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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元史》是明朝官修的元代斷代史,共二百一十卷,由宋濂、王禕任總裁,李善長監修。它是分兩次修成的:洪武二年(1369)二月開局,八月書成,因為元順帝一朝沒有實錄,書還不完整;洪武三年二月再開局,七月書成,兩次合起來分成二百一十卷。朱元璋修這部書的理由,李善長的〈進元史表〉寫成「國可滅而史不當滅」(國家可以滅亡,歷史卻不應當跟著滅亡)。書不寫論贊,〈纂修元史凡例〉說要「據事直書,具文見意,使其善惡自見」(照事實直接寫,把事情寫出來意思就在裡面,讓善惡自己顯出來)。清朝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這部書剛頒行就「紛紛然已多竊議」(已經有很多私下的批評),但也說它的錯漏「不在於蕆事之速,而在於始事之驟」(不在於完成得太快,而在於開始得太倉促)。本站沒有《元史》本文的任何一卷,只有書前的三篇(進書表、凡例、目錄後記)與總目;這一頁寫的是這部書怎麼修成、分成哪幾部分,以及《明史》與清人怎麼記它。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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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史書(紀傳體斷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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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濂、王禕總裁,李善長監修。〈進元史表〉列了第一次分科修纂的儒士汪克寬、胡翰、高啟等十六人;宋濂的〈目錄後記〉列了第二次參與編寫的趙壎、朱右、貝瓊等十五人,說前後兩次都在的只有趙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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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書:①洪武二年(1369)八月癸酉第一次書成,李善長八月十一日上表進呈;②洪武三年(1370)七月丁亥第二次書成,補上順帝一朝;③洪武三年十月十三日宋濂寫〈目錄後記〉,說「今鏤板訖功」(現在刻板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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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數:二百一十卷。總目數得出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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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述範圍:〈進元史表〉寫第一次修的是「上自太祖,下迄寧宗」(上從元太祖,下到寧宗),第二次補上元統以後的順帝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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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本站沒有任何一個刊本,只有維基文庫錄入的書前三篇與總目
修纂經過
這一節的材料有三種:〈進元史表〉與〈目錄後記〉是修書的人自己寫的;本紀卷2、〈宋濂傳〉〈李善長傳〉是《明史》的記載;明人黃佐的《翰林記》卷12 也記了監修與總裁是誰。四庫提要是清朝人後來的說明。
①下詔與開局。宋濂的〈目錄後記〉寫,洪武元年八月平定北方,元朝藏書都進了內府;十二月下詔纂修元史,「明年春二月丙寅開局,至秋八月癸酉書成」(第二年春天二月丙寅開局,到秋天八月癸酉書成)。本紀卷2 把詔修《元史》記在洪武二年二月丙寅朔,正是後記說的開局那一天,沒有記元年十二月的詔。提要說開局在天寧寺。
