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清朝展廳人物

和珅

大學士・1750–1799

  1. 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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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道光
  10. 咸豐
  11. 同治
  12. 光緒
  13. 宣統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和珅〔音同:身〕,字致齋,滿洲正紅旗人,乾隆朝後期最受寵信的大臣。他出身侍衛,乾隆四十一年(1776)進軍機處,此後十年內當上戶部尚書、大學士,兒子娶了高宗的女兒和孝公主,爵位一路升到公爵。《清史稿》本傳說他「善伺高宗意」(很會揣摩高宗的心意),排擠不依附自己的人、替行賄的人周旋。嘉慶四年(1799)正月高宗去世,仁宗五天後把他下獄,宣布二十條大罪,同月賜他在獄中自盡(和珅案)。

基本資訊

  • 生卒:1750年 – 1799年(50歲)。本傳不記生年,也不記享年。生年據維基百科〈和珅〉(固定版本 95275907),寫的是乾隆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卒年據卷16〈仁宗本紀〉,嘉慶四年正月丁丑「和珅賜死於獄」。50 歲是本頁依這兩個年份算的虛歲。

  • 字:致齋

  • 籍貫:滿洲正紅旗。本傳寫他乾隆中被改入正黃旗,得罪後仍隸正紅旗

  • 姓氏:鈕祜〔音同:戶〕祿氏

  • 身份:官至文華殿大學士,管戶部、吏部、刑部,兼軍機大臣、內務府大臣、理藩院尚書等職;爵位由一等男、三等伯升到公爵

  • 家人:弟和琳,官至四川總督,嘉慶元年死在軍中;子丰紳殷德,娶高宗的女兒固倫和孝公主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本傳寫他的事,大半是被參、被責、被定罪,標題先不替這些事下判斷。

  • 出身:家貧的生員,承襲世職後當上侍衛: 本傳開頭寫:「和珅,字致齋,鈕祜祿氏,滿洲正紅旗人。少貧無藉,為文生員。」(和珅,字致齋,姓鈕祜祿氏,滿洲正紅旗人。少年時家貧,沒有依靠,是個文生員。)乾隆三十四年(1769)承襲三等輕車都尉,不久授三等侍衛,挑進黏桿處。四十年(1775)在乾清門值班,升御前侍衛,兼副都統。

  • 乾隆四十一年起:幾年內兼了一串要職: 四十一年(1776)他授戶部侍郎,命為軍機大臣,兼內務府大臣。本紀記同年三月「命戶部侍郎和珅軍機處行走」。接著他又兼步軍統領、崇文門稅務監督,總理行營事務。本傳形容這段是「駸駸〔音同:侵〕鄉用」(一天比一天受重用)。

  • 雲南:查辦李侍堯: 四十五年(1780)他和侍郎喀凝阿到雲南查總督李侍堯貪私的事。本傳先交代李侍堯的分量:「侍堯號才臣,帝所倚任。」(李侍堯號稱有才幹,是皇帝倚重的人。)和珅審問李侍堯的僕人,問出他索取財物的情形,李侍堯被論死罪;和珅又奏報雲南吏治廢弛,府州縣多有虧空。本傳寫:「上欲用和珅為總督,嫌於事出所按劾,乃以福康安代之。」(皇帝想讓和珅當總督,但案子是他查出來的,有嫌疑,就改派福康安。) 本紀的記法有兩處和本傳不同:同去的人本紀寫作「喀寧阿」,本傳寫「喀凝阿」;本紀另記同年五月「以大學士、九卿改和珅所擬李侍堯監候為斬決」(大學士和九卿把和珅擬的「監候」改成「斬決」),十月又「定李侍堯斬監候」。 他回京途中升戶部尚書、議政大臣。復命時當面陳述雲南的鹽務、錢法、邊事,本傳寫「多稱上意,並允行」(多合皇帝心意,都准照辦)。接著授御前大臣兼都統,高宗把女兒和孝公主許給他的兒子丰紳殷德,等年紀到了再成婚;他又授領侍衛內大臣,充《四庫全書》館正總裁,兼理藩院尚書。本傳寫到這裡下了一句:「寵任冠朝列矣」(受寵信的程度居朝臣之首)。

