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孫承宗

文臣・1563–1638

  1. 元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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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正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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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孫承宗(字稚繩,高陽人)是明末的文臣。萬曆三十二年(1604)他考中進士第二名,授編修。熹宗朱由校即位後,因為熹宗愛聽他講書而受重用。天啟二年(1622)二月他入內閣,兼管兵部,八月自請到山海關督師,在關上待了四年。

他的主張是守關外,不守關內。他在關上築寧遠、立車營、屯田安置遼民。天啟五年(1625)九月柳河之敗,他被劾,十月獲准退休。離任後,言官追究關上的兵額與軍餉,魏忠賢還派人到關上查他的罪,本傳寫沒查出什麼。崇禎二年(1629)己巳之變,他被召回;崇禎四年大凌河築城失敗,又被奪官(奪官在農曆年末,已是西曆1632年初)。崇禎十一年(1638)十一月清軍攻高陽,七十六歲的他率家人守城,城破後自縊。

本頁依據《明史》卷250〈孫承宗傳〉(含贊語)、卷259〈袁崇煥傳〉、卷270〈馬世龍傳〉、卷271〈滿桂傳〉〈趙率教傳〉,卷22至24的熹宗與莊烈帝本紀,以及《明熹宗實錄》73條的節錄。卷270 只用在柳河之敗一段與評價裡的一句。《明史》用維基文庫的文字版,沒有校過。實錄是崇禎年間修成的,本頁讀到的是網路上的簡體文字檔,沒有標點,也沒有原書圖像可對,卷數不可靠,所以只寫年月;引用時轉成繁體並加標點,斷句是本頁的讀法。

兩件事先講明。第一,這份實錄裡天啟後期的條,記的是魏忠賢掌權的那幾年,天啟六、七年的論功條多把功勞歸「廠臣」。與孫承宗有關的條,天啟二年到四年中多是慰答褒獎;四年十一月的諭令他趕快回山海關;五年九月有兩道旨意,一道把責任放在鎮臣,一道責備整個關門;六年二月御史李懋芳的疏貶得最重,而皇帝的批語沒有照他的意思只追究孫承宗。本頁把事實與褒貶分開寫。第二,本傳、本紀、卷270 都是《明史》;實錄與《明史》的關係,本頁沒有逐條追,但《明通鑑》卷首說:「明史本紀多据實錄,故其月日干支最詳,然稽之傳志,則多不合。」(《明史》本紀多半依據實錄,所以月日干支寫得最詳細,但拿來對傳和志,常常對不上。)所以本頁不把這幾份當成各自獨立的證據:本傳、本紀、卷270 同出《明史》,本紀的月日又多半承自實錄,月份、人名一致時只算寫法相同,不算多一份證據。

基本資訊

  • 生卒:1563年 – 1638年(76歲)(本傳只寫「年七十有六」與卒於崇禎十一年,沒有寫生年。1563年出自維基百科,和本傳歲數的虛歲倒推相符;但維基引的進士履歷寫「癸酉正月二十五日生」,癸酉不是1563年的干支,維基另一處又寫「年已75歲」,所以1563只當參考)

  • 本名:孫承宗,號愷陽(號只見於維基百科,本傳沒有寫;維基所引的進士履歷也寫「愷陽」,本頁沒有看到那份履歷的原書)

  • 字:稚繩

  • 籍貫:高陽(今河北高陽)。本傳只寫「高陽人」。

  • 身份:文臣。天啟二年(1622)起任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督師山海關。崇禎二年(1629)再起,任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本傳兩次寫他辭掉太傅的加銜。

  • 諡號:福王(朱由崧)時贈太師,諡文忠(本傳)

生平事功

本頁按事件分段,不完全照本傳的先後。

  • 少年與梃〔音同:挺〕擊案:本傳寫他還是縣學生時,在邊郡教書,常在飛狐、拒馬、白登一帶來回,喜歡向武官和老兵打聽險要的關隘,「用是曉暢邊事」(靠這樣熟悉了邊防的事)。萬曆三十二年(1604)他中進士第二名,授編修。

    梃〔音同:挺〕擊案發生時,大學士吳道南拿這件事問他。本傳記他的回答:「事關東宮,不可不問;事連貴妃,不可深問。龐保、劉成而下,不可不問也;龐保、劉成而上,不可深問也。」(牽涉東宮,不能不問;牽涉貴妃,不能追得太深。龐保、劉成以下的人,不能不問;龐保、劉成以上,不能深問。)吳道南照這個意思寫成揭帖上呈,「事遂定」(事情就定了)。

