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事件揚州十日歷史事件圖

揚州十日

屠殺・1645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歷史事件圖揚州十日

每一項都指得回事件頁或來源檔的一句;虛線與「推:」是編者把兩處原文並排後連起來的(關係 0 條、因果 4 條)。

0 故事始末

整件事從頭到尾是怎麼回事

讀法:底線是人名、地名、官職與專有名詞;虛線推是編者把兩處原文並排後連起來的;每段下面的「出處」點開看原文。

揚州十日發生在1645年。清軍攻破揚州之後,對城裡的軍民大規模屠殺。這件事值得讀得仔細,因為幾份史料寫它的方式差得很遠:清方的奏報只寫「並誅之」,戴名世寫「豫王下令屠之」,親歷者王秀楚記了十天。這一篇照時間順序講,先講城是怎麼丟的,再講屠殺怎麼被記下來,最後講後來的人怎麼用這件事。

出處(3)
  • 揚州十日-簡介「揚州十日是1645年清軍攻破揚州後,對城中軍民進行的大規模屠殺。」
  • 揚州十日-簡介「清方自己的說法是揚州「逆命」」
  • 揚州十日-經過「屠殺的細節(人數、天數、慘狀)全在被屠者一方的記述」

城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

1644年(崇禎十七年)五月,福王在南京稱帝,史可法和馬士英一起入閣。第二年正月,江北四鎮之一的高傑,被總兵許定國設宴誘殺,隨行的三百人也一起被殺。許定國隨後渡河降清,替清軍帶路。高傑的部隊退回徐州,戴名世寫「於是大梁以南皆不守」,意思是大梁一帶以南的地方都守不住了。

出處(4)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16 行「五月壬寅,王即皇帝位於南京,改明年為宏光元年。史可法、馬士英俱入閣辦事。」(五月壬寅日,福王在南京即皇帝位,改明年為弘光元年。史可法、馬士英一起入閣辦事)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0 行「至是聞傑之至也,懼不免,佯執禮甚恭,且宴傑,傑信之,伏兵殺傑,及其從行三百人」(到這時聽說高傑到來,害怕免不了災禍,假裝非常恭敬,還設宴款待高傑,高傑相信他,他就埋伏士兵殺了高傑和隨行的三百人)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0 行「定國渡河北降,且導大兵」(許定國渡過黃河向北投降,並替清軍帶路)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4 行「而高營兵既引還徐州,於是大梁以南皆不守」(高傑的兵已經退回徐州,於是大梁以南都守不住)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清軍這邊,多鐸四月初五從歸德出發,十七日到揚州城北,在離城二十里的地方列營。城裡這邊,四月十四日,督師史可法從白洋河退回揚州,關上城門準備防守。書末附論說,從四月初八到二十四日,進城的人何止好幾萬。

出處(4)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大军于四月初五日。自归德府起行」(大軍在四月初五日,從歸德府起行)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是日、大军距扬州城二十里列营」(這一天,大軍在離揚州城二十里的地方列營)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16 行「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蹌奔揚州,閉城禦敵」(己酉年夏天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跌跌撞撞地跑到揚州,關上城門抵抗敵人)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62 行「自四月初八至廿四日,入城者何止數萬」(從四月初八到二十四日,進城的人何止好幾萬)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看這一段的時間軸(圍城前)→

招降與守城

四月十八日,清軍逼到城下,勸史可法等人投降,他們不從。這是《清世祖實錄》收的多鐸奏報的寫法。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十八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谕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十八日,大軍逼到揚州城下。勸守揚州的閣部史可法、翰林學士衛允文,以及四位總兵官、兩位道員等人投降,他們不從)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戴名世寫得更細。他說豫王又寫信來有五六次,史可法都沒打開,丟進火裡。降將李遇春也拿著豫王的信來勸降,史可法把信和兩位老人丟進河裡,李遇春跑了。要注意,戴名世生在1653年,這是康熙年間的整理,據史可法養子史德威的敘述,不是當時人的記錄。事件頁說這幾項「出自後世記述」,其中有幾項在戴名世那裡找得到相近的寫法。

出處(5)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李遇春走。豫王復以書來者凡五六,皆不啟,投之火中」(李遇春跑了。豫王又來信的有五六次,都沒有打開,丟進火裡)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降將李遇春等,以豫王書來說降」(降將李遇春等人,拿著豫王的信來勸降)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因縋健卒下,投其書並父老於河,李遇春走」(於是用繩子把壯士吊下城,把信和兩位老人丟進河裡,李遇春跑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簡介「康熙年間,二手,據史可法養子史德威的敘述」
  • 揚州十日-經過「諸說皆不見於《明史·史可法傳》,出自後世記述」

外面的援軍沒有來。史可法發檄文要各鎮出兵,戴名世寫「皆觀望不赴」,意思是都在觀望,沒有人趕到。軍餉也接不上,戴名世說從此「備禦益單弱」,意思是防守越來越單薄。城後來守不住,和這個有關。推四月十九日,史可法知道支撐不住,把史德威叫來,寫了給皇帝、豫王、母親、妻子的遺書託給他,又說自己沒有子女,要史德威做他的嗣子,奉養母親。

推原文只寫外援斷絕、防守越來越單薄,沒有說這就是城破的原因。這是把兩處原文並排後的推論。

出處(5)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6 行「史公檄各鎮兵來援,皆觀望不赴」(史可法發檄文要各鎮出兵來援,都在觀望,沒有人趕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大兵攻圍甚急,外援且絕,餉亦不繼」(清軍圍攻得很急,外面的援助快要斷了,軍餉也接不上)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自此備禦益單弱矣」(從這時起,防守越來越單薄)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四月十九日,公知事不支,召史得威入,相持哭」(四月十九日,史可法知道支撐不住了,召史德威進來,兩人相對哭泣)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吾為國亡,汝為我家存。吾母老矣,而吾無子女,為吾嗣以事吾母。」(我為國家而死,你要替我保住這個家。我母親年老,而我沒有子女,你做我的後嗣,去侍奉我母親)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看這一段的時間軸(圍城與招降)→

四月二十五日,城破

四月二十五日,清軍攻克揚州。實錄寫「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攻克揚州城」。戴名世寫,這一天清軍攻得更急,史可法登上城牆向天跪拜,用大炮轟擊,清軍死了幾千人。後來城的西北角崩塌,清軍進城。劉肇基帶著所部四百人在街巷裡奮勇作戰,力盡全死。王秀楚在城裡,看見守城的人從城上逃下來,這才知道敵兵入城。

出處(4)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二十五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人攻克揚州城)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二十五日,大兵攻愈急。公登陴拜天,以大炮擊之。大兵死者數千人。俄而城西北崩,大兵入。」(二十五日,清軍攻得更急。史可法登上城牆向天跪拜,用大炮轟擊清軍。清軍死了幾千人。不久城的西北角崩塌,清軍進城)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6 行「肇基率所部四百人,奮勇巷戰,力盡皆死」(劉肇基帶著所部四百人奮勇巷戰,力盡全死)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20 行「是時始知敵兵入城無疑矣」(這時才知道敵兵入城已經確定了)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史可法被抓之後怎麼死,三份史料寫得不同。

