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清朝展廳人物

張廷玉

大學士・不詳–1755

  1. 天命
  2. 天聰
  3. 崇德
  4. 順治
  5. 康熙
  6. 雍正
  7. 乾隆
  8. 嘉慶
  9. 道光
  10. 咸豐
  11. 同治
  12. 光緒
  13. 宣統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張廷玉,字衡臣,安徽桐城人,是大學士張英的次子,歷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官至保和殿大學士。雍正八年(1730)設軍機房,由允祥、他和蔣廷錫三人主持,本傳說軍機處辦事的規制是他定的。雍正十三年(1735)世宗臨終,他和鄂爾泰同受顧命,遺詔命他日後配享太廟。乾隆朝《明史》進呈時,他是表上領銜的人。晚年他想告老還鄉,高宗一再不准,後來又因為他謝恩的方式發怒,削去他的伯爵、罷去配享。他死後,乾隆仍照世宗遺詔讓他配享,本傳最後說「終清世,漢大臣配享太廟,惟廷玉一人而已」(整個清朝,漢人大臣配享太廟的,只有張廷玉一個人)。

基本資訊

  • 生卒:生年不詳 – 1755年(乾隆二十年三月卒)。本傳不記生年,也不記享年;乾隆二十年換成公元 1755 是本頁自己換算的。他書有生於康熙十一年(1672)一說,本頁沒有核對,所以本頁不寫生年

  • 本名(字、號):字衡臣(本傳)

  • 籍貫:安徽桐城

  • 身份:雍正六年(1728)起任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吏部尚書;乾隆四年(1739)加太保。乾隆二年(1737)進三等伯,賜號「勤宣」,乾隆十四年(1749)被削去伯爵

  • 諡號:文和

  • 身後哀榮:世宗遺詔命配享太廟;乾隆十五年(1750)被罷,卒後又奉遺詔配享

  • 家人:弟廷璐(督江蘇學政);子若靄、若澄、若渟,從子若溎,本傳都有附傳

生平事功

  • 康熙朝:詞臣出身,入直南書房。 康熙三十九年(1700)中進士,改庶吉士,散館(庶吉士學習期滿,授予正式官職)授檢討,入直南書房,因為親人過世回鄉守喪。服除後,歷任洗馬、庶子、侍講學士、內閣學士。五十九年(1720)授刑部侍郎,奉命與都統託賴、學士登德會審山東鹽販王美公等人倡邪教一案,巡撫李樹德原本抓了一百五十多人,結果「戮七人、戍三十五人而讞定」(殺了七個人、流放三十五個人,案子就此定讞)。不久調吏部。

  • 雍正朝:三年之內,從尚書到大學士。 世宗即位,他先管几筵祭告文字,擢禮部尚書;元年(1723)再入直南書房,與左都御史朱軾同為順天鄉試考官,得到皇帝「公慎」的稱讚,加太子太保,兼翰林院掌院學士,調戶部。四年(1726)授文淵閣大學士,五年(1727)進文華殿大學士,六年(1728)進保和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七年(1729)加少保。這幾年他上過兩道疏:一道請地方官約束浙江、江西山區聚居的「棚民」,一道請刑部像各省一樣,罪人可以分輕重取保,不要一律收監。兩道疏都交下去議行。

  • 定軍機處規制。 雍正八年(1730),皇帝因為西北用兵,「命設軍機房隆宗門內,以怡親王允祥、廷玉及大學士蔣廷錫領其事」(命令在隆宗門內設軍機房,由怡親王允祥、張廷玉和大學士蔣廷錫主持),後來改稱軍機處。辦事規則由他訂:①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交內閣擬旨。②要事用摺:自奏事處上,交軍機處擬旨,「親禦硃筆批發」(由皇帝親自用朱筆批示發出)。③權力轉移:本傳說「自是內閣權移於軍機處,大學士必充軍機大臣,始得預政事」(從此內閣的權力轉到軍機處,大學士一定要兼任軍機大臣,才能參與政事)。