    後來他主持應天鄉試,出的策問「著其語」(把這幾句話寫了進去),「攖〔音同:嬰〕黨人忌」(觸犯了黨人的忌恨),有人打算借大計(官員的考績)把他調出京城,靠學士劉一燝保住。本傳沒有寫梃〔音同:挺〕擊案的年份與龐保、劉成的身分,本頁不補。

  • 天啟初年:先講書,後入閣:熹宗即位,他以左庶子擔任日講官(本傳寫「充日講官」)。本傳寫熹宗每次聽他講課,就說「心開」(心裡開朗),所以「眷注特殷」(特別看重)。天啟元年(1621)他進少詹事,這時沈陽、遼陽先後失陷(通稱瀋遼之戰;本傳寫「沈、遼相繼失」)。朝中議論要推他做兵部添設侍郎,主管東事,皇帝不願他離開講席,疏再上,仍不准。

    天啟二年入閣的時間,三處這樣寫:

    ①實錄:二年二月,「命禮部右侍郎孫承宗為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同月己丑,「命大學士孫承宗暫掌兵部事,從御史左光斗請也」(命他暫時管兵部,是照御史左光斗的請求)。

    ②本紀:二月戊寅,任他為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己丑,「孫承宗兼理兵部事」(孫承宗兼管兵部的事)。戊寅到己丑相隔11天。

    ③本傳:先寫王化貞棄廣寧(廣寧之戰),再寫他拜官入閣,接著寫「越數日,命以閣臣掌部務」(過了幾天,命他以閣臣身分掌管部務),沒有寫月份。「越數日」和本紀的11天是不是同一回事,本頁不確定。

    他入閣後上疏,主張重將權:「今天下當重將權,擇一沉雄有氣略者,授之節鉞,得自辟置偏裨以下,勿使文吏用小見沾沾陵其上。」(現在天下該重視將領的權力,挑一位沉穩雄健、有氣度謀略的,把符節斧鉞交給他,讓他自己任用副將以下的人,不要讓文官憑著小聰明得意洋洋地壓在他上面。)疏裡列了撫西部、恤遼民、簡京軍、開京東屯田等幾件事,皇帝「褒納」(讚許採納)。本傳又寫,他當時請把熊廷弼下獄,與王化貞一起審,並請逮辦、責問幾位官員,「諸人以次獲譴」(這些人先後受處分),「側目怨咨者亦眾矣」(斜眼看他、怨恨他的人也多了)。

  • 山海關之爭:王在晉要築重關,孫承宗要守關外:王在晉接替熊廷弼任遼東經略(本紀寫在二年三月)。本傳寫他打算在山海關外八里鋪再築一道關,用四萬人守。他的部下袁崇煥、沈棨〔音同:啟〕、孫元化等人力爭不成,寫信給首輔葉向高,葉向高答「是未可臆度也」(這件事不能憑猜測下結論)。孫承宗請求親自去關上決定,皇帝大喜,加他太子太保。

    本傳記他在關上的追問,其中一句是對王在晉打算建寨等潰兵說的:「兵未潰而築寨以待之,是教之潰也。」(兵還沒潰散,就先築寨等著他們逃來,等於教他們潰逃。)王在晉無法反駁,孫承宗於是主張守關外:監軍閻鳴泰主張守覺華島,袁崇煥主張守寧遠衛,王在晉不同意,主張守中前所。孫承宗回朝後上疏主張把錢花在寧遠,後來他在講筵上面奏王在晉不能勝任,王在晉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八里築城之議遂熄」(八里鋪築城的主張就停了)。本傳沒有寫王在晉調走的月份,實錄的73條也沒有收。

  • 自請督師(二年八月):本傳寫王在晉走後,孫承宗自請督師。實錄二年八月的條更詳細:吏部等衙門會推遼東經略,提名閻鳴泰、李三才、王之采、王之臣四人,孫承宗因為經略一時難得合適的人選,自己請纓:「西虜決非守關之人,逃將決無守關之計,臣願以本官赴山海督師」(西邊的蒙古人絕不是守關的人選,逃走的將領絕沒有守關的辦法,我願意以現任官職去山海關督師)。皇帝批:「親往督師,封疆有賴」(親自去督師,邊疆就有依靠)。

