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清朝展廳人物

年羹堯

武將・1680–1726

  1. 天命
  2. 天聰
  3. 崇德
  4. 順治
  5. 康熙
  6. 雍正
  7. 乾隆
  8. 嘉慶
  9. 道光
  10. 咸豐
  11. 同治
  12. 光緒
  13. 宣統

讀法:金色底線可以點,連到站內別頁;灰色細線是人名、事件、制度、著作的名字,這裡沒有頁可以點。

簡介

年羹〔音同:耕〕堯,字亮工,漢軍鑲黃旗人,進士出身的文官,康熙末年在四川辦理西藏軍務,升到四川總督、川陝總督。胤禛(雍正帝)即位後,他接替胤禵掌大將軍印,雍正元年(1723)授撫遠大將軍,二年平定青海(羅卜藏丹津之亂),封一等公。三年(1725)他賀表裡把「朝乾夕惕」寫成「夕惕朝乾」,雍正下詔切責,同年一路被降調、削職、逮捕,十二月廷臣議出罪狀九十二款,他在獄中被令自裁。《清史稿》把他和隆科多合傳,篇末的論說兩人在雍正初年「內外夾輔為重臣」,不久就「幽囚誅夷」。

基本資訊

  • 生卒:1680年 – 1726年(46歲)。本傳不記生年,也不記享年。生年據維基百科〈年羹尧〉(固定版本 94384038),寫的是康熙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卒年據卷9〈世宗本紀〉,雍正三年十二月甲戌「年羹堯賜死」,換成西曆已是 1726 年 1 月(維基百科寫的日子前後不一致,本頁只寫到月)。46 歲是本頁依這兩個年份算的虛歲。

  • 字:亮工

  • 籍貫:漢軍鑲黃旗。本傳只寫這一句;維基百科寫他原隸鑲白旗,雍正元年才抬入鑲黃旗

  • 科名:康熙三十九年(1700)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

  • 身份:四川巡撫、四川總督、川陝總督;康熙末年授定西將軍印,雍正元年授撫遠大將軍;加太保,爵位升到一等公

  • 家人:父親年遐齡,官至湖廣巡撫;哥哥年希堯,官至工部侍郎;兒子年富、年斌、年興

生平事功

本頁用「生平事功」,不用「核心成就」:他的戰功與後來被定的罪都很重,標題先不替這些事下判斷。

  • 出身:進士、翰林,轉任四川巡撫: 康熙三十九年(1700)中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先後當四川、廣東的鄉試考官,累遷內閣學士。四十八年(1709)升四川巡撫,本紀記在九月。四十九年番人羅都等劫掠寧番衛,殺了游擊周玉麟,康熙命他和提督岳昇龍剿撫;岳昇龍把羅都抓到了,本傳寫:「羹堯至平番衛,聞羅都已擒,引還。」(年羹堯走到平番衛,聽說羅都已經被抓,就帶兵回去。)總督音泰為此彈劾他,部議應該革職,康熙讓他留任。

  • 康熙末年:西藏軍務,升總督: 五十六年(1717)準噶爾的策妄阿喇布坦派策淩敦多卜襲擊西藏,殺了拉藏汗。四川提督康泰帶兵出關,兵士譁變退回。年羹堯派人去安撫,密奏康泰失了軍心不能用,請求親自到松潘協理軍務,本傳寫康熙「上嘉其實心任事」(稱讚他實心辦事)。五十七年他在打箭爐到里塘之間增設驛站、請增四川駐防兵,都獲准。本傳寫:「上嘉羹堯治事明敏,巡撫無督兵責,特授四川總督,兼管巡撫事。」(康熙稱讚他辦事明快,因為巡撫沒有統兵的職責,特授他四川總督,兼管巡撫的事。)本紀記五十七年十月甲子「詔四川巡撫年羹堯,軍興以來,辦事明敏,即升為總督」。 五十九年康熙命延信從青海進西藏,授年羹堯定西將軍印;他說一時找不到人接總督,請把將軍印交給護軍統領噶爾弼。他又主張巴塘、里塘是入藏運糧的要路,應該歸四川管,康熙照准。同年八月噶爾弼、延信兩軍先後進入西藏,策淩敦多卜敗走,本傳寫「西藏平」(驅準保藏)。六十年(1721)本紀記五月「以年羹堯為四川陝西總督,賜弓矢」。 同年青海西邊的郭羅克三部屢次劫掠,他上疏說:「若多調兵,塞上傳聞,使賊得為備,不如以番攻番。」(如果多調兵,塞外會傳開,讓對方有所防備,不如用番人去打番人。)岳鍾琪帶土司兵打敗郭羅克,攻下四十多座番寨。

