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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展廳事件

松錦之戰

戰役・164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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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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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松錦之戰是崇德五年到七年(1640–1642,明朝崇禎十三年到十五年),清軍圍困錦州、擊潰明朝援軍,先後攻下松山、錦州、塔山、杏山四座城的戰事。清軍從崇德五年起在義州屯田,輪流派兵圍錦州,六年三月起掘壕圍城。崇德六年(崇禎十四年)八月,明朝總督洪承疇帶著各鎮的兵來救,皇太極從盛京趕到前線,在松山與杏山之間截斷明軍的路,明軍潰散,洪承疇退入松山城。七年二月松山城被攻破,洪承疇被俘;三月錦州守將祖大壽出城投降;四月塔山、杏山也被攻下。

這一仗的紀錄幾乎全出自清方。皇太極就是清太宗,實錄稱他「上」,本頁簡介用皇太極,正文多寫太宗。明方的書,本站只有《明史》本紀的幾行和一篇附傳。十三萬、五萬三千七百八十三這些數字,都是清方寫的。本頁把清方的說法照寫,明方有寫的地方並排放在一起。

本頁依據《清太宗實錄》崇德五年到八年的57段節錄,《清史稿》卷2、卷3〈太宗本紀〉、卷237〈洪承疇傳〉、卷218〈多爾袞傳〉〈多鐸傳〉,以及《明史》卷24的崇禎朝本紀和卷259〈範志完傳〉。這些都是維基文庫的文字版,沒有校過。本站的實錄節錄漏收了一些條(例如八月甲子、丁卯、己巳,三月丁酉降爵),本頁另用維基文庫的 API 取卷五十五到六十二全卷核對,補進這幾條。有三點先說明。

第一,《清史稿》本紀取材於清實錄,和實錄出自同一份材料;卷237〈洪承疇傳〉的來源說明寫它取材於實錄與國史館舊稿,也有實錄沒有的內容(范文程勸降、張若麒趣戰),但同屬清方官修。這些兩邊一致只算寫法相同,不算互相印證。《明史》是清朝官修的,不是明朝官方留下的紀錄,它的本紀和清方一致時,也不算明方獨立的說法。第二,實錄節錄的標題日期是維基文庫分段時標的,同一條有時重複出現在不同日期的標題下,本頁一律看條文裡的干支。第三,實錄的斷句符號是維基文庫加的,本頁引用時照本頁的讀法重新標點。

基本資訊

  • 時間:崇德五年到七年(1640–1642,崇禎十三年到十五年)。清軍的圍城在崇德五年已有紀錄;崇德七年三月己卯那一條,實錄寫「自上年三月,掘壕防守」(從去年三月起挖壕防守),指崇德六年三月開始掘壕。決戰在崇德六年八月,松山、錦州、塔山、杏山陸續被攻下是七年二月到四月。

  • 地點:錦州、松山、杏山、塔山一帶(今遼寧錦州;松山、杏山、塔山三城的今地名本頁沒有核對)。

  • 參戰方:①清方:皇太極親征(崇德六年八月到九月)。留守和輪流圍城的有濟爾哈朗、多爾袞〔音同:滾〕、豪格、阿濟格、多鐸等,另有漢軍、蒙古兵和朝鮮派來的總兵柳琳。②明方:總督洪承疇、巡撫邱民仰(《明史》寫丘民仰),和王樸、李輔明、唐通、白廣恩、曹變蛟、馬科、王廷臣、吳三桂八位總兵;錦州守將祖大壽。八位總兵的名單出自實錄。各書給的職銜或稱呼不同:曹變蛟,實錄玉田總兵、卷237東協總兵;王廷臣,實錄前屯衛總兵、卷237遼東總兵;白廣恩,實錄薊州總兵、卷237援剿總兵;李輔明,實錄宣府總兵,卷237寫他是接楊國柱的山西總兵;楊國柱,卷237宣府、《明史》本紀陽和,實錄這幾卷沒有寫他;洪承疇本人,實錄五月稱經略、八月稱總督。

  • 兵力:兩邊都沒有給清軍總數。明軍的數字都是清方寫的:實錄寫崇德五年七月洪承疇帶四萬人到杏山,六年五月帶六萬人屯松山北岡,六年八月壬戌「合騎步兵,共號十三萬」(騎兵步兵合計號稱十三萬)。這是實錄唯一加「號」字的地方,其他地方直接寫十三萬:丁巳「率兵十三萬來援錦州」,壬申「破明兵一十三萬」,六年十二月「兵十三萬皆敗」,七年的賀表「殲明援兵十三萬」。七年五月癸酉,實錄記洪承疇自己說「將兵十三萬來松山,援錦州」,卷237也寫他說「臣為明將兵十三萬援錦州」,這也是清方記的。卷237另寫「凡八總兵,兵十三萬,馬四萬」。被圍在松山城裡的,實錄寫「士卒不過萬餘」(士兵不過一萬多);錦州城內的兵,實錄寫「約有七千人」。清軍只有零碎的數字,例如崇德五年五月太宗命濟爾哈朗等「共率護軍一千五百往迎」(一共帶護軍一千五百人去迎接)蒙古降人。

  • 結果:清方取下錦州、松山、杏山、塔山四城,洪承疇、祖大壽被帶到盛京,明軍援兵潰散。《明史》本紀寫的是這幾件:大清兵攻錦州,洪承疇援錦州,楊國柱敗沒,吳三桂、王樸從松山逃走,松山破、洪承疇降,祖大壽降。