    本紀八月庚辰寫「孫承宗以原官督理山海關及薊、遼、天津、登、萊軍務」(孫承宗以原官職督理山海關與薊、遼、天津、登、萊各處軍務),本傳寫他得到關防敕書,「便宜行事,不從中制」(可以相機行事,朝廷不從中插手),並薦閻鳴泰做遼東巡撫,請帑金八十萬,辟鹿善繼、王則古為贊畫。本紀與實錄都寫八月,本傳沒有寫月份。實錄九月的條,他自己報告:九月初二日視事。

  • 築寧遠:誰提議,誰動手:三篇傳記各寫了一個版本。

    ①孫承宗傳:守哪裡眾人意見多半跟著巡撫張鳳翼,只有馬世龍請守中後所,「而崇煥、善繼及副將茅元儀力請守寧遠,承宗然之,議乃定」(袁崇煥、鹿善繼和副將茅元儀力請守寧遠,孫承宗認為對,議論就定了),接著「令大壽興工,崇煥、滿桂守之」(命祖大壽動工,袁崇煥、滿桂守城)。

    ②袁崇煥傳:守寧遠是袁崇煥的主張,王在晉等人不同意,孫承宗「竟主崇煥議」(終於採用袁崇煥的主張)。三年九月,孫承宗決定守寧遠,僉事萬有孚、劉詔極力阻止,沒有被採納,派滿桂與袁崇煥同去。這篇還寫了築城的細節:起先孫承宗令祖大壽築城,祖大壽估計朝廷不能長久守這麼遠,結果「築僅十一,且疏薄不中程」(只築了「十一」,而且單薄不合規格;「十一」指多少,本傳沒有說,本頁不推)。袁崇煥才定下規制,「高三丈二尺,雉高六尺,址廣三丈,上二丈四尺」,由祖大壽和參將高見、賀謙分頭督工,「明年迄工」(第二年完工)。

    ③滿桂傳:孫承宗問誰能守寧遠,馬世龍薦孫諫和李承先,孫承宗都不許;袁崇煥、茅元儀說:「滿桂可。」滿桂慨然請行。

    三篇都以孫承宗為決定的人。主張守寧遠的人,孫承宗傳寫袁崇煥、鹿善繼、茅元儀,袁崇煥傳寫袁崇煥,滿桂傳寫袁崇煥、茅元儀推薦滿桂。有兩處不一致:一是築城,孫承宗傳只寫「令大壽興工」,袁崇煥傳卻寫祖大壽築得不合格、由袁崇煥重定規格;袁崇煥傳立場偏向袁崇煥(這是本頁的讀法),這一段是誰的功勞,本頁不下判斷。二是馬世龍,孫承宗傳寫他請守中後所,滿桂傳寫他薦孫諫、李承先守寧遠。實錄的73條裡沒有寧遠築城的條,沒法拿實錄對。

  • 車營、屯田與遼民:數字對不齊:孫承宗離任時,本傳做了一個總結:「承宗在關四年,前後修復大城九、堡四十五,練兵十一萬,立車營十二、水營五、火營二、前鋒後勁營八」,又「拓地四百里,開屯五千頃,歲入十五萬」。實錄裡的相關數字不同:

    ①兵數與餉:天啟四年五月壬午,實錄記他上〈車營圖說〉,編制是「合騎步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六人,內步兵四萬一千八百五十六人俱足,騎兵五萬一千人,見少一萬五千七百八十九人」(騎兵編制五萬一千人,現在缺一萬五千七百八十九人)。他同時請撥帑金二十四萬,皇帝准了,實際發十萬。本傳另寫過一次二十四萬:他圖大舉,請餉二十四萬,皇帝命給,兵、工二部卻商量「許而不與」(答應了卻不給),他再疏催,師終究沒有出。兩次是不是同一次請餉,本頁不確定。本傳的練兵十一萬高於實錄的編制數,兩個數字量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本頁也不確定。

    ②拓地:實錄天啟五年四月,兵部覆給事中郭興治,說他「辟地寧遠三百餘里,安插遼民二三十萬,屯練生聚,漸有端緒」。孫承宗傳自己前後寫了兩個數字:天啟五年他派諸將分戍錦州、大小凌河等地,「拓地復二百里」;離任時總結是「拓地四百里」。〈袁崇煥傳〉寫同一批動作,說「開疆復二百里」。二百、三百、四百,各有出處,本頁沒有追它們各算到哪裡。

