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輔是哪一年被處死的
三種年份,頁上並列不裁決。
- 本紀卷5 順治十五年三月,內監吳良輔以受賄伏誅。
出處(1)
- 內務府-常見誤解「本紀卷5 記順治十五年三月「內監吳良輔以受賄伏誅」」
- 本紀卷6 順治十八年二月,誅有罪內監吳良輔,罷內官。
出處(1)
- 內務府-常見誤解「本紀卷6 記順治十八年二月「誅有罪內監吳良輔,罷內官」」
- 卷118 康熙元年,誅內監吳良輔輩。
出處(1)
- 內務府-常見誤解「卷118 寫「康熙元年,誅內監吳良輔輩」」
32 格泳道、13 個時間點、7 個節點、5 條線(1 條是編者推論)、5 張對照卡、49 句引文。
內務府底下的七個司和其他各處,各管哪些事?
| 面向 → 角色 ↓ | 財物與賦稅 | 禮儀與祭祀 | 人事與刑名 | 工程、製造與供應 |
|---|---|---|---|---|
| 廣儲司 | 掌管六庫的出納,織造與織染局歸它管。出處(1)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 會稽司 | 掌管內務府的出納,果園田地、戶口徭役,年底匯總核算上報。出處(1)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 掌禮司(原名掌儀) | 兼管果園的賦稅。出處(1)
| 掌管內務府的祭祀、禮儀、樂舞。出處(1)
| 兼管太監的品級。出處(1)
| 頁上沒寫 |
| 都虞司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掌管武職的選任。出處(1)
| 也管漁獵採捕的歲納。出處(1)
|
| 慎刑司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掌管內務府的刑案,照法律擬罪,重案移交三法司會同審理定案。出處(1)
| 頁上沒寫 |
| 營造司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掌管內務府的修繕,準備材料、督促工程。出處(1)
|
| 慶豐司 | 頁上沒寫 | 供應祭祀用的牲口。出處(1)
| 頁上沒寫 | 掌管牛羊的放牧。出處(1)
|
| 其他各處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頁上沒寫 | 造辦處製造器用,修書處監督刊印書籍,御茶膳房供應飲食,御藥房調製藥丸藥粉。出處(4)
|
共 32 格:12 格有紀錄,20 格頁上沒寫。「頁上沒寫」是頁上沒說這個角色管這一項,不等於他沒管。每一格取自內務府頁〈職權與運作〉裡七司與各處的原句。「頁上沒寫」只表示頁上沒寫這個司管這件事,不代表它一定沒管;原文沒有「某司不得做某事」這類限制句,所以沒有「頁上明說不歸它」的格。四欄怎麼分是我照原句裡的事務歸的類,同一句管幾件事的,分欄各放一格。
內務府和宦官的關係,從入關前到清末怎麼變?
每一點先放頁上的用詞,再放我標的走向。這一篇的走向看的是內務府管轄宦官這條線:十三衙門興起、被罷、內務府恢復、七司定制。走向是我讀句子標的,只有頁上用詞頂得住的才標「升」「中斷」「極盛」;人事、品級、改名這類不改制度的點標「照舊」。
卷118 寫起初設內務府,由舊有的屬下管事,沒寫年份。
明朝三十二衛的人歸附進來。
以司禮等八監、尚方等三司、兵仗等二局組成,見內十三衙門。
福臨的諭旨說宦官的設置自古不廢,任用不當就會留下禍亂。
吳良輔哪一年被處死,三處寫法不同;見原文層。
遺詔說設立內十三衙門、任用宦官跟明朝沒有兩樣,是朕之罪一。
本紀卷6 寫罷內官,卷118〈宦官〉寫十八年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
卷118 內務府一段的寫法;本紀與〈宦官〉一段寫順治十八年,見原文層。
卷118 的結論是「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
〈宦官〉一段。
〈宦官〉一段。
初制是從二品。
只是改名,職掌沒變。
十三衙門被罷之後,宦官是怎麼被放進內務府底下的?
