手記述。細節見〈生平事功〉與〈常見誤解〉,本頁不替任何一邊定案。

③修養:寫不到。 傳從頭到尾寫的是出征、封爵與戰功,沒有一句講他讀過什麼書、學過什麼。上面①引的奏對,只能看出他對軍事時機的看法。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寫不到」,不拿他的軍事見識去補學養。

④歷史貢獻:清方記得很足,漢人一方沒有評。 傳記他到了南京:「多鐸至南京,承製受其降,撫輯遺民」(多鐸到南京,依皇帝授權接受他們投降,安撫遺民),結果是「江、浙底定」(江南、浙江平定)。傳另記回京後的賞賜:「上幸南苑行郊勞禮,進封德豫親王」(皇帝到南苑行郊外慰勞的禮,進封他為德豫親王)。順治帝的敕書寫:「此皆王與諸臣同心報國所致」(這都是王和各位臣子同心為國才得到的),並說「深可嘉尚」(很值得嘉許);敕書出自《清世祖實錄》,維基文庫版是簡體,這裡改成繁體。身後的記錄是「乾隆四十三年正月,詔配享太廟」(乾隆四十三年正月,下詔配享太廟)。

本頁的判斷:清方記的貢獻是滅大順、下南京、平江浙,皇帝多次褒獎,身後又配享太廟。漢人一方的兩份記述沒有評他的功過,只記屠城。〈歷史影響〉說過,揚州之後諸地降附,本站來源只排了先後、沒有寫因果,所以這一項不把「平定江南」和「屠城」連成因果。功是功、過是過,哪一邊的記錄更能代表他,本頁不判斷。

過世原因

《清史稿》本傳直書「六年三月,以痘薨〔音同:烘〕,年三十六」——死因為天花,《清史稿》明載;本頁查過的來源沒有異說。時為順治六年三月(1649年4月)。三年後,因兄多爾袞身後削爵,多鐸「以同母弟追降郡王」。康熙十年(1671)追諡「通」;乾隆四十三年(1778)正月詔配享太廟。


關鍵年份

  • 1614年:生,為努爾哈赤第十五子。

  • 1628年:以戰功獲賜號「額爾克楚呼爾」。

  • 1645年4–5月:率軍圍揚州,《清史稿》記「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城破後清軍屠城,王秀楚記為十日(揚州十日)——清方的《世祖實錄》只寫「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沒有「屠」字;下令屠殺的明文只見於戴名世的二手記述。旋渡江破南京,南明弘光政權覆亡。

  • 1649年(順治六年三月):「以痘薨,年三十六」。

  • 1652年(順治九年三月):多爾袞既削爵,多鐸以同母弟追降郡王。

  • 1671年(康熙十年):追諡「通」。

  • 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正月):詔配享太廟。


以多鐸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218
  2. 清史稿卷218_列傳五諸王四
  3. 維基文庫:揚州十日記
  4. 揚州十日記
  5. 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
  6.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7. 維基百科:多鐸
  8. 維基文庫:欽定宗室王公功績表傳 (四庫全書本)/卷05
  9. 維基文庫: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五
  10. 維基文庫:欽定八旗通志 (四庫全書本)/卷112
  11. 皇清開國方略卷十四_天聰五年八月圍大凌河條_殆知閣電子文
  12. 清世祖實錄_卷51與卷53多尼歸正藍旗兩條_殆知閣電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