    ③誰在做:屯田和安置遼民的第一線不是孫承宗本人。〈趙率教傳〉寫趙率教在前屯招來流亡的人至五六萬,擇壯者從軍,其餘「給牛種,大興屯田,身自督課,至手足胼〔音同:便〕胝〔音同:知〕」(發給牛和種子,大興屯田,親自督促,辛苦到手腳長繭);〈滿桂傳〉寫寧遠「軍民五萬餘家,屯種遠至五十里」。孫承宗的角色,照本頁的讀法是定規劃、分信地:〈趙率教傳〉寫他把關內外分成五部。

  • 與魏忠賢的衝突:本傳記了兩件事(另有魏忠賢想親近他、他「不與交一言」,見〈歷史評價〉)。

    ①派人觀兵:熹宗愛打聽邊情,叫東廠派人到關門,「名曰『較事』」(名叫「較事」)。魏忠賢掌權後,又派劉朝、胡良輔、紀用等四十五人,帶著內庫的神砲、甲仗、弓矢到關門,另賜白金、蟒衣犒軍,本傳寫這「實覘〔音同:沾〕軍也」(實際是來窺看軍營)。孫承宗正在寧遠巡視,路上聽到,立刻上疏:「中使觀兵,自古有戒。」(宮裡派來的人檢閱軍隊,自古就有禁戒。)皇帝用溫和的旨回覆,使者到了,他只備茶。

    ②天啟四年十一月:擅離信地:本傳寫孫承宗想到京城,理由是「賀聖壽」(祝賀皇帝生日),藉機面奏機宜,想順便論魏忠賢的罪。實錄十一月辛酉的條,本文只有一句:「諭督師大學士孫承宗留鎮關上,可急還山海」(諭令督師大學士孫承宗留鎮關上,可以趕快回山海關)。殆知閣的文字檔在這一條後面夾了兩段別的書,分別標明出自《兩朝從信錄》與《啟禎兩朝剝復錄》,不是實錄本文,下面只當線索用。

    標明出自《兩朝從信錄》的那一段裡,有皇帝的諭:「無旨而擅離信地,非祖宗法度所容」(沒有旨意就擅自離開駐地,不是祖宗的法度所能容許)。本傳也記了這句旨的意思:「無旨離信地,非祖宗法,違者不宥。」(沒有旨意離開駐地,不合祖宗法度,違者不寬恕。)本傳寫孫承宗走到通州,聽到命令就折回。

    魏忠賢怎麼被說動,兩邊的說法不同。本傳寫魏廣微跑去告訴魏忠賢:「承宗擁兵數萬將清君側,兵部侍郎李邦華為內主,公立齏〔音同:雞〕粉矣!」(孫承宗擁兵數萬要清君側,兵部侍郎李邦華在朝中接應,您馬上就要粉身碎骨了。)標明出自《啟禎兩朝剝復錄》的那一段,寫魏忠賢派人急奏:「承宗已離榆關,帶甲五千,內外合謀,欲清君側。」(孫承宗已經離開榆關,帶了五千披甲兵,內外串通,想清君側。)兵數是數萬還是五千,是誰去告狀,各說各的,本頁都沒有查驗。

  • 天啟五年:柳河之敗與乞歸:四月,給事中郭興治請廷臣議他的去留,本傳寫皇帝下詔勉勵他留任,並以「簡將、汰兵、清餉」三件事責成他。實錄同月兵部覆奏後的旨意,開頭是褒語,接著就是冷話:「輔臣慷慨督師,志切吞胡,今尚未有底績,何可驟言召還」(輔臣慷慨督師,志在吞胡,到現在還沒有扎實的成績,怎麼能隨便說召他回來);結尾是:「便著速出任事,整理軍務,恢復防禦,不得他委」(馬上出來做事,整理軍務,恢復防禦,不得交給別人)。

    九月柳河之敗,四段文字的說法(卷270 是後來才補進這一頁的來源):

    ①本紀:九月壬子,「遼東副總兵魯之甲敗沒於柳河」(遼東副總兵魯之甲在柳河兵敗身亡)。

    ②實錄九月條:沒有寫柳河,也沒有寫耀州,寫的是遼東總兵馬世龍派副總兵魯之甲等人謀襲錦州,渡河敗沒。起因是降虜生員劉伯鏹〔音同:搶〕從敵方回來,聲稱四王子住在錦州,兵不到三百人,只要明軍過河,遼民就會殺了四王子。魯之甲和參將李承先帶兵渡河,被伏兵截擊,兩人戰死。巡撫喻安性上報時說,自己近來駐守關門,離石屯很遠,派兵渡河東哨的事一概不曾與聞。

