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胡惟庸人物關係圖

胡惟庸

權臣・不詳–1380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人物關係圖胡惟庸
全篇目錄

讀法:底線是人名、地名、官職與專有名詞;點狀底線是明代官職,滑鼠移上去會變問號,點一下看說明(說明是編者的白話,不是原文);虛線推是編者把兩處原文並排後連起來的;每段下面的「出處」點開看原文。

胡惟庸是明初的丞相,朱元璋朝中書省的左丞相,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真正掌權的丞相。他獨自當了好幾年丞相,專權跋扈,洪武十三年(1380)以謀反罪被處死,這就是胡惟庸案。這個案子牽連了十多年,坐罪處死的有三萬多人,包括開國元勳李善長。朱元璋藉這件事罷掉中書省,永遠廢除丞相,把沿襲了一千多年的相權收歸皇帝。不過,他的謀反罪狀,多半是死後幾年陸續「發現」的,史家對真假一直有疑問。這一篇照時間順序講他的一生,最後接到關係圖。

出處(4)
  • 胡惟庸-簡介「是明初丞相、朱元璋朝中書省左丞相,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真正掌權的丞相」
  • 胡惟庸-簡介「他獨相數歲、專權跋扈,終以謀反罪被誅,是為「胡惟庸案」」
  • 胡惟庸-簡介「此案牽連逾十年、坐誅三萬餘人(含開國元勳李善長),朱元璋遂藉之罷中書省、永廢丞相,將沿襲千餘年的相權收歸皇帝」
  • 胡惟庸-簡介「惟其謀反罪狀多在死後數年間陸續「發現」,史家對其真偽迄有存疑」

小吏出身,一路升到獨相

胡惟庸是定遠(今安徽定遠)人,生年不詳,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被處死。

出處(2)
  • 胡惟庸-基本資訊「定遠(今安徽定遠)」
  • 胡惟庸-基本資訊「洪武十三年正月誅死;生年史不詳」

他在元末歸附朱元璋,在和州。後來歷任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吳元年(1367)他進入中書省。楊憲被處死以後,朱元璋認為他有才,寵信一天比一天深。洪武六年(1373)他當上右丞相,後來升左丞相,「獨相數歲」,獨自當了好幾年丞相。

出處(1)
  • 胡惟庸-生平事功「元末歸朱元璋於和州,歷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吳元年入中書省。楊憲誅後,帝以其為才,寵任日盛,洪武六年拜右丞相、後進左丞相,「獨相數歲」」

朱元璋開國時,最重要的文臣是李善長。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大封功臣,李善長授太師、中書左丞相,封韓國公,位列六公之首。終明一代,只有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個人當過丞相,「惟庸敗後,丞相之官遂廢不設」,胡惟庸出事以後,丞相這個官就廢掉不再設置。

出處(3)
  • 李善長-簡介「朱元璋帳下的首席文臣與行政中樞」
  • 李善長-簡介「洪武三年(1370)大封功臣,授太師、中書左丞相,封韓國公、位六公之首」
  • 李善長-歷史影響「終明之世,唯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人曾任丞相,「惟庸敗後,丞相之官遂廢不設」」(整個明朝,只有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人當過丞相,「胡惟庸敗後,丞相這個官就廢掉不再設置」)

專權,和劉基之死

胡惟庸當丞相期間,專權跋扈。史書說他「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殺人、罷免、提升官員,有時不上奏就自己決定。內外各衙門的上書,都要先給他看,對自己不利的,就壓下來不上報。四方急著求官的人,和失去職位的功臣,爭著上他的門,送的金帛名馬,數不清。大將軍徐達很厭惡他的奸,告訴了朱元璋,胡惟庸就收買徐達家的守門人,想害徐達,被守門人告發。

出處(2)
  • 胡惟庸-生平事功「「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四方躁進之徒與失職功臣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不可勝數」(「殺人、罷免、提升官員,有時不上奏就自己決定」;內外各衙門的上書必須先給他看,對自己不利的就壓下不上報;四方急著求官的人與失去職位的功臣爭著上他的門,送的金帛名馬數不清)
  • 胡惟庸-生平事功「大將軍徐達深疾其奸、言於帝,惟庸乃誘徐達閽者以圖之,為閽者所發」

