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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朱厚照,明第十位皇帝(明武宗),孝宗朱祐樘長子,母孝康敬皇后張氏。弘治五年立為皇太子,弘治十八年(1505)即位,改元正德。他一反其父孝宗的恭儉勤政:寵任宦官劉瑾、建豹房、自號「大慶法王」與「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巡邊親征、南巡尋樂。正德五年劉瑾以謀反伏誅;正德十四年寧王朱宸濠反,賴王守仁平定。正德十六年(1521)崩於豹房,年三十一,無子,由堂弟興獻王長子朱厚熜(世宗)以兄終弟及入繼——遂啟大禮議。《明史》贊語評其「耽樂嬉遊,暱近羣小」而猶「用人之柄躬自操持」,兩面並存。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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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明史》武宗本紀不記生年;正德十六年(1521)「崩於豹房,年三十有一」,據享年回推當生於弘治四年(1491,他源亦作是年,詳見常見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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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號:武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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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毅皇帝(全諡「承天達道英肅睿哲昭德顯功弘文思孝毅皇帝」,本紀開篇明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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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號:正德(150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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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弘治十八年(1505)五月即位至正德十六年(1521)崩,凡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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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墓:康陵
生平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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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宦官劉瑾,五年而伏誅:即位之初(正德元年冬)「以劉瑾掌司禮監,丘聚、谷大用提督東、西廠,張永督十二團營」——世稱「八虎」用事。正德五年(1510)「八月甲午,劉瑾以謀反下獄……戊申,劉瑾伏誅」。一朝宦權之熾與其驟滅,皆繫於帝之一念——這正是贊語「用人之柄躬自操持」的兩面:權宦是他放出的,也是他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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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號法王、大將軍,進而自封「鎮國公朱壽」:本紀載正德五年「帝自號大慶法王」;正德十二年九月「如陽和,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以天子之尊自封將軍官號。其後更進一步:正德十三年九月次偏頭關,「敕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親統六師……特加封鎮國公,歲支祿米五千石』」;正德十四年二月又「帝自加太師」,諭禮部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化名「朱壽」、自封鎮國公太師、支祿米五千石——皆《明史》本紀明文,非出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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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州之役,親征禦寇(正德十二年,1517):本紀載正德十二年十月「小王子犯陽和,掠應州。丁未,親督諸軍禦之,戰五日。辛亥,寇引去」;次年七月「錄應州功,敍廕陞賞者五萬餘人」——此即贊語「躬禦邊寇……武功自雄」所指。本紀不載斬獲首級之數,其數在《武宗實錄》卷154:詳記逐日之戰(繡女村、五里寨、澗子村、自辰至酉戰百餘合)後結曰「以捷聞于朝。是役也,斬虜首十六級,而我軍死者五十二人,重傷者五百六十三人,乘輿幾陷」——官修實錄親記的斬獲,是斬十六級、而己軍死五十二重傷五百六十三、天子乘輿幾陷。卷158 又錄班師後兵科都給事中汪玄錫辭賞功、斥其「殺擄人民難以計數,六軍折損亦多,得失懸絕」,帝亦僅自道「親斬虜首一級」而已(詳見篇末常見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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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王宸濠之亂,王守仁平定:正德十四年(1519)「六月丙子,寧王宸濠反」;「七月丁巳,守仁敗宸濠於樵舍,擒之」——朱宸濠舉兵旬月即為王守仁所擒。武宗仍藉「親征」名義南巡:次揚州、渡江、至南京。
歷史影響
武宗是明代帝王中最恣意的一個,與其父孝宗的恭儉勤政恰成兩極:寵宦官、建豹房、自封大將軍、巡遊無度,朝政多委近幸。然《明史》贊語亦許其「用人之柄躬自操持」——大事(誅劉瑾、用王守仁)未嘗旁落。其真正的歷史後果在「無嗣」:正德十六年崩於豹房、年三十一而無子,孝宗一支自此斷絕,堂弟興獻王長子朱厚熜以兄終弟及入繼(世宗嘉靖),由此引爆「大禮議」——新君為生父爭皇考名分,是明代中期最大的禮法政爭。武宗之無子,是這場風波的起點。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武宗本紀是清朝官修,贊語對他的口氣是先貶、後勉強肯定:先說他「耽樂嬉遊,暱近羣小」,再說還有「用人之柄躬自操持」。這一節兩邊的話都引,不替贊語的總評背書。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愛武事、愛玩,臨終自認有錯,但用人的大權始終沒有放手的皇帝。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愛騎射,愛玩,臨終自認有錯。 本紀開頭寫他:「性聰穎,好騎射」(天性聰明,喜歡騎馬射箭)。贊語說他:「奮然欲以武功自雄。然耽樂嬉遊,暱近羣小,至自署官號,冠履之分蕩然矣」(奮發想靠武功稱雄,卻沉迷玩樂、親近一群小人,甚至自己加官號,帽子和鞋的上下之分蕩然無存)。臨終前他對司禮監說:「前事皆由朕誤,非汝曹所能預也」(以前的事都是我的錯,不是你們這些人能插手的)。
