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法:底線是人名、地名、官職與專有名詞;點狀底線是明代官職,滑鼠移上去會變問號,點一下看說明(說明是編者的白話,不是原文);虛線推是編者把兩處原文並排後連起來的;每段下面的「出處」點開看原文。
胡惟庸是明初的丞相,朱元璋朝中書省的左丞相,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真正掌權的丞相。他獨自當了好幾年丞相,專權跋扈,洪武十三年(1380)以謀反罪被處死,這就是胡惟庸案。這個案子牽連了十多年,坐罪處死的有三萬多人,包括開國元勳李善長。朱元璋藉這件事罷掉中書省,永遠廢除丞相,把沿襲了一千多年的相權收歸皇帝。不過,他的謀反罪狀,多半是死後幾年陸續「發現」的,史家對真假一直有疑問。這一篇照時間順序講他的一生,最後接到關係圖。
出處(4)
- 胡惟庸-簡介「是明初丞相、朱元璋朝中書省左丞相,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真正掌權的丞相」
- 胡惟庸-簡介「他獨相數歲、專權跋扈,終以謀反罪被誅,是為「胡惟庸案」」
- 胡惟庸-簡介「此案牽連逾十年、坐誅三萬餘人(含開國元勳李善長),朱元璋遂藉之罷中書省、永廢丞相,將沿襲千餘年的相權收歸皇帝」
- 胡惟庸-簡介「惟其謀反罪狀多在死後數年間陸續「發現」,史家對其真偽迄有存疑」
小吏出身,一路升到獨相
胡惟庸是定遠(今安徽定遠)人,生年不詳,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被處死。
出處(2)
- 胡惟庸-基本資訊「定遠(今安徽定遠)」
- 胡惟庸-基本資訊「洪武十三年正月誅死;生年史不詳」
他在元末歸附朱元璋,在和州。後來歷任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吳元年(1367)他進入中書省。楊憲被處死以後,朱元璋認為他有才,寵信一天比一天深。洪武六年(1373)他當上右丞相,後來升左丞相,「獨相數歲」,獨自當了好幾年丞相。
出處(1)
- 胡惟庸-生平事功「元末歸朱元璋於和州,歷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吳元年入中書省。楊憲誅後,帝以其為才,寵任日盛,洪武六年拜右丞相、後進左丞相,「獨相數歲」」
朱元璋開國時,最重要的文臣是李善長。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大封功臣,李善長授太師、中書左丞相,封韓國公,位列六公之首。終明一代,只有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個人當過丞相,「惟庸敗後,丞相之官遂廢不設」,胡惟庸出事以後,丞相這個官就廢掉不再設置。
出處(3)
- 李善長-簡介「朱元璋帳下的首席文臣與行政中樞」
- 李善長-簡介「洪武三年(1370)大封功臣,授太師、中書左丞相,封韓國公、位六公之首」
- 李善長-歷史影響「終明之世,唯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人曾任丞相,「惟庸敗後,丞相之官遂廢不設」」(整個明朝,只有李善長、汪廣洋、胡惟庸三人當過丞相,「胡惟庸敗後,丞相這個官就廢掉不再設置」)
專權,和劉基之死
胡惟庸當丞相期間,專權跋扈。史書說他「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殺人、罷免、提升官員,有時不上奏就自己決定。內外各衙門的上書,都要先給他看,對自己不利的,就壓下來不上報。四方急著求官的人,和失去職位的功臣,爭著上他的門,送的金帛名馬,數不清。大將軍徐達很厭惡他的奸,告訴了朱元璋,胡惟庸就收買徐達家的守門人,想害徐達,被守門人告發。
出處(2)
- 胡惟庸-生平事功「「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四方躁進之徒與失職功臣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不可勝數」(「殺人、罷免、提升官員,有時不上奏就自己決定」;內外各衙門的上書必須先給他看,對自己不利的就壓下不上報;四方急著求官的人與失去職位的功臣爭著上他的門,送的金帛名馬數不清)