    ③孫承宗傳:「死者四百餘人」,詳情說「語詳《世龍傳》」(詳情見〈馬世龍傳〉)。

    ④馬世龍傳(卷270):「五年九月,世龍誤信降人劉伯漒言、遣前鋒副將魯之甲、參將李承先率師襲取耀州,敗沒。言官交章劾奏,嚴旨切責,令戴罪圖功。時魏忠賢方以清君側疑承宗,其黨攻世龍者並及承宗。承宗不安其位去,以兵部尚書高第來代。」(馬世龍誤信降人的話,派魯之甲、李承先襲取耀州,兵敗;言官彈劾,要他戴罪圖功;魏忠賢一黨攻馬世龍時連孫承宗也一併攻擊,孫承宗不安於位離開,高第接任。)

    四段裡,本紀、卷250、卷270 同出《明史》,不算互相印證。卷250 只對上月份、言官劾馬世龍並及孫承宗、高第接任,沒有點魯之甲、李承先的名字,人名要看卷270 與本紀。對不上的有兩處。一是地名:本紀、卷250 寫「柳河」,實錄九月條沒有寫柳河,但同一部實錄天啟六年二月,兵部尚書王永光的疏稱「柳河之陷」,御史李懋芳的疏稱「柳河之敗」,大學士顧秉謙等的揭帖稱「柳河之失」,三處都叫它柳河;卷270 寫「耀州」。二是數字:「死者四百餘人」只有卷250 有,卷270 與實錄都沒有數字。降人的名字,卷270 寫劉伯漒,實錄寫劉伯鏹,是同一人還是寫法不同,本頁不確定。這兩處本頁都寫出來,不下判斷。

    本傳寫臺省劾馬世龍並及孫承宗,「章疏數十上」(奏章上了幾十次)。實錄九月其實有三道旨意,本頁只講與孫承宗有關的兩道(第三道責備馬世龍:「輕進喪師,罪莫可逭」),口氣不同,先後本頁不排。一道是對孫承宗引疾乞罷的回覆:「輕進失事,責在鎮臣,再整軍容,嚴加備御」,並說「封疆重任,何人堪代,豈得遂欲求歸」(邊疆是重任,誰能代替你,怎麼能就想回去)。另一道是兵部覆報哨將陷沒的旨意:「關門將士糜餉如流,平日料理何事,一舉輒遭陷沒,大貽國恥,反啟戎心,深可痛恨」(關門將士浪費軍餉像流水,平時在料理什麼事,一次行動就陷沒,大大貽誤國家的恥辱,反而引來敵人的野心,實在可恨)。前一道把責任放在鎮臣,後一道責備整個關門。

    十月,本紀寫己卯,兵部尚書高第經略遼、薊、登、萊、天津軍務;庚寅,孫承宗致仕。兩條相隔11天,高第的任命比孫承宗的離任早。本傳寫「十月始得請」(十月才獲准),實錄十月庚寅寫「上許之,加特進光祿大夫」(皇帝准許,加特進光祿大夫),三處月份一致,但本紀與本傳同書,一致不算兩份證據。

  • 離任之後:高第、寧遠之戰與追論:本傳寫高第先前力主撤關外、守關內,孫承宗駁他,高第「深憾」(深恨)。〈袁崇煥傳〉寫高第盡撤錦州、右屯、大小凌河和松山、杏山、塔山的守具,把屯兵全趕進關,「委棄米粟十餘萬,而死亡載途」(丟下米糧十多萬,死亡的人倒在路上),袁崇煥力爭不成。

    第二年(天啟六年)寧遠被圍。本傳寫高第疏言關門兵只剩五萬,言者「益以為承宗罪」(更把這當成孫承宗的罪)。孫承宗告訴戶部:「第初蒞關,嘗給十一萬七千人餉,今但給五萬人餉足矣。」(高第剛到關上時,領的是十一萬七千人的軍餉,現在只領五萬人的軍餉就夠了。)本傳寫高第於是「以妄言引罪」(因為說話不實而認罪)。