  • 相關人物:皇太極、洪承疇、祖大壽、吳三桂、多爾袞、朱由檢


背景

  • 這片戰場的舊事:天啟七年(1627)清軍攻錦州、寧遠沒有攻下,見寧錦之戰。天聰五年(1631)清軍圍大凌河,十月大凌河城降,十一月庚午朔「縱大壽還錦州」(《清史稿》卷2;放祖大壽回錦州),見大凌河之戰。崇德七年五月祖大壽自己說:「昔困於大凌河,糧盡食人,奄奄待斃,計窮乞降,蒙皇上不殺恩養,命臣招妻子兄弟宗族來降遣往錦州」(從前被困在大凌河,糧吃完了,人吃人,奄奄一息,走投無路才投降,蒙皇上不殺而收養,派我去錦州招妻子兄弟宗族來降)。清方把他後來守錦州寫成背約:降將張存仁說他「悔盟背約,神人共憤」(反悔盟約、背棄約定,神與人都憤怒)。

  • 崇德四年的松山:《清史稿》卷3崇德四年二月寫太宗親統大軍「營松山」,用砲攻城,明副將金國鳳「拒守不下」(守住了,沒有被攻下)。三月己卯,明太監高起潛、總兵祖大壽從寧遠派副將祖克勇等救錦州,被清軍擊敗,太宗「馳赴錦州督師」(趕到錦州督軍),甲申「解松山圍」(撤了松山的圍)。實錄節錄不收崇德四年,這一段只有《清史稿》。

  • 崇德五年:築義州,屯田:《清史稿》卷3崇德五年三月寫「命濟爾哈朗、多鐸築義州城,駐兵屯田,進逼山海關」;卷218〈多鐸傳〉寫這一次是「並擾明山海關外,毋使得耕稼」(同時騷擾山海關外,不讓明朝的人耕種)。

  • 同一時間,明朝的另一條戰線:本紀崇禎十四年寫「李自成陷河南,福王常洵遇害」,十五年寫「賊決河灌開封」(流寇決河灌開封)。本紀同期記的多半是流寇的事,細節見明末民變。


經過

下面的日子,同一件事裡先出現的照原文寫月份加干支,後面的寫「隔天」「幾天後」,間隔用工具數過。單獨一天只寫月份加干支。

  • 崇德五年(崇禎十三年):杏山小戰,輪流圍錦州:

    ①五月杏山。五月丁酉,蒙古多羅特部的蘇班代等人住在杏山西邊的五里臺,派人說願意歸降。太宗命濟爾哈朗、多鐸等「共率護軍一千五百往迎」,並交代:「敵見兵寡,必來拒戰」(敵人看見我們兵少,一定會來阻擊)。祖大壽偵知清軍人少,傳令錦州遊擊戴明帶馬兵七百,松山總兵吳三桂帶馬兵三千,加上杏山總兵劉周智的兵三千和杏山原駐的馬兵三百,「共兵七千」,協力出戰。濟爾哈朗等想讓自己離城和步兵遠一點,退到杏山九里外;明軍一百多騎衝上來,濟爾哈朗縱兵還擊,「大敗敵兵」,擒了副將楊倫、周延州、參將李得位,斬之。《清史稿》卷3同一天寫「祖大壽果遣劉周智、吳三桂列陣逼我」。5天後(壬寅)太宗親率軍隊攻克五里臺;再3天後(乙巳)用紅衣砲(大型火炮)攻錦州;再兩天後(丁未,中間隔一天)「刈〔音同:義〕其禾而還」(割了錦州一帶的莊稼就回去)。

    牛彔〔音同:路〕是清軍的編制單位。

    ②六月與七月。六月,朝鮮總兵林慶業等奉命運米,海上遇風,又被明軍兵船截擊,沒有運到約定的地點。實錄寫逃人說有朝鮮兩艘船、船內三十人被洪承疇所獲,報到錦州,這是本頁讀到的實錄節錄裡第一次寫到洪承疇。七月,卷3寫乙酉「多爾袞等奏克錦州十一臺」(多爾袞等人奏報攻克錦州的十一座臺);8天後(癸巳),實錄記他們奏報:初八日夜錦州明軍馬步兵五百來襲鑲藍旗營,被哨兵發覺;「聞洪承疇率吳姓劉姓王姓陳姓四總兵及內外馬步兵四萬至杏山」(聽說洪承疇帶著姓吳、姓劉、姓王、姓陳四位總兵和內外馬步兵四萬到了杏山),清軍出擊,追到城壕,「獲馬七十匹」。卷3同日寫「明總督洪承疇以兵四萬壁杏山」(明朝總督洪承疇帶兵四萬駐在杏山),兩處同出清方。

    ③九月以後。九月辛卯的奏報寫:「共擊敗總督總兵等士卒五萬,獲馬一百二十匹,甲五百七十副」(一共擊敗總督、總兵等人的士卒五萬,繳獲馬一百二十匹、甲五百七十副)。五萬沒有細項,和繳獲的數量差很遠,本頁只照寫。卷3寫九月丙戌,命濟爾哈朗、阿濟格等代為圍錦州、松山;十二月庚戌,又命多爾袞、豪格等代圍錦州。這就是實錄說的「更番出戍」(輪流換班戍守)。

  • 崇德六年(崇禎十四年)春夏:外城、蒙古人倒戈、洪承疇逼近:

    ①三月。卷3這個月寫:己卯,濟爾哈朗等代圍錦州;18天後(丁酉),「降和碩睿親王多爾袞、肅親王豪格為多羅郡王」(降睿親王多爾袞、肅親王豪格為郡王),理由是:「祖大壽為明守錦州,屢招之不應。上令諸王迭出困之。而多爾袞等駐營錦州三十里外,又時遣軍士還家,故有是命」(祖大壽替明朝守錦州,多次招降都不理。皇上命諸王輪流圍困他,而多爾袞等人把營駐在錦州三十里外,又常讓士兵回家,所以有這個處分)。實錄同一天(丁酉)直接記了這件事:多爾袞、豪格等「離錦州三十里駐營」,又私自讓每牛彔甲兵三人、五人回家,太宗大怒:「今離城遠駐,敵必多運糧草入城」(現在離城這麼遠駐營,敵人一定多運糧草進城),「上命降和碩睿親王多爾袞為郡王,罰銀一萬兩,奪兩牛彔戶口,降和碩肅親王豪格為郡王,罰銀八千兩,奪一牛彔戶口」(命降睿親王多爾袞為郡王,罰銀一萬兩,奪兩個牛彔的戶口;降肅親王豪格為郡王,罰銀八千兩,奪一個牛彔的戶口)。日期與卷3相同,兩處出自同一份材料。卷218〈多爾袞傳〉也有「圍錦州,王貝勒移營去城三十里」這一段,但沒標年份,夾在「五年」段和「六年」段之間。

    再兩天後(己亥,中間隔一天),卷3寫派朝鮮總兵柳琳等去助濟爾哈朗;再3天後(壬寅),濟爾哈朗奏克錦州外城。卷3寫經過:蒙古貝勒諾木齊、台吉吳巴什等「請降,且約獻東關為內應」(請求投降,並約定獻出東關作內應),祖大壽發覺,打算捉拿吳巴什等人,於是「諸蒙古大譟,與明兵搏戰」(眾蒙古人大聲鼓譟,和明兵打了起來),清軍從外面接應,「遂克其外城」,祖大壽退保內城。再兩天後(甲辰),諾木齊等帶蒙古人六千多來到盛京。

    ②四月到六月。四月丁未,清軍在錦州南山和松山北嶺設伏,明軍援兵從杏山到松山,被誘出後夾擊,實錄寫「斬一百七十人,獲馬一百十六匹,甲七十六副」(斬一百七十人,繳獲馬一百一十六匹、甲七十六副)。五月丁丑,實錄記濟爾哈朗奏報:「明經略洪承疇率總兵六員,兵六萬人,來援錦州,屯於松山北岡,我軍擊敗之,斬首二千級」(明朝經略洪承疇帶總兵六員、兵六萬人來救錦州,駐在松山北面的山岡,我軍擊敗他,斬首二千級)。本紀把洪承疇駐松山寫在崇禎十四年七月壬寅,比實錄的五月丁丑晚了兩個多月(見洪承疇)。六月辛酉,濟爾哈朗和來換班的多爾袞兩軍合營,追擊從松山城沿海前進的明軍。

    ③七月:清方自己查出的失利。七月,太宗命人查議濟爾哈朗圍錦州時的功罪,回奏說:「洪承疇以兵來援松山,立營松山西北,右翼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令右翼兵擊之,失利,山頂立寨,兩紅旗鑲藍旗三旗駐營之地,為敵所奪」(洪承疇來救松山,在松山西北立營,右翼的濟爾哈朗命右翼兵出擊,失利,山頂的寨和三個旗駐營的地方被明軍奪去)。太宗說:「右翼山營被奪損傷士卒,皆鄭親王指揮失律之故。雖然,此特偶誤耳,著免議。」(右翼山營被奪、損傷士兵,都是鄭親王指揮失當。不過這只是偶然的失誤,免予議罪)。五月丁丑的奏報寫「擊敗」,七月的查議寫「失利」,這兩條是不是同一場戰事,本頁不確定;實錄卷五十五、五十六全卷寫到洪承疇與清軍交戰的只有這兩條,沒有第三條戰事紀錄可以對(另一條提到他的是下面石廷柱的奏疏,講的是預料,不是戰事)。八月初一的敘功敕書把「攻克錦州外城時」和「與洪承疇兵接戰」寫在一起,七月查議那一條也把接應東關蒙古和洪承疇兵攻山營放在同一份功罪裡,兩處都把這兩件事放在同一段,本頁不判斷它們的先後。

    同月丁酉,漢軍固山額真石廷柱上奏,講他對戰局的判斷。他稱錦州「係遼左首鎮也」(是遼東西部的第一重鎮),預料八九月天氣涼爽時,明軍「必與我國併力一戰」(一定會集中力量跟我們打一仗),建議圍城的兵不要換班,把該換班的精壯兵留在各旗屯田的地方,備好馬等著;一旦遇上大戰,「彼縱有百萬之眾,安能當我四十礮位之威也」(他們就算有百萬人,怎麼擋得住我們四十門炮的威力)。他又建議在明軍撤退的路上「添兵暗伏高橋」(增派兵力暗中埋伏在高橋),八月起清軍多次在高橋一帶設伏(丁卯、己巳、壬申各有一條)。他說洪承疇「書生輩耳」(只是個讀書人罷了)。這份奏疏是事前的想法,不是戰況紀錄。

  • 崇德六年八月:太宗趕到松山,明軍潰散:

    ①出發之前。八月乙巳,卷3寫「我軍與明合戰,明陽和總兵楊國柱敗死」,《明史》本紀同一天寫「援兵戰於松山,陽和總兵官楊國柱敗沒」。《清史稿》卷237的說法是洪承疇到軍中後,莊烈帝派職方郎中張若麒「趣戰」(催他出戰),「乃進次松山,國柱戰死」(於是進駐松山,楊國柱戰死)。實錄記初六日多爾袞、豪格奏報:「明國會集各省兵,來拒我師,我兵擊敗其三營,獲馬五百五十匹,敵兵來者甚眾」(明國集合各省的兵來抵抗,我兵擊敗他們三座營,繳獲馬五百五十匹,來的敵兵很多)。

