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曾銑

文臣・1509–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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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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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曾銑(字子重,江都人)是明世宗朱厚熜嘉靖朝的邊疆大吏,官至兵部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他早年以御史身分平定遼東兵變,後來巡撫山東、山西,嘉靖二十五年(1546)出任陝西總督,負責防守蒙古諸部的南侵。他上疏請求出兵收復河套,起初得到世宗支持,後來世宗態度翻轉,嚴嵩又抓住他和首輔夏言的關係,誣他隱瞞敗仗、剋扣軍餉、行賄掌權者。嘉靖二十七年(1548)三月,他被處決。隆慶初年平反,贈兵部尚書,諡襄湣。

基本資訊

  • 生卒:約1509年 – 1548年(享年約四十,虛歲;《明史》本傳不記生年,生年係他源,未及正史核校)

  • 本名:曾銑,字子重,號石塘(號本傳未著,通稱如此)

  • 籍貫:南直隸江都(今江蘇揚州;《明史》本傳作「江都人」)。本傳這個寫法只是登科時的戶籍:據維基百科所引,嘉靖八年進士題名碑記為「直隸揚州府江都縣,軍籍,浙江黃岩人」,陝西《三關志》也寫「江都籍,浙江黃岩人」,嘉慶《太平縣志》說他自幼隨商人到揚州,才以江都籍登第。這些原書未直接讀到,以轉引為準;依此,祖籍是浙江台州黃岩(今黃岩區),江都是他登第時的戶籍。

  • 身份:文臣,官至兵部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

  • 諡號:襄湣(隆慶初所贈;《明史》本傳作「湣」,坊間多寫「襄愍」,同一諡號的異寫)

生平事功

  • 遼東御史,先安撫、再查名單、最後下手:嘉靖八年(1529)進士,授長樂知縣,後徵為御史、巡按遼東。當時遼陽兵變,亂兵抓住並羞辱都御史呂經。曾銑處理分三步:

    ①先設法穩住:他緊急下令副總兵李監停止呂經過於苛急的做法,並為亂軍請求赦免。

    ②暗中查名單:他已經「刺得二城及撫順為惡者姓名」(探聽出遼陽、廣寧兩城和撫順鬧事者的姓名),密告各將領,帶頭的趙劓兒等數十人同一天被捕。

    ③主張嚴辦:他上言「今首惡宜急誅」(現在應該趕快處死帶頭作亂的人),朝廷便召回原來派去勘察的侍郎,改命曾銑查實,他把首惡全部處斬、懸首邊城,結果「全遼大定」(整個遼東因此安定下來)。

  • 巡撫山東、山西,築城、守邊有功:升大理寺丞、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當時俺答屢次入侵內地,他請築臨清外城,工程完成後升副都御史。三年後改巡撫山西,「經歲寇不犯邊」(整整一年敵人沒有侵犯邊境),朝廷以此為功,進兵部侍郎。

  • 總督三邊,數千兵對十萬騎,靠搗巢逼退敵軍:嘉靖二十五年(1546)夏,他以兵部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同一時期,敵軍十萬多騎從寧塞營入境,大掠延安、慶陽。曾銑率數千兵駐守塞門,另派前參將李珍搗毀敵人在馬梁山北面的巢穴,斬首百餘級,敵人聽說後才退走,朝廷賞賜銀幣。之後敵人屢次入侵,遊擊高極戰死、副總兵蕭漢戰敗,他依律上疏治諸將之罪。套內的敵人在近邊放牧,零星騎兵來去,居民不敢上山砍柴;曾銑正在築塞,怕被騷擾,便選精銳去打,敵人稍往北退後,又派輕騎入掠,他再率軍把對方驅趕到更遠的地方。

  • 提出復套之議:本傳說他「素喜功名,又感帝知遇」(向來喜歡建功立名,又感念皇帝的知遇),於是上疏請復河套。疏中開頭就說「賊據河套,侵擾邊鄙將百年」(敵人占據河套,侵擾邊境將近一百年),並指出孝宗想收復而辦不到、武宗想出征而沒有結果。他還提出具體做法,可以分成三塊:

    ①兵力與時機:請銳卒六萬,加山東鎗手二千,趁春夏之交帶五十天軍糧,水陸並進「直搗其巢」(直接搗毀他們的巢穴)。理由是秋天馬肥弓勁,敵人聚攻、我方散守,對我方不利;冬深水枯、春寒陰雨時,敵人勢弱,我方才占上風。

    ②築邊牆:他與延綏、寧夏巡撫想從定邊營往東到黃甫川,一千五百里築邊牆,請撥庫銀數十萬,三年完工。

    ③皇帝的回應:兵部覺得為難,要各鎮將領文武共同商議。世宗下詔回覆:「今銑倡恢復議甚壯」(現在曾銑倡議收復,氣勢很壯),並撥「修邊費二十萬」(修邊經費二十萬兩)。《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八記同一道詔旨是「發銀三十萬兩」,與本傳的二十萬不同,兩書差一筆。查實錄全本卷三百十八(ctext 版)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庚子條,詔旨逐字寫「兵部其發銀二十萬兩予銑,聽其修邊、餉兵、造器」,與本傳相同,只有紀事本末作三十萬。紀事本末為何多寫十萬,手上材料判斷不了。同一條還收了曾銑復套疏的全文,上一條的六萬卒、山東鎗手二千、五十日糧、水陸並進,原文逐字都在。曾銑因此更積極,後來又陸續獻上方略十八事和營陣八圖,連同優旨交廷臣討論。延綏、陝西、寧夏的巡撫和巡按御史覺得難,遲遲不會奏,他還上疏告狀,皇帝因此責備那幾位巡撫。

  • 治軍有膽略,為官清廉:本傳記了一件事:某年除夕夜,曾銑突然命令眾將出兵,當時邊境無警,將領們正在喝酒,不想去,便賄賂傳令兵向曾銑的妾求情,曾銑斬了傳令兵示眾,眾將不得已半夜披甲出發,果然遇敵並擊敗。隔天賀歲時將領們問他怎麼知道,他笑著回答「見烏鵲非時噪,故知之耳」(看見烏鴉喜鵲不在平常的時辰亂叫,所以知道有事)。這件事本傳之外未見旁證,當作本傳所載看待。本傳另說他廉潔,死後「家無余貲」(家裡沒有剩下的錢財)。

歷史影響

曾銑的案子留下五件事:

  • ①皇帝一句話,可以把同一個人從功臣變成罪人:世宗先下詔讚賞復套議,又撥經費;後來忽然親寫手詔,質問「師果有名否」(出兵真的名正言順嗎)。從嘉獎到問罪,本傳寫出的轉折點,是皇帝的手詔和嚴嵩的攻擊。這和夏言的下場是同一個機制,兩人的案子在《明史》裡互相印證。

  • ②罪名可以替換:復套議本身沒有被定罪,真正送他上刑場的,是嚴嵩代仇鸞草擬的奏疏所稱的「掩敗不奏,克軍餉鉅萬」(隱瞞敗仗不上報,剋扣軍餉上萬)和行賄。本傳明寫「其言絕無左驗」(這些話完全沒有對證的證據)。不過《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八另記:嘉靖二十六年春,曾銑督兵出塞掩擊,「敗還,不以聞」(打了敗仗回來,沒有上報),夏天再出塞才打勝。這跟「掩敗不奏」的指控有重疊。本傳說的是整套指控沒有對證,紀事本末卻記了一次他沒上報的敗仗,兩書不一致,也不能據此說指控屬實。查了《世宗實錄》卷三百十九至三百二十三與《國榷》卷五十九(嘉靖二十六年正月到五月),兩書都沒有這次敗仗。兩書對春天那一場只有一種記法:三月中曾銑督兵出戰,斬首二十七級、生擒一人,他上報了捷報,得到升俸一級與賞賜(《世宗實錄》卷三百二十三五月丁卯;《國榷》四月朔與五月)。春天唯一的敗仗是正月一日永昌副總兵蕭漢那一場,兵部覆的就是曾銑自己的奏。所以「春敗不以聞」這一說,目前只見於紀事本末,查無一手出處。我推測紀事本末把一場仗拆成了兩場,但三份材料都沒有直接這樣寫。同日再對紀事本末卷五十八原文,它記夏五月那場「勝」的句子,與實錄卷三百二十三五月丁卯條幾乎逐句相應:搜選銳卒督之戰、生擒一人脫脫虎、斃於矢石者甚眾、移帳漸北間以輕騎入掠、遠遁不近塞、以捷聞並列上諸臣功罪。差別有兩處:紀事本末寫「馘斬二十六人」,實錄與《國榷》都是二十七級;紀事本末把這一仗放在夏五月,實錄寫的是三月中(五月是捷報進實錄的日子)。所以「夏天那場勝」多半就是實錄那一場,這是我對照兩段文字的判斷,沒有哪本書明說。「春天敗還,不以聞」那半句,在這幾卷裡沒有對應的記載。實錄卷三百十八還有一條線索:曾銑在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的復套疏裡,自己說要在「來歲三四月間陰選武銳掩擊鄰近零虜」。所以春天掩擊確是他事先奏過的計畫,也與實錄三月中那一仗相合。紀事本末的「敗還,不以聞」可能是從這個計畫與嚴嵩一方的指控拼出來的,但沒有哪本書這樣說,只是我的推測。另有一處要分清:仇鸞的劾詞在實錄節本(維基文庫的《明世宗實錄》卷二,實為《國朝典故》的節抄)裡是「虜入延安,殺死居民數萬,匿不以聞」,指的是延安被攻入,不是曾銑自己的敗仗。全本記那次入犯殺掠八千四十四人,並由巡按御史勘報。所以「數萬」偏高,但巡按勘報不等於曾銑自己奏報,「匿不以聞」沒有被推翻。限制:六月以後的實錄沒有讀,ctext 那份沒有人校對過。這和嚴嵩頁記的嚴世蕃案相似:皇帝發怒的起因是一件事,定罪的名目是另一件事。