實線是頁上自己寫明的先後(4 條);虛線是把頁上幾句話並排後我連起來的(1 條),標「推」。
這張流程是把卷118 內務府與〈宦官〉兩段的記載拼起來的,節點是時間先後,不是公文流向。敬事房、移咨吏部那一段頁上沒寫它和七司定制怎麼銜接,所以沒有連線,列在「這組圖沒有畫的」那一節。
點圖上的線或線上的字,這裡會顯示它的出處,以及它是頁上寫明還是編者推論。
| 從 | 到 | 標籤 | 種類 | 一句話 | 出處 |
|---|---|---|---|---|---|
| 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 | 順治十八年:十三衙門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 | 十八年省 | 頁上寫明 | 卷118〈宦官〉一段寫十三衙門十八年省,由內務府大臣總管。 | 出處(1)
|
| 順治十八年:十三衙門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 | 康熙十六年:十三衙門留下的各監院改名 | 各監院改名 | 頁上寫明 | 卷118 寫康熙十六年把十三衙門留下的各監院改名。 | 出處(1)
|
| 康熙十六年:十三衙門留下的各監院改名 | 康熙二十三年:七司定制,奄宦之權悉歸於府 | 是為七司 | 頁上寫明 | 卷118 寫康熙二十三年分出慶豐司,「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 | 出處(2)
|
| 康熙二十三年:七司定制,奄宦之權悉歸於府 | 乾隆七年:寺人不過四品,纂為令甲 | 用品級壓住 | 編者推論 | 原文沒有說七司定制與乾隆七年的令甲有關,這是把卷118 內務府一段與〈宦官〉一段並排後的推論;頁上〈影響〉自己標明「用品級把他們壓住」是本頁的讀法。 | 出處(3)
|
| 太監分四品到八品五等,最高的四品總管在敬事房 | 陞遷降調,由內府移咨吏部 | 移咨吏部 | 頁上寫明 | 頁上同一句寫太監分四品到八品五等,升遷降調由內府移咨吏部。 | 出處(2)
|
| 節點 | 出處 |
|---|---|
| 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 | 出處(1)
|
| 順治十八年:十三衙門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 | 出處(1)
|
| 康熙十六年:十三衙門留下的各監院改名 | 出處(2)
|
| 康熙二十三年:七司定制,奄宦之權悉歸於府 | 出處(2)
|
| 乾隆七年:寺人不過四品,纂為令甲 | 出處(1)
|
| 太監分四品到八品五等,最高的四品總管在敬事房 | 出處(3)
|
| 陞遷降調,由內府移咨吏部 | 出處(1)
|
頁上自己怎麼說?有哪些常被誤解、維基百科怎麼看?
內務府頁〈常見誤解〉四則,原樣放上來,沒有新增判斷。
三種年份,頁上並列不裁決。
本紀與〈宦官〉寫順治十八年,內務府一段寫康熙元年。
卷118 自己前後不一。
原書是哪個字,頁上沒有查書影。
頁上〈影響〉第二段,原樣放上來,頁上說〈職官五〉沒有寫、本頁沒有查。
根源、規模與財政。
| 出處 | 引文 | 白話 |
|---|---|---|
| 內務府-簡介 | 內務府是清朝管理皇室宮廷事務的衙門。 | |
| 內務府-簡介 | 總管大臣掌內府政令,供御諸職,靡所不綜 | 總管大臣掌管內府的政令,凡是供奉皇帝的各種職事,沒有不管的 |
| 內務府-沿革 | 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 | 這就是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掌六庫出納,織造、織染局隸之 | 掌管六庫的出納,織造與織染局歸它管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掌本府出納,凡果園地畝、戶口徭役,歲終會覈以聞 | 掌管內務府的出納,果園田地、戶口徭役,年底匯總核算上報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掌本府祭祀與其禮儀樂舞,兼稽太監品級,果園賦稅 | 掌管內務府的祭祀、禮儀、樂舞,兼管太監的品級與果園的賦稅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掌武職銓選 | 掌管武職的選任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也管漁獵採捕的歲納 |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掌本府刑名,依律擬罪,重讞移三法司會訊題結 | 掌管內務府的刑案,照法律擬罪,重案移交三法司會同審理定案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掌本府繕修,庀材飭工 | 掌管內務府的修繕,準備材料、督促工程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掌牛羊群牧,嘉薦犧牲 | 掌管牛羊的放牧,供應祭祀用的牲口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養心殿造辦處掌製造器用 | 養心殿造辦處掌管製造器用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武英殿修書處掌監刊書籍 | 武英殿修書處掌管監督刊印書籍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御茶膳房掌供飲食 | 御茶膳房供應飲食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御藥房掌合丸散 | 御藥房調製藥丸藥粉 |