    實錄的版本在天啟六年二月,御史李懋芳上疏把寧遠被圍歸到孫承宗身上:「及至當關碌碌,無一奇策」,「況柳河之敗,賊窺關外無備,故輒敢狂逞深入,豈非樞輔之責而誰責耶」(何況柳河之敗,敵人看出關外沒有防備,才敢放肆深入,這不是樞輔的責任又是誰的)。他還算帳:「去年十一月復命報十一萬七千有奇,昨見經臣高第報見兵僅五萬八千耳」(去年十一月孫承宗回報十一萬七千多,現在高第報只剩五萬八千),追問少的軍餉去了哪裡。皇帝的批語沒有照他的意思只追究孫承宗:「關門兵數多寡,眾目難逃,尚有經管各官,如何專責樞輔,俟虜退查核自明」(關門兵數多少,大家看得見,還有經手管理的各官,怎麼能只怪樞輔,等敵人退了再查)。

    兩邊都出現「十一萬七千」:本傳寫的是高第剛到任時領餉的人數,李懋芳寫的是孫承宗去年十一月回報的兵數。這可能是同一個交接數字,也可能不是,用途不同是本頁的讀法。高第報的現有兵數,本傳寫五萬,李懋芳寫五萬八千。

    本傳還寫,後來魏忠賢派他的黨羽梁夢環到關上巡視,「欲傅致承宗罪,無所得而止」(想替孫承宗羅織罪名,沒找到什麼就罷手了)(沒有寫年份)。實錄天啟七年五月有「巡按直隸御史梁夢環」的疏,他說「臣冒暑兼程赴關」,看到關門兵馬「僅三萬餘」,並稱頌「廠臣」(魏忠賢)的奇捷。兩處同名,本頁判斷是同一人。本傳寫他找不到罪,實錄寫他報了兵數,沒有說這是不是他在查的東西。

    恩典也有兩種寫法。實錄天啟六年六月:「原任大學士孫承宗三辭寧遠加恩,上許之」(照本頁的讀法,是他三次辭謝寧遠功的加恩,皇帝准了;原文接著寫「銀幣仍命祗承」,銀和幣仍要他領受)。本傳寫「後敘寧遠功,廕子錦衣世千戶」(後來論寧遠的功,蔭他兒子做錦衣衛世襲千戶),到崇禎四年又被「奪寧遠世廕」(奪去寧遠功得的世襲蔭封)。

  • 崇禎二年:己巳之變復出:朱由檢(莊烈帝)即位,王在晉入為兵部尚書,本傳寫他「恨承宗不置」(對孫承宗的恨放不下),極力攻擊馬世龍與茅元儀迷惑樞輔、壞了關上的事,又指使臺省交口詆毀,來阻止孫承宗出山。

    崇禎二年(1629)十月,清軍入大安口,取遵化,逼近都城(本紀把入遵化寫在十一月甲申),廷臣爭著請召孫承宗。本紀寫十一月己丑,「召前大學士孫承宗為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視師通州」(召前大學士孫承宗為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到通州督察軍隊)。本傳寫他到京後在平臺被召對,提出袁崇煥駐薊州、滿桂駐順義、侯世祿駐三河是好安排,理由是「守三河可以沮西奔,遏南下」(守住三河,可以擋住清軍向西直奔,遏止它南下;「沮」是阻擋,「西奔」指向西奔去的方向,本頁的讀法)。皇帝先命他總督京城內外守禦,忽然又傳旨叫他守通州,他帶了二十七騎從東便門出城。

    十二月四日的祖大壽之變(本紀十二月甲寅,祖大壽兵潰,東出關;十二月已進入西曆1630年),本傳記了孫承宗的處理。他派都司賈登科帶手書去安撫祖大壽。祖大壽對賈登科說:「勞而見罪,是以奔還。」(辛苦作戰卻被當成有罪,所以逃回來。)孫承宗奏稱:「大壽危疑已甚,又不肯受滿桂節制,因訛言激眾東奔,非部下盡欲叛也。」(祖大壽已經十分驚疑,又不肯受滿桂節制,因為謠言激起部眾東奔,不是部下都想造反。)三年正月,祖大壽入關見孫承宗,親軍五百人披甲站在門口候著,孫承宗「開誠與語」(開誠布公跟他談),當天把祖大壽所統步騎三萬列在教場,行誓師禮,「群疑頓釋」(大家的疑慮一下子解開)。本紀在祖大壽兵潰的次日(乙卯)寫「孫承宗移駐山海關」(孫承宗移到山海關駐守)。