劉基是朱元璋開國時最重要的謀士。朱元璋曾經一個一個問他:楊憲、汪廣洋、胡惟庸,誰可以當丞相?劉基說,都不可以。他說胡惟庸「譬之駕,懼其僨轅也」,意思是好比拉車的牲口,怕它把車轅弄翻。後來楊憲、汪廣洋、胡惟庸果然都出事。

出處(4)
  • 劉基-簡介「朱元璋開國的首席謀士」
  • 劉基-核心成就「太祖歷問楊憲、汪廣洋、胡惟庸可為相否,基皆言不可」
  • 劉基-核心成就「謂胡惟庸「譬之駕,懼其僨轅也」」(說胡惟庸「好比拉車的牲口,怕它把車轅弄翻」)
  • 劉基-核心成就「後楊憲、汪廣洋、胡惟庸果皆敗」

洪武八年(1375)正月,劉基病了,當時胡惟庸是丞相,派醫生來診治。劉基喝了他派來的醫生開的藥,「有物積腹中如拳石」,肚子裡有東西積成拳頭大的石塊。朱元璋親自寫文章,派人護送他回家,到家病重,他過了一個月就去世,六十五歲。後來中丞塗節告發胡惟庸謀反,「並謂其毒基致死云」,並且說他毒死了劉基。

出處(2)
  • 劉基-過世原因「洪武八年(1375)正月基病,時胡惟庸任丞相,遣醫來診,基飲其藥後「有物積腹中如拳石」」
  • 劉基-過世原因「其後中丞塗節首告胡惟庸逆謀,「並謂其毒基致死云」」

這件事,史書的語氣不一樣。《明史·姦臣傳》寫胡惟庸,直接寫「遂以毒中之」,意思是於是用毒藥害了他。但《劉基傳》寫同一件事,只說胡惟庸派醫生去看,說劉基喝了藥,「並謂其毒基致死云」,用一個「云」字存疑。頁上說,毒殺的說法出自事後的指控,正史用「云」字記,朱元璋當時也沒有用毒劉基這條罪定胡惟庸。頁上特別指出:定人罪的〈姦臣傳〉語氣反而實,傳主自己的本傳反而審慎。

出處(4)
  • 胡惟庸-生平事功「御史中丞劉基嘗言其短;基病,帝遣惟庸挾醫往視,《明史·姦臣傳》書「遂以毒中之」」(御史中丞劉基曾說過他的短處;劉基病了,皇帝派胡惟庸帶醫生去看,《明史·姦臣傳》寫「於是用毒藥害了他」)
  • 胡惟庸-生平事功「惟劉基本傳於同一事僅以『云』字存疑記之」
  • 劉基-過世原因「胡惟庸毒殺之說即出於此事後指控,正史以「云」字存疑記之,太祖亦未以此定讞」
  • 胡惟庸-常見誤解「定人之罪的〈姦臣傳〉語氣較實,傳主自己的本傳反較審慎」

事發:洪武十二年到十三年

《明史》記載的結黨與謀反情節,有這些。

  • 結親:他和太師李善長聯姻,把兄長的女兒嫁給李善長的侄子。
  • 收集兵馬:他暗中勸誘陸仲亨、費聚二侯收集軍馬,和陳寧一起清點天下軍馬的名冊。
  • 通倭、通元:他派明州衛指揮林賢出海招倭寇,又派元朝的舊臣封績送信給元朝的繼承人,稱臣,請他們做外應。