本頁的判斷:本紀記了他自稱大慶法王、威武大將軍,也記「帝始微行」(皇帝開始微服出行)、「帝狎虎被傷,不視朝」(皇帝戲弄老虎受傷,不上朝)。這些和「好騎射」接得上。遺言裡的「前事」指哪些事,本紀沒有說,本頁不替他補。
②品德:親近小人,對進諫的人下重手,遺詔裡自己撤了一批。 贊語的話是「暱近羣小」。對進諫的人,本紀記正德十四年三月:「以諫巡幸,下兵部郎中黃鞏六人於錦衣衞獄」(因為勸諫巡遊,把兵部郎中黃鞏等六人關進錦衣衞的獄),四月:「杖黃鞏等三十九人於闕下,先後死者十一人」(在宮門外杖打黃鞏等三十九人,先後死了十一個)。遺詔裡則有:「還四方所獻婦女,停不急工役」(把各地獻上的婦女送回,停掉不急的工程),以及「放豹房番僧及教坊司樂人」(遣散豹房的番僧和教坊司的樂人)。
本頁的判斷:本紀對這一項只留事實,沒有下道德判斷。能確定的有三件:他寵信身邊的近幸,他重罰進諫的官員,他死前的遺詔撤掉了這些。遺詔由誰擬、有幾分是他本人的意思,本紀沒有說,本頁不判斷。
③修養:本紀幾乎沒寫他的學問,只有日講的起落。 本紀只留下行程:弘治十八年十一月「御文華殿日講」(在文華殿聽日講),正德元年十月「戊辰,停日講」(初九日,停止日講)。同一個月,本紀還記了「以劉瑾掌司禮監」(任命劉瑾掌管司禮監)。
本頁的判斷:本紀沒有寫他讀過什麼書、怎麼學,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到他一度聽日講、後來停了,學養本身寫不到。開頭那句「性聰穎」是形容,沒有舉例,本頁不把它當成學問的證據。
④歷史貢獻:贊語把功勞和亂象並排,把沒有垮的原因分給大臣。 贊語先寫:「毅皇手除逆瑾,躬禦邊寇」(毅皇帝親手除掉逆賊劉瑾,親自抵禦邊寇),接著寫:「猶幸用人之柄躬自操持,而秉鈞諸臣補苴匡救,是以朝綱紊亂,而不底於危亡」(還好用人的權柄由他親自掌握,而執政的大臣彌補匡正,所以朝綱雖然紊亂,卻沒有走到危亡)。最後是一句假設:「假使承孝宗之遺澤,制節謹度,有中主之操,則國泰而名完,豈至重後人之訾議哉」(如果他承接孝宗留下的恩澤,節制謹慎、有一般君主的操守,就能國家安泰、名聲完整,哪裡會落得後人再三批評)。
本紀記的事功有三條:正德五年「劉瑾伏誅」(劉瑾被處死)、正德十四年「守仁敗宸濠於樵舍,擒之」(王守仁在樵舍打敗宸濠並擒住他)、正德十三年「錄應州功,敍廕陞賞者五萬餘人」(記錄應州的戰功,授官升官賞賜的有五萬多人)。
本頁的判斷:贊語把「沒有危亡」的功勞分給兩處,一是他自己握著用人的權,二是大臣補救,沒有單獨歸給他的武功。劉瑾是他放出來的權宦,又是他收回的(見〈生平事功〉);應州的實際斬獲,實錄自己記的是斬十六級(見〈常見誤解〉)。所以這一項本頁兩邊並列:贊語承認他沒有走到危亡,也批評他沒做到國泰名完,兩句都不能單獨當總評。
過世原因
病源本紀自陳:正德十五年(1520)九月「漁於積水池,舟覆,救免,遂不豫」——南巡歸途落水成疾,自此不豫。正德十六年(1521)三月「乙丑,大漸」,「丙寅,崩於豹房,年三十有一」(《明史》卷十六);本紀未記子嗣,遺詔召興獻王長子朱厚熜嗣位,即世宗。五月上尊諡,廟號武宗,葬康陵。(坊間繫落水於「清江浦」誤——本紀清江浦(十四年十一月)只記「漁」無事故,舟覆實在積水池。)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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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四年(1491):生(本紀不記生年,據享年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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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五年(1492):立為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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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八年(1505):五月孝宗崩,壬寅即位;以明年為正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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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八月劉瑾以謀反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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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二年(1517):小王子掠應州,帝親督諸軍禦之、戰五日,寇引去(本紀所記親征之役;斬獲實數見常見誤解——《武宗實錄》卷154 記斬十六級、己軍死五十二重傷五百六十三、乘輿幾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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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三年(1518):敕封「威武大將軍朱壽」鎮國公、歲支祿米五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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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寧王朱宸濠反,王守仁敗而擒之於樵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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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五年(1520):九月漁於積水池,舟覆救免,遂不豫(崩前之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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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六年(1521):崩於豹房,年三十一,無子;堂弟朱厚熜入繼;葬康陵。
出處
- 維基文庫:明史/卷16
- 明實錄武宗實錄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八
- 大明武宗承天達道英肅睿哲昭德顯功宏文思孝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