  • 崇禎四年:大凌河築城:本傳寫,右屯、大凌河二城原本孫承宗設兵戍守,高第接任後盡撤,二城被毀。巡撫邱禾嘉主張收復廣寧、義州、右屯三城,孫承宗認為廣寧太遠,應該先據右屯,在大凌河築城,慢慢前進,兵部尚書梁廷棟支持,七月動工,剛完工清軍大至(大凌河之役),圍了幾圈。孫承宗趕到錦州,派吳襄、宋偉去救,邱禾嘉幾次改出師日期,宋偉與吳襄又不和,大敗於長山。十月城中糧盡援絕,祖大壽出降,城被毀。

    本紀的寫法略不同:九月戊戌,「山海總兵官宋偉等援大凌,敗於長山」(山海總兵官宋偉等救援大凌河,在長山打敗仗);十月戊辰,「祖大壽殺副將何可綱」,己巳,大壽「自大凌脫歸,入錦州」(祖大壽從大凌河脫身回到錦州);十一月壬辰,孫承宗致仕;十二月丁丑(已進入西曆1632年),「以大凌築城招釁,奪孫承宗官」(因為在大凌河築城惹來戰禍,革去孫承宗的官)。本傳寫十一月「得請」,接著「言者追論其喪師辱國,奪官閒住」(言官追究他喪失軍隊、羞辱國家的罪,革去官職讓他閒居),並奪寧遠世廕。祖大壽,本傳寫「力屈出降」(力量用盡而投降),本紀寫殺何可綱後從大凌脫歸,兩處寫法不同,本頁兩種寫法都寫出來。

歷史影響

  • 守關外的路線被後來的戰事用上:孫承宗離任後,寧遠、錦州兩個地方先後有寧遠之戰(天啟六年,高第任經略期間)與寧錦之戰(天啟七年)。寧遠城是他任內決定要守、築起來的;錦州在他任內派過兵戍守,高第撤守後,由袁崇煥在天啟七年重修。兩場戰事的守將袁崇煥、滿桂、趙率教、祖大壽,都是在他任內被任用的(各傳)。這是本頁的讀法,本傳沒有這樣總結。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史書的說法(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分開寫,是因為孫承宗傳與贊語是清朝官修的《明史》,口氣偏褒;實錄裡與他有關的話有褒有貶,六年二月李懋芳的疏就偏貶。兩邊落差大,不能只取一邊。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孫承宗是肯在邊防上算帳、也肯得罪人的督師,他的辦法在關外立起一條防線,但這條防線離不開朝中是否容他。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直言,敢得罪人。 本傳開頭寫他「貌奇偉,須髯戟張。與人言,聲殷牆壁」(相貌魁梧,鬍鬚像戟一樣張開,說話聲音震動牆壁)。入閣之後他請辦幾位官員,結果是「諸人以次獲譴,朝右聳然,而側目怨咨者亦眾矣」(這些人先後受處分,朝中的人震動,斜眼看他、怨恨他的人也多了)。

本頁的判斷:敢提、敢得罪人,是本傳寫得清楚的一面。另一面是他肯替人擔保。實錄天啟三年九月的條(實錄文字檔這一段的順序有錯亂,月份不確定),他為馬世龍辯護,說「臣百口必其無」(我拿一百張口擔保他沒有這回事;指有人說馬世龍納賄貪淫)。〈馬世龍傳〉記了類似的話:「臣敢以百口保其必無」,皇帝「以承宗故,不問」,但放在天啟四年東巡之後,和實錄那一條是不是同一次,本頁不確定。後來馬世龍在柳河出事,他也被連帶劾奏。脾氣怎麼樣,本傳沒有再多寫,本頁不補。

②品德:不攀附魏忠賢,也替失勢的人說話。 本傳寫魏忠賢想親近他,派劉應坤等傳話,他「不與交一言」(不跟他們說一句話)。本傳又寫他上疏稱楊鎬〔音同:浩〕、熊廷弼、王化貞之勞,請免死遣戍,「朝端嘩然」(朝廷上一片譁然);實錄天啟四年七月的條也寫他疏救這三人。

本頁的判斷:這兩件事方向一致:不靠近有權的人,也肯說讓朝廷不高興的話。但前後有不一致的地方:天啟二年他請把熊廷弼下獄,與王化貞一起審,天啟四年卻替熊廷弼求免死。本傳沒有解釋,本頁不替他解釋。熊廷弼最後在天啟五年八月棄市(本紀)。