  • 《明史》:史可法自刎沒有死,被執之後自己喊「我史督師也」,遇害。
  • 戴名世:史可法自刎沒死,許謹等人擁他下城,許謹等人都中箭死了,只有史德威活下來。清軍不知道他是誰,他大喊「吾史可法也」,被押到新城樓見豫王。豫王勸他,他不肯,說「請無殺揚州人」,豫王沒有回答,說「既為忠臣,當殺之以全其名」,叫左右的兵動手殺他。
  • 《清世祖實錄》:多鐸的奏報只寫「獲其閣部史可法、斬於軍前」。

事件頁沒有判斷哪一份對。要注意戴名世是二手,實錄是多鐸自己的奏報。

出處(8)
  • 揚州十日-經過「被執後自呼「我史督師也」,遂遇害」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謹與得威等數人,擁公下城至小東門。謹等皆身被數十矢死,惟得威獨存」(許謹和史德威等幾個人,擁著史可法下城到小東門。許謹等人都身中幾十支箭而死,只有史德威一個人活下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時大兵不知為史公,公大呼曰:「吾史可法也!」大兵驚喜,執赴新城樓見豫王」(當時清軍不知道他是史可法,史可法大喊:我是史可法!清軍又驚又喜,把他押到新城樓見豫王)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請無殺揚州人。」王不答」(請不要殺揚州人。豫王沒有回答)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既為忠臣,當殺之以全其名」(既然是忠臣,就殺了他,成全他的名聲)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使左右兵之,屍裂而死」(叫左右的兵動手殺他,屍體裂開而死)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經過「要注意戴名世是二手(康熙年間,據史可法養子史德威的敘述),實錄是多鐸自己的奏報」

看這一段的時間軸(城破)→

屠城:不同的人怎麼記

王秀楚是親歷者,書裡按日記下自己的受難。這裡只列他寫的日期與大意。

  • 四月廿六日:清兵說拿到「安民符」就不殺(安民符,持有就不殺的憑證,這是編者加的說明),躲藏的人爭著出來,被集中帶走。
  • 四月廿七日:到了午後,王秀楚寫「積尸如山,殺掠更甚」。
  • 四月廿九日:從二十五日起已經五天,到處傳要「洗城」(傳聞中要把城殺光,這是編者加的說明)。一個穿紅衣的人對他說「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意思是明天王爺要下令停止屠殺。事件頁說,原文沒有明寫這個人的身分。
  • 五月初一:「勢雖不甚烈,然未嘗不殺掠」,意思是聲勢沒那麼猛,但沒有停止殺人搶掠。
  • 五月初二:官吏拿著安民牌告示百姓,不要驚慌;又下令各寺院的僧人焚化堆積的屍體。
  • 五月初五:他寫「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

封刀的話傳出之後,到五月初二官吏拿著安民牌告示百姓。推

推原文沒有說,傳出封刀的話與官吏出安民牌之間有什麼關係。這是把兩處並排後的推論。

出處(8)
  • 《揚州十日記》 第 26 行「諸黠卒恐避匿者多,紹眾人以『安民符即不誅』,匿者競出從之」(那些狡猾的兵卒怕躲藏的人太多,召集眾人說:有了安民符就不殺,躲著的人爭著出來跟從)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30 行「至午後,積尸如山,殺掠更甚」(到了午後,屍體堆積如山,殺人搶掠更厲害)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38 行「自廿五日起,至此已五日。私幸或可薄赦,又紛紛傳洗城之說」(從二十五日起,到這一天已經五天。私下希望或許可以稍微赦免,又紛紛傳起洗城的說法)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38 行「紅衣人曰:「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穿紅衣的人說:明天王爺下令封刀,你們可以活了)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經過「原文沒有明寫那人的身分」
  • 《揚州十日記》 第 42 行「明日爲五月朔日,勢雖不甚烈,然未嘗不殺掠」(第二天是五月初一,聲勢雖然不太猛烈,但不是沒有殺人搶掠)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46 行「執安民牌遍諭百姓,毋得驚懼。又諭各寺院僧人焚化積尸」(拿著安民牌到處告示百姓,不要驚慌害怕。又命令各寺院的僧人焚化堆積的屍體)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58 行「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間皆身所親歷,目所親睹」(從四月二十五日起,到五月五日止,一共十天。這段時間的事都是我親身經歷、親眼看到的)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清方與戴名世的寫法不同。實錄收的多鐸奏報,在寫攻克揚州之後,接著寫「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意思是據城違抗命令的人,一併殺掉。這句話沒有「屠」字,沒有人數,也沒有天數。清方把守城的人稱為「逆命」,是因為他們不肯投降。推實錄的「並誅之」,是不是就是王秀楚記的那場屠殺,要讀的人自己判斷。推

推原文沒有說,「不從」招降就是「據城逆命」的原因。這是把實錄同一條裡前後兩句並排後的推論。

推實錄沒有「屠」字,原文沒有把兩者連起來,這是讀者的判斷,事件頁也不替它下結論。

出處(3)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二十五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人攻克揚州城。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招谕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勸守揚州的閣部史可法、翰林學士衛允文,以及四位總兵官、兩位道員等人投降,他們不從)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經過「「並誅之」是否等於屠城,是讀者的判斷,本頁不替它下結論」

戴名世寫:「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意思是城破之後,豫王下令屠殺,七天才停。《清史稿》多鐸傳只寫「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一句都沒有提屠殺。要注意,這裡有兩個「七日」:清史稿的「圍七日」是圍城,戴名世的「七日」是屠城。另外,王秀楚的「十日」是他自己計的受難天數,戴名世寫的是七日,兩說不同,事件頁沒有判斷。

出處(3)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4 行「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史可法就下令開城門讓他們進來。到這時城破了,豫王下令屠殺,一共七天才停)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史稿》卷218 第 100 行「得舟三百餘,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得到船三百多艘,圍了七天,攻克了城,殺了明朝大學士史可法)來源檔:清史稿卷218_列傳五諸王四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經過「「十日」是他自己計的受難天數,戴名世作「七日」,兩說不同」

死了多少人,也沒有定論。王秀楚寫「查焚尸簿載數,其八十萬餘,其落井投河、閉門焚縊者不與焉,被擄者不與焉」,意思是查焚屍簿記的數字有八十多萬,跳井投河、關門自焚上吊的人不算,被擄的也不算。這個數字是轉引焚屍簿,不是王秀楚自己數的。張德芳估算那一帶的人口約四十九萬,圍城期間城內至多二、三十萬。事件頁的結論是,屠殺確實發生,非常慘烈,但死難人數遠低於八十萬,實際數字沒有定論。推