洪武十二年(1379),占城入貢,而中書省沒有向皇帝報告。事情被發現,胡惟庸害怕,就和陳寧、涂節等人商量起事。

出處(4)
  • 胡惟庸-生平事功「與太師李善長聯姻相結(以兄女妻善長從子)」
  • 胡惟庸-生平事功「陰誘陸仲亨、費聚二侯收集軍馬,與陳寧閱天下軍馬籍」
  • 胡惟庸-生平事功「遣明州衛指揮林賢下海招倭、遣元故臣封績致書稱臣於元嗣君請為外應」
  • 胡惟庸-生平事功「洪武十二年占城入貢而中書不以聞,事發,惟庸懼,乃與陳寧、涂節等謀起事」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御史中丞涂節上書告發胡惟庸謀反,中書省吏商暠也告發他的陰事。皇帝交給廷臣重新審訊,供詞牽連御史大夫陳寧、涂節。廷臣說涂節「本預謀,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可不誅」,意思是他本來參與謀劃,看事情不成才上書告變,不可以不殺。於是處死胡惟庸、陳寧,也牽連涂節。胡惟庸沒有諡號,他的黨羽和家族,被株連多年。

出處(1)
  • 胡惟庸-過世原因「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御史中丞涂節上變告惟庸謀反,中書省吏商暠亦告其陰事。帝下廷臣更訊,詞連御史大夫陳寧、涂節。廷臣言涂節「本預謀,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可不誅」,乃誅胡惟庸、陳寧,並及涂節。惟庸無諡,其黨其族株連累年」

廢丞相:案子成了制度的轉折

胡惟庸死後,朱元璋罷掉中書省,廢除丞相,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洪武二十八年(1395),這件事被定成祖制:「嗣君不許復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意思是後世皇帝不許再立丞相,臣下敢請求的處以重刑。頁上說,沿襲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從此永遠廢除,皇帝一個人兼管政務的總領,這是胡惟庸案最深遠的制度後果。

出處(2)
  • 胡惟庸-歷史影響「洪武十三年誅惟庸後,朱元璋罷中書省、廢丞相,權分六部、直屬皇帝;洪武二十八年更定為祖制「嗣君不許復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
  • 胡惟庸-歷史影響「沿襲千餘年的宰相制度自此永廢,皇帝一身兼領政務之總」

廢丞相頁還補了一個提醒:胡惟庸謀反是導火線,不是根本原因。罷相緊接在誅胡惟庸之後,容易被讀成因為他謀反才廢相。但《明史·職官志》記,洪武九年(1376)就已經先裁掉中書省的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可見朱元璋削弱相權的心意很早就有,不是一時起意。胡案提供的,是時機和口實。

出處(4)
  • 廢丞相-常見誤解「胡惟庸謀反是導火線,不是根本原因」
  • 廢丞相-沿革「洪武九年(1376):汰中書省平章政事、參知政事——《明史·職官志一》記此在誅胡惟庸之前,可見朱元璋削弱相權之志早著,非一時起意」
  • 廢丞相-常見誤解「胡案提供的是時機與口實」
  • 廢丞相-常見誤解「罷相緊接誅胡惟庸而來,易被讀成「因胡惟庸謀反才廢相」」

廢丞相頁又說,廢相和剪除功臣,其實是同一個集權工程的兩面:除掉制度,也除掉人。推

推這是廢丞相頁自己的歸納,不是史料直接寫的。

出處(1)
  • 廢丞相-常見誤解「實為同一集權工程的兩面——除制與除人並行」

案子拖了十多年

胡惟庸死後,他的反狀「猶未盡露」,還沒有完全暴露。通倭(洪武十九年)、通元(洪武二十三年)這些罪狀,是後來陸續發出來的,牽連李善長、唐勝宗、費聚、趙庸等開國功臣,「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供詞牽連到的被處死的有三萬多人。朱元璋還寫了《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

出處(1)
  • 胡惟庸-歷史影響「惟庸死後反狀「猶未盡露」,通倭(洪武十九年)、通元(二十三年)諸罪陸續發,牽連李善長、唐勝宗、費聚、趙庸等開國功臣,「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帝作《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

李善長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被處死,是胡惟庸被誅整整十年之後。朱元璋以「知逆謀不發、狐疑觀望懷兩端」的罪名,說他是大逆不道,連同妻、女、弟、侄七十多口一起處死,那年他七十七歲。李善長頁說,全案繫在他弟弟李存義父子獄中的「詞連」和奴僕的首告,沒有李善長本人謀逆的直接實據。他死後第二年,虞部郎中王國用上書鳴冤,太祖竟然也不能治他的罪。