    ②太宗出發。乙巳之後12天(丁巳),太宗聽說洪承疇率兵十三萬來救錦州,從盛京出發。他本來十一日要親征,因為「鼻衄〔注音:ㄋㄩˋ〕」(流鼻血)延了三天;到了壬戌那一條,實錄又補一筆:「上行急,鼻衄〔注音:ㄋㄩˋ〕不止,承以盌,行三日,衄〔注音:ㄋㄩˋ〕方止」(皇上趕路很急,鼻血不止,用碗接著,走了三天才止住)。

    ③松山與杏山之間。隔天(戊午)渡遼河,豪格擊敗來犯右翼的洪承疇軍。4天後(壬戌)太宗到松山,在松山與杏山之間,「自烏欣河南山,至海,橫截大路,綿亙駐營」(從烏欣河南面的山,一直到海邊,橫著切斷大路,連綿紮營)。實錄寫明軍的布置:松山城北的乳峰山結營,步兵在乳峰山和松山城之間掘壕立七營,騎兵駐在松山東、西、北三面,「合騎步兵,共號十三萬」。卷3寫太宗對諸將說:「敵眾,食必不足,見我斷其餉道,必無固志,設伏待之,全師可覆也」(敵人多,糧食一定不夠,看到我們切斷他的運糧路,一定沒有固守的心思,設伏等著,可以全部消滅)。實錄寫明方的心思:「見上親率大軍,環松山而營,大懼。欲戰,則力不支;欲守,則糧已竭,遂合謀退遁」(看見皇上親自帶大軍環繞松山紮營,十分害怕;想戰,力量不夠,想守,糧已用完,於是一起商量逃走)。這是清方替明方寫的想法,沒有明方的紀錄可以對。

    ④明軍想逃。隔天(癸亥),實錄寫黎明明總兵八員來犯清軍前鋒的汛地(駐防地段),被擊敗;明兵想逃往塔山,被追到塔山,清軍奪得筆架山的積粟十二堆;當天挖壕,斷絕松山杏山之間的路。夜裡明軍「撤其七營步兵,近松山城而營」(收回七營步兵,靠近松山城紮營)。卷3也寫癸亥「獲其積粟十二屯」,並寫隔天(甲子)明兵再犯,被擊退;這時洪承疇「以餉乏,欲就食寧遠」(因為缺糧,想到寧遠去找糧),太宗知道他們要逃,分路設伏;那天夜裡「明吳三桂等六總兵果潛師先奔」(吳三桂等六位總兵果然悄悄帶兵先逃),在黑夜裡被伏兵截住,大潰,只有曹變蛟、王廷臣回到松山。《明史》本紀寫甲子「總兵官吳三桂、王樸自松山遁,諸軍夜潰」(總兵吳三桂、王樸從松山逃走,各軍夜裡潰散)。本紀的甲子和卷3相同。本站的實錄節錄沒有收甲子這一條,維基文庫版卷五十七有:「敵兵犯我鑲紅旗汛〔音同:訊〕地,我軍擊卻之」,太宗說「今夜敵兵必遁」,「是夜初更時,明總兵吳三桂、王樸、唐通、馬科、白廣恩、李輔明等,率馬步兵,由前鋒汛〔音同:訊〕地,沿海潜遁」(那夜初更時,明總兵吳三桂、王樸、唐通、馬科、白廣恩、李輔明等人,帶馬步兵,從清軍前鋒的駐防地段,沿著海邊偷偷逃走)。這六個名字,人數和卷3的「六總兵」一樣。逃走的路線,實錄寫「由前鋒汛〔音同:訊〕地,沿海潜遁」,《明史》本紀寫「自松山遁」,兩種寫法並列。這一條還寫「又聞明國郎中張若麒,從小凌河口乘舟遁」(又聽說明國郎中張若麒,從小凌河口坐船逃走)。

    ⑤曹變蛟夜裡衝營。隔天(乙丑),實錄寫太宗移營到松山,要四面挖壕圍城;當夜曹變蛟帶乳峰山的馬步兵「棄寨而遁」,想衝出去,衝撞鑲黃旗護軍統領鰲拜的汛地一次,衝撞正黃旗騎軍宗室巴布海、張屯的汛地四次,都被擊退,「敵兵一半突入御營」(敵兵有一半衝進了皇帝的營地),守御營右翼的大臣、侍衛都沒到汛地,「軍中大驚」,曹變蛟受傷逃回松山。實錄後面還有兩次追究:九月議守護御營的內大臣、侍衛的罪;十二月逐人賞罰,內大臣塔瞻降為一等公,罰銀一千兩,侍衛坤因為「獨守營門,力拒敵兵」(獨自守著營門,奮力抵擋敵兵),賞銀四百兩。《清史稿》卷237寫變蛟「直攻上營,殊死戰,變蛟中創,奔還松山」(直攻皇帝的營,拚死戰鬥,受傷逃回松山),兩處同出清方。

    ⑥杏山到高橋的追擊。乙丑之後兩天(丁卯),實錄寫太宗命內大臣錫翰、多爾濟等分兵伏於高橋大路和桑噶爾寨堡,理由是「以杏山逃兵,必由此路出也」(杏山逃出的兵一定走這條路);當天杏山遁出約千人,遇伏被擊敗,追到塔山。再兩天後(己巳,中間隔一天),卷3和實錄都寫吳三桂、王樸從杏山逃往寧遠、遇伏,高橋這個地名只有實錄寫。實錄:「明總兵吳三桂、王樸,率兵從杏山,出奔寧遠」,「吳三桂、王樸,敗奔至高橋,多羅貝勒多鐸等,伏兵四起,阻截前路」,結尾「三桂、王樸,僅以身免」(吳三桂、王樸帶兵從杏山逃往寧遠,逃到高橋,多鐸等人的伏兵四面殺出,截住前路,兩人只有自己逃脫)。卷3:「三桂、朴僅以身免」。