推這是事件頁自己的總結,來源檔沒有這樣寫。

出處(3)
  • 《揚州十日記》 第 46 行「查焚尸簿載數,其八十萬餘,其落井投河、閉門焚縊者不與焉,被擄者不與焉」(查焚屍簿記載的數字,有八十多萬,其中跳井投河、關門自焚上吊的人不算在內,被擄走的也不算在內)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常見誤解「估算該地區人口約49萬餘,圍城期間城內至多二、三十萬」
  • 揚州十日-常見誤解「死難人數遠低於八十萬,實際數字迄無定論」

看這一段的時間軸(屠城)→

之後

五月初五,清軍進到長江北岸,十五日到南京。六月己未,清廷祭告天地,祝文寫「惟揚州逆命未服,旋被攻克」,意思是只有揚州違抗命令、沒有降服,很快就被攻克了。同一篇祝文還寫「黃河以南,望風響應」,指的是揚州以前的事。屠城有沒有讓後來的地方投降,本站的史料沒有寫。第二年春天三月,史德威把史可法的衣冠和笏葬在揚州城外的梅花嶺,因為遺骸找不到。

出處(6)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五月初五日、进至扬子江」(五月初五日,進到揚子江)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十五日、我军至南京」(十五日,我軍到南京)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第 186 行「黄河以南、望风响应。两淮官民、诚心归顺。惟扬州逆命未服。旋被攻克。江东将士鸟惊鱼溃。投降者二十三万」(黃河以南,望風響應;兩淮官民,誠心歸順;只有揚州違抗命令、沒有降服,很快被攻克;江東將士像鳥受驚、魚潰散,投降的有二十三萬)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結果與影響「屠城是否為這些降附的原因,本站來源沒有交代」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70 行「明年春三月,史得威舉公衣冠及笏,葬於揚州郭外梅花嶺」(第二年春天三月,史德威捧著史可法的衣冠和笏,葬在揚州城外的梅花嶺)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結果與影響「遺骸不獲,葬衣冠於梅花嶺」

同一年,清廷頒了剃髮令,江南的民變再起。事件頁說,這導致了嘉定三屠。推嘉定三屠也有一組事件圖:在 Obsidian 打開「事件」表格,找到嘉定三屠那一列,點「互動圖表」欄的「開啟」。

推這是事件頁自己的說法,來源檔沒有這樣寫。

出處(1)
  • 揚州十日-結果與影響「同年清廷頒剃髮令,江南民變再起,導致嘉定三屠」

這件事後來被拿去做政治宣傳。清末,革命黨把揚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用作反清宣傳。《揚州十日記》也曾被懷疑是清末偽作,但咸豐十一年(1861),徐鼒的《小腆紀年》已經引用了這本書,所以偽作的說法站不住。被革命黨利用,和被革命黨偽造,是兩回事。

出處(3)
  • 揚州十日-結果與影響「揚州十日與嘉定三屠自清末被革命黨用作反清宣傳」
  • 揚州十日-常見誤解「已引用此書(咸豐十一年,1861)」
  • 揚州十日-常見誤解「「被革命黨利用」與「由革命黨偽造」是兩回事」

看這一段的時間軸(之後)→

讀完之後,想追問可以看

1 事件時間軸

事情如何一步步發生

「戊子」「己丑」這類兩個字是古代的日子代號:天干十個、地支十二個配成六十組,一天用一組依序輪下去,所以相鄰的兩個代號就是相鄰的兩天。史書常常只寫月份加這個代號,不寫幾號。

  1. 圍城前

    1. 崇禎十七年五月 福王在南京即位,史可法、馬士英入閣

      福王在南京即皇帝位,改明年為弘光元年。史可法、馬士英一起入閣辦事。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16 行「五月壬寅,王即皇帝位於南京,改明年為宏光元年。史可法、馬士英俱入閣辦事。」(五月壬寅日,福王在南京即皇帝位,改明年為弘光元年。史可法、馬士英一起入閣辦事)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2. 明年正月 高傑被許定國誘殺

      總兵許定國設宴埋伏,殺了高傑和隨行三百人,隨後渡河降清,替清軍帶路。

      出處(3)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38 行「有頃,高傑凶問至」(不久,高傑死亡的消息傳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0 行「至是聞傑之至也,懼不免,佯執禮甚恭,且宴傑,傑信之,伏兵殺傑,及其從行三百人」(到這時聽說高傑到來,害怕免不了災禍,假裝非常恭敬,還設宴款待高傑,高傑相信他,他就埋伏士兵殺了高傑和隨行的三百人)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0 行「定國渡河北降,且導大兵」(許定國渡過黃河向北投降,並替清軍帶路)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3. 四月初五至十七日 多鐸自歸德南下,在離揚州二十里處列營

      多鐸四月初五從歸德起行,十七日清軍到揚州城北,在離城二十里的地方列營。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大军于四月初五日。自归德府起行」(大軍在四月初五日,從歸德府起行)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是日、大军距扬州城二十里列营」(這一天,大軍在離揚州城二十里的地方列營)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4. 四月初八至廿四日 數萬人湧進揚州城避難

      書末附論說,從四月初八到二十四日,進城的人何止數萬。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書末附論 第 62 行「自四月初八至廿四日,入城者何止數萬」(從四月初八到二十四日,進城的人何止好幾萬)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5. 四月十四日 史可法奔揚州,閉城禦敵

      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後趕到揚州,關上城門準備防守。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16 行「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蹌奔揚州,閉城禦敵」(己酉年夏天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跌跌撞撞地跑到揚州,關上城門抵抗敵人)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2. 圍城與招降

    1. 四月十八日 清軍逼到城下,招降不從

      清軍逼近揚州城下,勸守城的史可法等人投降,他們不從。這是多鐸奏報在實錄裡的寫法。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十八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谕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十八日,大軍逼到揚州城下。勸守揚州的閣部史可法、翰林學士衛允文,以及四位總兵官、兩位道員等人投降,他們不從)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2. (原文沒有日期) 豫王來信五六次,史可法都不打開 日期不確定

      戴名世寫多鐸來信有五六次,史可法都沒有打開;降將李遇春也拿著豫王的信來勸降。

      見對照卡:招降書與入援兵數的細節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李遇春走。豫王復以書來者凡五六,皆不啟,投之火中」(李遇春跑了。豫王又來信的有五六次,都沒有打開,丟進火裡)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降將李遇春等,以豫王書來說降」(降將李遇春等人,拿著豫王的信來勸降)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3. 四月十九日 史可法寫遺書,託史德威存家奉母

      史可法知道守不住,召史德威入內,把遺書與奉養母親的事託給他。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四月十九日,公知事不支,召史得威入,相持哭」(四月十九日,史可法知道支撐不住了,召史德威進來,兩人相對哭泣)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吾為國亡,汝為我家存。吾母老矣,而吾無子女,為吾嗣以事吾母。」(我為國家而死,你要替我保住這個家。我母親年老,而我沒有子女,你做我的後嗣,去侍奉我母親)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3. 城破

