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

方克勤

循吏・1326–1376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方克勤(字去矜)是明初的循吏,寧海人,方孝孺的父親。他在元末講學不仕,洪武四年(1371)被徵召入京,授濟寧知府,三年後考績是六府之最。洪武八年他被下屬誣陷,貶到江浦;洪武九年碰上空印案,又被吏員牽連,十月二十四日在京師去世,年五十一。

基本資訊

  • 生卒:1326 – 1376(51 歲)。《明史》不記生卒。〈先府君行狀〉記他洪武九年去世、「享年僅五十有一」,又記洪武四年被徵召時「時年四十有六」。兩處都用虛歲算,生年都落在 1326 年,但年歲算法本身是我的換算,上下可能差一年

  • 本名:方克勤,字去矜

  • 籍貫:寧海(今浙江寧海)。行狀說十五世祖始遷寧海侯城里

  • 身份:濟寧知府,階朝列大夫(據行狀)

  • 家人:父方烱,元朝時任鄞縣教諭。行狀記三個兒子(孝聞、孝孺、孝友)和兩個女兒,《明史》只記孝聞、孝孺

  • 代表著作:《汗漫集》若干卷。行狀說他「所為文辭多不留藁」(寫的文章多半不留底稿),家裡存有這部集子。它是否傳世,本頁沒有查

核心成就

  • 元末不仕:《明史》寫「元末,台州盜起,吳江同知金剛奴奉行省命,募水兵禦之。克勤獻策弗納,逃之山中。」(元末台州盜賊起,吳江同知金剛奴奉行省命令招募水兵抵禦。方克勤獻策不被採納,逃到山中。)行狀補了他當面說的話:這樣做是「致盜非禦盜」(招來盜賊,不是抵禦盜賊),後來水兵果然中途殺了護送的吏員逃走。

  • 洪武四年出任濟寧知府:行狀說他先在洪武三年被郡裡請去當縣學老師,四年行部使者來徵召,他躲到別的縣,郡吏上門督促,才出來。《明史》:「四年征至京師,吏部試第二,特授濟甯知府。」(洪武四年被徵召到京師,吏部考試排第二,特別授予濟寧知府。)

  • 在濟寧做了三件事:①稅如期,役分等:《明史》寫當時朝廷詔令百姓墾荒,「閱三歲乃稅」(過三年才收稅),但「吏征率不俟期,民謂詔旨不信,輒棄去,田復荒」(官吏收稅常常不等到期限,百姓覺得詔令不可信,就丟下田跑掉,田又荒了)。他與百姓約定按期收稅,「區田為九等,以差等徵發,吏不得為奸」(把田分成九等,依等級徵發,官吏沒辦法作弊)。行狀對分等的說法不同,寫的是按丁口與產業把戶分成上中下等,下等再分三則。②為民罷役:盛夏守將徵民夫築城,他說「民方耕耘不暇,奈何重困之畚鍤」(百姓正忙著耕種,怎麼能再用畚箕和鐵鍬折磨他們),向中書省請求,「得罷役」(得以罷工)。行狀說中書省的官員都怕得罪人、不敢署名,只有他自己署了名。③戶口與稅收:《明史》寫「視事三年,戶口增數倍,一郡饒足」(任事三年,戶口增加好幾倍,一郡富足)。行狀給了數字:洪武四年「户僅三萬税萬餘石」,八年稅增到十四萬四千七百石、戶增到六萬多。這些數字只見於行狀,沒有第二個來源核對。

  • 自奉簡素:《明史》「自奉簡素,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自己生活簡單,一件布袍十年不換,一天不吃兩頓肉)。行狀說他居官五年,身邊只有一個兒子和一個童僕,離任時「去官貧甚鬻所乘馬以行」(離任時窮得賣了自己騎的馬才上路)。

  • 被誣與空印:《明史·循吏傳》:「尋為屬吏程貢所誣,謫役江浦,復以空印事連,逮死。」(不久被下屬程貢誣告,貶去江浦服役,又因空印案牽連,被逮捕後死去。)行狀說程貢曾因不稱職被他笞打,所以怨恨他,這件事和空印案的經過見空印案。