| 內務府-簡介 | 初制,設內務府,以舊屬司其事 | 起初設內務府,由舊有的屬下管事 |
| 內務府-沿革 | 入關後,明三十二衛人附之,設內管領處,置內管領八人 | 入關以後,明朝三十二衛的人歸附進來,設內管領處,置內管領八人 |
| 內務府-沿革 | 命工部立十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 | 命工部設立十三衙門,包括司禮監等八監、尚方司等三司、兵仗局等二局 |
| 內務府-沿革 | 命內十三衙門立鐵牌 | |
| 內務府-沿革 | 中官之設,自古不廢。任使失宜,即貽禍亂。 | 宦官的設置,自古沒有廢過;任用不當,就會留下禍亂 |
| 內務府-沿革 | 內監吳良輔以受賄伏誅 | 太監吳良輔因受賄被處死 |
| 內務府-沿革 | 設立內十三衙門,委用任使,與明無異 | 設立內十三衙門,任用宦官跟明朝沒有兩樣 |
| 內務府-沿革 | 誅有罪內監吳良輔,罷內官 | 處死有罪的太監吳良輔,撤銷宦官衙門 |
| 內務府-沿革 | 十八年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 | 順治十八年撤銷,由內務府大臣總管 |
| 內務府-沿革 | 康熙元年,誅內監吳良輔輩,復以三旗包衣設內務府 | 康熙元年,處死太監吳良輔等人,恢復用三旗包衣設內務府 |
| 內務府-沿革 | 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 | 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宣徽院改為會稽司、禮儀院改為掌儀司,尚方院改為慎刑司,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
| 內務府-沿革 | 又分掌儀司立慶豐司 | 又從掌儀司分出慶豐司 |
| 內務府-沿革 | 定總管秩四品,副總管六品,隨侍首領七品,宮殿首領八品 | 定太監總管為四品,副總管六品,隨侍首領七品,宮殿首領八品 |
| 內務府-沿革 | 定內監受爵制不使逾越。故事,寺人不過四品,至是纂為令甲 | 定下太監受官爵不得逾越的制度;照舊例,太監不超過四品,到這時寫成法令 |
| 內務府-沿革 | 總管內務府大臣定為正二品。 | |
| 內務府-沿革 | 避上諱改掌儀司曰掌禮 | 為了避皇帝的名諱,把掌儀司改名掌禮司 |
| 內務府-沿革 | 卷118 寫康熙十六年把十三衙門留下的各監院改名 |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太監分四品到八品五等 |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最高的四品總管叫「宮殿監督領侍」,在敬事房 |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專司遵奉諭旨,承應宮內事務與其禮節,收覈外庫錢糧,甄別調補內監 | 專門奉行諭旨,承辦宮內事務與禮節,核收外庫的錢糧,考核調補太監 |
| 內務府-職權與運作 | 陞遷降調,由內府移咨吏部 | 升遷降調,由內務府行文吏部 |
| 內務府-影響 | 可以讀成清朝把宦官放在內務府底下,用品級把他們壓住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本紀卷5 記順治十五年三月「內監吳良輔以受賄伏誅」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本紀卷6 記順治十八年二月「誅有罪內監吳良輔,罷內官」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卷118 寫「康熙元年,誅內監吳良輔輩」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本紀卷6 與卷118〈宦官〉一段都寫順治十八年罷內官、改由內務府大臣總管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卷118 內務府一段寫「康熙元年……復以三旗包衣設內務府」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維基百科引《欽定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寫順治十八年裁撤十三衙門、仍設內務府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內務府一段寫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宦官〉一段卻寫「順治元年,按十三衙門給太監品級」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維基文庫版寫「會稽」,維基百科寫「會計司」 | |
| 內務府-常見誤解 | 本頁照維基文庫版引,原書是哪個字沒有查書影 | |
| 內務府-影響 | 維基百科寫內務府根源於滿族早期的包衣制度,由內務府三旗的包衣與太監組成,形成七司三院為主、兼轄四十餘個衙門的機構,是清朝職官人數最多、組織最龐大的衙門 | |
| 內務府-影響 | 清朝中期內務府的財政管理頗有成效,並引康熙說明朝宮中一月用萬金以上,交內務府以後一月只用五六百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