    再3天後(壬申),實錄寫太宗派塔瞻、伊爾登等去高橋設伏,先遇明軍從杏山潰逃的步兵一千,追斬;又遇騎兵八十、步兵六百,盡殲。總結寫:「是役也,計斬殺敵眾五萬三千七百八十三,獲馬七千四百四十四,駱駝六十六,甲冑九千三百四十六副」(這一仗一共斬殺敵人五萬三千七百八十三,繳獲馬七千四百四十四匹、駱駝六十六頭、甲冑九千三百四十六副),又寫「明兵自杏山,南至塔山,赴海死者甚眾」「海中浮屍漂蕩,多如鴈鶩〔音同:務〕」(明兵從杏山到塔山,跳海淹死的很多,海面上漂著的屍體多得像成群的雁鴨),並寫「因於昏夜中,我軍誤傷者止八人,廝卒二人」(昏夜之中,我軍「誤傷」的只有八人和兩名廝卒,「誤傷」的確切意思本頁不確定)。卷3在己巳條後也有一句總結:「是役也,斬首五萬,獲馬七千」(這一仗斬首五萬,獲馬七千)。兩句「是役也」都是整場戰役的總結語,不掛在某一天,數字不同,兩處出自同一份材料,不是兩個獨立的數字。

  • 崇德六年九月到十二月:圍松山:

    ①松山城裡的處境。實錄壬申條寫被圍在松山城裡的有洪承疇、邱民仰、兵道張斗、姚恭、王之禎,總兵王廷臣、曹變蛟和祖大樂等,「士卒不過萬餘,城內之糧且絕」(士兵只有一萬多,城裡的糧快完了)。卷3寫洪承疇「收敗兵萬餘人入松山,嬰城守,不能戰」(收容殘兵一萬多人進松山,環城固守,不能出戰)。太宗寫勸降的敕書,說:「今爾錦州松山援兵已絕」(現在你們錦州、松山的援兵已經斷絕),又提醒:「朕昔征朝鮮時,圍其王於南漢山,朕詔諭云:爾降,必生全之」(我從前征朝鮮,圍朝鮮王在南漢山,下詔說,你降就保全你),後來「朝鮮王降,朕踐前言」(朝鮮王降了,我照著說過的話做)。

    ②太宗離開。九月,實錄寫太宗命八旗各出馬兵百、步兵百,運紅衣砲去松山環攻。卷3寫九月乙酉「關雎宮宸妃疾。上將還京,留杜度、阿巴泰等圍錦州,多鐸、阿達禮等圍松山,阿濟格等圍杏山」;隔天(丙戌)回京,庚寅宸妃去世。崇德七年五月癸酉,太宗命大學士希福等轉告洪承疇、祖大壽,他沒穿朝服、沒有親自賜宴,是因為「關雎宮敏惠恭和元妃之喪,未過期故耳」(關雎宮敏惠恭和元妃的喪事還沒滿期)。

    ③十二月夜出。十二月甲寅,實錄記諸王奏報:「松山城內,洪承疇以兵六千,夜犯正紅旗護軍騎兵及正黃旗庫魯克達爾漢阿賴營」(松山城裡,洪承疇帶兵六千,夜裡進犯正紅旗的護軍騎兵和正黃旗阿賴的營),清軍沿壕射退,「共斬殺四百二十四人」,明軍退回松山,「門閉,不得入」(城門關了進不去),「兩日之內,收服二千餘人」(兩天之內收服二千多人);從杏山趁夜逃出的,被伏兵殺了五百七十四人。《清史稿》卷237寫同一件事:「城閉不得入,強半降我師。餘眾潰走杏山,道遇伏,死」(城門關了進不去,一半多投降了;其餘逃往杏山,路上遇伏而死)。卷237另寫這一戰是洪承疇「聞關內援師且至,復遣將以兵六千夜出攻」(聽說關內的援軍快到了,又派將領帶兵六千夜裡出城進攻),派出去的是將領,實錄寫的是洪承疇以兵六千;傳還寫他九月之後曾「悉眾突圍,攻鑲黃旗擺牙喇阿禮哈超哈,戰敗,不能出」(帶著全部的人突圍,戰敗,出不去)。實錄寫收服二千多人,六千人的一半是三千,二千多不到一半,兩處不一樣。卷237說的九月突圍,實錄九月丙申有一條可以參考:「松山城內外馬步兵全出,犯我鑲黃旗頭甲喇漢軍固山額真石廷柱汛〔音同:訊〕地」,清軍擊敗,「斬千有十七級」。這一條沒寫洪承疇,和傳的那一句是不是同一回,本頁不確定。

    ④明方的援軍。《明史》卷259〈範志完傳〉附楊繩武:「洪承疇困松山,遂擢繩武總督,尋以志完代之,而令繩武總督遼東、甯遠諸軍,出關救松、錦」(洪承疇被困松山,朝廷升楊繩武為總督,不久由範志完接替,並命楊繩武總督遼東、寧遠諸軍,出關救松山、錦州)。「明年正月,繩武卒官」,範志完「督師出關如繩武」,傳寫他築五城於寧遠城南護糧運,又議修覺華島城,另寫「自王朴諸軍敗,兵力益單,松、錦相繼失」(自從王樸等軍敗了,兵力更單薄,松山、錦州相繼丟了)。《清史稿》卷237的說法是:「繩武卒,以范志完代,皆畏我師強,宿留不進」(楊繩武死了,由範志完接替,兩人都怕清軍強,滯留不進)。《明史》沒有這句話,也沒有寫範志完出關救援的經過。本站明方的書只有這一篇附傳。