歷史影響

《明史》把他放進〈循吏傳〉,排在陳灌之後第二位。他的文集是否傳世,本頁沒有查。本站目前讀到的、談他的文字主要有兩份:一份是《明史》,一份是兒子方孝孺的〈先府君行狀〉。行狀最後說,父親「位不顯」(官位不高),「殁未數年而知者寡矣」(去世沒幾年,知道他的人已經很少),所以向一位他稱「夫子」的人求墓銘,希望不要被忘記。在本站,他最重要的位置是空印案裡一個被牽連的循吏,也是方孝孺走上後來那條路的家庭背景。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作者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方克勤的傳在〈循吏傳〉(卷281)。這篇傳沒有「贊曰」,只有傳首一段序,談的是循吏這一類人,沒有專談方克勤。序裡說的收人標準倒是用得上:「故采其終於庶僚,政績可紀者,作《循吏傳》」(所以採取那些官位終於下級官員、政績值得記載的人,寫成〈循吏傳〉)。所以這一節的評價句取自方克勤自己的傳,口氣偏褒。兒子方孝孺寫的〈先府君行狀〉帶有頌揚的目的,〈核心成就〉已引過,這一節不另引。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不愛立威、生活簡樸、辦事有成績,最後被下屬誣陷又牽進空印案的知府。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不靠立威治事。 傳寫他治理的態度:「克勤為治,以德化為本,不喜近名」(方克勤治理地方,以德行教化為根本,不喜歡求名聲),並記他的話:「近名必立威,立威必殃民,吾不忍也」(追求名聲一定要立威,立威一定會害百姓,我不忍心這樣做)。永嘉侯朱亮祖調五千民夫浚河,傳寫:「克勤不能止,泣禱於天」(方克勤沒辦法阻止,對著天哭著祈禱),接著寫忽然下大雨,「民以為神」(百姓以為有神靈)。

本頁的判斷:「不喜近名」和「吾不忍也」是傳記他的態度與話。泣禱得雨是傳的敘述,傳自己寫成百姓的看法,本頁不判斷這件事。這一項只能寫到:傳把他寫成不靠立威治事的人。

②品德:簡樸,也照顧被貶的官員。 傳寫他:「自奉簡素,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自己生活簡單,一件布袍十年不換,一天不吃兩頓肉)。又寫:「太祖用法嚴,士大夫多被謫,過濟寧者,克勤輒周恤之」(太祖用法嚴厲,士大夫多被貶謫,路過濟寧的人,方克勤總是接濟他們)。

本頁的判斷:前一句〈核心成就〉已引過,後一句是這一節新引的。在朱元璋用法嚴厲的背景下,他接濟路過的被貶官員,傳沒有說有人為這件事追究他。兩句都沒有第三方的記載可對。

③修養:傳寫他與教育的關係,沒有寫學問。 傳寫他:「辟〔音同:必〕縣訓導,母老辭歸」(被徵召為縣學訓導,因為母親年老而辭官回家);在濟寧:「又立社學數百區,葺〔音同:氣〕孔子廟堂,教化興起」(又設立社學好幾百處,修繕孔子廟堂,教化就興起了)。

本頁的判斷:傳寫的是他做過訓導、立社學、修孔廟,沒有寫他讀過什麼書、有什麼著作,所以學養本身寫不到。行狀記他的鄉試與文集,見〈關鍵年份〉與〈基本資訊〉。

④歷史貢獻:都在濟寧一郡之內。 傳引了濟寧人唱的歌:「孰罷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音同:暑〕?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誰讓我們不用服役?是使君的力量。誰讓我們的黍活下來?是使君帶來的雨。使君不要走,你就是我們的父母)。又寫朱元璋的態度:「太祖嘉其績,賜宴,遣還郡」(太祖讚許他的政績,賜宴,派他回任)。

本頁的判斷:傳寫的貢獻限於濟寧,數字只有「戶口增數倍」這個概數;行狀給的具體數字只見於行狀,沒有第二個來源,見〈核心成就〉。他被誣陷又牽進空印案,傳只用一句收尾,細節見〈過世原因〉與〈常見誤解〉。

過世原因

洪武九年(1376)十月二十四日,在京師去世,享年五十一歲(虛歲)。前因是被程貢誣陷貶到江浦,又在「印章事起」時被吏員牽連。他怎麼死的,三處寫法不同,見常見誤解。洪武十年(1377)二月二十四日,兒子奉靈柩與孝孺的生母林夫人合葬於「深灣童施山之原」。


關鍵年份

  • 1326年:出生(依年歲逆推)

  • 至正甲申(1344年):參加江浙鄉試。行狀說他的文章談時務、論治亂,考官「竟不敢第先君名」(竟然不敢錄取他)

  • 洪武三年(1370年):被郡裡請去當縣學老師

  • 洪武四年(1371年):被徵召入京,吏部考試第二,授濟寧知府

  • 洪武八年(1375年):春天入朝,受賜宴,勉勵他「政成當顯用汝」(政績做成了就會重用你);回任後被程貢誣陷,之後貶到江浦

  • 洪武九年(1376年):十月二十四日,卒於京師

  • 洪武十年(1377年):二月二十四日下葬

以方克勤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明史卷281
  2. 遜志齋集 (四庫全書本)卷21
  3. 明史卷141
  4. 維基文庫:明史/卷281
  5. 維基文庫:遜志齋集 (四庫全書本)/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