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第四期2026.09.14

沒寫死因的兩個皇帝

史書寫了他死了,就是不寫他怎麼死的。
這一期講這種空白,該不該花時間追下去。

《明史·景帝紀》清朝官修的正史

癸丑,王薨於西宮,年三十。

二月十九日,王在西宮過世,三十歲。

陸釴《病逸漫記》明朝人的私人筆記

景泰帝之崩,為宦者蔣安以帛勒死。

景泰皇帝的死,是宦官蔣安拿布帛勒死的。

兩句寫的是同一個人,明景帝朱祁鈺。

一邊只說他走了,一邊說了是誰、用什麼。

連稱呼都不同。
正史叫他「王」,用薨,那是親王過世的寫法。
筆記叫他「景泰帝」,用崩,那是皇帝過世的寫法。

這篇是怎麼來的

我們在建一座明朝史的筆記庫,寫到明景帝這一頁。

一開始我參考的百科,只寫他「不久去世」。
往下查才知道,他的死有兩種說法:病死,或者被人勒死。

勒死那一句,出自陸釴的《病逸漫記》,一本明朝人寫的筆記,記的是正統到天順那幾十年的朝廷舊事。
我找來全文,還有那一條所在的木刻書影,兩邊一個字一個字對過,書上確實這樣刻。

對完之後,我的問題換了一個。

書上寫了勒死,正史卻只給一個「薨」字。

這一期的青和紅,分的是空白

要判斷的,是一處沒寫的地方,該不該花時間追下去。

青這處空白可以放過
紅這處空白值得追下去

正史沒寫死因,
這算不算可疑?

這是本期想釐清的問題。

如果不管這件事你會分不出一樁疑案和一行普通的記錄。 因為它們在紙上長得一模一樣。

同一部《明史》,兩個皇帝

一

另一個皇帝,同一種寫法

往前翻三十幾年,明仁宗朱高熾的本紀,也是這樣寫的。

明景帝癸丑,王薨於西宮,
年三十。
1457 年
明仁宗是日,崩於欽安殿,
年四十有八。
1425 年
光看紙面,分不出來

兩人過世之前,本紀都記了一筆「帝不豫」,意思是皇帝身體不適。
接著就是死在哪裡、幾歲。
得的是什麼病、怎麼走的,兩邊一個字都沒有。

這就是開頭說的那個代價。
如果「沒寫」就算可疑,仁宗也得算進去;如果「沒寫」就代表沒事,景帝也跟著過關。

二

分開他們的,是兩個問題

像公司的離職公告,只寫「某某人即日起離職」,不寫原因。
每個人的公告都這樣寫,那不代表什麼。
但如果發公告的,正好是剛把他擠走的那位主管,你就會想多問一句。

先把景帝最後那一個月排出來:

  1. 1457 年正月他病著,哥哥英宗趁夜發動政變,重新坐上皇位(奪門之變)
  2. 二月初一他被廢為郕王
  3. 二月十九日死在西宮,三十歲

當時的人,拿不拿得到這個消息?

仁宗拿得到死在宮裡的欽安殿。
景帝拿得到死在宮裡的西宮。

當時掌權、留下記錄的人,有沒有理由不寫?

仁宗看不出來遺詔傳位給太子。
他病倒那天,太子人還在南京,是派人去叫回來的。
景帝有掌權的正是十八天前把他廢掉的哥哥。
加上他死後得到的諡號是「戾」,替自己蓋的陵墓被拆掉,改用親王的禮葬在西山。
第一題一樣,第二題不一樣
三

別的書,也沒有沉默

第二題答「有」,下一步就去找別的書,看它們是不是也不出聲。

陸釴《病逸漫記》 明朝人 景泰帝之崩,為宦者蔣安以帛勒死。 就是開頭那一句。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 1658 年,清初 升遐日月,史無明文,燭影斧聲,不無疑案。 他走的那段日子,史書沒有明白寫下來;像宋朝「燭影斧聲」那一夜,不能說沒有疑點。
這處空白,值得追下去

燭影斧聲是宋太祖暴斃的典故,那一夜之後接著即位的,是他的弟弟。
谷應泰沒有明說,他借這個典故,暗示這一次的死也不尋常。

那他到底是怎麼死的

查到這裡,我的答案是:不知道。

我們的景帝那一頁,寫的仍然是兩種說法並存,沒有定論。
因為陸釴那一句只有十四個字,沒有交代他從哪裡聽來,只憑這一句定不了案。

那兩個問題也不會替你判案。
它們可以做的,是告訴你哪一處空白值得花時間,哪一處可以放過。

下次看到史書沒寫某件事,先別急著說有鬼,也別急著說沒事。
先問兩句:
當時的人拿不拿得到這個消息?
負責寫的人有沒有理由不寫?

所以,一處空白可不可疑,
要看是誰留下的。

本期所據:
《明史》卷十一〈景帝紀〉、卷八〈仁宗紀〉,維基文庫的文字版。
陸釴《病逸漫記》第 78 條,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的文字版,另與木刻書影逐字對過。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五〈南宮復辟〉,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的文字版。
快照:本期是 2026 年 9 月 14 日的紀錄。
電子報不維護,日後若查到新的出處,我們寫新的一期,不回頭改這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