  • 康熙六十一年:請加火耗被駁: 用兵以來陝西州縣庫銀多有虧空,他屢次參劾州縣官、嚴追賠補,又和陝西巡撫噶什圖請求加徵火耗來填補。本傳記康熙的上諭:「火耗止可議減,豈可加增?朕在位六十一年,從未加徵火耗。」(火耗只能商量減少,怎麼可以增加?我在位六十一年,從來沒有加徵過火耗。)本紀記在九月,字作「火耗只可議減,豈可加增?」康熙另外發五十萬兩銀子送陝西充軍餉。這件事見 火耗歸公。

  • 雍正元年:接大將軍印,封公: 本傳寫:「世宗即位,召撫遠大將軍允禵還京師,命羹堯管理大將軍印務。」(雍正即位,把撫遠大將軍胤禵召回京城,命年羹堯管理大將軍的印務。)雍正元年(1723)本紀記三月「加隆科多、馬齊、年羹堯太保」,又「封年羹堯三等公」;本傳寫封三等公的理由是「論平西藏功,以羹堯運糧守隘」(論平定西藏的功勞,因為他運糧、守隘口)。

  • 雍正元年到二年:平定青海: 青海台吉羅卜藏丹津糾合幾個台吉叛亂,劫掠青海各部。本紀記元年十月戊申「敕授年羹堯撫遠大將軍,改延信為平逆將軍」。他到西寧時兵馬還沒集合,羅卜藏丹津來攻,本傳寫:「羹堯率左右數十人坐城樓不動」(年羹堯帶著身邊幾十個人坐在城樓上不動),對方稍微退開;岳鍾琪的兵到了,羅卜藏丹津大敗。 二年(1724)岳鍾琪領兵深入,攻郭隆寺時「殺賊六千餘,毀寺,誅其渠」(殺了六千多人,毀掉寺院,殺了首領)。本紀記二年三月:「岳鍾琪師抵賊巢,羅卜藏丹津遁,獲其母阿爾泰喀屯,青海平。封年羹堯一等公,岳鍾琪三等公」。本傳寫「青海部落悉平」,論功「進羹堯爵一等」,連他的父親年遐齡也封了和他一樣的爵位,加太傅。 之後又打莊浪邊外的謝爾蘇部土番,本傳寫:「師入,轉戰五十餘日,殺土番殆盡。」(軍隊進去,轉戰五十多天,土番幾乎被殺光。) 他條陳青海善後:「請以青海諸部編置佐領」(把青海各部編成佐領),「三年一入貢」,在邊外增設衛所,規定「諸廟不得過二百楹,喇嘛不得過三百」(每座廟的房子不得超過兩百間,喇嘛不得超過三百人),交王大臣議行。十月他進京朝見,賜雙眼花翎、四團龍補服、黃帶、紫轡。

