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清朝展廳人物

訥親

大學士、經略・不詳–1749

  1. 天命
  2. 天聰
  3. 崇德
  4. 順治
  5. 康熙
  6. 雍正
  7. 乾隆
  8. 嘉慶
  9. 道光
  10. 咸豐
  11. 同治
  12. 光緒
  13. 宣統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訥親,鈕祜祿氏,滿洲鑲黃旗人,額亦都的曾孫,祖父是遏必隆,是雍正末年到乾隆十三年(1748)最受高宗倚重的大臣之一。他雍正十一年(1733)進辦理軍機處,十三年世宗病危時預顧命;高宗即位後,他協辦總理事務,乾隆二年(1737)起任軍機大臣,歷任兵部、吏部尚書,十年(1745)授保和殿大學士。十三年他被派去當第一次金川之役(金川之役)的經略,攻碉不下,被召回、褫職,十四年(1749)正月在班攔山被處死。

基本資訊

  • 生卒:生年不詳 – 1749年。本傳不記生年;卒年據本傳,十四年正月戊寅在班攔山被誅

  • 籍貫:滿洲鑲黃旗

  • 姓氏:鈕祜祿氏

  • 身份: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爵位為一等公,獲罪後本傳寫高宗下旨「應仍以二等公俾其兄策楞襲爵」(應該仍用二等公的爵位,讓他的哥哥策楞承襲)

  • 家人:曾祖額亦都;祖父遏必隆;父尹德,本傳說「附見其父遏必隆傳」,訥親是尹德的次子;兄策楞;本傳寫他是孝昭仁皇后的「戚屬」,高宗進他一等公時也說是「推孝昭仁皇后外家恩」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本傳寫他的勤慎、被劾、金川失敗與被誅,標題先不替這些事下判斷。

  • 出身:貴戚,雍正末年進軍機處,預顧命: 本傳說他是額亦都的曾孫,父親尹德是遏必隆的兒子,訥親是尹德的次子。雍正五年(1727)他襲公爵,授散秩大臣;十年(1732)授鑾〔音同:欒〕儀使;十一年十二月命他在辦理軍機處行走,本紀記十一年十一月甲辰「命果毅公訥親在辦理軍機處行走」(命果毅公訥親到辦理軍機處辦事),月份與本傳差一個月。十三年(1735)世宗病危,本傳寫「訥親預顧命」(訥親參與接受遺命);本紀記八月戊子世宗召莊親王、果親王、鄂爾泰、張廷玉、領侍衛內大臣豐盛額與訥親、內大臣海望入受顧命。

  • 高宗初政:協辦總理事務,晉一等公,任軍機大臣: 高宗即位,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鄂爾泰、張廷玉輔政,號「總理王大臣」。訥親授鑲白旗滿洲都統、領侍衛內大臣,協辦總理事務(本紀記十月甲午「改訥親、海望、徐本為協辦總理事務」)。十二月,高宗敕書嘉獎他勤勉謹慎,因為推孝昭仁皇后外家的恩典,進一等公(本紀記十二月辛卯「晉封訥親一等公,世襲」)。 乾隆元年(1736)他遷鑲黃旗滿洲都統;二年(1737)遷兵部尚書;十一月莊親王等請罷總理事務,訥親授軍機大臣,並加拖沙喇哈番世職(本紀記二年十一月庚辰命仍設軍機處,以鄂爾泰、張廷玉、訥親、海望、納延泰、班第為軍機大臣)。 三年(1738)二月領戶部三庫,九月命協辦戶部。直隸總督李衛劾總河硃藻(本紀作朱藻)詐欺貪虐,命訥親與尚書孫嘉淦去審,硃藻被判流放;訥親又與孫嘉淦條陳永定河南北岸建閘壩的事。十二月遷吏部尚書。四年(1739)五月加太子太保。

  • 被劾「領事過多,任事過銳」: 本傳寫他「勤敏當上意,尤以廉介自敕,人不敢干以私」,也寫他「以早貴,意氣驕溢,治事務刻深」。左都御史劉統勳上疏說訥親領事過多、任事過銳。高宗下諭說:「訥親為尚書,模棱推諉,固所不可,但治事未當,亦所不免,朕時時戒毋自滿。今見此奏,益當自勉。」(訥親當尚書,含糊推諉固然不行,但辦事不當也在所難免,我常常告誡他不要自滿。現在看到這份奏章,更該自己勉勵。)本紀記六年十二月乙未「劉統勛請停張廷玉近屬升轉,減訥親所管事務,上嘉之」,應該是同一份奏疏,本頁沒有另外查。