  • ③死後的評價逆轉:隆慶初年,給事中辛自修、御史王好問為他申冤,說他「志在立功,身罹重辟,識與不識,痛悼至今」(志在立功,卻遭重刑,認識和不認識他的人,到今天都還痛惜哀悼)。朝廷下詔贈兵部尚書、諡襄湣。萬曆年間又應御史周磐之請,在陝西建祠。但本傳說世宗始終沒有醒悟(「帝卒不悟」),在俺答年年入寇(嘉靖二十九年的庚戌之變即其一)時,還說「此銑欲開邊,故行報復耳」(這是曾銑想挑起邊釁,所以敵人來報復)。

  • ④在大獄作為集權工具裡,這個案子是界外對照,不是例證:那一篇講的大獄,是以謀反為名、向外株連家口的案子。曾銑案兩項都不合:定他死罪的名目是「交結近侍」,不是謀反;家屬只有妻子流放兩千里,另有幾名部下受罰。殺曾銑和夏言這兩個人,動機更像把邊患與天象示警的責任推給臣子,不像為了集權。倒是同一天(正月癸未)世宗把給事中、御史杖於朝廷,那件事才接近集權,形態與左順門相近,只是規模小得多。

  • ⑤在同源不是互證裡,這個案子也是界外對照:修邊費,本傳寫二十萬兩,《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八寫三十萬兩。本頁換一條線去查《世宗實錄》卷三百十八,詔旨寫的是二十萬兩,與本傳相同(見〈生平事功〉③)。那一篇主張要去找另一份記載,這裡做的正是這件事;但實錄和本傳是不是共用底本,本頁沒有查,所以只能算換了一條線,還不能說兩條線互相獨立。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曾銑的傳在〈列傳第九十二〉,與陳九疇、翟鵬、孫繼魯、丁汝夔、楊守謙、商大節、王忬、楊選合傳,卷末的贊是合傳贊,這一節只取談曾銑的部分。傳是清朝官修,口氣偏向曾銑,連「其言絕無左驗」這類句子也寫進去,所以這一節引的話多出自同情他的一邊;世宗一邊的話,傳裡只收了一句。案子的經過寫在〈歷史影響〉和〈過世原因〉,與夏言、嚴嵩的牽連見夏言頁、嚴嵩頁,這裡不重複。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敢打、清廉、急於立功,卻在皇帝翻臉後被權臣羅織罪名處死的總督。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自信,進取,好立功名。 傳寫他:「自為諸生,以才自豪」(還是諸生的時候,就以自己的才能自豪)。寫他提出復套議的心理:「銑素喜功名,又感帝知遇,益圖所報稱」(曾銑向來喜歡建功立名,又感念皇帝的知遇,更加想要報答)。又說:「銑有膽略,長於用兵」(曾銑有膽識謀略,擅長用兵)。