  • 兩朝重任:顧命、領銜呈《明史》、封伯。 本傳說他「周敏勤慎,尤為上所倚」(周到、敏捷、勤勉、謹慎,特別受皇帝倚重)。雍正十三年(1735),世宗病重,他與鄂爾泰同受顧命,遺詔說他「器量純全,抒誠供職」(氣度純正完備,盡心盡力辦事),命他日後配享太廟。高宗即位,命他總理事務。①《明史》的年份,本傳與表不同。 本傳寫「乾隆元年,明史成,表進」(乾隆元年,《明史》修成,上表進呈),命他仍兼管翰林院事。可是〈上《明史》表〉自己署的日期是乾隆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兩處差了三年。本頁並列,不判斷哪一個對。②封伯。 乾隆二年(1737)十一月,他辭去總理事務,皇帝特命他與鄂爾泰同進三等伯,賜號勤宣。後來皇帝說:「本朝文臣無爵至侯伯者,廷玉為例外」(本朝文臣沒有爵位到侯伯的,廷玉是例外)。③加官。 乾隆四年(1739)加太保。

  • 乾隆朝乞休:從不准,到削爵罷配享。 事情分三步:①十三年(1748)乞休不准。 他以老病求退休,皇帝說:「卿受兩朝厚恩,且奉皇考遺命配享太廟,豈有從祀元臣歸田終老?」(你受了兩朝的厚恩,又奉先帝遺命要配享太廟,哪有配享的大臣回鄉養老的道理?)皇帝又以諸葛亮鞠躬盡瘁為例,他回答說諸葛亮受任軍旅,自己幸而生在太平時候,兩者不能相比,皇帝仍不准。本傳說他從此不敢再說要走。②十四年(1749)准致仕,卻出了事。 這年正月,皇帝讓他照宋朝文彥博的前例,十天到都堂議事一次,四五天入內廷備顧問一次。冬天他再請休養,皇帝才准他致仕,等來年開春冰化了坐船回鄉,還親自作詩三章送他。他入宮謝恩時,說「蒙世宗遺命配享太廟,上年奉恩諭,從祀元臣不宜歸田終老,恐身後不獲更蒙大典。免冠叩首,乞上一言為券」(承蒙世宗遺命讓我配享太廟,去年皇上又說配享的大臣不該回鄉養老,我怕死後不能再得到配享的大典,所以脫帽叩頭,請皇上說一句話當憑證)。皇帝不高興,但還是頒了手詔,並作詩,以劉基乞休後仍配享的例子安撫他。第二天他派次子若澄去謝恩,皇帝因為他不親自來而發怒,下旨責備。軍機大臣傅恆、汪由敦奉旨,汪由敦替他求情,旨還沒下;他第三天自己入謝,皇帝反而怪汪由敦洩漏消息,降旨嚴厲責備。朝臣請求奪他的官爵、罷他的配享,皇帝命削去伯爵,以大學士原銜致仕,配享仍保留。③十五年(1750)罷配享。 二月,皇長子定安親王過世,剛舉行初祭,他就請求南歸。皇帝更怒,把配享太廟的大臣名單給他看,叫他「自審應否配享」(自己想想該不該配享)。他惶恐,上疏請求罷配享、治罪。皇帝採納大學士和九卿的議論,罷了他的配享,但免予治罪。又因為四川學政朱荃犯罪,朱荃是他的姻親、曾經他推薦,皇帝為此責備他,命他把歷年所賜的東西全部繳回。

歷史影響

張廷玉在後世的分量,主要來自三件事:

①軍機處的規制。 《清史稿》的「論曰」說:「軍機處初設,職制皆廷玉所定」(軍機處剛設立時,職務與制度都是廷玉定的)。依本傳,從此大學士要兼任軍機大臣才能參與政事,內閣的實權轉到軍機處。這是本傳的說法,本頁沒有另查軍機處設立的其他史料。