出處(3)
  • 李善長-簡介「晚年捲入胡惟庸案,洪武二十三年(1390)以「知逆謀不發、狐疑觀望懷兩端」被指大逆不道,並妻女弟侄七十餘口同誅,時年七十七」(晚年被捲進胡惟庸案,洪武二十三年以「知道有謀逆卻不揭發,猶豫觀望懷著兩種心」被指大逆不道,連同妻、女、弟、侄七十多口一起處死,七十七歲)
  • 李善長-常見誤解「善長被誅在胡惟庸伏誅之後整整十年(洪武十三年→二十三年),全案繫於其弟存義父子獄中的「詞連」與奴僕首告,並無善長本人謀逆的直接實據」
  • 李善長-簡介「其死之明年即有虞部郎中王國用上書鳴冤,太祖竟亦不能罪」

洪武二十六年(1393),藍玉案又發。九月,朱元璋下詔:「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從今以後胡惟庸的黨羽、藍玉的黨羽一概赦免不問。藍玉頁說,這是朱元璋親手把兩個案子並列。胡惟庸頁說,藍玉案是和胡惟庸案並列的「明初四大案」之二,開國功臣集團就一空了。

出處(2)
  • 藍玉-歷史影響「太祖二十六年九月詔「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親手將兩案並列」(太祖二十六年九月下詔「從今以後胡黨、藍黨一概赦免不問」,親手把兩個案子並列)
  • 胡惟庸-歷史影響「與後起的藍玉案並為「明初四大案」之二,開國功臣集團為之一空」

史書怎麼看:罪證是後補的

胡惟庸案的定讞,是《明史》寫的,但它未必是歷史的實情。傳中通倭、通元、結黨起兵這些事,多半在胡惟庸死後幾年才「發現」,通倭在洪武十九年,通元在二十三年。本傳自己也承認:「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頁上說,判詞和證據的時間次序矛盾,是正史自己留在紙上的。近代史家,比如吳晗的〈胡惟庸黨案考〉,多半認為這個案子,是朱元璋為了集權廢相、剪除功臣,一步步羅織擴大的,罪狀隨政治需要逐年增加。頁上的結論是:制度後果,也就是廢丞相,是確鑿的;謀反罪狀的真假,是史學上的公案。推

推這是胡惟庸頁自己的結論,並附近代史家的看法作旁證。

出處(4)
  • 胡惟庸-常見誤解「「胡惟庸謀反」是《明史》的定讞,卻未必是歷史的實情」
  • 胡惟庸-常見誤解「傳中通倭、通元、結黨起兵諸事,多在胡惟庸死後數年才「發現」(通倭在洪武十九年、通元在二十三年),本傳並自承「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
  • 胡惟庸-常見誤解「近代史家(如吳晗〈胡惟庸黨案考〉)多認為此案係朱元璋為集權廢相、翦除功臣而逐步羅織擴大,罪狀隨政治需要逐年增益」
  • 胡惟庸-常見誤解「制度後果(廢丞相)是確鑿的,謀反罪狀的真偽則是史學公案」

「通倭」這條後起的罪名,還被朱元璋親手寫進了家法。《皇明祖訓》〈祖訓首章〉的「不征諸夷」條,在日本國下面註:「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意思是它表面上來朝貢,實際上是詐,暗中勾結奸臣胡惟庸,謀劃不軌,所以和它斷絕往來。祖訓的定本成於洪武二十八年(1395),離胡惟庸之死已經十五年,離「通倭」罪名發出(洪武十九年)也已經九年。一個死後才「發現」的罪名,就這樣被寫進一部宣稱「一字不可改易」的祖制,還成為明初對日本絕交的官方理由。頁上說,罪名的真假是公案,但罪名怎麼被制度性地固定下來,這裡有一份出自定讞者本人的一手標本。

