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制度

賦役黃冊

制度・1381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賦役黃冊是明代的戶籍與賦役登記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由朱元璋詔行天下。它以戶為單位,十年一造,登記各戶的丁口與田糧,作為徵派賦役的依據;因上呈戶部的正本以黃紙為面,故名「黃冊」。它與以土田為主的魚鱗圖冊相配——《明史·食貨志》謂「魚鱗冊為經,土田之訟質焉;黃冊為緯,賦役之法定焉」,二者共構明代田賦制度的經緯。黃冊同時是里甲制的載體:一百十戶編為一里,十年輪役一週。然其後淪為具文,有司徵稅另造「白冊」——制度尚在,卻已被架空。

基本資訊

  • 類型:制度(戶籍與賦役登記)

  • 存續:1381年(洪武十四年)詔行;終明之世未廢,然中葉以後漸成具文

  • 推行者:朱元璋(明太祖)

  • 適用範圍:天下(在城曰坊、近城曰廂、鄉都曰里)

  • 相關人物:朱元璋

沿革

  • 1381年(洪武十四年):「詔天下編賦役黃冊」,確立里甲編制與十年一造之法。

  • 十年一造:「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冊,以丁糧增減而升降之。」

  • 中葉以後:「其後黃冊只具文,有司徵稅、編徭,則自為一冊,曰白冊云。」——正冊淪為存檔的空文,實際徵派另用「白冊」。

內容要點

  • 以戶為主,四柱式登記:《明史》記黃冊「以戶為主,詳具舊管、新收、開除、實在之數為四柱式」——舊管(原有)、新收(新增)、開除(減除)、實在(現有)。此與魚鱗圖冊「以土田為主」恰成對照。

  • 里甲的編制:「以一百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者十戶為長,餘百戶為十甲,甲凡十人。歲役里長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後以丁糧多寡為序,凡十年一週,曰排年。」——由丁糧最多的十戶輪流當里長,十年一輪。

  • 畸零戶:「鰥寡孤獨不任役者,附十甲後為畸零。」僧道亦編冊,有田者如民科,無田者同為畸零。不任役者仍須登記,但不入輪役之序。

  • 一式四份,正本上戶部:「冊凡四:一上戶部,其三則布政司、府、縣各存一焉。上戶部者,冊面黃紙,故謂之黃冊。」

  • 藏於後湖,歲有校勘:「年終進呈,送後湖東西二庫庋藏之。歲命戶科給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戶部主事四人釐校訛舛。」——後湖即南京玄武湖,湖中洲島為國家檔案庫;每年派科道官與戶部官校對錯訛。

影響

黃冊使明初的賦役有了全國性的戶籍底冊,與魚鱗圖冊相輔——一以人為綱,一以地為綱。里甲制亦藉此確立,成為明代基層徵派與治安的骨幹。

然其失效同樣具典型意義:十年一造的成本高昂,而人口流動與土地兼併遠快於十年,冊籍遂與實況脫節;地方有司乃另造「白冊」以應實需,黃冊只餘進呈存檔之用。一項制度可以形式上完好無損,實質上卻已被繞過——這是理解明代中後期賦役積弊的起點。本頁以此為 制度的具文化〈替代物型〉 的例證,與廢丞相互為對照:黃冊是名存實亡(冊籍仍歲歲進呈後湖,徵派卻另用白冊),廢丞相是名亡實存(中書省與丞相之職真被罷去,相權卻轉入內閣與宦官)——同一型的兩半,被架空的一邊各不相同。十年一造追不上人口流動一節,另為該篇 〈追不上型〉 提供佐證。

出處

  1. 維基文庫:明史/卷77
  2. 明史卷77_志第五十三食貨一
  3. 維基百科:黃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