  • 崇德七年(崇禎十五年)二月:松山城破:

    ①經過。實錄寫副將夏承德「自城內遣人密約」(從城裡派人祕密約定),約定在他守的地方夜裡豎梯登城,他在裡面接應,並把兒子夏舒送到清軍做人質。「十八日夜子時」(十八日夜裡子時)豎梯於南面,阿山旗下薩爾糾牛彔下的班布里、何洛會旗下耿格牛彔下的羅洛科先登。天亮後夏承德的部下另聚一處,「搜敵兵殺之」(搜出明朝的兵殺掉),清軍生擒洪承疇、邱民仰、總兵王廷臣、曹變蛟、祖大樂、遊擊祖大名、祖大成、總兵白廣恩之子白良弼等,還有兵道一員、副將十員和遊擊以下一百多員,「兵三千六十三名,盡戮之」(兵三千零六十三人,全部殺了)。繳獲甲冑一萬一千三百副,大小紅衣礮和鳥鎗共三千二百七十三位。

    ②日期的寫法。實錄只寫辛酉那天豪格等人奏報,沒有寫破城的干支。《清史稿》卷3寫「戊午夜半,豪格等梯城破之」;《明史》本紀寫二月戊午「大清兵克松山」。《清史稿》卷237的傳寫「崇德七年二月壬戍」,維基文庫版的「戍」不是干支用字,本頁讀成壬戌。戊午到辛酉3天,辛酉隔天是壬戌,壬戌在卷3本紀是太宗還宮的那一天,實錄壬戌那一條也寫太宗還宮、松山歸降的副將夏承德到盛京。實錄四月丁未收的白良弼家書另寫「於二月十九日夜間,大兵進城」。這幾個日子是不是同一件事,本頁不換算、不判斷。守城副將的名字,卷237作夏成德,卷3和實錄多數作夏承德。

    ③兩邊對降和死的寫法。《明史》本紀:「大清兵克松山,洪承疇降,巡撫都御史丘民仰,總兵官曹變蛟、王廷臣,副總兵江翥、饒勳等死之」(清兵攻克松山,洪承疇投降,巡撫丘民仰,總兵曹變蛟、王廷臣,副總兵江翥、饒勳等人死難)。清方不同:實錄三月寫太宗下令洪承疇、祖大樂「可解至盛京」(可以送到盛京),邱民仰、王廷臣、曹變蛟「著處死」;卷3寫三月癸酉「殺邱民仰、王廷臣、曹變蛟」,並把祖大名、祖大成放回錦州。本紀把降和死之寫在戊午同一條,清方寫的是被擒後處死。江翥、饒勳兩個名字,實錄這幾卷沒有。卷237寫的降兵,和實錄的「盡戮」也不同:傳寫「降殘卒三千有奇」(降的殘兵三千多),實錄寫「兵三千六十三名,盡戮之」;實錄卷五十九全卷寫松山降兵,也只有這一條。洪承疇被俘後的寫法,四種不同:實錄寫「生擒」(二月辛酉),後面又寫「洪承疇亦留養之矣」「總督洪承疇,亦赦而養之」(四月敕書);卷237寫「獲承疇、民仰、變蛟、廷臣及諸將吏」,「送承疇盛京」,之後范文程諭降、他「叩頭請降」;張存仁一疏把他和祖大壽並寫「擒降」;《明史》本紀直接寫「洪承疇降」。細節見洪承疇。

  • 崇德七年三月到四月:錦州、塔山、杏山:

    ①祖大壽出降。三月己卯,實錄寫祖大壽「戰守計窮,又聞松山已失,乃率眾官出城」(打仗和固守的辦法都用盡,又聽說松山已丟,於是帶著眾官出城),到濟爾哈朗、多爾袞軍前「叩首乞降」(叩頭請求投降)。實錄說這時圍城已「歷年一載,明援兵盡絕,城內糧盡,饑民相食」(圍了整整一年,明朝援兵斷絕,城裡糧吃完,飢餓的人互相吃)。《明史》本紀同一天寫「祖大壽以錦州降於大清」,卷3寫「祖大壽以所部七千餘人出降」,實錄寫城內兵「約有七千人」。

    降之前,祖大壽那邊的人來回傳話。實錄寫祖澤遠屢次派人到營裡,其中一次傳來祖大壽的話:「近聞松山已失,若得見總兵祖大樂,我即歸順,我若歸順,寧遠亦可得也」(聽說松山已經失守,若能見到祖大樂,我就歸順,我歸順了,寧遠也可以得到)。第二天又來三人問:「可許與盟誓,及有用印文移否」(可否許他盟誓,並有蓋印的公文)。諸王大怒:「爾欲降則降,不降則已,誰強爾降也」(你要降就降,不降就算了,誰勉強你降),把兩個來使扣下,只放一人回去。祖大壽隨即派中軍官高勳、副將祖澤遠來說「昨乃小人妄言,非祖總兵之言」(昨天是小人亂說,不是祖總兵的話),第二天早上率眾官到軍前叩頭降。太宗當夜的指示是:「總兵祖大壽部下之人,悉與留養,其他悉誅之,凡在錦州蒙古人,俱察出處斬」(祖大壽的部下全部留下收養,其他的都殺,錦州的蒙古人一律查出處斬)。

