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明祖訓-簡介 | 《皇明祖訓》是明太祖朱元璋為訓誡子孫、垂範後世所定的皇室家法 | |
| 皇明祖訓-簡介 | 洪武二年(1369)敕中書編次,六年(1373)五月書成,初名《祖訓錄》;洪武二十八年(1395)閏九月重定,更名《皇明祖訓》 | |
| 皇明祖訓-簡介 | 全書一冊十三篇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本頁引文依維基文庫的原始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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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明祖訓-基本資訊 | 洪武二年(1369)四月敕中書編次 | |
| 皇明祖訓-基本資訊 | 六年(1373)五月書成,名《祖訓錄》,太祖自為序,復命宋濂序之(濂序今傳本已佚)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序稱「首尾六年,凡七謄藁,至今方定」 | 前後六年,抄寫了七遍底稿,到現在才定下來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此語指洪武二年至六年編纂《祖訓錄》的六年,非指《祖訓錄》至《皇明祖訓》的二十二年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庚戌(重定前約一月),太祖「頒祖訓條章於內外文武諸司」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後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論,無赦 | 以後有人敢說要改動祖法的,就當作奸臣論處,不赦免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基本資訊 | 洪武二十八年(1395)閏九月庚寅(二十九日)重定,更名《皇明祖訓》 | |
| 皇明祖訓-基本資訊 | 上於是重定《祖訓錄》,名為《皇明祖訓》,其目仍舊而更其〈箴戒〉章為〈祖訓首章〉 | 太祖於是重新訂定《祖訓錄》,名為《皇明祖訓》,篇目照舊,只把〈箴戒〉章改為〈祖訓首章〉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基本資訊 | 二者為同一書的前後定本,非兩書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親王歲祿由五萬石減為一萬石——減去五分之四——這才是二十八年重定祖訓的直接動因 | |
| 皇明祖訓-帝王名字的來歷 | 《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二繫其事於洪武二十八年十月癸巳 | |
| 皇明祖訓-帝王名字的來歷 | 則今傳本必成於十月癸巳之後,不可能是閏九月那個「重定」的當下之本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惟現存傳本的確切定稿時點仍有異說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張德信則據實錄推斷今傳本「應該是洪武二十八年十月的定本,或者是洪武二十九年十二月的定本」 | |
| 皇明祖訓-帝王名字的來歷 | 這正與張德信「今傳本應是洪武二十八年十月的定本」之推斷相合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定本頒行後被歷代明帝奉為不可更改的根本大法 | |
| 皇明祖訓-基本資訊 | 完整流傳。《四庫全書總目》列入存目(未收入正編),今影印於《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 |
| 皇明祖訓-基本資訊 | 一冊十三篇——祖訓首章、持守、嚴祭祀、謹出入、慎國政、禮儀、法律、內令、內官、職制、兵衛、營繕、供用 | |
| 皇明祖訓-基本資訊 | 十三篇之目自《祖訓錄》即定,二十八年重定時「其目仍舊」,僅將總綱〈箴戒〉章改名〈祖訓首章〉 | |
| 皇明祖訓-內容與體例 | 廢丞相、不許復設(〈祖訓首章〉) | |
| 皇明祖訓-內容與體例 | 親王訓兵待命(〈法律〉篇) | |
| 皇明祖訓-內容與體例 | 不征諸夷十五國(〈祖訓首章〉第四項)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明太祖實錄》繫重定更名於洪武二十八年閏九月 | |
| 皇明祖訓-帝王名字的來歷 | 此事在閏九月庚寅重定更名之後 | |
| 皇明祖訓-〈內官〉篇是十一監,《明史》寫的是十二監 | 神宮、尚寶、孝陵神宮、尚膳、尚衣、司設、內官、司禮、御馬、印綬、直殿 | |
| 皇明祖訓-〈內官〉篇是十一監,《明史》寫的是十二監 | 十一個名字逐字相同,連次序都一樣 | |
| 皇明祖訓-〈內官〉篇是十一監,《明史》寫的是十二監 | 迨末年頒《祖訓》,乃定為十有二監及各司局 | 到了末年頒布《祖訓》,才定為十二監與各司局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親王「今定米壹萬石」 | |
| 皇明祖訓-流傳與沿革 | 代、肅、遼、慶、寧、穀遠在邊地,民少賦薄,歲且給五百石 | 代、肅、遼、慶、寧、穀六府遠在邊地,百姓少、賦稅薄,每年只給五百石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內容與體例 | 如朝無正臣,內有奸惡,則親王訓兵待命,天子密詔諸王,統領鎮兵討平之。既平之後,收兵于營 | 如果朝廷沒有正直的臣子、內部有奸惡,親王就訓練軍隊等待命令,天子密詔各王,統領鎮守的軍隊平定他們。平定之後,把兵收回營裡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常見誤解二:朱棣起兵「清君側」合乎《皇明祖訓》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節引此條時作「則親王訓兵待命,或領正兵討平」 | 提要節引這一條時寫成:親王訓練軍隊等待命令,或者率領正規軍平定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常見誤解一:朱元璋在《皇明祖訓》中「禁宦官干政」 | 〈內令〉〈內官〉兩篇逐字通篇無「內臣不得干預政事」一類禁令 | |
| 皇明祖訓-常見誤解二:朱棣起兵「清君側」合乎《皇明祖訓》 | 親王只能「訓兵待命」,出兵須天子密詔,且事平之後須收兵還朝 | |
| 皇明祖訓-內容與體例 | 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 | 得到那塊地不夠用來供給,得到那裡的人民不夠用來使喚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常見誤解三:「不征之國」是和平外交的宣言 | 但胡戎與西北邊境,互相密邇,累世戰爭,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 | 只有北方的胡人與西北邊境,彼此靠得很近,累世打仗,必須選將練兵,隨時謹慎防備編者自譯,沒人核對 |
| 皇明祖訓-常見誤解四:「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之制本於祖訓 | 此語出《明史·諸王傳》,描述的是永樂削藩以後的宗室,不是祖訓所定的宗藩 | |
| 皇明祖訓-常見誤解四:「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之制本於祖訓 | 唯「不臨民」一項(王不與民事、府縣官朝廷除授)確為祖訓明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