  • 甘肅:督師失利,和阿桂結怨: 四十六年(1781)甘肅撒拉爾回民蘇四十三等人起事(蘇四十三之亂),逼近蘭州。和珅以欽差大臣身分,和大學士阿桂一起去督師;阿桂生病,催他先趕過去。他到的時候,海蘭察等人已經打了勝仗;他督諸將分四路進兵,對方挖了幾丈深的溝坎、截斷小路,總兵圖欽保陣亡。 幾天後阿桂到了,和珅說諸將不聽調遣,把責任推給他們。阿桂說:「是宜誅!」(這該殺!)第二天兩人一起部署,阿桂指揮,諸將「輒應如響」(一下令就照做)。阿桂於是說:「諸將殊不見其慢,當誰誅?」(我看諸將一點也不怠慢,該殺誰呢?)本傳寫「和珅恚〔音同:會〕甚」(和珅十分惱怒)。 高宗察覺了,下詔責備他隱瞞圖欽保戰死不報、到軍中太慢、反過來彈劾海蘭察等人顛倒是非,說阿桂到了以後軍務才有條理,命他立刻回京。本紀記同年四月命他赴甘肅,同月「召和珅回京」。本傳說他從此記恨阿桂,一輩子和阿桂不合。阿桂傳寫這件事時說,高宗命阿桂視師,「時阿桂猶在工」(那時他還在河工上),又命和珅去督戰,失利;兩傳對阿桂為什麼晚到的說法不同,見阿桂頁。

  • 山東:查國泰,被錢灃查出庫銀造假: 四十七年(1782)御史錢灃彈劾山東巡撫國泰等人貪縱營私,高宗命和珅和都御史劉墉去審,錢灃隨行。本紀記為四月「命和珅、劉墉同御史錢灃查辦山東虧空」。本傳寫「和珅陰袒國泰」(和珅暗中袒護國泰):他一到就盤查府庫,抽看了幾十封銀子沒有短少,就起身回住處。錢灃請求封庫,第二天把庫銀全部打開,查出是向市上借銀子來充數,國泰等人的罪都審實了。同年八月本紀記他加太子太保。

  • 四十八到四十九年:升吏部尚書,封一等男: 四十八年賜雙眼花翎,充國史館正總裁等職。甘肅石峰堡回民起事平定後,他「以承旨論功」(照承辦旨意的功勞論賞),再給一個輕車都尉的世職,合起來授一等男爵,調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本傳把這幾件寫在四十八年之後,沒有寫年;本紀記在四十九年(1784):七月「調和珅為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兼管戶部」,九月「以回匪平,封和珅一等男」。

  • 五十一年:曹錫寶參他的家奴: 御史曹錫寶彈劾和珅的家奴劉全奢侈僭越,房子蓋得超過規制。本傳寫:「帝察其欲劾和珅,不敢明言,故以家人為由」(皇帝看出他其實想參和珅,不敢明說,才拿家人當理由)。高宗命王大臣會同都察院問曹錫寶,要他直說和珅有什麼弊端,他始終指不出實據;和珅事先已叫劉全把房子拆了重蓋,派人去查也查不到。本紀記七月「曹錫寶劾和珅家人劉全,不能指實,加恩革職留任」。 過了一個月,本紀記閏七月「命和珅為文華殿大學士,管理戶部事」。同時高宗下詔,說他管崇文門已經八年,大學士不宜兼管稅務,而且曹錫寶參他的家人「未必不因此」(未必不是因為這件事),罷了他的崇文門監督。本傳在同一段還記了幾次責備:他保舉年紀輕的部員湛露當廣信知府,被「斥和珅濫保」;京師米貴,他請禁止囤積,存米超過五十石的要交出來減價賣,商民覺得不便,高宗連同遷就他的廷臣一起責備。

  • 五十三到五十五年:封伯爵,主辦八十大壽慶典: 五十三年(1788)林爽文事件平定,他晉封三等忠襄伯,賜紫韁;本紀記二月獲林爽文當天,同時記「晉封大學士和珅三等伯爵」。五十五年(1790)賜黃帶。高宗八十大壽,他和尚書金簡專管慶典。 同年內閣學士尹壯圖上疏,說各省府庫空虛,高宗變了臉色。和珅請派尹壯圖去各省查庫,由侍郎慶成監督。本傳寫慶成每到一省就從中牽制,等地方把挪用的銀子補足才開庫,結果查不出虧空,尹壯圖以妄言被革職。