  • 驕縱與薦人: 本傳接著寫:「羹堯才氣凌厲,恃上眷遇,師出屢有功,驕縱。」(年羹堯才氣逼人,仗著皇帝的寵遇,出兵屢次立功,變得驕縱。)列的事有:發給各督撫的公文直呼對方姓名;請派侍衛從軍,讓他們在前後引路、「執鞭墜鐙」(替他拿鞭子、扶馬鐙);進京時要總督李維鈞、巡撫范時捷跪在路旁迎送;王大臣到郊外迎接,他不還禮;在邊上,蒙古諸王公見他都要跪,額駙阿寶也一樣。 他薦舉陝西布政使胡期恆和王景灝,說兩人可以大用;又彈劾四川巡撫蔡珽,雍正就讓王景灝接四川巡撫,又升胡期恆當甘肅巡撫;他的家僕桑成鼎、魏之耀因為從軍,一個升到布政使,一個升到副將。這次進京回去後,他又參罷驛道金南瑛等人,請以從軍的主事丁松署糧道,雍正責備他題奏錯誤。三年正月蔡珽被押到京城,雍正召見,本傳寫蔡珽「備言羹堯暴貪誣陷狀,上特宥珽罪」(詳細說了年羹堯暴虐、貪婪、誣陷他的情形,雍正特別赦免了蔡珽)。

  • 雍正三年:從一道賀表開始: 本傳寫二月庚午「日月合璧,五星聯珠」,年羹堯上疏祝賀,用了「夕惕朝乾」的字樣,雍正大怒,說他故意把字倒過來,下諭:「羹堯不以朝乾夕惕許朕,則羹堯青海之功,亦在朕許不許之間而未定也。」(年羹堯不肯用「朝乾夕惕」稱許我,那他在青海的功勞,算不算也在我肯不肯承認之間,還沒有定。)本紀把這件事記在三月辛酉,諭旨的字也不同:「年羹堯非粗心者,是直不以朝乾夕惕許朕耳。則年羹堯青海之功,亦在朕許與不許之間,未可知也。」兩卷並列,本頁不判斷哪一份更接近原諭。 四月本傳記雍正的諭旨,責備他舉劾失當、築城驚擾番民、隱匿青海蒙古的饑荒,「怠玩昏憒,不可復任總督,改授杭州將軍」(怠惰昏庸,不能再當總督,改授杭州將軍),由岳鍾琪署總督。本紀記四月己卯「調年羹堯為杭州將軍」。他交出大將軍印後上疏:「臣不敢久居陝西,亦不敢遽赴浙江,今於儀徵水陸交通之處候旨。」(我不敢久留陝西,也不敢馬上去浙江,現在在儀徵這個水陸交通的地方等候旨意。)本傳寫「上益怒」(雍正更加生氣)。 接著山西巡撫伊都立、前山西巡撫范時捷、川陝總督岳鍾琪、河南巡撫田文鏡等人接連參他,其中一案是他派兵包圍郃陽的民堡、殺戮無辜。本傳寫:「罷羹堯將軍,授閒散章京,自二等公遞降至拜他喇布勒哈番,乃盡削羹堯職。」(罷去他的將軍,改授沒有職務的章京,爵位從二等公一級一級降到拜他喇布勒哈番,最後把他的官職全部削去。)本紀的記法是:六月「削年羹堯太保,尋褫其一等公」,七月「杭州將軍年羹堯黜為閒散旗員」,八月「李維鈞以黨年羹堯逮鞫」(李維鈞因為是年羹堯的黨羽被逮捕審訊),九月丙辰「逮繫年羹堯下刑部」。

  • 雍正三年十二月:九十二款,獄中自裁: 本傳寫「十二月,逮至京師,下議政大臣、三法司、九卿會鞫」,和本紀九月逮繫的記法不同。十二月甲戌定讞,罪狀分九類共九十二款:大逆五、欺罔九、僭越十六、狂悖十三、專擅六、忌刻六、殘忍四、貪黷十八、侵蝕十五,議的結果是「當大辟,親屬緣坐」(應處死刑,親屬連坐)。雍正的上諭是:「羹堯謀逆雖實,而事蹟未著,朕念青海之功,不忍加極刑。」(年羹堯謀逆雖然是實,但事跡還沒有顯露;我念他在青海的功勞,不忍處以極刑。)派領侍衛內大臣馬爾賽、步軍統領阿齊圖帶著詔書到獄中,令他自裁。本紀記同日得旨:「年羹堯賜死,其子年富立斬,餘子充軍,免其父兄緣坐。」 本傳記家人與身邊的人:父親年遐齡、哥哥年希堯革職,免罪;兒子年富處斬;其餘十五歲以上的兒子都發配到極邊;幕客鄒魯、汪景祺先後處斬;還有一個靜一道人,被四川巡撫憲德捕送京城處死。五年(1727)赦免他的兒子們,交給年遐齡管束;本紀記在五年正月壬寅「赦年羹堯之子之戍邊者」。