②史臣的評語:兩家競權勢,被乾隆壓在萌芽。 「論曰」把他和鄂爾泰並看:「顧以在政地久,兩家子弟賓客,漸且競權勢、角門戶,高宗燭幾摧萌,不使成朋黨之禍,非二臣之幸歟?」(可是他們在朝中的時間久了,兩家的子弟和賓客,漸漸競逐權勢、各立門戶,高宗看出苗頭就壓下去,沒讓它成為朋黨之禍,這不也是兩位大臣的幸運嗎?)這是修稿的清史館臣的判斷,本頁照錄,不評斷是否屬實。

③配享的例外,和乾隆後來的收尾。 乾隆三年(1738),皇帝要到太學視學,想行古禮三老五更,問鄂爾泰和張廷玉,張廷玉認為沒有人當得起,寫了議論說不可行。四十三年(1778),乾隆自己寫了〈三老五更說〉,批評舊說雜亂,命刻碑立在辟雍。五十年(1785),他又看到張廷玉當年的議論,與自己的看法相同,命刻在碑的旁邊,並題跋說:「廷玉有此卓識,乃未見及。朕必遵皇考遺旨,令其配享。古所謂老而戒得,朕以廷玉之戒為戒,且為廷玉惜之。」(廷玉有這樣卓越的見識,我當時卻沒有看到。我一定遵照先帝的遺旨,讓他配享。古人說人老了要戒貪得,我以廷玉為鑑戒,也替廷玉惋惜。)本傳最後說,整個清朝漢人大臣配享太廟的,只有他一人。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史書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張廷玉的傳在《清史稿》卷二百八十八,和鄂爾泰合傳。《清史稿》是民國初年清史館修的稿本,離張廷玉兩百年,寫的是後人眼中的他;傳末的〈論〉是兩個人合論,這一節只取談他的句子。另外,傳裡記的許多評價其實是皇帝的話(世宗的遺詔、乾隆的諭旨),不是史臣自己的判斷,下面每次引到都標明是誰說的。

他領銜呈進《明史》,所以也引〈上《明史》表〉。表文是公文,有許多套語,這一節只用它談修史的態度,不當成對他本人的評價。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做事周到謹慎、受兩朝倚重,晚年想退休又放不下配享的名分,最後在君臣之間栽了跟頭的大學士。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謹慎周到,想退又不敢明說。 傳寫他:「廷玉周敏勤慎,尤為上所倚」(張廷玉周到、敏捷、勤勉、謹慎,特別受皇帝倚重)。乾隆十三年他乞休被駁回,傳記他的回話:「宋、明配享諸臣亦有乞休得請者。且七十懸車,古今通義」(宋朝和明朝配享的大臣,也有請求退休而獲准的;而且七十歲退休,古今都是通行的道理)。皇帝連著辯駁之後,傳接著寫:「廷玉自是不敢言去」(張廷玉從此不敢再說要走)。

本頁的判斷:傳把謹慎寫成好處(受倚重),又寫他在皇帝面前一再退讓。這兩樣是同一種性格的兩面,傳沒有分開評。乞休的經過見〈生平事功〉。

②品德:兩位皇帝的話不一樣,史臣談的是門戶。 世宗遺詔這樣評他:「器量純全,抒誠供職」(氣度純正完備,盡心盡力辦事)。乾隆五十年的題跋則說:「古所謂老而戒得,朕以廷玉之戒為戒,且為廷玉惜之」(古人說人老了要戒貪得,我以廷玉為鑑戒,也替廷玉惋惜)。史臣的〈論〉談的是兩家的子弟賓客:「顧以在政地久,兩家子弟賓客,漸且競權勢、角門戶」(可是他們在朝中的時間久了,兩家的子弟和賓客,漸漸競逐權勢、爭立門戶)。傳還記了一件具體的事:「荃〔音同:全〕為廷玉姻家,嘗薦舉,上以責廷玉」(朱荃是廷玉的姻親,曾經他推薦,皇帝為此責備廷玉)。