  • 九年到十三年:巡閱各省、勘海塘河工、大學士、欽差: 九年(1744)正月,命他閱河南、江南、山東諸省營伍,並勘海塘、河工,順道先去察核直隸天津、河間二府的賑災。他回報:閱過三省督撫、河漕、提鎮為標者十七,優劣互見,只有河南南陽、江南蘇松水師二鎮最差,請交部核定賞罰;又勘海塘、洪澤湖、南旺湖,提了疏濬、停壩、讓涸地給貧民耕種等辦法。他另外上了一份談地方政事的奏疏,寫:「官但有條教,民惟責納賦,浮文常多,實意殊少。」(官員只管下條教,百姓只管納稅,空文很多,實意很少。)本紀記九年三月,高宗看了他查閱河南、江南營伍廢弛的奏報後說:「可見外省大吏無一不欺朕者,不可不懲一儆百。」(可見外省的大官沒有一個不欺騙我的,不能不重罰一個來警告所有人。) 十年三月他協辦大學士,五月授保和殿大學士,仍兼吏部尚書。本紀有兩處記他協辦大學士:四年三月與十年三月,本傳只寫十年三月;五月授保和殿大學士,本紀同。十二年(1747)他奉命到山西,和巡撫愛必達審理萬全、安邑民眾抗官的案子,愛必達與總兵羅俊、蒲州知府硃發等被譴責貶黜;十三年(1748)正月到浙江,和大學士高斌覆勘巡撫常安貪婪的案子,高斌審得常安實際收賄,訥親與高斌一起上奏,依律論罪;三月又命他去山東和巡撫阿里袞辦賑災。本紀記十二年三月壬午「給訥親欽差大臣關防」,十三年正月辛丑命訥親赴浙江。

  • 金川:十三年任經略,攻碉不下: 十三年,大金川土司莎羅奔攻革布什咱土司、侵犯邊境,高宗命川陝總督張廣泗討伐。大金川地勢極險,敵人在山上用石頭築壘,叫碉,官軍進攻攻不下。本傳記四月召訥親回京、授經略大臣、率禁旅出視師;本紀記三月甲子「命訥親經略四川軍務」。六月他到了軍中,下令三天內攻克噶拉依,攻碉沒有成功,署總兵任舉勇敢善戰、衝在前面,陣亡。訥親被奪了氣勢,改議督軍築碉,和敵人共守險地,打持久戰。高宗痛惜任舉,又認為築碉不是辦法,下手詔告誡他要因時度勢、決定進退。 訥親與張廣泗聯名上疏:「天時地利皆賊得其長,我兵無機可乘。冬春間當減兵駐守,明歲加調精銳三萬,於四月進剿,足以成功,至遲亦不逾秋令。」(天時地利都是敵人佔優勢,我軍沒有機會可乘。冬春之間應減兵駐守,明年加調精銳三萬人,在四月進攻,足以成功,最晚也不會超過秋天。)訥親又另上一疏:「來歲增兵,計需費數百萬。若俟二三年後有機可乘,亦未可定。」(明年增兵,估計要花費幾百萬。若等二三年後有機可乘,也說不準。)高宗下諭:「卿等身在戎行,目擊情狀,不能確有成算,游移兩可。朕於數千里外,何從遙度?」(你們身在軍中,親眼看到情況,卻不能拿出確實的算計,態度游移,兩邊都可以。我在幾千里之外,怎麼能遙遠地揣度?)接著質問為什麼我軍到四萬、敵人只有三千多,敵人應付我軍有餘,我軍攻擊敵人反而不足,要他們審定該攻還是該停,不要說兩歧的話。本紀記閏七月辛未「以訥親奏金川進剿持兩議,諭斥之」、八月「訥親請調兵三萬進剿,不許」。 高宗知道訥親不足以對付敵人,下令軍機大臣議召他回來;又顧慮金川不是大敵,重臣視師無功而還,有傷國體、會被外國笑,就密諭訥親,希望激勵他奮起殺敵。幾個月後,官軍雖有小勝,終究沒有得到尺寸之地。訥親只請求回京面奏,高宗召他與張廣泗回京,由岳鍾琪暫代經略,傅爾丹暫代川陝總督,又派尚書班第去同治軍事;不久奪了訥親的官,要他自備鞍馬、跟著去打噶爾丹贖罪,逮捕張廣泗。本紀記九月辛酉召訥親、張廣泗來京,丁丑「諭責訥親、張廣泗老師糜〔音同:迷〕餉〔音同:想〕,飭訥親繳經略印」(斥責兩人讓軍隊疲弊、浪費軍餉〔音同:想〕,命訥親繳還經略印),庚辰「訥親、張廣泗以貽誤軍機,褫職逮問」,並發訥親到北路軍營效力。