  • 牽連到的人: 本紀記汪景祺三年十二月辛巳「以謗訕處斬」(因為誹謗而被斬)。四年三月,本紀記:「侍講錢名世投詩年羹堯事發,革去職銜」(侍講錢名世寫詩送年羹堯的事被揭發,革去職銜),雍正親手寫了「名教罪人」四個字掛在他家門上。同卷的胡期恆傳寫,年羹堯失勢以後:「及羹堯敗,諸為羹堯引進者,爭劾羹堯以自解;期恆惟引咎,終不言羹堯,乃下獄頌系。」(年羹堯倒台時,那些被他引薦的人爭著參劾他來替自己開脫;只有胡期恆自己認錯,始終不說年羹堯的事,於是被關進獄中,不上刑具。)胡期恆到高宗即位才被放出來。

歷史影響

①青海的善後章程。 平定羅卜藏丹津之後,他提出把青海各部編成佐領、三年進貢一次、在那拉薩拉開市、廟宇與喇嘛的人數設上限、在西寧北川外築邊牆、在大通河設總兵,下王大臣議行。本傳寫的是「議行」,這些章程後來實際執行到什麼程度,本傳沒有寫,本頁也沒有查。

②一件案子牽連出好幾件。 他被治罪的同一年,本紀接連記了李維鈞以黨羽被逮、汪景祺處斬,隔年錢名世被掛上「名教罪人」的匾。同卷的胡期恆傳則記下被他引薦的人怎樣爭著參他。這幾件是不是都只因為年羹堯,本紀與本傳各記各的,沒有放在一起說。被他引薦的人在他倒台時各走哪條路,牽連沿著人脈走〈跨朝代:清·年羹堯與隆科多〉拿來和明代首輔的案子對照;他和隆科多被清掉時沒有明初那樣的大獄,見 大獄作為集權工具〈界外:清·年羹堯與隆科多〉。定他謀逆的同一道上諭又說「事蹟未著」,正史的自我拆穿〈自承型:年羹堯〉收為定罪者自己承認罪證不足的一例。

③和隆科多並列成雍正初年的兩個例子。 《清史稿》把兩人合成一卷。〈隆科多傳〉收了雍正三年的上諭:「朕御極之初,隆科多、年羹堯皆寄以心腹,毫無猜防。」(我即位之初,把隆科多、年羹堯都當成心腹,一點也不猜疑防備。)隆科多的事見 隆科多。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史書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年羹堯的傳在《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五,和隆科多、胡期恆合傳,篇末有一段合論。維基文庫在這一卷註明撰者是朱孔彰,並說他參與補過年羹堯傳。《清史稿》是民國初年清史館修的稿本,離年羹堯兩百年。傳裡關於他的罪,主要來自兩樣東西:雍正的諭旨,以及大臣們的參劾,兩樣都是在治他罪的時候寫的。下面每一項都標明是誰的話。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文官出身、在西藏與青海立下戰功的大將軍,雍正初年最受倚重,三年之內被一路降調、定罪九十二款、在獄中自裁。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才氣凌厲,也驕縱。 本傳寫:「羹堯才氣凌厲,恃上眷遇,師出屢有功,驕縱。」篇末的論寫他「方且憑藉權勢,無復顧忌,即於覆滅而不自怵〔音同:處〕」(正仗著權勢,毫無顧忌,走向覆滅自己還不害怕)。西寧被圍時,本傳寫他「率左右數十人坐城樓不動」。

本頁的判斷:「驕縱」是本傳的評語,後面列的直呼姓名、要督撫跪迎、王大臣郊迎不還禮,是本傳舉的例子。這些例子後來是不是都列進了九十二款裡的「僭越」,本傳沒有列罪狀細目,本頁無從對。坐城樓不動那一件是戰事的記載,沒有評語。