出處(5)
  • 胡惟庸-常見誤解「而「通倭」這條後起的罪名,朱元璋親手寫進了家法」
  • 胡惟庸-常見誤解「皇明祖訓〈祖訓首章〉「不征諸夷」條,日本國下注曰:「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皇明祖訓》〈祖訓首章〉「不征諸夷」條,日本國下面註:「表面上來朝貢,實際上是詐,暗中勾結奸臣胡惟庸,謀劃不軌,所以和它斷絕往來」)
  • 胡惟庸-常見誤解「祖訓定本成於洪武二十八年(1395)——去惟庸之死已十五年,去「通倭」罪名之發(洪武十九年)亦已九年」
  • 胡惟庸-常見誤解「一樁死後才「發現」的罪名,就此被寫入一部宣稱「一字不可改易」的祖制文本,並以「故絕之」成為明初對日絕交的官方理由」
  • 皇明祖訓-內容與體例「此即廢丞相之祖制依據,胡惟庸案後朱元璋以祖訓形式將其永久化」

讀完之後,看關係圖

圖上除了胡惟庸自己,還有 12 個節點,故事裡提到了其中 11 個。依圖上的分群,是這樣:

  • 君臣與同僚:朱元璋、劉基、李善長、藍玉、汪廣洋
  • 案中人:涂節、陳寧、胡惟庸案
  • 後果:廢丞相、皇明祖訓、明史

看關係圖 →

故事裡提到的事件,各有一張事件圖,完整經過在那邊:胡惟庸案。在 Obsidian 打開「事件」表格,找到那一列,點「互動圖表」欄的「開啟」。

點一個節點,只亮出和它相連的線,並列出每一條的原文出處;點一條線或線上的文字,看那一條的簡述與出處。電腦上滑過節點也能預覽,按 Esc 取消。再點一次,或點空白處,就取消。

類型(點一下隱藏或顯示)
君臣與同僚 案中人 後果 胡惟庸明初丞相 朱元璋明太祖 宋濂翰林學士承旨 劉基開國謀臣 李善長開國第一功臣 藍玉涼國公 汪廣洋右丞相 涂節御史中丞 陳寧左御史大夫 胡惟庸案1380 廢丞相 皇明祖訓 明史 君臣 毒殺疑 姻親 並稱 導火線 被載入 君臣 謀臣 推行 撰寫 不和 定祖制 曾任相 同僚 薦任 上變 本案 列姦臣 欲殺 指毒殺 賜死 評相才 疏劾 疏劾 追坐 株連

圖分成 3 群:君臣與同僚、案中人、後果。圖比螢幕寬,可以左右拖曳。

人物事件制度著作實線:人與人虛線:人與事件、制度、著作箭頭:動作的方向,或前因指向後果(讀得出方向的線才有)粗框:與胡惟庸直接相連;細框:再往外一層淡色扇形:分群,依與胡惟庸的關係分,每一群一種色調;與上面的四種類型是兩套分類,類型看形狀與外框,群看底色

全部關係與出處

每一列是一條關係:對象、關係、簡述,以及出處(本站哪則筆記的哪一段,加上那一段的原文)。分組與圖上的扇形一致。按「在圖上看」會把那一列標起來,再按一次取消。這張表在沒有 JavaScript 時也讀得到(只是沒有標記功能)。標「只在完整版」的,筆記頁上的圖沒有畫。

從胡惟庸往外的關係(12 條)

君臣與同僚6 條
人物,朱元璋君臣

胡惟庸是朱元璋朝的中書省左丞相,後來以謀反罪被誅。

出處
筆記〈胡惟庸〉的〈簡介〉:「明初丞相、朱元璋朝中書省左丞相」
人物,劉基毒殺疑

劉基曾說胡惟庸不可為相;劉基病重時,《姦臣傳》記是胡惟庸下毒,《劉基傳》則以「云」字存疑。

出處
筆記〈胡惟庸〉的〈生平事功〉:「基病,帝遣惟庸挾醫往視,《明史·姦臣傳》書「遂以毒中之」」(於是用毒藥害了他)
筆記〈劉基〉的〈核心成就〉:「太祖歷問楊憲、汪廣洋、胡惟庸可為相否,基皆言不可」(太祖逐一問楊憲、汪廣洋、胡惟庸可不可以當丞相,劉基都說不可以)
人物,李善長姻親