  • 被誅: 九月,高宗命大學士傅恆接任經略,另外派侍衛富成去逮訥親、要他當面對質,並命富成記下訥親的言行上報。高宗前後下手詔責備訥親,寫了幾千上百言,大意說:「訥親受命總戎,乖張畏縮。」(訥親奉命統帥大軍,卻乖張畏縮。)又說:「如固不能克,當實陳請罷兵。乃事敗欲以不可輕舉歸過朝廷,狡詐出意外。」(如果實在不能攻克,應當照實報告、請求罷兵;卻在事敗後想把「不可輕舉」的過錯推給朝廷,狡詐出乎意外。)手詔最後說他「孤恩藐法,罪不可逭〔音同:換〕」(辜負君恩、藐視法令,罪不能逃避)。 十月,高宗下諭說訥親的先世以軍功封二等公,是孝昭仁皇后的親戚,供職勤慎,才進一等公;他獲罪後,應仍以二等公讓他的哥哥策楞承襲。訥親還希望能入見自辯,高宗又接連下手詔,說:「軍旅事重,平日治事詳慎,操守潔清,舉不足言。」(軍旅是大事,他平日辦事詳細謹慎、操守清白,都不值一提了。)又說:「訥親小心謹密,而方寸一壞,天奪其魄,雖欲倖免而不能。」(訥親一向小心謹密,但心思一壞,老天奪了他的魂魄,想僥倖免罪也不可能。魄,注音:ㄆㄛˋ,音同:破。) 十二月,張廣泗已經被處決,高宗把遏必隆留下的刀交給侍衛鄂實,要他押著訥親回軍,在軍前行刑警告眾人;十四年(1749)正月,高宗命傅恆班師,又諭鄂實就在路上行刑。是月戊寅,鄂實押著訥親走到班攔山,聽到後面的命令,就殺了訥親。本紀記十三年十二月癸卯「命傅恆等訊明訥親,以其祖遏必隆刀于軍前斬之」,把下令記在十二月,行刑記在本傳十四年正月。本紀十二月戊子還記「遣舒赫德逮訥親赴軍營,會傅恆嚴鞫之」,與本傳寫九月就派富成去逮,人與時間都不同;本頁並列,不判斷。

歷史影響

①乾隆初年,軍機處裡替高宗承旨的就是他。 傅恆傳寫:「故事,軍機處諸臣不同入見,乾隆初,惟訥親承旨。」(照往例,軍機處的大臣不一起入見,乾隆初年只有訥親承旨。)論曰也寫:「居中用事為天子喉舌,厥惟訥親」(在朝中辦事、替天子傳話的,只有訥親)。這是本傳的寫法,別的來源怎麼記本頁沒有查。見 軍機處、傅恆。

②他的失敗直接換了人。 第一次金川之役,訥親與張廣泗攻碉不下,被召回後由傅恆接任經略,傅恆在十四年受降班師;細節見 傅恆 頁,那一頁寫了傅恆對攻碉的批評與受降經過。同案受罰的是同在金川的張廣泗,本傳沒有寫他的家人受罰,爵位還讓哥哥策楞承襲,牽連沿著人脈走〈界外:牽連線也可以是職責線〉拿這一案當牽連照職責劃的例子。

③失敗之後,勤廉仍被記著。 論曰說訥親坐誅,「終不沒其勤廉」;高宗手詔也兩次分開寫他的過失與他平日的操守。這是史臣與高宗對他的兩種說法,本頁並列。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史書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訥親的傳在《清史稿》卷三百一,和傅恆同卷,篇末有「論曰」。《清史稿》是民國初年清史館修的稿本,離訥親一百多年;傳裡最詳細的一段是高宗對他的手詔與諭旨,那是下令處死他的人寫的,立場就是要定他的罪。下面每一項都標明是誰的話。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出身貴戚、辦事勤敏、自己要求清廉的大臣,靠辦事得到高宗倚重,但在金川的軍事上拿不出辦法,最後被高宗以違誤軍機處死。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勤敏,也驕溢刻深。 本傳寫:「訥親勤敏當上意,尤以廉介自敕,人不敢干以私。其居第巨獒〔音同:熬〕縛扉側,絕無車馬跡。然以早貴,意氣驕溢,治事務刻深。」(訥親勤快敏捷,合高宗的心意,尤其用廉潔自律來要求自己,別人不敢拿私事來請託。他的住宅門旁拴著一條大狗,門前沒有車馬來往的痕跡。但因為早早顯貴,意氣驕傲自滿,辦事嚴苛。)