  • 五十六年:石經的校勘之爭: 在辟雍刻石經(乾隆石經),他任正總裁。總裁有八人,只有尚書彭元瑞負責校勘,奉命編成《石經考文提要》,事成後受了賞。本傳寫「和珅嫉之」(和珅嫉妒他),說彭元瑞編得不好,又說「非天子不考文」(不是天子,不能考訂文字)。高宗回他:「書為御定,何得目為私書耶?」(書是皇帝定的,怎麼能看成私人的書呢?)他又叫人寫一部《考文提要舉正》攻擊它,冒充自己的作品進呈,請求銷毀,高宗不准。館臣請求頒行,被他擋下;他還私下叫人磨改碑上的字,本傳寫「凡從古者盡改之」(凡是照古字刻的,全部改掉)。

  • 五十七到六十年:掌翰林院,兩次被處分: 五十七年(1792)廓爾喀之役平定,他兼翰林院掌院學士(本紀記在十月,和彭元瑞一起接替嵇璜、阿桂)。六十年(1795)本傳記了兩次處分:他管理藩院,把蒙古的重案擱著不奏,被「鐫〔音同:捐〕級留任」(降級留任);廷試武舉,高宗叫他查《實錄》,照慣例實錄不記武試的策問,他回答不照實情,本傳寫「詔斥護過飾非,革職留任」(詔書斥責他袒護過錯、掩飾錯誤,革職留任)。

  • 嘉慶初年:管刑部,晉公爵: 嘉慶二年(1797)他調管刑部,不久又因軍需報銷仍兼管戶部。三年(1798)「教匪」王三槐被捕,他以「襄贊功」(協助籌劃的功勞)晉公爵;本紀記同年八月「以獲教匪王三槐功,晉勒保及和珅公爵」。這場亂事本傳寫作「川、楚匪亂」,本頁連到通稱的 白蓮教之亂。

  • 本傳的總結:他怎麼用權: 本傳在記他的下場之前,先總寫一段:「和珅柄政久,善伺高宗意,因以弄竊作威福,不附己者,伺隙激上怒陷之;納賄者則為周旋,或故緩其事,以俟上怒之霽。」(和珅掌權很久,善於揣摩高宗的心意,藉此作威作福;不依附他的人,他找機會激怒皇帝去陷害;行賄的人,他替他們周旋,或者故意拖延,等皇帝氣消。)接著寫地方大官靠他當靠山,向下屬搜刮來供應他。這一段列了幾個被他壓住的人:①阿桂。阿桂以功臣身分當首席大臣,兩人一向不和,阿桂受他排擠,進宮辦事也不在同一間值房。本傳寫:「阿桂卒,益無顧忌,於軍機寄諭獨署己銜。」(阿桂死後他更沒有顧忌,軍機處寄發的諭旨只署他一個人的官銜。)②朱珪。朱珪是仁宗的老師,當時任兩廣總督,高宗想召他當大學士。和珅怕他被重用,暗中拿仁宗的一首賀詩去給高宗看,說這是在收買人情。高宗大怒,靠董誥勸諫才作罷,不久朱珪又因別的事降為安徽巡撫,沒能進京。③言官。本傳寫:「言官惟錢灃劾其黨國泰得直」(言官裡只有錢灃參他的黨羽國泰得到伸張);錢灃後來上疏說和珅與阿桂入值不在同一間值房,奉命去監察,「以勞瘁死」(積勞而死)。「曹錫寶、尹壯圖皆獲譴,無敢昌言其罪者。」(曹錫寶、尹壯圖都受了處分,再也沒有人敢公開說他的罪。) 本傳最後寫兩位皇帝的態度:「高宗雖遇事裁抑,和珅巧彌縫,不悛〔音同:圈。〕益恣。」(高宗雖然遇事會壓他,和珅很會彌補,不但不改,反而更放肆)「仁宗自在潛邸知其奸,及即位,以高宗春秋高,不欲遽發,仍優容之。」(仁宗還是皇子時就知道他奸詐,即位後因為高宗年紀大了,不想馬上揭發,仍然寬容他。)