- 胡惟庸-生平事功「大將軍徐達深疾其奸、言於帝,惟庸乃誘徐達閽者以圖之,為閽者所發」
劉基是朱元璋開國時最重要的謀士。朱元璋曾經一個一個問他:楊憲、汪廣洋、胡惟庸,誰可以當丞相?劉基說,都不可以。他說胡惟庸「譬之駕,懼其僨轅也」,意思是好比拉車的牲口,怕它把車轅弄翻。後來楊憲、汪廣洋、胡惟庸果然都出事。
出處(4)
- 劉基-簡介「朱元璋開國的首席謀士」
- 劉基-核心成就「太祖歷問楊憲、汪廣洋、胡惟庸可為相否,基皆言不可」
- 劉基-核心成就「謂胡惟庸「譬之駕,懼其僨轅也」」(說胡惟庸「好比拉車的牲口,怕它把車轅弄翻」)
- 劉基-核心成就「後楊憲、汪廣洋、胡惟庸果皆敗」
洪武八年(1375)正月,劉基病了,當時胡惟庸是丞相,派醫生來診治。劉基喝了他派來的醫生開的藥,「有物積腹中如拳石」,肚子裡有東西積成拳頭大的石塊。朱元璋親自寫文章,派人護送他回家,到家病重,他過了一個月就去世,六十五歲。後來中丞塗節告發胡惟庸謀反,「並謂其毒基致死云」,並且說他毒死了劉基。
出處(2)
- 劉基-過世原因「洪武八年(1375)正月基病,時胡惟庸任丞相,遣醫來診,基飲其藥後「有物積腹中如拳石」」
- 劉基-過世原因「其後中丞塗節首告胡惟庸逆謀,「並謂其毒基致死云」」
這件事,史書的語氣不一樣。《明史·姦臣傳》寫胡惟庸,直接寫「遂以毒中之」,意思是於是用毒藥害了他。但《劉基傳》寫同一件事,只說胡惟庸派醫生去看,說劉基喝了藥,「並謂其毒基致死云」,用一個「云」字存疑。頁上說,毒殺的說法出自事後的指控,正史用「云」字記,朱元璋當時也沒有用毒劉基這條罪定胡惟庸。頁上特別指出:定人罪的〈姦臣傳〉語氣反而實,傳主自己的本傳反而審慎。
出處(4)
- 胡惟庸-生平事功「御史中丞劉基嘗言其短;基病,帝遣惟庸挾醫往視,《明史·姦臣傳》書「遂以毒中之」」(御史中丞劉基曾說過他的短處;劉基病了,皇帝派胡惟庸帶醫生去看,《明史·姦臣傳》寫「於是用毒藥害了他」)
- 胡惟庸-生平事功「惟劉基本傳於同一事僅以『云』字存疑記之」
- 劉基-過世原因「胡惟庸毒殺之說即出於此事後指控,正史以「云」字存疑記之,太祖亦未以此定讞」
- 胡惟庸-常見誤解「定人之罪的〈姦臣傳〉語氣較實,傳主自己的本傳反較審慎」
事發:洪武十二年到十三年
《明史》記載的結黨與謀反情節,有這些。
- 結親:他和太師李善長聯姻,把兄長的女兒嫁給李善長的侄子。
- 收集兵馬:他暗中勸誘陸仲亨、費聚二侯收集軍馬,和陳寧一起清點天下軍馬的名冊。
- 通倭、通元:他派明州衛指揮林賢出海招倭寇,又派元朝的舊臣封績送信給元朝的繼承人,稱臣,請他們做外應。
洪武十二年(1379),占城入貢,而中書省沒有向皇帝報告。事情被發現,胡惟庸害怕,就和陳寧、涂節等人商量起事。
出處(4)
- 胡惟庸-生平事功「與太師李善長聯姻相結(以兄女妻善長從子)」
- 胡惟庸-生平事功「陰誘陸仲亨、費聚二侯收集軍馬,與陳寧閱天下軍馬籍」
- 胡惟庸-生平事功「遣明州衛指揮林賢下海招倭、遣元故臣封績致書稱臣於元嗣君請為外應」
- 胡惟庸-生平事功「洪武十二年占城入貢而中書不以聞,事發,惟庸懼,乃與陳寧、涂節等謀起事」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御史中丞涂節上書告發胡惟庸謀反,中書省吏商暠也告發他的陰事。皇帝交給廷臣重新審訊,供詞牽連御史大夫陳寧、涂節。廷臣說涂節「本預謀,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可不誅」,意思是他本來參與謀劃,看事情不成才上書告變,不可以不殺。於是處死胡惟庸、陳寧,也牽連涂節。胡惟庸沒有諡號,他的黨羽和家族,被株連多年。
出處(1)
- 胡惟庸-過世原因「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御史中丞涂節上變告惟庸謀反,中書省吏商暠亦告其陰事。帝下廷臣更訊,詞連御史大夫陳寧、涂節。廷臣言涂節「本預謀,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可不誅」,乃誅胡惟庸、陳寧,並及涂節。惟庸無諡,其黨其族株連累年」