    1. 四月二十五日 城破

      清軍攻克揚州。戴名世寫史可法登城用大炮還擊,清軍死了好幾千人,後來城西北崩塌,清軍入城。

      出處(3)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二十五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人攻克揚州城)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二十五日,大兵攻愈急。公登陴拜天,以大炮擊之。大兵死者數千人。俄而城西北崩,大兵入。」(二十五日,清軍攻得更急。史可法登上城牆向天跪拜,用大炮轟擊清軍。清軍死了幾千人。不久城的西北角崩塌,清軍進城)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20 行「是時始知敵兵入城無疑矣」(這時才知道敵兵入城已經確定了)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2. 四月二十五日 史可法被執而死

      史可法自刎沒死,被執。《明史》寫他遇害,戴名世寫他被押到新城樓見豫王,豫王叫左右的兵殺他,實錄寫「斬於軍前」。三者不同,見對照卡。

      見對照卡:史可法怎麼死
      出處(3)
      • 揚州十日-經過「被執後自呼「我史督師也」,遂遇害」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時大兵不知為史公,公大呼曰:「吾史可法也!」大兵驚喜,執赴新城樓見豫王」(當時清軍不知道他是史可法,史可法大喊:我是史可法!清軍又驚又喜,把他押到新城樓見豫王)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4. 屠城

    1. 四月廿六日 清兵發「安民符」招出躲藏的人

      清兵說拿到安民符就不殺,躲藏的人爭著出來,被集中帶走。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26 行「諸黠卒恐避匿者多,紹眾人以『安民符即不誅』,匿者競出從之」(那些狡猾的兵卒怕躲藏的人太多,召集眾人說:有了安民符就不殺,躲著的人爭著出來跟從)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2. 四月廿七日 午後積尸如山,殺掠更甚

      王秀楚記這一天午後積尸如山,殺人搶掠更厲害。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30 行「至午後,積尸如山,殺掠更甚」(到了午後,屍體堆積如山,殺人搶掠更厲害)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3. 四月廿九日 傳洗城之說;有人說「明日封刀」

      王秀楚記自二十五日起已經五天,到處傳要洗城;一個穿紅衣的人對他說,明天王爺下令封刀。

      見對照卡:有沒有下令屠城
      出處(2)
      • 《揚州十日記》 第 38 行「自廿五日起,至此已五日。私幸或可薄赦,又紛紛傳洗城之說」(從二十五日起,到這一天已經五天。私下希望或許可以稍微赦免,又紛紛傳起洗城的說法)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38 行「紅衣人曰:「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穿紅衣的人說:明天王爺下令封刀,你們可以活了)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4. 五月初一 勢雖不甚烈,仍有殺掠

      五月初一,殺掠不像之前那麼猛烈,但沒有停止。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42 行「明日爲五月朔日,勢雖不甚烈,然未嘗不殺掠」(第二天是五月初一,聲勢雖然不太猛烈,但不是沒有殺人搶掠)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5. 五月初二 官吏出安民牌,令寺院焚化積屍

      官吏拿著安民牌告示百姓;又下令各寺院的僧人焚化堆積的屍體。焚屍簿記的數字是八十多萬,但不含溺水、自焚、被擄的人。

      見對照卡:死了多少人:八十萬是焚屍簿的數
      出處(2)
      • 《揚州十日記》 第 46 行「執安民牌遍諭百姓,毋得驚懼。又諭各寺院僧人焚化積尸」(拿著安民牌到處告示百姓,不要驚慌害怕。又命令各寺院的僧人焚化堆積的屍體)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46 行「查焚尸簿載數,其八十萬餘,其落井投河、閉門焚縊者不與焉,被擄者不與焉」(查焚屍簿記載的數字,有八十多萬,其中跳井投河、關門自焚上吊的人不算在內,被擄走的也不算在內)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6. 五月初五 王秀楚記到這一天止,共十日

      王秀楚寫「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他的哥哥這天傷重死了。

      見對照卡:屠城幾天:十日、七日,還是沒寫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58 行「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間皆身所親歷,目所親睹」(從四月二十五日起,到五月五日止,一共十天。這段時間的事都是我親身經歷、親眼看到的)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7. (原文沒有日期) 戴名世:城破後豫王下令屠之,七日乃止 日期不確定

      戴名世寫城破之後,豫王下令屠殺,七天才停。他是康熙年間的二手整理,據史德威的敘述。

      見對照卡:「七日」有兩個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4 行「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史可法就下令開城門讓他們進來。到這時城破了,豫王下令屠殺,一共七天才停)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5. 之後

    1. 五月初五至十五日 清軍進到長江北岸,入南京

      清軍五月初五進到揚子江,十五日到南京。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五月初五日、进至扬子江」(五月初五日,進到揚子江)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十五日、我军至南京」(十五日,我軍到南京)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2. 六月己未 祭告:「惟揚州逆命未服,旋被攻克」

      清廷祭告圜丘時,祝文寫黃河以南望風響應,只有揚州逆命未服,很快被攻克。

      見對照卡:先後不是因果:揚州之後的降附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第 186 行「惟扬州逆命未服。旋被攻克」(只有揚州違抗命令、沒有降服,很快就被攻克)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3. 明年春三月 史德威葬史可法衣冠於梅花嶺

      史德威把史可法的衣冠和笏葬在揚州城外的梅花嶺。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70 行「明年春三月,史得威舉公衣冠及笏,葬於揚州郭外梅花嶺」(第二年春天三月,史德威捧著史可法的衣冠和笏,葬在揚州城外的梅花嶺)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2 人物關係圖

誰是誰?為什麼捲入?

這組關係每一條都是原文自己寫出來的(10 條)。

家族 君臣 衝突 告發(圓點是告發的人) 粗框、名字粗體=有筆記 細淺框、名字淡=本站沒有這個人的筆記(4 人)

窄螢幕:圖可以左右滑動

多鐸清豫親王,統帥清軍史可法南明督師南明守軍本站沒有這個人的筆記劉肇基史可法的部將南明守軍本站沒有這個人的筆記史德威史可法的養子,副將南明守軍本站沒有這個人的筆記李遇春降清的原泗州總兵高傑興平伯,四鎮之一本站沒有這個人的筆記許定國總兵,降清王秀楚親歷者,日記作者招降降將拒降養子部將歸命誘殺降清歸咎歸咎