胡惟庸把兄長的女兒嫁給李善長的姪子;案發十年後,李善長被指知情不報而被誅。

出處
筆記〈胡惟庸〉的〈生平事功〉:「與太師李善長聯姻相結(以兄女妻善長從子)」
筆記〈李善長〉的〈簡介〉:「晚年捲入胡惟庸案,洪武二十三年(1390)以「知逆謀不發、狐疑觀望懷兩端」被指大逆不道」(知道逆謀卻不揭發,狐疑觀望,懷著兩種心思)
人物,藍玉並稱

兩人相差十三年,但太祖詔書把「胡黨、藍黨」並列,兩案並稱「胡藍之獄」。

出處
筆記〈藍玉〉的〈歷史影響〉:「太祖二十六年九月詔「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親手將兩案並列(詳見胡惟庸)」(從今以後,胡惟庸黨、藍玉黨一概赦免,不再追究)
筆記〈胡惟庸〉的〈歷史影響〉:「與後起的藍玉案並為「明初四大案」之二」
人物,汪廣洋同僚

汪廣洋與胡惟庸同朝為相;洪武十二年十二月汪廣洋先被賜死,不到兩個月後胡惟庸被誅。

出處
筆記〈汪廣洋〉的〈簡介〉:「前後兩度當右丞相,先與李善長同朝,後與胡惟庸同朝」
筆記〈汪廣洋〉的〈簡介〉:「這件事發生在胡惟庸被誅前不到兩個月」
人物,朱元璋人物,宋濂欲殺只在完整版

宋濂的長孫被認定是胡惟庸的同黨,朱元璋想殺他,皇后求情後改為安置茂州。

出處
筆記〈宋濂〉的〈簡介〉:「洪武十三年(1380),他的長孫宋慎被認定是胡惟庸的同黨,朱元璋想殺他,皇后求情,改為安置茂州,隔年死在夔州。」
案中人3 條
人物,陳寧薦任

胡惟庸推薦陳寧當御史中丞;洪武十三年正月兩人與涂節同日被誅。

出處
筆記〈陳寧〉的〈生平事功〉:「用胡惟庸薦,召為御史中丞」
筆記〈陳寧〉的〈簡介〉:「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與胡惟庸、涂節同日被誅」
人物,涂節上變

涂節在洪武十三年正月上變告發胡惟庸謀反,結果他自己也和胡惟庸、陳寧同日被處死。

出處
筆記〈涂節〉的〈簡介〉:「隔年正月,他上變告發胡惟庸謀反。」
筆記〈涂節〉的〈簡介〉:「他和胡惟庸、陳寧同日被處死」
事件,胡惟庸案本案

胡惟庸案以他命名:洪武十三年正月他被誅,案子又拖到洪武二十六年九月才赦免餘黨。

出處
筆記〈胡惟庸案〉的〈簡介〉:「胡惟庸案是明朝洪武年間的一場大獄,前後拖了十幾年。」
筆記〈胡惟庸案〉的〈簡介〉:「洪武二十六年(1393)九月,朱元璋下詔赦免餘黨,案子才收尾。」
後果3 條
制度,廢丞相導火線

朱元璋藉胡惟庸案罷中書省、廢丞相;頁面說這案只是導火線,削相之志早已有。

出處
筆記〈廢丞相〉的〈常見誤解〉:「胡惟庸謀反是導火線,不是根本原因」
筆記〈廢丞相〉的〈簡介〉:「藉胡惟庸案罷中書省、廢除丞相」
著作,皇明祖訓被載入

《皇明祖訓》替日本國加的注裡寫到胡惟庸「暗通」,把一條後起的罪名寫進了家法。

出處
筆記〈胡惟庸〉的〈常見誤解〉:「日本國下注曰:「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雖然名義上來朝貢,實際上是詐,暗中勾結奸臣胡惟庸,圖謀不軌,所以斷絕往來)
著作,明史列姦臣