    ②馬紹愉求和。卷3寫三月乙酉(祖大壽降之後6天),阿濟格等奏報「明遣職方郎中馬紹愉來乞和,出明帝敕兵部尚書陳新甲書為驗」(明朝派職方郎中馬紹愉來求和,拿出明朝皇帝給兵部尚書陳新甲的敕書作憑證)。太宗的回應是:「明之筆札多不實,且詞意誇大,非有欲和之誠。然彼真偽不可知,而和好固朕夙原」(明朝的公文常常不實在,言詞誇大,不像有求和的誠意;但真假不能確定,而議和本來就是我的心願)。五月壬午「明使馬紹愉等始至」,六月辛丑太宗回書,信中劃界:「以寧遠雙樹堡為貴國界,塔山為我國界,而互市於連山適中之地」(以寧遠的雙樹堡為你國的邊界,塔山為我國的邊界,在連山這個適中的地方通商)。卷3最後寫:「後明議中變,和事竟不成」(後來明朝的議論中途改變,議和沒有成)。

    實錄六月癸亥那一條,收了朝鮮國王的奏疏,奏疏裡抄著太宗的敕書:明朝派錦衣衛官一員、職方司官一員、總兵官二員,「三至我軍營求和」(三次到我軍營求和),起初因為沒有御寶書札被擋回;後來送來的書札,太宗拿給洪承疇看,洪承疇說是真的(見洪承疇)。敕書又寫諸王貝勒都說「明之國運將亡,正宜乘此機會,攻取燕京,安用和為」(明朝國運要亡了,正該趁這機會攻取北京,要和做什麼),太宗自己說「戰爭不已,傷民必眾,朕心實有所不忍」(戰爭不停,傷害百姓一定很多,我實在不忍心)。六月癸亥敕書裡的「職方司官一員」沒有點名,他是不是馬紹愉,本頁不確定。實錄另有馬紹愉的名字:三月乙酉那一條(駐守錦州、杏山的王貝勒遣人奏報)寫來的是「總兵二員,錦衣衛官一員,職方司官一員」,也帶著給陳新甲的敕書,沒有點名;五月己巳朔寫「明國遣兵部職方司員外馬紹愉」,帶主事朱濟之、副將周維墉、魯宗孔等人,在寧遠;壬午寫他們到盛京赴宴,帶來另一份給陳新甲的敕書;六月辛丑賞賜後遣還。實錄寫「職方司員外」,卷3寫「職方郎中」,官階兩樣,本頁不判斷。《明史》本紀沒有寫明朝派使議和,只寫崇禎十五年八月丁卯「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尋棄市」(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不久在街上處死)。這兩件事有沒有關係,本頁讀到的來源都沒有寫。

    ③塔山、杏山。四月丁未,太宗給寧遠的吳三桂、白廣恩、柏副將,和杏山、塔山的官兵下敕書,勸他們投降。4天後(辛亥),實錄記塔山的戰事:「初八日進攻,至初九日午時,城崩二十餘丈,我兵由崩處先登,遂克其城,城內三營官屬兵丁共七千,盡殲之」(初八日進攻,初九日中午,城牆崩了二十多丈,清兵從崩塌處爬上去,攻下塔山,城裡三營官兵共七千人全部殲滅)。杏山,卷3寫13天後(甲子)「奏克杏山」;實錄同日(甲子)也有捷報,寫二十一日黎明移砲,二十二日用紅衣砲擊毀城垣約二十五丈,「眾官遂開門,至營中叩首」;實錄七月表賀寫杏山守將呂品奇、糧廳朱廷榭「咸知城破必死,率眾迎降」(都知道城破了必死,帶眾人迎降)。卷3寫之後「毀松山、杏山、塔山三城」;實錄三月乙未太宗的指示裡有「將松山城毀如平地」,兩處毀城的時間不同,本頁不確定。

  • 崇德七年五月以後:朝見、論功、下一步:

    ①朝見。五月癸酉,洪承疇、祖大壽、祖大樂、夏承德等人入盛京朝見,洪承疇跪在大清門外請罪,祖大壽也跪奏「臣有數罪宜死」(我有幾條罪該死)。太宗說,他早就對內院諸臣說過:「祖大壽必不能死,後來被困,仍當俯首來降,朕則始終待以不死也」(祖大壽一定不會去死,後來被困,還是會低頭來降,我就始終不殺他)。對洪承疇的對話見洪承疇。

    ②論功。七月丙子,諸王貝勒以下上表賀;同日「晉封多羅睿郡王多爾袞、多羅肅郡王豪格,俱復為和碩親王,多羅貝勒多鐸為多羅郡王」(睿郡王多爾袞、肅郡王豪格恢復為親王,多鐸升為郡王)。八月,實錄寫「敘克錦州、松山、杏山、塔山四城功」(敘述攻克錦州、松山、杏山、塔山四城的功勞),滿洲蒙古漢軍各官升授有差。

    ③太宗的下一步。九月壬申,李國翰、佟圖賴、祖澤潤和祖可法、張存仁等人上奏,建議「直取燕京」(直接攻取北京)。太宗說不行:「取燕京如伐大樹,須先從兩旁斫〔音同:酌〕削,則大樹自仆。朕今不取關外四城,豈能即剋山海。今明國精兵已盡,我兵四圍縱略,彼國勢日衰,我兵力日強,從此燕京可得矣」(取北京像砍大樹,要先從兩旁砍削,樹自己就倒。如果我不先取關外這四城,怎麼能馬上攻克山海關。現在明國的精兵已經用盡,我兵到處縱橫劫掠,他的國勢一天天衰弱,我兵力一天天強,從此北京可以得到)。「朕今不取關外四城」這句,本頁讀成若不是先取了關外四城,這是本頁的讀法。