點圖上的線或線上的字,這裡會顯示這兩人的關係與出處。

全部 10 條關係與出處
人物關係一句話出處
多鐸 → 史可法招降多鐸兵臨城下,勸史可法等人投降。實錄寫「不從」;戴名世寫多鐸來信五六次,史可法都沒打開。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十八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谕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十八日,大軍逼到揚州城下。勸守揚州的閣部史可法、翰林學士衛允文,以及四位總兵官、兩位道員等人投降,他們不從。)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李遇春走。豫王復以書來者凡五六,皆不啟,投之火中」(李遇春跑了。豫王又來信的有五六次,都沒有打開,丟進火裡)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多鐸 → 李遇春降將李遇春是降清的將領,拿著多鐸的信到城下勸史可法投降。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降將李遇春等,以豫王書來說降」(降將李遇春等人,拿著豫王的信來勸降)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史可法 → 李遇春拒降史可法把李遇春帶來的信和隨行的老人丟進河裡,李遇春離開。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因縋健卒下,投其書並父老於河,李遇春走」(於是用繩子把壯士吊下城,把信和兩位老人丟進河裡,李遇春跑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史可法 → 史德威養子史德威是史可法的養子;四月十九日史可法把遺書和奉養母親的事託給他。
出處(2)
  • 揚州十日-簡介「據史可法養子史德威的敘述」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吾為國亡,汝為我家存。吾母老矣,而吾無子女,為吾嗣以事吾母。」(我為國家而死,你要替我保住這個家。我母親年老,而我沒有子女,你做我的後嗣,去侍奉我母親)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史可法 → 劉肇基部將劉肇基請求趁清軍沒集結時出戰,史可法回答要先養足力量再等清軍。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6 行「肇基以北兵未集,請乘其不備,背城一戰。公曰:「銳氣未可輕試,姑養全力以待之。」」(劉肇基認為清軍還沒集結,請求趁他們沒防備,背城一戰。史可法說:銳氣不可輕易試,先養足力量等著他們)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高傑 → 史可法歸命史可法調解高傑與黃得功的衝突之後,高傑開始聽他的約束。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26 行「傑至是始歸命史公,奉約束惟謹」(高傑到這時才聽史可法的命令,遵守約束十分謹慎)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許定國 → 高傑誘殺許定國假裝恭敬設宴,埋伏兵殺了高傑和隨行三百人。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0 行「至是聞傑之至也,懼不免,佯執禮甚恭,且宴傑,傑信之,伏兵殺傑,及其從行三百人」(到這時聽說高傑到來,害怕免不了災禍,假裝非常恭敬,還設宴款待高傑,高傑相信他,他就埋伏士兵殺了高傑和隨行的三百人)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許定國 → 多鐸降清許定國殺了高傑之後渡河投降清軍,替清軍帶路。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0 行「定國渡河北降,且導大兵」(許定國渡過黃河向北投降,並替清軍帶路)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王秀楚 → 高傑歸咎《揚州十日記》書末附論把百姓的死歸到高傑;附論是否出自王秀楚本人,錄入本沒有說明。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書末附論 第 62 行「大約維揚百姓,始終死於高傑」(大致說來,揚州百姓的死,自始至終都因為高傑)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王秀楚 → 史可法歸咎書末附論引朋友鄭廷直的話,把東南的敗壞歸到史可法;這是附論引的話,不是王秀楚親歷所記。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書末附論 第 62 行「壞西北之天下者,孫白谷也;壤東南之天下者,史道鄰也」(敗壞西北天下的是孫白谷,敗壞東南天下的是史道鄰)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人物

名字身分陣營本站筆記
多鐸清豫親王,統帥清軍有
史可法南明督師南明守軍有
劉肇基史可法的部將南明守軍沒有
史德威史可法的養子,副將南明守軍沒有
李遇春降清的原泗州總兵其他沒有
高傑興平伯,四鎮之一其他有
許定國總兵,降清其他沒有
王秀楚親歷者,日記作者其他有

陣營只用事件頁〈參與方〉那一句的分法,沒被點名的人歸「其他」。

陣營的出處(1)
  • 揚州十日-基本資訊「清軍(統帥多鐸)vs. 南明守軍(督師史可法)」

3 因果與決策圖

為什麼事情會失控?

實線是原文自己寫出來的先後或動機(5 條);虛線是把兩處原文並排後編者連起來的(4 條),標「推」。

原文明說 編者推論

窄螢幕:圖可以左右滑動

高傑被許定國誘殺,部下引兵回徐州清軍南下,江北各鎮觀望不救外援斷絕,餉不繼,備禦益單弱多鐸多次致書招降,史可法不答四月二十五日,城破史可法被執,請「無殺揚州人」,多鐸不答實錄:「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戴名世:「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王秀楚:共十日;廿九日傳「明日封刀」官吏出安民牌,寺院焚化積屍於是外援絕難守逆命被執並誅下令屠屠?封刀後

點圖上的線或線上的字,這裡會顯示它的出處,以及它是原文明說還是編者推論。

全部 9 條邊與出處
從到標籤種類一句話出處
高傑被許定國誘殺,部下引兵回徐州清軍南下,江北各鎮觀望不救於是原文明說城守紀略寫高傑死後,高營的兵退回徐州,於是大梁以南都守不住,清軍南下。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4 行「而高營兵既引還徐州,於是大梁以南皆不守」(高傑的兵已經退回徐州,於是大梁以南都守不住)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清軍南下,江北各鎮觀望不救外援斷絕,餉不繼,備禦益單弱外援絕原文明說城守紀略先寫各鎮觀望不赴,再寫清軍圍攻得急,外援將絕、餉也不繼。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6 行「史公檄各鎮兵來援,皆觀望不赴」(史可法發檄文要各鎮出兵來援,都在觀望,沒有人趕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大兵攻圍甚急,外援且絕,餉亦不繼」(清軍圍攻得很急,外面的援助快要斷了,軍餉也接不上)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外援斷絕,餉不繼,備禦益單弱四月二十五日,城破難守編者推論原文沒有說,外援斷絕、防守單薄就是城破的原因,這是把兩處原文並排後的推論。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自此備禦益單弱矣」(從這時起,防守越來越單薄)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二十五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人攻克揚州城)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多鐸多次致書招降,史可法不答實錄:「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逆命編者推論原文沒有說,「不從」招降就是「據城逆命」的原因,這是把實錄同一條裡前後兩句並排後的推論。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招谕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勸守揚州的閣部史可法、翰林學士衛允文,以及四位總兵官、兩位道員等人投降,他們不從)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四月二十五日,城破史可法被執,請「無殺揚州人」,多鐸不答被執原文明說城守紀略寫城破、史可法自刎未死,被押去見豫王,請他不要殺揚州人,豫王沒有回答。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俄而城西北崩,大兵入。公持刀自剄」(不久城的西北角崩塌,清軍進城。史可法拿刀自刎)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大兵驚喜,執赴新城樓見豫王」(清軍又驚又喜,把他押到新城樓見豫王)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四月二十五日,城破實錄:「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並誅原文明說實錄在寫攻克揚州之後,接著寫「並誅之」。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二十五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人攻克揚州城。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四月二十五日,城破戴名世:「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下令屠原文明說戴名世明文寫城破之後豫王下令屠殺。他是康熙年間的二手整理,是這一條線唯一的出處。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4 行「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史可法就下令開城門讓他們進來。到這時城破了,豫王下令屠殺,一共七天才停)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實錄:「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王秀楚:共十日;廿九日傳「明日封刀」屠?編者推論實錄沒有「屠」字,也沒有人數與天數,「並誅之」是否就是王秀楚記的那場屠殺,原文沒有說,這是讀者的判斷。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58 行「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間皆身所親歷,目所親睹」(從四月二十五日起,到五月五日止,一共十天。這段時間的事都是我親身經歷、親眼看到的)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王秀楚:共十日;廿九日傳「明日封刀」官吏出安民牌,寺院焚化積屍封刀後編者推論原文沒有說,傳出封刀的話與官吏出安民牌之間有什麼關係,這是把兩處並排後的推論。
出處(2)
  • 《揚州十日記》 第 38 行「是日聞封刀之語,衆心稍定」(這一天聽到封刀的話,大家的心稍微安定)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46 行「執安民牌遍諭百姓,毋得驚懼。又諭各寺院僧人焚化積尸」(拿著安民牌到處告示百姓,不要驚慌害怕。又命令各寺院的僧人焚化堆積的屍體)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節點的出處