《明史》把胡惟庸列入〈姦臣傳〉,卻在同一傳寫下「其反狀猶未盡露」。

出處
筆記〈胡惟庸〉的〈常見誤解〉:「定讞之書自曝其罪證是後補的,判詞與證據的時序矛盾由正史自己留在紙上,人卻仍列〈姦臣傳〉」

節點之間的橫向關係(14 條)

這些線連的是圖裡兩個節點,不經過胡惟庸。標「筆記裡有畫」的,筆記頁上的圖也畫了;沒標的只在這一版。

人物,朱元璋人物,李善長君臣

李善長是朱元璋帳下的首席文臣,開國典章多出他手。

出處
筆記〈李善長〉的〈簡介〉:「朱元璋帳下的首席文臣與行政中樞」
人物,朱元璋人物,劉基謀臣筆記裡有畫

劉基是朱元璋開國的首席謀士,替他定下先滅陳友諒、後取張士誠的方略。

出處
筆記〈劉基〉的〈簡介〉:「朱元璋開國的首席謀士」
人物,朱元璋制度,廢丞相推行筆記裡有畫

廢丞相是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推行的官制大變革。

出處
筆記〈廢丞相〉的〈基本資訊〉:「推行者:朱元璋」
人物,朱元璋著作,皇明祖訓撰寫筆記裡有畫

《皇明祖訓》是朱元璋為訓誡子孫所定的皇室家法。

出處
筆記〈皇明祖訓〉的〈簡介〉:「《皇明祖訓》是明太祖朱元璋為訓誡子孫、垂範後世所定的皇室家法」
人物,劉基人物,李善長不和筆記裡有畫

劉基不聽李善長的請託,斬了李善長包庇的李彬,兩人從此不和。

出處
筆記〈劉基〉的〈核心成就〉:「丞相李善長素匿之、請緩其獄,基不聽,馳奏得可,方祈雨即斬之,由是與善長忤」(丞相李善長一向包庇他,請求緩辦這個案子,劉基不聽,飛馳上奏得到准許,正好祈雨時就把他斬了,從此與李善長不合)
制度,廢丞相著作,皇明祖訓定祖制

胡惟庸案後,朱元璋把不許復設丞相寫進《皇明祖訓》,成了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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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皇明祖訓〉的〈內容與體例〉:「此即廢丞相之祖制依據,胡惟庸案後朱元璋以祖訓形式將其永久化」
人物,李善長制度,廢丞相曾任相

李善長是被廢掉的丞相職位最早的擔任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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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李善長〉的〈歷史影響〉:「善長是這一沿襲千餘年、旋即被朱元璋永廢的相職(廢丞相)的最早擔任者之一」
人物,涂節人物,劉基指毒殺筆記裡有畫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涂節向皇帝說劉基是被胡惟庸毒死的;劉基頁也記毒殺之說出自涂節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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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涂節〉的〈簡介〉:「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他向皇帝說劉基是被胡惟庸毒死的。」
筆記〈劉基〉的〈過世原因〉:「其後中丞塗節首告胡惟庸逆謀」
人物,汪廣洋人物,朱元璋賜死

汪廣洋洪武十二年十二月被貶往廣南,走到太平時被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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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汪廣洋〉的〈簡介〉:「貶往廣南,走到太平時被賜死」
人物,汪廣洋人物,劉基評相才

朱元璋問劉基誰可以當丞相,劉基評汪廣洋「褊淺」,意思是器量狹窄、見識淺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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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汪廣洋〉的〈生平事功〉:「朱元璋問劉基誰可以當丞相,問到汪廣洋,劉基說:「此褊淺殆甚於憲。」」
人物,汪廣洋人物,李善長疏劾

洪武九年汪廣洋與陳寧上疏說李善長「狎寵自恣」,李善長因此被削掉歲祿一千八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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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汪廣洋〉的〈生平事功〉:「結果李善長被削掉歲祿一千八百石。」
筆記〈汪廣洋〉的〈生平事功〉:「這份奏疏的另一位署名者是陳寧。」
人物,陳寧人物,李善長疏劾