廢丞相:案子成了制度的轉折
胡惟庸死後,朱元璋罷掉中書省,廢除丞相,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洪武二十八年(1395),這件事被定成祖制:「嗣君不許復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意思是後世皇帝不許再立丞相,臣下敢請求的處以重刑。頁上說,沿襲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從此永遠廢除,皇帝一個人兼管政務的總領,這是胡惟庸案最深遠的制度後果。
出處(2)
- 胡惟庸-歷史影響「洪武十三年誅惟庸後,朱元璋罷中書省、廢丞相,權分六部、直屬皇帝;洪武二十八年更定為祖制「嗣君不許復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
- 胡惟庸-歷史影響「沿襲千餘年的宰相制度自此永廢,皇帝一身兼領政務之總」
廢丞相頁還補了一個提醒:胡惟庸謀反是導火線,不是根本原因。罷相緊接在誅胡惟庸之後,容易被讀成因為他謀反才廢相。但《明史·職官志》記,洪武九年(1376)就已經先裁掉中書省的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可見朱元璋削弱相權的心意很早就有,不是一時起意。胡案提供的,是時機和口實。
出處(4)
- 廢丞相-常見誤解「胡惟庸謀反是導火線,不是根本原因」
- 廢丞相-沿革「洪武九年(1376):汰中書省平章政事、參知政事——《明史·職官志一》記此在誅胡惟庸之前,可見朱元璋削弱相權之志早著,非一時起意」
- 廢丞相-常見誤解「胡案提供的是時機與口實」
- 廢丞相-常見誤解「罷相緊接誅胡惟庸而來,易被讀成「因胡惟庸謀反才廢相」」
廢丞相頁又說,廢相和剪除功臣,其實是同一個集權工程的兩面:除掉制度,也除掉人。推
推這是廢丞相頁自己的歸納,不是史料直接寫的。
出處(1)
- 廢丞相-常見誤解「實為同一集權工程的兩面——除制與除人並行」
案子拖了十多年
胡惟庸死後,他的反狀「猶未盡露」,還沒有完全暴露。通倭(洪武十九年)、通元(洪武二十三年)這些罪狀,是後來陸續發出來的,牽連李善長、唐勝宗、費聚、趙庸等開國功臣,「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供詞牽連到的被處死的有三萬多人。朱元璋還寫了《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
出處(1)
- 胡惟庸-歷史影響「惟庸死後反狀「猶未盡露」,通倭(洪武十九年)、通元(二十三年)諸罪陸續發,牽連李善長、唐勝宗、費聚、趙庸等開國功臣,「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帝作《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
李善長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被處死,是胡惟庸被誅整整十年之後。朱元璋以「知逆謀不發、狐疑觀望懷兩端」的罪名,說他是大逆不道,連同妻、女、弟、侄七十多口一起處死,那年他七十七歲。李善長頁說,全案繫在他弟弟李存義父子獄中的「詞連」和奴僕的首告,沒有李善長本人謀逆的直接實據。他死後第二年,虞部郎中王國用上書鳴冤,太祖竟然也不能治他的罪。
出處(3)
- 李善長-簡介「晚年捲入胡惟庸案,洪武二十三年(1390)以「知逆謀不發、狐疑觀望懷兩端」被指大逆不道,並妻女弟侄七十餘口同誅,時年七十七」(晚年被捲進胡惟庸案,洪武二十三年以「知道有謀逆卻不揭發,猶豫觀望懷著兩種心」被指大逆不道,連同妻、女、弟、侄七十多口一起處死,七十七歲)
- 李善長-常見誤解「善長被誅在胡惟庸伏誅之後整整十年(洪武十三年→二十三年),全案繫於其弟存義父子獄中的「詞連」與奴僕首告,並無善長本人謀逆的直接實據」
- 李善長-簡介「其死之明年即有虞部郎中王國用上書鳴冤,太祖竟亦不能罪」