  • 嘉慶四年:下獄、二十條大罪、賜死: 四年正月壬戌高宗去世。給事中王念孫首先參劾他,仁宗在宣讀遺詔那天就傳旨逮捕,命王大臣會審,本傳寫「俱得實」(都查實了)。本紀記五天後的丁卯:「大學士和珅有罪,及尚書福長安俱下獄鞫〔音同:局。〕訊。」(大學士和珅有罪,和尚書福長安一起下獄審訊) 詔書宣布他的罪狀,本傳收的是節略,共二十條。第一條是:「和珅於初二日在朕前先遞如意,以擁戴自居,大罪一。」(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高宗冊封仁宗為皇太子,還沒宣布,和珅初二就先向仁宗遞如意,以擁戴者自居。)其餘十九條,本頁照內容分成四類(分類是本頁做的,詔書沒有分):①逾越禮制:騎馬直進圓明園左門、坐轎直入神武門、娶宮女為次妻、家裡的楠木房屋仿照寧壽宮、墳地設享殿和隧道而被居民叫做「和陵」,共五條。②耽誤與欺瞞:各路軍報任意壓著不報、高宗病重時談笑如常、高宗親筆批的字不清楚就說不如撕掉重擬、一個人把持戶部、駁回奎舒報告青海劫掠的奏摺、擅自叫蒙古王公全部不必來京,共六條。③用人:隱瞞大學士蘇凌阿耳聾衰老(蘇凌阿是和琳的姻親),又把在他家教書的人保舉到卿的官階,這兩件同在一條;另一條是任意撤去軍機處的記名人員。④家產:珍珠手串兩百多串、寶石頂幾十個、藏銀和衣服數量超過千萬、家奴劉全的家產二十多萬等,共六條。其中一條寫:「夾牆藏金二萬六千馀兩,私庫藏金六千馀兩,地窖埋銀三百馀萬兩,大罪十八。」 朝廷內外的大臣上疏,說他的罪應該照大逆論處。本傳寫:「上猶以和珅嘗任首輔,不忍令肆市,賜自盡。」(皇帝還是因為和珅當過首席大臣,不忍讓他在市上行刑,賜他自盡。)本紀記正月丁丑「和珅賜死於獄,福長安論斬」(和珅在獄中被賜死,福長安判斬)。

  • 身後:不深究黨羽,改掉他留下的做法: 仁宗殺了和珅之後宣諭:「凡為和珅薦舉及奔走其門者,悉不深究,勉其悛改,咸與自新。」(凡是和珅薦舉的人、到他門下奔走的人,一概不深究,勉勵他們改過,一起重新開始。)有人說他的家產還有藏起來的,本傳寫「亦斥不問」(也斥責不去追問)。 本傳接著列了他在任時的幾種做法:奏事的人都要把副本送軍機處;地方進呈方物要先向他報告,由他決定收不收,沒全收的就進他家;步軍統領巡捕營有一千多人在他家當差;又叫各部把年老平庸的官員保送去當御史。本傳寫「至是,悉革其弊」(到這時全部革除)。本紀記他下獄當天仁宗就下詔:「中外陳奏直達朕前,不許副封關會軍機處。」(朝廷內外的奏章直接送到我面前,不准另抄副本知會軍機處。)

  • 家人的下場: 兒子丰紳殷德,本傳寫「詔以公主故,留襲伯爵」(因為公主的關係,留下伯爵讓他承襲)。不久抄家抄出正珠朝珠,那不是臣子該有的東西,審問家人,說和珅常在燈下掛著它「臨鏡自語」(對著鏡子自言自語),仁宗大怒,奪了丰紳殷德的伯爵,改襲三等輕車都尉。嘉慶七年(1802)給他民公品級、授散秩大臣;不久公主府的長史誣告他謀害公主,查出是誣告,但他因國喪期間侍妾生女被罰在家圈禁。後來他又當過頭等侍衛、副都統,十五年(1810)生病請求解職,不久去世,沒有兒子。 弟弟和琳死在嘉慶元年苗疆的軍中,死後配饗太廟、准建專祠。和珅被殺後,本傳寫「廷臣論和琳藉勢邀功」(廷臣說和琳是靠哥哥的勢力邀功),仁宗也追究他牽制福康安,「命撤出太廟,毀專祠,奪其子丰紳伊綿公爵,改襲三等輕車都尉」(下令把和琳撤出太廟、拆掉專祠,奪去他兒子丰紳伊綿的公爵,改襲三等輕車都尉)。