②品德:被定了貪黷與侵蝕,細目本傳沒有列。 罪狀九十二款裡有「貪黷之罪十八,侵蝕之罪十五」。蔡珽見雍正時「備言羹堯暴貪誣陷狀」,參他的人裡也有郃陽民堡被殺戮的案子。同卷胡期恆傳寫:「嘗諷羹堯善持盈,羹堯勿能用。」(胡期恆曾委婉勸年羹堯要懂得守住盛滿,年羹堯聽不進去。)

本頁的判斷:本傳只列了罪狀的類別與款數,每一款是什麼事、怎麼查出來的,都沒有寫;蔡珽本人是被年羹堯參過的人。所以這一項能寫到的是:他被定了貪婪的罪,證據本頁看不到。

③修養:進士、翰林出身,本傳沒有評他的學問。 本傳寫他「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後來當過鄉試考官、內閣學士。

本頁的判斷:他是以文官身分轉去帶兵的,這一點傳裡寫得清楚。傳裡沒有收他的文章,也沒有評他的學問。維基百科列了他的兵書,本頁沒有查。

④歷史貢獻:西藏與青海的戰功,連定他罪的雍正也承認。 篇末的論寫:「羹堯自代允禵為大將軍,師所向有功。」(年羹堯接替允禵當大將軍以後,軍隊所到之處都有戰功。)雍正賜死他時說:「朕念青海之功,不忍加極刑。」論的總評是:「雍正初,隆科多以貴戚,年羹堯以戰多,內外夾輔為重臣。乃不旋踵,幽囚誅夷,亡也忽諸。」(雍正初年,隆科多以皇親的身分,年羹堯以戰功多,一在內一在外輔佐,成為重臣。但沒過多久,一個被囚禁、一個被誅殺,滅亡得很快。)最後一句是:「臣罔作威福,古聖所誡,可不謹歟!」(臣子不可以作威作福,這是古代聖人的告誡,能不謹慎嗎!)

本頁的判斷:戰功是他這一傳記得最詳細、也最少爭議的部分,連賜死的上諭都提到青海之功。但同一段戰事裡,本傳也記了郭隆寺「殺賊六千餘」、謝爾蘇部「殺土番殆盡」,本頁照錄,不評斷。

過世原因

被令自裁。雍正三年十二月甲戌定讞,議為「當大辟,親屬緣坐」,雍正因為念他青海之功,不處極刑,派馬爾賽、阿齊圖帶詔書到獄中,令他自裁(本傳);本紀記同日得旨「年羹堯賜死」。換成西曆已是 1726 年 1 月。本傳沒有寫他是怎麼自裁的。


關鍵年份

  • 1680年(康熙十九年):出生。本傳不載,據維基百科

  • 1700年(康熙三十九年):中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

  • 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升四川巡撫

  •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準噶爾襲西藏,請親赴松潘協理軍務

  • 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特授四川總督,兼管巡撫事

  •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授定西將軍印,轉交噶爾弼;八月西藏平

  • 1721年(康熙六十年):任四川陝西總督;郭羅克之役

  • 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請加徵火耗,被康熙駁回;雍正即位,命他管理大將軍印務

  • 1723年(雍正元年):三月加太保、封三等公;十月授撫遠大將軍,羅卜藏丹津攻西寧

  • 1724年(雍正二年):三月青海平,封一等公;十月進京,提出青海善後

  • 1725年(雍正三年):賀表「夕惕朝乾」被責;四月調杭州將軍;之後一路降調、削職、逮捕;十二月甲戌定罪九十二款,獄中自裁(西曆已是 1726 年 1 月)

  • 1727年(雍正五年):正月赦免他戍邊的兒子


以年羹堯為中心的人物關係圖
人物關係圖。打開互動版,可以點線看出處。

出處

  1. 維基文庫:清史稿/卷295
  2. 清史稿卷295_列傳八十二隆科多年羹堯胡期恆
  3. 清史稿卷8_本紀八聖祖本紀三
  4. 清史稿卷9_本紀九世宗本紀
  5. 維基百科:年羹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