②據實錄修,缺順帝一朝。〈進元史表〉說第一次是「據十三朝實錄之文,成百餘卷粗完之史」(根據十三朝實錄的文字,修成一百多卷大致完成的史書),而元統以後「其載籍靡存」(那一段的書籍沒有留下來),已經派人去找。〈目錄後記〉說順帝時「史官職廢,皆無實錄可徵」(史官的職事廢了,沒有實錄可以查考)。
③派人採訪,再開史局。〈宋濂傳〉寫,第二年二月儒士歐陽佑等人採集元統以後的事蹟回朝,朝廷「仍命濂等續修,六越月再成」(仍舊命宋濂等人續修,過了六個月再次完成)。提要寫歐陽佑等人是去北平採集遺事。〈目錄後記〉寫第二次是「又明年春二月乙丑開局,至秋七月丁亥書成」(再過一年的春天二月乙丑開局,到秋天七月丁亥書成)。
④監修不參與修史。〈李善長傳〉寫他奉命監修《元史》,〈進元史表〉也是他領銜上的。《翰林記》寫他做監修,但不參與史事;實際主持的是兩位總裁宋濂與王禕。
⑤修書的人怎麼看自己的速度。〈目錄後記〉末尾宋濂說自己「義例不明,文辭過陋」(義例不清楚,文辭太粗陋),希望學問廣博的人一起刊定。
內容與體例
①凡例:各部分照哪一部前史。〈纂修元史凡例〉寫:「今修元史,本紀準兩漢史。」(現在修元史,本紀以兩漢史為準。)志「準宋史」,表「準遼、金史」,列傳「準歷代史而參酌之」(以歷代史為準,再斟酌調整)。
②不作論贊。凡例說歷代史書在紀、志、表、傳之末都有論贊,「今修元史,不作論贊,但據事直書,具文見意,使其善惡自見」(現在修元史,不寫論贊,只照事實直接寫,把事情寫出來意思就在裡面,讓善惡自己顯出來)。
③兩次各修了多少。〈進元史表〉寫第一次「本紀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傳六十三卷,目錄二卷,通計一百六十一卷,凡一百三十萬六千餘字」(本紀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傳六十三卷、目錄二卷,總共一百六十一卷,一百三十萬六千多字)。〈目錄後記〉寫第二次補了紀十卷、志五卷、表二卷、傳三十六卷,「合前後二書,復釐分而附麗之,共成二百一十卷」(把前後兩次的書合起來,重新分卷、附入,共成二百一十卷)。兩次的紀、志、表、傳相加是二百一十二卷,比定本多兩卷,後記只說重新分卷附入,沒有說多出的兩卷怎麼處理。
④總目的卷數。照維基文庫總目數:本紀四十七卷(卷一到卷四十七)、志五十八卷(卷四十八到卷一百五)、表八卷(卷一百六到卷一百十三)、列傳九十七卷(卷一百十四到卷二百一十)。志的篇號只到「志第五十三」,其中十篇分成上下兩卷,所以是五十八卷;表的篇號到「表第六」,其中兩篇分上下,所以是八卷。
流傳與版本
〈目錄後記〉寫洪武三年十月「鏤板訖功」,這是書本身記的第一次刻板。總目頁附的四庫提要寫的是「内府刊本」(宮中刻印的本子),《明史》卷2 的校勘記引過「洪武本元史」。本站沒有讀過任何一個刊本,也沒有查各本的差異。
明初就有人奉命改修。 〈解縉傳〉收了解縉給董倫的信,信裡說:「《元史》舛誤,承命改修」(《元史》有錯誤,我奉命改修)。四庫提要也引了這封信,說事情在太祖末年,猜測「豈非太祖亦覺其未善,故有是命歟」(難道不是太祖也覺得它不夠好,所以才有這個命令嗎)。改修的稿子後來怎樣,信與提要都沒有寫。
歷史影響
①《明史》把元朝的事交給《元史》。 《明史》卷124 寫元末各地死節的守吏將帥,說劉福通、徐壽輝、陳友諒等人攻破的郡縣,死節的人「已見《元史》,不具載」(已經記在《元史》裡,這裡不再全部記載),只記見於《明實錄》的。
②清人的批評。 四庫提要說書剛頒行就「紛紛然已多竊議」,後來的人一一考證,錯漏更明顯。它舉了顧炎武《日知錄》、朱彝尊《曝書亭集》的批評,例如傳裡照抄墓誌銘的文字、同一個人寫了兩篇傳。提要自己的判斷分兩層:事蹟的疏漏不全是宋濂等人的錯,因為重開史局時離元亡才兩三年,很多書還沒寫成或沒流傳出來;但體例上的問題「是則濂等之過,無以解於後人之議者耳」(這就是宋濂等人的過錯,沒辦法替他們向後人的議論辯解了),例如三公、宰相分成兩表,列傳先寫釋老、再寫方技,刪掉藝文志。
③也有可取的地方。 提要最後說,曆志、地理志、河渠志保存了不少材料,「讀者參以諸書而節取其所長可也」(讀的人參照其他書,取它的長處就可以了)。
出處
- 元史_進元史表與凡例與目錄後記
- 元史_總目與四庫提要
- 明史卷2
- 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
- 明史卷127_列傳第十五李善長汪廣洋
- 翰林記卷12_四庫全書本
- 明史卷147_列傳第三十五解縉黃淮胡廣等
- 明史卷124_列傳第十二擴廓帖木兒陳友定把匝剌瓦爾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