歷史影響

①奏章不再先過軍機處。 本傳說他在任時規定奏事的人都要送副本到軍機處,仁宗在他下獄當天就下詔,奏章直接送到皇帝面前,不准另抄副本知會軍機處。這條詔令,軍機處與密摺兩頁都記在嘉慶四年。這一條同時寫在本傳與本紀,但本紀沒有說這道詔令是為和珅而下,把兩者連起來的是本傳「至是,悉革其弊」那一句。

②牽連停在家人,沒有往下追。 仁宗宣諭不深究薦舉他、奔走他門下的人,連家產有沒有藏匿也不追問;被處分的是兒子、弟弟一家,以及罪狀點名的蘇凌阿(同卷蘇凌阿傳寫「和珅誅,休致,守護裕陵」)。這件事是概念頁 牽連沿著人脈走〈跨朝代:清·和珅案〉的反例:主事者下令不往下查。

③國史館寫的傳,皇帝嫌太簡略。 本傳最後一段寫,和珅死後十五年,國史館把他的列傳呈上,「仁宗以事蹟疏略,高宗數加譴責,闕而未載,無以信今傳後,褫編修席煜職」(仁宗嫌事蹟太簡略,高宗多次責備他的事都漏掉沒寫,不能讓後人相信,革了編修席煜的職),特地下詔告誡。《清史稿》這篇傳記了很多次高宗責備他的事;它是不是照這次申戒之後的國史館稿寫成的,本傳沒有說,本頁也沒有查。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史書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和珅的傳在《清史稿》卷三百十九,和于敏中、蘇凌阿合傳,篇末有一段合論。《清史稿》是民國初年清史館修的稿本,離和珅一百多年。要先知道兩件事:第一,傳裡最詳細的材料是仁宗宣布罪狀的詔書,那是下令殺他的皇帝寫的;第二,上一節講過,仁宗嫌國史館呈上的傳漏寫了高宗的責備,革了編修的職;這篇傳和那次申戒有沒有關係,本頁沒有查,但讀到傳裡的責備時要記得有這件事。下面每一項都標明是誰的話。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一個很會揣摩皇帝心意、在高宗晚年掌權二十多年的大臣,被指作威作福、收受賄賂,高宗一死就被下獄賜死。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會揣摩上意,也會記仇。 本傳寫他「善伺高宗意」(善於揣摩高宗的心意),寫他在甘肅被阿桂當眾反問之後「和珅恚甚」,寫他對彭元瑞「和珅嫉之」。

本頁的判斷:這幾句都是史臣的描述,事情本身有記載可以對:甘肅那次有阿桂的原話和高宗的責備,石經那次有高宗的回話。所以記仇、嫉妒這兩個說法,是本傳根據這幾件事下的形容,本頁照錄。「善伺高宗意」則沒有單一事件可對,是史臣對整段經歷的概括。

②品德:被指作威作福、收受賄賂,罪狀出自下令殺他的詔書。 本傳的總結是:「因以弄竊作威福,不附己者,伺隙激上怒陷之;納賄者則為周旋」(藉此作威作福,不依附他的人,他找機會激怒皇帝去陷害;行賄的人他替他們周旋)。罪狀裡的家產一條寫:「所藏珍珠手串二百馀,多於大內數倍」(他收藏的珍珠手串兩百多串,比宮裡多好幾倍)。篇末的論寫:「和珅繼用事,值高宗倦勤,怙〔音同:戶。〕寵貪恣,卒以是敗。」(和珅接著掌權,正逢高宗倦於政事,他仗著寵信貪婪放肆,最後就敗在這上面) 直隸布政使吳熊光的話則從另一面說。仁宗問他,有人說和珅有謀反之心,是真的嗎?吳熊光答:「凡懷不軌者,必收人心,和珅則滿、漢幾無歸附者,即使中懷不軌,誰肯從之?」(凡是心懷不軌的人,一定會收攬人心;和珅卻是滿人、漢人幾乎沒有歸附他的,就算他心懷不軌,誰肯跟他?)