本頁的判斷:三句講的是同一種作風,進取而自信。傳把「喜功名」和後來的下場放在同一篇,沒有明說兩者的因果。除夕夜出兵的故事,頁面〈生平事功〉已註明本傳之外沒有旁證,這一節不再引。

②品德:傳以「廉」收尾,指控則被傳說成沒有對證。 傳寫:「銑廉,既歿,家無余貲」(曾銑清廉,死後家裡沒有剩下的錢財)。指控的內容是:「掩敗不奏,克軍餉鉅萬,遣子淳屬所親蘇綱賂當途」(隱瞞敗仗不上報,剋扣軍餉上萬,派兒子淳託親近的蘇綱去賄賂掌權的人),傳的評語是:「其言絕無左驗」(這些話完全沒有對證)。

本頁的判斷:傳站在「廉」的一邊,而且指出指控沒有對證。頁面〈歷史影響〉另外記了《明史紀事本末》有一次沒上報的敗仗,並對照過實錄與《國榷》,這一節不重複。所以品德一項能寫的是:傳認為他清廉,指控這一邊的證據,傳說沒有。

③修養:傳沒寫學養,只能從奏疏看他怎麼論兵。 傳收了他的復套疏,其中有這一段:「竊嘗計之:秋高馬肥,弓矢勁利,彼聚而攻,我散而守,則彼勝;冬深水枯,馬無宿槁〔音同:稿〕,春寒陰雨,壤無燥土,彼勢漸弱,我乘其弊,則中國勝」(我私下算過:秋天馬肥弓勁,敵人聚集進攻、我方分散防守,敵人占上風;深冬水枯、馬沒有隔夜的草料,春天寒冷多雨、地上沒有乾土,敵人的勢力逐漸變弱,我方趁他們疲弊,就是中國獲勝)。

本頁的判斷:傳沒有寫他讀過什麼書,所以學養本身寫不到。這段奏疏能看到的,是他從季節與地形算勝負的論兵方式,至於算得準不準,傳和贊語都沒有評。

④歷史貢獻:遼東平亂與守邊有成,復套未成,死後的評價兩邊差得很遠。 傳記他在遼東的成果:「悉斬諸首惡,懸首邊城,全遼大定」(把帶頭作亂的人全部處斬,首級懸掛在邊城,整個遼東就安定了);在山西:「經歲寇不犯邊,朝廷以為功」(整整一年敵人沒有侵犯邊境,朝廷把這算作功勞)。

贊語給他的評價:「陳九疇、翟鵬、孫繼魯、曾銑皆可用之才,或謫或死,不以其罪。銑復套之議甚偉。然權臣當軸,而敵勢方強,雖頗、牧烏能有為」(陳九疇、翟鵬、孫繼魯、曾銑都是可用的人才,有的被貶有的被殺,都不是因為他們的罪過。曾銑復套的建議很宏偉,但當時權臣當道,敵人的勢力又正強,即使是廉頗、李牧又怎麼能有所作為)。隆慶初年的申冤:「誌在立功,身罹〔音同:離〕重辟,識與不識,痛悼至今」(志在建立功業,卻遭到重刑,認識和不認識他的人,到今天都還痛惜哀悼)。

世宗一邊,傳只收了一句,在曾銑死後俺答年年入寇的時候:「此銑欲開邊,故行報復耳」(這是曾銑想挑起邊釁,所以敵人來報復)。

本頁的判斷:能確定的功績是遼東平亂與山西守邊,兩項都是傳的記載。復套議,贊語說「甚偉」,又說「權臣當軸,而敵勢方強」,也就是沒有說可行,只說在當時做不成,本頁也不判斷可不可行。死後的兩邊,申冤的人說的是他的志向與冤屈,世宗說的是他挑起邊釁,兩者談的不是同一件事,並列不擇一。

過世原因

曾銑的死,是一連串翻轉的結果:

  • 翻轉:曾銑建議復套時,首輔夏言想借他成就大功,極力支持。世宗卻忽然親寫手詔交給輔臣,質問:「今逐套賊,師果有名否?兵食果有餘?成功可必否?一銑何足言,如先民荼毒何?」(現在要驅逐套內的敵人,出兵真的名正言順嗎?兵和糧真的有餘嗎?成功一定有把握嗎?一個曾銑不值一提,可是百姓因此遭受戰禍,怎麼辦?這是大意)。夏言大驚,請皇帝自己裁決。

  • 嚴嵩出手:嚴嵩當時正與夏言不和,想趁機扳倒夏言,便極力說河套一定不能收復,還暗中詆毀夏言。他一度故意請求辭官,來激怒皇帝,不久就公開攻擊夏言,說「向擬旨褒銑,臣皆不預聞」(先前擬旨褒獎曾銑,我全都沒參與、不知情)。兵部尚書王以旂會同廷臣覆奏,也把先前的說法全部翻轉,說河套不可復。

  • 先逮人,皇帝本無殺意:世宗派官員逮捕曾銑,改派王以旂接替他,又把不曾上言的科道官全部杖打於朝廷,停俸四個月。本傳明說「帝雖怒銑,然無意殺之也」(皇帝雖然對曾銑很生氣,卻沒有殺他的意思)。夏言本傳對夏言也用了相同的字句:「猶無意殺之也」。

  • 罪名升級:咸寧侯仇鸞鎮守甘肅時,因阻撓軍務被曾銑彈劾,下獄審問。嚴嵩本來和仇鸞要好,又知道曾銑有一位同鄉好友蘇綱,是夏言的繼妻之父,曾替曾銑與夏言傳話,便代仇鸞在獄中草擬奏疏,誣曾銑「掩敗不奏,克軍餉鉅萬,遣子淳屬所親蘇綱賂當途」(隱瞞敗仗不上報,剋扣軍餉上萬,派兒子淳託親近的蘇綱去賄賂掌權者)。本傳評為「其言絕無左驗」,皇帝卻「深入其說」(深信不疑),立刻把淳、蘇綱下詔獄。給事中齊譽等人見皇帝怒得厲害,請求趕快處刑,皇帝反而責備齊譽黨奸避事,降級外調。

  • 定讞:曾銑押到後,法司援引「邊帥失陷城砦者律」(邊將丟失城寨的律條)來擬罪,皇帝卻一定要依照「交結近侍律」判斬,妻子流放兩千里,當天行刑。依世宗本紀,曾銑被殺在嘉靖二十七年三月癸巳,夏言同一天被逮。夏言推薦曾銑,奏疏又靠蘇綱把兩人連在一起,這條線見 牽連沿著人脈走〈往上連〉。

  • 連帶:曾銑死後,夏言也被判斬,仇鸞則出獄。曾銑的部下李珍被指為「爪牙」(親信黨羽),遭酷刑拷打,幾乎死去仍不認罪,最後被判死刑;田世威、郭震被貶戍邊;巡撫謝蘭、張問行和御史盛唐等人也被斥責、處罰。淳因此免罪,蘇綱則被戍邊(見夏言頁)。

關鍵年份

  • 約1509年:生(本傳不記生年,此為他源,未核)。

  • 1529年(嘉靖八年):中進士,授長樂知縣,後徵為御史。

  • 1546年(嘉靖二十五年)夏:以兵部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率數千兵駐塞門,派兵搗毀敵巢,逼退入寇的十餘萬騎。

  • 1546年(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庚子:上疏請復河套,世宗下詔嘉許,撥修邊費二十萬(實錄卷三百十八)。

  • 1548年(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派官員逮捕曾銑,同日罷免夏言(據世宗本紀)。

  • 1548年(嘉靖二十七年)三月癸巳:被殺。

  • 隆慶初年(約1567年起):贈兵部尚書,諡襄湣;萬曆年間在陝西建祠。


以曾銑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明史/卷204
  2. 明史卷204_列傳第九十二陳九疇翟鵬孫繼魯等
  3. 維基文庫:明史/卷18
  4. 明史卷18_本紀第十八世宗二
  5. 維基文庫:明史紀事本末/卷58
  6. 維基文庫:明世宗實錄/卷二
  7.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十八_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
  8.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二十三_嘉靖二十六年五月
  9. 國榷卷五十九_書頁3697至3701_嘉靖二十六年正月至五月_中華書局張宗祥校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