節點出處
高傑被許定國誘殺,部下引兵回徐州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0 行「伏兵殺傑,及其從行三百人」(埋伏士兵殺了高傑和隨行的三百人)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4 行「而高營兵既引還徐州,於是大梁以南皆不守」(高傑的兵已經退回徐州,於是大梁以南都守不住)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清軍南下,江北各鎮觀望不救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6 行「史公檄各鎮兵來援,皆觀望不赴」(史可法發檄文要各鎮出兵來援,都在觀望,沒有人趕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44 行「大兵自歸德一趨亳州,一趨碭山徐州」(清軍從歸德出發,一路去亳州,一路去碭山、徐州)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外援斷絕,餉不繼,備禦益單弱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大兵攻圍甚急,外援且絕,餉亦不繼」(清軍圍攻得很急,外面的援助快要斷了,軍餉也接不上)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自此備禦益單弱矣」(從這時起,防守越來越單薄)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多鐸多次致書招降,史可法不答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招谕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勸守揚州的閣部史可法、翰林學士衛允文,以及四位總兵官、兩位道員等人投降,他們不從)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李遇春走。豫王復以書來者凡五六,皆不啟,投之火中」(李遇春跑了。豫王又來信的有五六次,都沒有打開,丟進火裡)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四月二十五日,城破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二十五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人攻克揚州城)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俄而城西北崩,大兵入」(不久城的西北角崩塌,清軍進城)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史可法被執,請「無殺揚州人」,多鐸不答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請無殺揚州人。」王不答」(請不要殺揚州人。豫王沒有回答)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實錄:「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戴名世:「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4 行「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史可法就下令開城門讓他們進來。到這時城破了,豫王下令屠殺,一共七天才停)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王秀楚:共十日;廿九日傳「明日封刀」
出處(2)
  • 《揚州十日記》 第 58 行「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間皆身所親歷,目所親睹」(從四月二十五日起,到五月五日止,一共十天。這段時間的事都是我親身經歷、親眼看到的)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38 行「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明天王爺下令封刀,你們可以活了)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官吏出安民牌,寺院焚化積屍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46 行「執安民牌遍諭百姓,毋得驚懼。又諭各寺院僧人焚化積尸」(拿著安民牌到處告示百姓,不要驚慌害怕。又命令各寺院的僧人焚化堆積的屍體)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4 人物泳道圖

同一階段,各人在做什麼?

窄螢幕:表格可以左右滑動,人物名稱固定在左邊

階段 →
人物 ↓
圍城前至四月十七圍城與招降四月十八至二十四城破四月二十五屠城四月二十六至五月初五之後五月初五起
多鐸城外、江北從歸德南下,渡淮,在離揚州城二十里處列營。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大军于四月初五日。自归德府起行」(大軍在四月初五日,從歸德府起行)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是日、大军距扬州城二十里列营」(這一天,大軍在離揚州城二十里的地方列營)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逼到城下勸降,史可法不從;戴名世寫又來信五六次。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十八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谕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十八日,大軍逼到揚州城下。勸守揚州的閣部史可法、翰林學士衛允文,以及四位總兵官、兩位道員等人投降,他們不從)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李遇春走。豫王復以書來者凡五六,皆不啟,投之火中」(李遇春跑了。豫王又來信的有五六次,都沒有打開,丟進火裡)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清軍攻克揚州;戴名世寫史可法被押來見他,他勸降不成。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二十五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人攻克揚州城)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王反覆說之,不可。乃曰:「既為忠臣,當殺之以全其名。」」(豫王反覆勸他,他不肯。於是說:既然是忠臣,就殺了他,成全他的名聲)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實錄寫「並誅之」;戴名世寫「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王秀楚轉述穿紅衣的人說「明日王爺下令封刀」。
出處(3)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4 行「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史可法就下令開城門讓他們進來。到這時城破了,豫王下令屠殺,一共七天才停)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38 行「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明天王爺下令封刀,你們可以活了)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進到揚子江北岸,十五日入南京。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五月初五日、进至扬子江」(五月初五日,進到揚子江)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十五日、我军至南京」(十五日,我軍到南京)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史可法揚州城從白洋河失守奔揚州,閉城禦敵。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16 行「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蹌奔揚州,閉城禦敵」(己酉年夏天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跌跌撞撞地跑到揚州,關上城門抵抗敵人)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不答招降書;四月十九日寫遺書,託付史德威。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李遇春走。豫王復以書來者凡五六,皆不啟,投之火中」(李遇春跑了。豫王又來信的有五六次,都沒有打開,丟進火裡)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四月十九日,公知事不支,召史得威入,相持哭」(四月十九日,史可法知道支撐不住了,召史德威進來,兩人相對哭泣)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自刎未死,被執而死;請多鐸不要殺揚州人。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公持刀自剄,參將許謹救之,血濺謹衣。未絕,令得威刃之。得威不忍。」(史可法拿刀自刎,參將許謹救他,血濺在許謹衣上。人還沒斷氣,要史德威補一刀,史德威不忍心)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請無殺揚州人。」王不答」(請不要殺揚州人。豫王沒有回答)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已死 已在四月二十五日死。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使左右兵之,屍裂而死」(叫左右的兵動手殺他,屍體裂開而死)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已死 已死;次年三月,史德威葬他的衣冠於梅花嶺。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70 行「明年春三月,史得威舉公衣冠及笏,葬於揚州郭外梅花嶺」(第二年春天三月,史德威捧著史可法的衣冠和笏,葬在揚州城外的梅花嶺)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史德威揚州城史可法回揚州時,他是隨行的副將。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6 行「史公率副將史得威數騎回揚州,登陴設守」(史可法帶著副將史德威等幾騎回到揚州,登城牆設防守)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四月十九日,受命作史可法的嗣子,收下遺書。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得威拜受命」(史德威拜受了命令)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吾死,汝當葬我於太祖高皇帝之側,其或不能,則梅花嶺可也」(我死後,你要把我葬在太祖高皇帝旁邊,如果不行,葬在梅花嶺也可以)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與許謹等人擁史可法下城,只有他活下來。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謹與得威等數人,擁公下城至小東門。謹等皆身被數十矢死,惟得威獨存」(許謹和史德威等幾個人,擁著史可法下城到小東門。許謹等人都身中幾十支箭而死,只有史德威一個人活下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被執,大呼「吾史可法子也」,由許定國審問,十天後得免。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6 行「公既死,得威被執,將殺,大呼曰:「吾史可法子也!」王令許定國鞫之。逾旬,乃得免。」(史可法死後,史德威被抓,快要被殺時大喊:我是史可法的兒子!豫王命許定國審問他。過了十天,才得以免死)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收遺骸、獻遺書,次年三月葬衣冠。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6 行「既免,亟收公遺骸」(免死之後,急著收史可法的遺骸)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70 行「明年春三月,史得威舉公衣冠及笏,葬於揚州郭外梅花嶺」(第二年春天三月,史德威捧著史可法的衣冠和笏,葬在揚州城外的梅花嶺)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王秀楚揚州城新城東住在新城東,宅裡駐了兩個兵。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16 行「予住宅新城東,楊姓將守焉。吏卒碁置,予宅寓有二卒」(我家在新城東,一個姓楊的將領在那裡守著。官兵分佈得像棋子,我家裡住了兩個兵卒)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至廿四日未破城前」,禁門之內各有兵守,供給日費千餘錢。
出處(2)
  • 《揚州十日記》 第 16 行「至廿四日未破城前,禁門之內各有兵守」(到二十四日城還沒破以前,禁門裡面各處都有兵守著)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 第 16 行「供給日費錢千餘,將不能繼」(供給兵卒每天要花千餘錢,快要接不上)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四月二十五日,才知道敵兵入城,帶家人避到兄長家。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20 行「是時始知敵兵入城無疑矣」(這時才知道敵兵入城已經確定了)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與家人躲藏逃命,四月廿六日與妻子失散;五月初五,兄長傷重而死。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58 行「憶予初被難時,兄弟、嫂侄、婦子親共八人,今僅存三人」(回想我剛遇難時,兄弟、嫂嫂侄子、妻子兒子等親人一共八人,現在只剩三人)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原文沒有記五月初五以後的事,書到這一天為止。