本頁的判斷:罪狀二十條是仁宗的詔書,詔書是定罪的文件,立場就是要定他的罪;但其中家產幾條寫的是具體的東西和數目(第十三條開頭就是「所鈔家產」),和「以擁戴自居」這類對動機的指控性質不同。山東那次「陰袒國泰」、曹錫寶那次事先拆屋,本傳寫了經過。吳熊光那句話辯的是和珅有沒有謀反,不是他的品德:他的理由是沒有人依附和珅。所以這一項能寫到的是:傳裡記了具體的事和查抄的數目;說他有謀反之心,當時被問到的吳熊光並不認同。

③修養:文生員出身,掌過好幾個修書館,本傳沒寫他的學問。 本傳寫他「為文生員」,後來充四庫全書館正總裁、國史館正總裁、石經正總裁,兼翰林院掌院學士。雲南回來那次,他陳述鹽務、錢法、邊事,「多稱上意,並允行」。

本頁的判斷:總裁、掌院學士是官職,表示他管這些事,不表示書是他編的;石經那次本傳反而寫他攻擊別人的校勘、冒充自己的作品。本傳沒有評他的學問,也沒有收他的詩文,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到他擔任過哪些職務、辦事時皇帝滿不滿意。

④歷史貢獻:本傳幾乎沒寫,封爵的理由多是在皇帝身邊辦事。 本傳記他封爵的理由是「以承旨論功」(一等男)與「以襄贊功」(公爵);伯爵是林爽文事件平定後隨同封賞的。本傳記他真正到前線的一次,是甘肅,結果被高宗說「和珅在軍事不歸一」(和珅在軍中,指揮不統一),召回京城。

本頁的判斷:這兩次封爵,本傳寫的理由是承辦旨意、協助籌劃,沒有寫他上陣。雲南查李侍堯那件事查出了實據,是他少數做成的案子,但本紀記他擬的刑罰被大學士與九卿改成斬決,皇帝再交各督撫議,十月定為斬監候,所以最後的刑罰也不是他一個人定的。本頁找不到史書正面肯定他的句子。

還有,另外兩篇本紀的論也被讀成在講他,但都沒有點名:〈高宗本紀〉的論說高宗「惟耄期倦勤,蔽於權倖」(只是到了老年倦於政事,被受寵的權臣蒙蔽),弘曆頁把「權倖」讀成和珅;〈仁宗本紀〉的論說仁宗「鋤奸登善」,顒琰頁把「鋤奸」讀成和珅。本傳的論則直接連到仁宗:仁宗談唐代宗殺李輔國時說,「代宗為太子,不為輔國所讒者幾希。及即帝位,正其罪而誅之,一獄吏已辦。」(代宗當太子的時候,差一點就被李輔國讒害;等到即位,定了他的罪殺掉,一個獄吏就辦好了。)史臣接著說「蓋即為和珅發也」(這話大概就是針對和珅說的)。這句是史臣的推測,原文用的是「蓋」。

過世原因

被賜死。嘉慶四年正月壬戌高宗去世,五天後的丁卯他下獄,正月丁丑「和珅賜死於獄」(卷16〈仁宗本紀〉)。大臣們上疏說他的罪該照大逆論處,仁宗因為他當過首席大臣,「不忍令肆市,賜自盡」(不忍讓他在市上行刑,賜他自盡)。本傳與本紀都沒有寫他用什麼方式自盡。


關鍵年份

  • 1750年(乾隆十五年):出生。本傳不載,據維基百科

  • 1769年(乾隆三十四年):承襲三等輕車都尉,不久授三等侍衛

  • 1775年(乾隆四十年):在乾清門值班,升御前侍衛,兼副都統

  • 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授戶部侍郎、軍機大臣、內務府大臣

  • 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到雲南查李侍堯;升戶部尚書;兒子丰紳殷德與和孝公主指婚

  • 1781年(乾隆四十六年):到甘肅督師,和阿桂結怨,被召回京

  • 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到山東查國泰;加太子太保

  • 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調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封一等男(本紀)

  • 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曹錫寶參劉全不成;授文華殿大學士

  • 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晉封三等忠襄伯

  • 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主辦高宗八十大壽慶典;尹壯圖查庫被革職

  •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刻石經,和彭元瑞爭校勘

  •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 1795年(乾隆六十年):兩次被處分;九月初二先向仁宗遞如意(罪狀第一條)

  • 1797年(嘉慶二年):調管刑部

  • 1798年(嘉慶三年):晉公爵

  • 1799年(嘉慶四年):正月高宗去世,他下獄,同月賜死於獄


以和珅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319
  2. 清史稿卷319_列傳一百六于敏中和珅蘇凌阿
  3. 清史稿卷14_本紀十四高宗本紀五
  4. 清史稿卷15_本紀十五高宗本紀六
  5. 清史稿卷16_本紀十六仁宗本紀
  6. 維基百科:和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