本頁的判斷:本傳在同一段話裡寫了兩種性格,沒有選哪一種。能對的事有兩件:劉統勳上疏說他領事過多、任事過銳(見〈生平事功〉),金川一役他先下令三天克噶拉依、受挫後又改議築碉持久(見〈生平事功〉)。這兩件事和「驕溢」「刻深」的形容放在一起讀才完整。

②品德:操守清白,這一點高宗也沒有否認。 高宗在處分他之後的手詔寫:「軍旅事重,平日治事詳慎,操守潔清,舉不足言。」(見〈生平事功〉的白話。)論曰也說他「終不沒其勤廉」。

本頁的判斷:這一項的特別之處是,兩邊都出自對他不利的一方:手詔是要他死的人寫的,論曰是清史館的話。連這樣立場的文字都寫了他操守清白,所以這一點比其他說法更可信一點;但本傳只說「人不敢干以私」,沒有記具體的查抄或查核結果,本頁沒有別的來源可對。

③修養:本傳沒有寫他的學問。 本傳寫的是官職、巡閱、勘河工與軍事,收了他奏報營伍、海塘、湖泊的疏,以及一份談地方政事的奏疏。

本頁的判斷:本傳沒有寫他讀過什麼書、寫過什麼文章;他在奏疏裡的辦法(疏濬鹽河、停壩、讓涸地給貧民、要州縣官親自走遍境內)看得出辦事的思路,但那是本頁的讀法。所以這一項只能寫到他怎麼辦事,寫不到學養本身。

④歷史貢獻:乾隆初年的軍機處承旨者,也是第一次金川之役的失敗者。 篇末的論寫:「高宗初政,寬大而清明,舉國熙熙,樂見太平。是時鄂爾泰、張廷玉負夾輔之重,然居中用事為天子喉舌,厥惟訥親,繼之者傅恆也。高宗手詔謂當鄂爾泰在朝,培養陶成,得一訥親;訥親在朝,培養陶成,得一傅恆。又謂訥親受恩第一,次則傅恆。訥親視師失上指,坐誅,終不沒其勤廉;傅恆再以受降還師,德心孚〔音同:福〕契,自以其謹慎,非徒藉貴戚功閥〔音同:罰〕重也。」(高宗初年,寬大而清明,全國和樂,樂見太平。這時鄂爾泰、張廷玉擔著輔佐的重任,但在朝中辦事、替天子傳話的,只有訥親,接著是傅恆。高宗手詔說,鄂爾泰在朝時培養出了一個訥親;訥親在朝時培養出了一個傅恆。又說訥親受恩第一,其次是傅恆。訥親視師違背了高宗的旨意,被處死,但他的勤勉廉潔仍沒有被抹去;傅恆又靠受降還師,與高宗心意相合,是靠他的謹慎,不只是靠貴戚與功臣之家的分量。)

本頁的判斷:論曰把他放在高宗初政最近身的位置,又用高宗自己的話把他排在「受恩第一」,再說他失敗。這是本傳最清楚的一個對照:最受倚重的人,在最需要戰場判斷的時候拿不出辦法。金川之役裡,本傳寫了他先下令三天攻克、受挫後改築碉持久、又說「來歲增兵,計需費數百萬」,也寫了高宗要他「審定應攻應罷,毋為兩歧語」。傅恆傳則寫他的接任者批評「攻碉最為下策」。這些是兩傳各自的說法,不是本頁的結論。

過世原因

被處死。乾隆十四年(1749)正月戊寅,鄂實押著他走到班攔山,聽到後面的命令,就殺了他(本傳)。本紀記的是十三年十二月癸卯「命傅恆等訊明訥親,以其祖遏必隆刀于軍前斬之」。前一年九月,他被褫職逮問,高宗指他「乖張畏縮」,並說他「孤恩藐法,罪不可逭」。


關鍵年份

  • 1727年(雍正五年):襲公爵,授散秩大臣

  • 1733年(雍正十一年):進辦理軍機處(本傳記十二月,本紀記十一月)

  • 1735年(雍正十三年):世宗病危,預顧命;高宗即位,協辦總理事務,十二月進一等公

  • 1737年(乾隆二年):兵部尚書;十一月任軍機大臣

  • 1738年(乾隆三年):領戶部三庫;十二月遷吏部尚書

  • 1745年(乾隆十年):授保和殿大學士

  • 1748年(乾隆十三年):任經略,攻金川不克;九月被召回、褫職逮問;十二月命以遏必隆刀行刑

  • 1749年(乾隆十四年):正月戊寅,在班攔山被處死


以訥親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301
  2. 清史稿卷301_列傳八十八訥親傅恆福靈安福隆安福長安
  3. 清史稿卷9_本紀九世宗本紀
  4. 清史稿卷10_本紀十高宗本紀一
  5. 清史稿卷11_本紀十一高宗本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