本頁的判斷:這一項要分清是誰的話。「器量純全」出自世宗遺詔,「老而戒得」是乾隆的感想,兩人隔了五十年,立場也不同。乾隆那句指向他晚年在配享上放不下,這是本頁的讀法,題跋沒有明說。史臣的〈論〉談的是子弟賓客,沒有直接說張廷玉本人貪權;皇帝責備他的具體事由,傳只記了姻親犯罪那一件。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到:兩位皇帝給了相反的印象,史臣談的是他身邊的人。

③修養:科舉出身、有見識,學問的內容寫不到。 傳寫他的出身:「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檢討,直南書房」(康熙三十九年中進士,改任庶吉士,期滿授檢討,入直南書房)。乾隆三年皇帝要行古禮三老五更,傳記他的反應:「廷玉謂無足當此者,撰議以為不可行」(張廷玉認為沒有人當得起,寫了議論說不可行)。乾隆五十年皇帝看到這篇議論後說:「廷玉有此卓識,乃未見及」(廷玉有這樣卓越的見識,我當時卻沒有看到)。〈上《明史》表〉自述修史的方針是:「發凡起例,首尚謹嚴;據事直書,要歸忠厚」(訂立體例,首先要求謹嚴;依事實直接書寫,歸結到忠厚)。

本頁的判斷:傳肯定他有見識,證據是一篇議論和乾隆的事後評語。傳沒有寫他讀過什麼書、有什麼著作,所以學養本身寫不到。表文署名張廷玉領銜,卻以「臣等」具名,不能當成他個人的文字。

④歷史貢獻:定軍機處規制,領銜呈進《明史》。 傳寫:「廷玉定規制」(張廷玉訂定規制),接著說:「自是內閣權移於軍機處,大學士必充軍機大臣,始得預政事」(從此內閣的權力轉到軍機處,大學士一定要兼任軍機大臣,才能參與政事)。〈論〉也說:「軍機處初設,職制皆廷玉所定」(軍機處剛設立時,職務與制度都是廷玉定的)。修史方面,表文寫:「臣等於時奉敕充總裁官,率同纂修諸臣開館排緝」(我們當時奉命擔任總裁官,帶領纂修的諸臣開館編排)。〈論〉的結語是:「高宗燭幾〔音同:機〕摧萌,不使成朋黨之禍,非二臣之幸歟?」(高宗看出苗頭就壓下去,沒有讓它成為朋黨之禍,這不也是兩位大臣的幸運嗎)。

本頁的判斷:軍機處的規制是傳和〈論〉兩處都明說他定的,這是本頁讀到最明確的貢獻。修《明史》他是總裁官之一,表文沒有寫他個人做了哪一部分,所以只能寫到他領銜。〈論〉最後一句談的是乾隆壓下了朋黨,是史臣對這兩人下場的總評,不是張廷玉個人的功勞。這些做法後來好不好,本頁沒有另外查軍機處的其他史料。

過世原因

乾隆二十年(1755)三月卒。本傳沒有寫死因,也沒有寫享年。他卒時,「命仍遵世宗遺詔,配享太廟,賜祭葬,諡文和」(命令仍然照世宗遺詔,讓他配享太廟,賜予祭祀與葬禮,諡號文和)。


關鍵年份

  • 生年不詳:本傳不載

  • 1700年(康熙三十九年):中進士,改庶吉士

  •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授刑部侍郎,會審山東鹽販倡邪教案

  • 1723年(雍正元年):再入直南書房,加太子太保

  • 1726年(雍正四年):授文淵閣大學士

  • 1728年(雍正六年):進保和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 1730年(雍正八年):設軍機房,他定規制

  • 1735年(雍正十三年):與鄂爾泰同受顧命,遺詔命配享太廟

  • 1737年(乾隆二年):進三等伯,賜號勤宣

  • 1748年(乾隆十三年):以老病乞休,不准

  • 1749年(乾隆十四年):准致仕,因謝恩事被削伯爵

  • 1750年(乾隆十五年):罷配享

  • 1755年(乾隆二十年)三月:卒,仍配享太廟,諡文和。葬地本傳不載,只寫「賜祭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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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1. 清史稿卷288_列傳七十五鄂爾泰張廷玉
  2. 上明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