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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余敏是洪武年間的御史,名字只出現在郭桓案的兩句話裡,生卒、籍貫、官品、下場,我讀到的書都沒有寫。 這兩句話把他放在相反的位置上。《明史·刑法志二》寫「時鹹歸謗御史餘敏、丁廷舉」,意思是當時眾人把怨氣怪到他和丁廷舉身上。《明通鑑》寫「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以為言」,意思是他們向皇帝上言,還說案子是法司逼供造成的冤獄。 這一頁能做的,只是把這兩種寫法並排放著。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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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不詳。能定年的只有一件事:《明通鑑》把他和丁廷舉上言的事,記在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己丑郭桓被誅那一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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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余敏。《明史》卷94 的維基文庫版寫「餘敏」,《明通鑑》寫「余敏」,本頁用「余敏」,與《明通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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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御史
生平事功
- 洪武十八年:郭桓案中 《明史·刑法志二》寫:「時鹹歸謗御史餘敏、丁廷舉。或以為言,帝乃手詔列桓等罪,而論右審刑吳庸等極刑,以厭天下心。」(當時大家都怪到御史餘敏、丁廷舉身上。有人把這件事說給皇帝聽,皇帝才親筆寫詔書列出郭桓等人的罪,並判右審刑吳庸等人極刑,來平息天下人的心。)維基文庫版把「咸」寫成「鹹」,是打字時的錯字。 《明通鑑》寫:「一時,咸歸謗于朝廷。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以為言。上乃手詔列桓等罪狀,敏等又言:『桓所妄指,皆法司逼令供招,遂成冤獄。』」(當時大家都怪到朝廷身上。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人向皇帝上言。皇帝於是親筆寫詔書列出郭桓等人的罪狀。余敏等人又說:郭桓亂指的人,都是法司逼著他們寫供詞,才變成冤獄。) 兩邊對這兩位御史的角色寫成相反,本頁不判斷。
歷史影響
如果《明通鑑》的寫法成立,余敏是郭桓案裡少數留下名字、替被牽連的人說話的人。如果《明史》的寫法成立,他是被眾人怪罪的御史,怪罪的是什麼事,《明史》那句沒有說明。 兩種都無法從本站的材料裁定,這一型見 同源不是互證〈容易誤用:說法相反不是兩個證人〉。《明通鑑》是清人夏燮編的,距案子近五百年,它這一條用了什麼底本,條文裡沒有交代,所以它不是獨立於《明史》之外的證據。
過世原因
我讀到的書都沒有寫。
關鍵年份
-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之後:郭桓案擴大的時期,在這兩句話裡出現。具體日期不詳
出處
- 明史卷94
- 明通鑑卷8_紀八洪武十六年至十八年
- 維基文庫:明史/卷94
- 維基文庫:明通鑑/卷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