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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宋禮字大本,河南永寧人,從永樂二年(1404)到去世都是工部尚書,主持的兩件事都跟遷都北京有關:入四川採伐建宮殿用的大木,以及疏濬元朝留下、已經淤塞的會通河。會通河通了以後,他算帳說服朝廷改用河運供應北京,永樂十三年(1415)停了海運。他出身國子生,洪武、建文年間兩次因事降職,成祖即位後才升上來。傳寫他性情剛烈、管下屬嚴急,所以辦得成事,也因為這樣不得人緣;解縉評他「戇直而苛」。永樂二十年(1422)七月死在任上,家裡沒有剩下錢財。弘治年間朝廷在南旺湖上替他立祠。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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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生年不詳 – 1422年(永樂二十年)七月。傳寫「二十年七月卒於官」(永樂二十年七月死在任上),沒有記生年與歲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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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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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河南永寧(今河南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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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文臣,官至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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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弘治年間立祠於南旺湖上;隆慶六年(1572)贈太子太保
核心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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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降職的員外郎到尚書:①兩次降職。傳寫他在洪武年間以國子生升任山西按察司僉事,後來降為戶部主事;建文初年經人推薦當陝西按察僉事,又因事降為刑部員外郎。②成祖即位後升遷。成祖即位,命他代理禮部事務,因為辦事「敏練」(敏捷幹練)升為禮部侍郎(傳)。代理禮部的日子,《明太宗實錄》記在洪武三十五年(即建文四年,1402)六月辛未;卷111〈七卿年表一〉記在七月,又寫八月升右侍郎,不久轉左侍郎。③工部尚書。永樂二年(1404)他升任工部尚書,〈七卿年表一〉記在十二月。傳記他請求發給山東屯田的耕牛與種子,又請求讓犯了罪、卻無力以勞役抵罪的人遷到北京當百姓,都獲准。永樂七年他母親去世,成祖下詔讓他留任辦事,不必回鄉守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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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四川採大木:①兩次入蜀。傳寫成祖準備營建北京,派他到四川取材;等會通河完工,又讓他入蜀採木。〈七卿年表一〉記兩次的時間:永樂四年閏七月「採木四川」,十年十二月「復出採木」(再度出去採木)。本紀卷6 記永樂四年閏月下詔分派大臣到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山西五省採木。②大木的祥瑞。他開山修路,上奏說:「得大木數株,皆尋丈。一夕,自出谷中抵江上,聲如雷,不偃一草。」得到幾株大木,都有一丈上下。一夜之間,大木自己從山谷裡出來到了江邊,聲音像打雷,卻沒有壓倒一根草。傳寫「朝廷以為瑞」(朝廷認為這是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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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濬會通河:①這條河的來歷。會通河是元朝至元年間開的,從東平的安民山鑿到臨清,引汶水接上衛河,作為運糧的水道;但「岸狹水淺,不任重載」(河岸窄、水淺,載不了重船),所以元朝大多還是走海運。洪武二十四年(1391)黃河在原武決口,會通河就淤塞了(傳)。②為什麼要修。永樂初年建北京,河運、海運並用。海運路遠又危險,常有損失;河運則要從陽武起用山西、河南的民夫陸路轉運一百七十里,「民苦其勞」(百姓苦於勞役)。濟寧州同知潘叔正上言,說舊會通河四百五十多里,淤塞的只有三分之一,疏濬是划算的(傳)。③怎麼修。成祖派他與刑部侍郎金純、都督周長去辦。他採用汶上老人白英的辦法,築壩攔住汶水,不讓它往南流進洸河、往北流進海,把各處泉水匯集到南旺,分成南北兩路:往南接徐州、沛縣的佔十分之四,往北到臨清的佔十分之六。南旺地勢高,傳稱「水脊」(水的脊背)。沿途依地勢設閘蓄水放水,往北到臨清設閘十七座,往南到沽頭設閘二十一座。④工程的規模。傳寫徵發山東與徐州、應天、鎮江的百姓三十萬人,減免租稅一百一十萬石多,「二十旬而工成」(兩百天完工)。同年他還兼管疏濬祥符魚王口到中灤的黃河故道,這是採用工部侍郎張信的建議(傳;卷145〈張信傳〉也記張信請疏這段故道,寫「詳《宋禮傳》」)。八月他回到京師,論功第一。⑤開工的月份兩處不同。本紀卷6 寫永樂九年(1411)二月己未「工部尚書宋禮開會通河」;〈七卿年表一〉寫九年「三月督濬會通河」(三月督導疏濬會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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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朝廷改走河運:①一筆帳。第二年他奉命去規劃衛河的水患,回來上奏:「計海船一艘,用百人而運千石,其費可辦河船容二百石者二十,船用十人,可運四千石。以此而論,利病較然。」算起來一艘海船要一百人才運一千石,同樣的錢可以造二十艘載兩百石的河船,每船只要十人,就能運四千石。這樣比較,利害很清楚。(傳)②罷海運。他請求從鎮江、鳳陽、淮安、揚州、兗州撥糧一百萬石走河運送到北京,海運改成三年兩運。不久平江伯陳瑄整治長江、淮河之間的河道也完工,「於是河運大便利,漕粟益多。十三年遂罷海運」(於是河運十分方便,運來的糧食越來越多;永樂十三年就停了海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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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的差事:傳寫永樂十六年(1418)他奉命到江西審理案件,第二年造番舟(傳原文如此,沒有寫做什麼用)。從四川召回之後,因年老多病免去上朝,有事上奏由侍郎代勞。〈七卿年表一〉記永樂十七年九月「敕回京」(下令回京)。