陳寧與汪廣洋一起上疏彈劾李善長「狎寵自恣」,意思是仗著受寵而放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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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陳寧〉的〈生平事功〉:「他和汪廣洋一起上疏彈劾李善長「狎寵自恣」(仗著受寵而放縱)」
事件,胡惟庸案人物,李善長追坐

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長與陸仲亨等幾位侯爵被指為胡惟庸的同黨,是案子十年後的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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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胡惟庸案〉的〈簡介〉:「洪武二十三年(1390),開國第一功臣李善長與陸仲亨等幾位侯爵被指為胡惟庸的同黨」
事件,胡惟庸案人物,宋濂株連

宋濂已經退休,卻因為長孫被認定是胡惟庸的同黨而被牽連;頁上說兩份材料都沒有一句說他自己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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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宋濂〉的〈簡介〉:「他是胡惟庸案裡株連最遠的一個人」

引用到的筆記(11 則)

上面每一條出處指向的筆記,以及那則筆記自己依據什麼。「這則筆記列的來源」是整則筆記的來源,不是某一句引文的來源;要查某一句出自哪一卷,回到那則筆記裡看。

筆記依據層級查核這則筆記列的來源
胡惟庸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308_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姦臣胡惟庸陳瑛等_維基文庫錄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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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基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_維基文庫錄入本
李善長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127_列傳第十五李善長汪廣洋_維基文庫錄入本
藍玉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132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蜀警錄_歐陽直撰_蜀亂一段藍玉人皮_張獻忠剿四川實錄巴蜀書社2002
廢丞相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72_志第四十八職官一_維基文庫錄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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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3_本紀第三太祖三_維基文庫錄入本
汪廣洋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127_列傳第十五李善長汪廣洋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308_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姦臣胡惟庸陳瑛等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2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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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_維基文庫錄入本
陳寧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308_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姦臣胡惟庸陳瑛等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2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史卷127_列傳第十五李善長汪廣洋_維基文庫錄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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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139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涂節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308_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姦臣胡惟庸陳瑛等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2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史卷127_列傳第十五李善長汪廣洋_維基文庫錄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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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139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胡惟庸案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308_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姦臣胡惟庸陳瑛等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127_列傳第十五李善長汪廣洋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2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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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3_本紀第三太祖三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72_志第四十八職官一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139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史卷94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史卷132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皇明祖訓_維基文庫_原始wikitext
國初事蹟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宋濂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_維基文庫錄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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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祖訓一手史料已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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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一+二百四十二 -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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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卷83_明祖訓提要_ctext維基區錄入本
沒畫進圖裡的關係(13 筆)

這些名字在筆記裡連得到圖中的人,但讀過句子後判斷它們不算這張圖要畫的關係(例如只是順帶提到、同名辨析,或把兩件事歸成一類),所以沒有畫。各筆的理由如下。

名字沒畫的理由
朱標朱標頁只在談宋濂案時順帶提到「宋慎坐胡惟庸黨」,朱標與胡惟庸沒有往來
內閣與胡惟庸沒有直接往來,是經由廢丞相才接上的;制度不當跳板,只能掛在第 1 層,不收
方孝孺、朱允炆、朱棣、靖難之役第 2 層,經由朱元璋或朱標連來,談的是建文、永樂年間的事,與胡惟庸本人無關
東廠、賦役黃冊、魚鱗圖冊第 2 層,經由朱元璋連來,是朱元璋頁的連結,不是胡惟庸案的事
錦衣衛第 2 層,經由朱元璋或藍玉連來,講的是藍玉案由錦衣衛指揮首告,與胡惟庸案無關
空印案空印案頁只在討論「明初四大案」這個合稱時提到胡惟庸案,是歸類,不是兩者之間發生過什麼
國初事蹟國初事蹟頁只拿「書中寫到胡惟庸被誅之後的事」來推書的成書年代,不是兩者的關係
張廷玉第 2 層,經由劉基連來,是清代人,與胡惟庸案無關
主要依據:一手史料 | 查核:已逐條查核 | 整理自 13 則筆記(人物 9、事件 1、制度 1、著作 2) | 2026-10-18
關係標籤是整理時讀句子判斷的,以出處原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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