空格不留白:「原文沒有記」是原文沒寫這個人在這一階段做什麼;「已死」是這個人已不在世,格內附死亡的出處。

5 史料對照卡

哪些有歧異、哪些容易混淆?

歧異 6 張

同一件事,材料有幾種說法

屠城幾天:十日、七日,還是沒寫

王秀楚寫十日,戴名世寫七日,實錄與清史稿都沒寫屠城天數。

  • 《揚州十日記》(王秀楚) 「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事件頁說這是他自己計的受難天數。
    出處(2)
    • 《揚州十日記》 第 58 行「自四月二十五日起,至五月五日止,共十日。其間皆身所親歷,目所親睹」(從四月二十五日起,到五月五日止,一共十天。這段時間的事都是我親身經歷、親眼看到的)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經過「「十日」是他自己計的受難天數,戴名世作「七日」,兩說不同」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戴名世) 「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4 行「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史可法就下令開城門讓他們進來。到這時城破了,豫王下令屠殺,一共七天才停)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 只寫「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不寫天數。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史稿》多鐸傳 只寫「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一語也沒有提屠殺。
    出處(1)
    • 《清史稿》卷218 第 100 行「遣兵部尚書漢岱等先驅,得舟三百餘,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派兵部尚書漢岱等人先行,得到船三百多艘,圍了七天,攻克了城,殺了明朝大學士史可法)來源檔:清史稿卷218_列傳五諸王四_維基文庫錄入本

有沒有下令屠城

只有戴名世明文寫「下令屠之」;實錄與清史稿沒有「屠」字;王秀楚只轉述了一句「封刀」。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戴名世) 明文寫「豫王下令屠之」。他生於1653年,是康熙年間的二手整理,據史德威的敘述。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4 行「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史可法就下令開城門讓他們進來。到這時城破了,豫王下令屠殺,一共七天才停)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 多鐸奏報寫「其據城逆命者並誅之」,沒有「屠」字,也不記人數與天數。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那些據城抗命的人,一併殺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史稿》多鐸傳 只寫「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
    出處(1)
    • 《清史稿》卷218 第 100 行「得舟三百餘,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得到船三百多艘,圍了七天,攻克了城,殺了明朝大學士史可法)來源檔:清史稿卷218_列傳五諸王四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記》(王秀楚) 四月廿九日,一個穿紅衣的人對他說「明日王爺下令封刀」。事件頁訂正:原文沒有明寫那人的身分。
    出處(2)
    • 《揚州十日記》 第 38 行「紅衣人曰:「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穿紅衣的人說:明天王爺下令封刀,你們可以活了)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經過「原文沒有明寫那人的身分」

「久攻不下」找不到出處

後世常說多鐸因揚州久攻不下而屠城,實錄記的圍城只有七天。

  • 後世的說法 說多鐸因為揚州久攻不下,而下令屠城。事件頁找不到這個說法的出處。
    出處(1)
    • 揚州十日-簡介「後世說的「久攻不下」找不到出處,實錄記的圍城只有七天」
  • 《清世祖實錄》 十八日大軍逼到城下,二十五日攻克。
    出處(2)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十八日、大军薄扬州城下」(十八日,大軍逼到揚州城下)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二十五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二十五日,命拜尹圖、圖賴、阿山等人攻克揚州城)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死了多少人:八十萬是焚屍簿的數

「八十萬」轉引焚屍簿,不含溺水、自焚、被擄;後人估算遠低於此,實際數字沒有定論。

  • 《揚州十日記》(王秀楚) 「查焚屍簿載數,其八十萬餘」,並說跳井投河、閉門焚縊的、被擄的都不在內。
    出處(1)
    • 《揚州十日記》 第 46 行「查焚尸簿載數,其八十萬餘,其落井投河、閉門焚縊者不與焉,被擄者不與焉」(查焚屍簿記載的數字,有八十多萬,其中跳井投河、關門自焚上吊的人不算在內,被擄走的也不算在內)來源檔:揚州十日記_維基文庫錄入本
  • 張德芳(事件頁引) 估算該地區人口約四十九萬餘,圍城期間城內至多二、三十萬。
    出處(1)
    • 揚州十日-常見誤解「估算該地區人口約49萬餘,圍城期間城內至多二、三十萬」
  • 事件頁的結論 屠殺確曾發生且極為慘烈,但死難人數遠低於八十萬,實際數字迄無定論。
    出處(1)
    • 揚州十日-常見誤解「死難人數遠低於八十萬,實際數字迄無定論」