洪武二十六年(1393),藍玉案又發。九月,朱元璋下詔:「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從今以後胡惟庸的黨羽、藍玉的黨羽一概赦免不問。藍玉頁說,這是朱元璋親手把兩個案子並列。胡惟庸頁說,藍玉案是和胡惟庸案並列的「明初四大案」之二,開國功臣集團就一空了。
出處(2)
- 藍玉-歷史影響「太祖二十六年九月詔「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親手將兩案並列」(太祖二十六年九月下詔「從今以後胡黨、藍黨一概赦免不問」,親手把兩個案子並列)
- 胡惟庸-歷史影響「與後起的藍玉案並為「明初四大案」之二,開國功臣集團為之一空」
史書怎麼看:罪證是後補的
胡惟庸案的定讞,是《明史》寫的,但它未必是歷史的實情。傳中通倭、通元、結黨起兵這些事,多半在胡惟庸死後幾年才「發現」,通倭在洪武十九年,通元在二十三年。本傳自己也承認:「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頁上說,判詞和證據的時間次序矛盾,是正史自己留在紙上的。近代史家,比如吳晗的〈胡惟庸黨案考〉,多半認為這個案子,是朱元璋為了集權廢相、剪除功臣,一步步羅織擴大的,罪狀隨政治需要逐年增加。頁上的結論是:制度後果,也就是廢丞相,是確鑿的;謀反罪狀的真假,是史學上的公案。推
推這是胡惟庸頁自己的結論,並附近代史家的看法作旁證。
出處(4)
- 胡惟庸-常見誤解「「胡惟庸謀反」是《明史》的定讞,卻未必是歷史的實情」
- 胡惟庸-常見誤解「傳中通倭、通元、結黨起兵諸事,多在胡惟庸死後數年才「發現」(通倭在洪武十九年、通元在二十三年),本傳並自承「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
- 胡惟庸-常見誤解「近代史家(如吳晗〈胡惟庸黨案考〉)多認為此案係朱元璋為集權廢相、翦除功臣而逐步羅織擴大,罪狀隨政治需要逐年增益」
- 胡惟庸-常見誤解「制度後果(廢丞相)是確鑿的,謀反罪狀的真偽則是史學公案」
「通倭」這條後起的罪名,還被朱元璋親手寫進了家法。《皇明祖訓》〈祖訓首章〉的「不征諸夷」條,在日本國下面註:「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意思是它表面上來朝貢,實際上是詐,暗中勾結奸臣胡惟庸,謀劃不軌,所以和它斷絕往來。祖訓的定本成於洪武二十八年(1395),離胡惟庸之死已經十五年,離「通倭」罪名發出(洪武十九年)也已經九年。一個死後才「發現」的罪名,就這樣被寫進一部宣稱「一字不可改易」的祖制,還成為明初對日本絕交的官方理由。頁上說,罪名的真假是公案,但罪名怎麼被制度性地固定下來,這裡有一份出自定讞者本人的一手標本。
出處(5)
- 胡惟庸-常見誤解「而「通倭」這條後起的罪名,朱元璋親手寫進了家法」
- 胡惟庸-常見誤解「皇明祖訓〈祖訓首章〉「不征諸夷」條,日本國下注曰:「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謀為不軌,故絕之。」」(《皇明祖訓》〈祖訓首章〉「不征諸夷」條,日本國下面註:「表面上來朝貢,實際上是詐,暗中勾結奸臣胡惟庸,謀劃不軌,所以和它斷絕往來」)
- 胡惟庸-常見誤解「祖訓定本成於洪武二十八年(1395)——去惟庸之死已十五年,去「通倭」罪名之發(洪武十九年)亦已九年」
- 胡惟庸-常見誤解「一樁死後才「發現」的罪名,就此被寫入一部宣稱「一字不可改易」的祖制文本,並以「故絕之」成為明初對日絕交的官方理由」
- 皇明祖訓-內容與體例「此即廢丞相之祖制依據,胡惟庸案後朱元璋以祖訓形式將其永久化」
讀完之後,看關係圖
圖上除了胡惟庸自己,還有 12 個節點,故事裡提到了其中 11 個。依圖上的分群,是這樣:
- 君臣與同僚:朱元璋、劉基、李善長、藍玉、汪廣洋
- 案中人:涂節、陳寧、胡惟庸案
- 後果:廢丞相、皇明祖訓、明史
故事裡提到的事件,各有一張事件圖,完整經過在那邊:胡惟庸案。在 Obsidian 打開「事件」表格,找到那一列,點「互動圖表」欄的「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