③修養:寫不到他讀過什麼書。 本傳寫他曾在邊郡教書,熹宗愛聽他講書,沒有寫他讀什麼書、有什麼著作。本頁的判斷:學養本身寫不到,不補。

④歷史貢獻:在關外立起一條防線,結局卻沒有守住。 贊語寫:「承宗以宰相再視師,皆粗有成效矣,奄豎斗筲〔音同:燒〕,後先齮〔音同:以〕扼,卒屏諸田野,至闔門膏斧鑕〔音同:致〕,而恤典不加。」(孫承宗以宰相身分兩次督師,都大致有成效,宦官和小人先後排擠扼制,最後把他趕回田野,到了全家死在刀斧之下,卻沒有加恩撫卹。)

本頁的判斷:贊語把他的結局歸給宦官與朝論。本傳裡確實記了魏忠賢一黨連疏詆他、王在晉指使臺省詆毀、臺省在柳河之後上章幾十次。但大凌河築城是他自己提議先築的,本傳也記了邱禾嘉幾次改期、宋偉與吳襄不和,責任分在好幾個人身上,沒有全推給外人。至於「恤典不加」,本頁讀成沒有額外加恩:本傳寫皇帝本來下令優恤,被楊嗣昌、薛國觀等人暗中阻止,只復官、給祭葬。

過世原因

崇禎十一年(1638)清軍深入內地。本傳寫,十一月九日清軍攻高陽,孫承宗率家人守城。清軍快要退走時,繞城吶喊了三次,城上守城的人也應了三次,本傳接著寫「此城笑也,於法當破」(這座城在笑,按兵法該被攻破),圍又合上了。本傳沒有寫說這句話的人。第二天城陷,他被抓,向著京城叩頭,上吊死,「年七十有六」(七十六歲)。本紀寫的是十一月戊辰,「大清兵克高陽,致仕大學士孫承宗死之」(清軍攻下高陽,退休的大學士孫承宗為此而死)。本傳寫的日子和本紀的干支,本頁沒有換算,不判斷是不是同一天。

子孫跟著殉難:本傳列出子、姪、孫、從孫共十七人,「皆戰死」。督師中官高起潛上報,皇帝嘆息哀悼,命主管官員優恤,但主政的楊嗣昌、薛國觀等人暗中阻止,結果只恢復原官、給祭葬。福王時才贈太師,諡文忠。


關鍵年份

  • 1563年:生(維基百科;本傳沒有寫,見〈基本資訊〉)。

  • 萬曆三十二年(1604):中進士第二名,授編修(本傳)。

  • 天啟二年(1622)二月:任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同月兼理兵部(本紀;實錄)。

  • 天啟二年(1622)八月:督師山海關(本紀記任命;自請見本傳與實錄);九月初二日視事(實錄)。

  • 天啟三年(1623)九月:決定守寧遠,派滿桂與袁崇煥前往(〈袁崇煥傳〉)。

  • 天啟四年(1624)十一月:想入京面奏,被旨令折回(本傳;實錄本文只有召還一句)。

  • 天啟五年(1625)九月、十月:柳河之敗,被劾;十月獲准致仕(本紀;實錄;本傳)。

  • 崇禎二年(1629)十一月、十二月:召為兵部尚書視師通州;十二月祖大壽兵潰,他移駐山海關(本紀;本傳。十二月已進入西曆1630年)。

  • 崇禎四年(1631)十一月、十二月:十一月致仕;十二月奪官(本紀。十二月已進入西曆1632年)。

  • 崇禎十一年(1638)十一月:高陽城破,自縊,年七十六(本傳;本紀)。


以孫承宗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明史卷250_列傳第一百三十八孫承宗
  2. 明史卷259_列傳第一百四十七楊鎬袁應泰熊廷弼袁崇煥等
  3. 明史卷270_列傳第一百五十八馬世龍賀虎臣沈有容張可大魯欽秦良玉龍在田
  4. 明史卷271_列傳第一百五十九賀世賢童仲揆羅一貫滿桂趙率教等
  5. 明史卷22_本紀第二十二熹宗
  6. 明史卷23_本紀第二十三莊烈帝一
  7. 明史卷24_本紀第二十四莊烈帝二
  8. 明熹宗實錄_孫承宗毛文龍與寧遠寧錦相關73條_殆知閣電子文
  9. 明通鑑_卷首與目錄
  10. 維基百科:孙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