史可法怎麼死

《明史》寫遇害,戴名世寫被押去見豫王、叫左右的兵殺,實錄寫斬於軍前。

  • 《明史·史可法傳》(事件頁採用) 自刎不殊,被執後自呼「我史督師也」,遂遇害。
    出處(1)
    • 揚州十日-經過「被執後自呼「我史督師也」,遂遇害」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戴名世) 被押到新城樓見豫王,豫王說「既為忠臣,當殺之以全其名」,結尾是「使左右兵之,屍裂而死」。
    出處(3)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執赴新城樓見豫王」(押到新城樓見豫王)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既為忠臣,當殺之以全其名」(既然是忠臣,就殺了他,成全他的名聲)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2 行「使左右兵之,屍裂而死」(叫左右的兵動手殺他,屍體裂開而死)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 多鐸奏報寫「獲其閣部史可法、斬於軍前」,沒有寫見面。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抓到他們的閣部史可法,在軍前斬了他)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事件頁 戴名世是二手,實錄是多鐸自己的奏報;本頁不判斷哪一份對。
    出處(1)
    • 揚州十日-經過「要注意戴名世是二手(康熙年間,據史可法養子史德威的敘述),實錄是多鐸自己的奏報」

招降書與入援兵數的細節

事件頁說這些「出自後世記述」;戴名世有相近寫法,劉肇基的兵數則是四百人。

  • 事件頁〈經過〉 「五六次致書」「劉肇基率兩三千人入援」「連寫五封遺書」「斥降將李遇春」,都不見於《明史·史可法傳》,出自後世記述。
    出處(1)
    • 揚州十日-經過「諸說皆不見於《明史·史可法傳》,出自後世記述」
  • 戴名世寫招降 豫王來信五六次,都沒打開;降將李遇春拿信來勸降,史可法把信丟進河裡。
    出處(2)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李遇春走。豫王復以書來者凡五六,皆不啟,投之火中」(李遇春跑了。豫王又來信的有五六次,都沒有打開,丟進火裡)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8 行「因縋健卒下,投其書並父老於河,李遇春走」(於是用繩子把壯士吊下城,把信和兩位老人丟進河裡,李遇春跑了)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戴名世寫遺書 史可法寫了遺表,又分別寫信給豫王、母親、妻子、伯叔父與兄弟。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0 行「公遂書遺表,上宏光皇帝,又為書一遺豫王,一遺太夫人,一遺夫人。一遺伯叔父及兄若弟」(史可法就寫了遺表上給弘光皇帝,又寫信,一封給豫王,一封給太夫人,一封給夫人,一封給伯叔父和兄弟)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戴名世寫劉肇基 劉肇基、何剛帶所部入城共守;城破時劉肇基帶所部四百人巷戰,力盡皆死。事件頁補充:「兩三千人」與「四百人」不同,沒有查到「兩三千人」的出處。
    出處(3)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6 行「劉肇基、何剛,率所部入城共守」(劉肇基、何剛帶著自己的部隊入城一起守)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56 行「肇基率所部四百人,奮勇巷戰,力盡皆死」(劉肇基帶著所部四百人奮勇巷戰,力盡全死)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揚州十日-經過「「兩三千人」與「四百人」不同,本頁沒有查到「兩三千人」的出處」

容易混淆 4 張

常被連在一起說、材料裡卻分開寫的說法

「七日」有兩個

清史稿的「圍七日」是圍城,戴名世的「七日乃止」是屠城。

  • 《清史稿》多鐸傳 「圍七日,克之」,指圍城的天數。
    出處(1)
    • 《清史稿》卷218 第 100 行「得舟三百餘,圍七日,克之,殺明大學士史可法」(得到船三百多艘,圍了七天,攻克了城,殺了明朝大學士史可法)來源檔:清史稿卷218_列傳五諸王四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戴名世) 「凡七日乃止」,指屠城的天數。
    出處(1)
    • 《乙酉揚州城守紀略》 第 64 行「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史可法就下令開城門讓他們進來。到這時城破了,豫王下令屠殺,一共七天才停)來源檔:乙酉揚州城守紀略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事件頁 實錄記的圍城也只有七天,與清史稿相符。
    出處(1)
    • 揚州十日-簡介「實錄記的圍城只有七天」

「被革命黨利用」與「由革命黨偽造」

《揚州十日記》清末被拿去反清宣傳,但咸豐年間已有人引用,不是清末偽作。

  • 事件頁 「被革命黨利用」與「由革命黨偽造」是兩回事。
    出處(1)
    • 揚州十日-常見誤解「「被革命黨利用」與「由革命黨偽造」是兩回事」
  • 事件頁引徐鼒 咸豐年間徐鼒《小腆紀年》已引用此書(咸豐十一年,1861)。
    出處(1)
    • 揚州十日-常見誤解「已引用此書(咸豐十一年,1861)」

兵力數字不是親歷者寫的

事件頁記的守軍兩萬、清軍兵力,出自他書,《揚州十日記》通篇無兵數。

  • 事件頁〈基本資訊〉 南明守軍約兩萬等兵力,不是出自親歷的《揚州十日記》,而是他源所載;古代兵數例多誇大,宜視為規模表述。
    出處(1)
    • 揚州十日-基本資訊「此兵力數字非出親歷之《揚州十日記》——該書通篇無兵數,係他源所載」

先後不是因果:揚州之後的降附

實錄祝文的「望風響應」在揚州之前;揚州之後的降附只排了先後,來源沒有說是屠城造成。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多鐸奏報:從歸德南下,「沿途郡邑、俱已投順」,這是揚州之前的事。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第 162 行「沿途郡邑、俱已投顺」(沿途的郡縣城邑,都已經投降歸順)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祭告祝文:「黃河以南、望風響應」,然後才寫「惟揚州逆命未服,旋被攻克」,之後是「投降者二十三萬」。
    出處(1)
    • 《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第 186 行「黄河以南、望风响应。两淮官民、诚心归顺。惟扬州逆命未服。旋被攻克。江东将士鸟惊鱼溃。投降者二十三万」(黃河以南,望風響應;兩淮官民,誠心歸順;只有揚州違抗命令、沒有降服,很快被攻克;江東將士像鳥受驚、魚潰散,投降的有二十三萬)來源檔:清世祖實錄_卷16與卷17揚州條節錄_維基文庫錄入本
  • 事件頁 屠城是否為這些降附的原因,本站來源沒有交代。
    出處(1)
    • 揚州十日-結果與影響「屠城是否為這些降附的原因,本站來源沒有交代」

evidence: 一手史料|verified: True|據事件頁與 4 份來源筆記|產出 202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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