歷史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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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通河成了明朝運糧的主幹:會通河疏通、海運停止以後,南方的糧食改由運河北上(傳)。卷153 的贊語把他與陳瑄並列:「宋禮、陳瑄治河通運道,為國家經久計,生民被澤無窮。」宋禮、陳瑄整治河道、打通運糧的水路,是替國家做長久的打算,百姓受到的恩澤沒有窮盡。贊語又說「河渠之利,世享其成」(河渠的好處,後世一直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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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的祠祀:傳寫弘治年間主事王寵才請求為他立祠,朝廷下詔在南旺湖上祭祀他,以金純、周長配祀;隆慶六年贈太子太保。南旺正是他分汶水南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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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北京:他採的木材用在北京宮殿,他開通的河道把南方的糧食運到北京,兩件事都是遷都北京的準備,經過見遷都北京。
歷史評價
這一節分兩層寫:先引《明史》怎麼說(逐字引文,後面附白話),再寫本頁自己的判斷。
這裡引的是卷153 的宋禮傳與卷末贊語,另有卷147〈解縉傳〉記的解縉評語。《明史》是清朝官修,贊語把宋禮與治河的功勞綁在一起寫,口氣偏褒;解縉的評語是成祖要他逐一評論朝臣時寫的,口氣偏貶。
本頁用一句話概括他:一個嚴厲、不討人喜歡,但把事情辦成的工部尚書。這句是本頁的判斷,依據在下面四項。
①個性:剛烈,管下屬嚴急。 傳寫:「禮性剛,馭下嚴急,故易集事,以是亦不為人所親。」宋禮性情剛烈,管下屬嚴厲急切,所以容易把事情辦成,也因為這樣不得人親近。解縉的評語是:「宋禮戇直而苛,人怨不恤。」宋禮憨直而苛刻,別人怨恨他也不在乎。(〈解縉傳〉)
本頁的判斷:兩處說的是同一種性格,傳把它跟辦事的效率連在一起,解縉只講它的代價。解縉這段話是成祖讓他逐一評論朝臣的長短,後來交給太子看,本頁只取它對宋禮的那一句。
②品德:死時家裡沒有餘財。 傳寫:「卒之日,家無余財。」(他死的那天,家裡沒有剩下的錢財)
本頁的判斷:這是事實紀錄,不是評語,傳裡只有這一句,沒有別的事例。
③修養:《明史》沒有寫他的學問。 傳只記他做了什麼官、辦了什麼事,他讀過什麼書、學問怎樣,傳沒有寫,本頁寫不到。
④歷史貢獻:治河通運。 贊語寫:「此無他故,殫公心以體國,而才力足以濟之。」這沒有別的原因,就是盡公心為國家著想,而才幹又足以把事情辦成。(贊語講的是宋禮、陳瑄、周忱三人)
本頁的判斷:他的功勞集中在會通河與河運,這一點傳、贊語、本紀都對得上。但會通河的疏濬辦法,傳明寫是用汶上老人白英的計策,見〈常見誤解〉。
過世原因
傳寫他從四川召回以後,因年老多病免去上朝,「二十年七月卒於官」(永樂二十年七月死在任上),沒有記死因與歲數。〈七卿年表一〉也記永樂二十年「七月卒」。傳寫洪熙改元(1425)時,禮部尚書呂震請求照規制給他葬祭。
關鍵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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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間:以國子生升任山西按察司僉事,降為戶部主事。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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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初年:陝西按察僉事,又降為刑部員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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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年(建文四年):成祖即位,命他代理禮部事務(實錄記六月,〈七卿年表一〉記七月),隨後升禮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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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年(永樂二年):升任工部尚書(〈七卿年表一〉記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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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年(永樂四年):閏七月入四川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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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年(永樂九年):疏濬會通河(本紀記二月己未,〈七卿年表一〉記三月),兩百天完工,八月回京,論功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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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年(永樂十年):上奏改走河運;十二月再度出去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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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年(永樂十三年):停罷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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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年(永樂十六年):奉命到江西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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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年(永樂二十年):七月死在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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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年間:立祠南旺湖上;1572年(隆慶六年)贈太子太保。
出處
- 明史卷153_列傳第四十一宋禮陳瑄周忱
- 明史卷111_表第十二七卿年表一
- 明史卷6_本紀第六成祖二
- 明史卷147_列傳第三十五解縉黃淮胡廣等
- 明史卷145_列傳第三十三姚廣孝張玉朱能等
- 明太宗實錄卷2至9_建文元年至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