    十月,卷3寫阿巴泰為「奉命大將軍」,與圖爾格率師伐明;同月己未,命多鐸、阿達禮到寧遠邊外立營,實錄寫目的是「以制寧遠援兵」(牽制寧遠的援兵),並命祖大壽寫信給吳三桂,卷3注明「三桂,大壽甥也」(吳三桂是祖大壽的外甥)。崇德八年正月,卷3寫「明寧遠總兵吳三桂答祖大壽書,猶豫未決,於是復降敕諭之」(明朝寧遠總兵吳三桂回覆祖大壽的信,猶豫不決,於是又下敕書勸他)。吳三桂以後的事,不在本頁來源範圍。

結果與影響

  • 直接結果:清方取下錦州、松山、杏山、塔山四城,洪承疇、祖大壽等人被帶到盛京。明方這一邊,本紀只寫了前面〈基本資訊〉列的那幾件事。下面把兩邊對數字和責任的寫法並排放,不替誰下結論。

    ①明軍兵力。清方:實錄「號十三萬」,崇德五年七月四萬、六年五月六萬,被圍松山「士卒不過萬餘」;卷237「兵十三萬,馬四萬」。明方沒有數字。

    ②明軍死傷。清方:實錄「五萬三千七百八十三」,卷3「斬首五萬」,卷237「死五萬有奇」(死了五萬多),松山城破又殺「三千六十三名」。明方沒有數字,本紀只寫「諸軍夜潰」。

    ③清軍死傷。沒有總數。實錄寫八月追擊那一夜「誤傷者止八人」,但另有逐人的陣亡紀錄,例如崇德六年九月太宗派內大臣去祭奠「與明洪承疇兵戰歿」的梅勒章京勞薩等人;崇德七年八月賜達爾漢名號,寫三位父親在「第三次圍錦州時,敗洪承疇三營步兵」陣亡、受傷或墜馬而死。這兩種寫法是不是指同一場戰事,本頁不確定,只把它們放在一起。

    ④日期。松山城破:實錄「十八日夜子時」,卷3和《明史》本紀戊午,卷237作「壬戍」(讀成壬戌)。吳三桂、王樸從杏山出奔、遇伏:卷3和實錄都寫己巳(高橋只見於實錄)。

    ⑤責任。明方這一邊,本紀寫崇禎十五年五月丁亥「王樸棄市」(王樸在街上處死),八月丁卯陳新甲下獄棄市,兩處原因都沒有寫。《清史稿》卷237寫崇禎帝派張若麒催戰,《明史》本紀沒有寫。卷259寫楊繩武、範志完的任命,卷237另寫他們「宿留不進」。清方這一邊,實錄記太宗追究濟爾哈朗右翼山營被奪(免議),也追究御營被衝。崇德七年六月甲寅,部議「擊敗洪承疇時失律各官罪」(打敗洪承疇的時候違反軍律的官員的罪),例如洪承疇兵十三萬夜裡逃走時,理藩院副理事官艾松古等人「俱未擐〔音同:患〕甲,亦未偵探」(都沒披甲,也沒偵察)。

  • 長期影響:太宗在九月說了砍樹的比喻(見上),之後十月阿巴泰受命出師伐明,十一月卷3才寫他從牆子嶺入長城。實錄崇德八年七月,太宗給朝鮮的敕書寫這次入關「連敗明各路兵三十九次」(連續打敗明朝各路兵三十九次),「克兗州、順德、河間三府,州十八,縣六十七,共克八十八城」(攻下兗州、順德、河間三府,十八個州、六十七個縣,共八十八座城),並把明朝的衰弱接到松錦:「初明總督洪承疇等,率各省精兵,來援錦州,俱已敗亡;錦州、松山、杏山、塔山既下,四城精兵,復經殲戮」(當初明朝總督洪承疇等人帶各省精兵來救錦州,都已經敗亡;錦州、松山、杏山、塔山被攻下後,四城的精兵又被殲滅)。崇德八年三月的敕書也說:「明所恃者,惟祖大壽之兵,并錦州松山之兵,及洪承疇所領各省援兵耳,今皆敗亡已盡」(明朝所依靠的,只有祖大壽的兵、錦州松山的兵,和洪承疇帶的各省援兵,現在都敗亡光了)。七月那份敕書的結尾說,告訴朝鮮是為了「俾悉知之」(讓你們全部知道)。這兩份都是清方對朝鮮的說法,明方沒有對應的紀錄。




出處

  1. 清太宗實錄_崇德五年至八年松錦之戰與洪承疇相關57段
  2. 清史稿卷2_本紀二太宗本紀一
  3. 清史稿卷3_本紀三太宗本紀二
  4. 清史稿卷237_列傳二十四洪承疇夏成德孟喬芳張文衡張存仁
  5. 清史稿卷218_列傳五諸王四
  6. 明史卷24_本紀第二十四莊烈帝二
  7. 明史卷259_列傳第一百四十七楊鎬袁應泰熊廷弼袁崇煥等
  8. 清太宗實錄卷五十七_崇德六年八月至九月
  9. 清太宗實錄卷五十九_崇德七年正月至三月
  10. 清太宗實錄卷五十五_崇德六年三月至五月
  11. 清太宗實錄卷五十八_崇德六年十月至十二月
  12. 清太宗實錄卷五十六_崇德六年六月至七月
  13. 清太宗實錄卷六十_崇德七年四月至五月
  14. 清太宗實錄卷六十一_崇德七年六月至七月
  15. 清太宗實錄卷六十二_崇德七年八月至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