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清朝展廳制度內十三衙門制度運作圖

內十三衙門

機構・1654–1661

  1. 天命
  2. 天聰
  3. 崇德
  4. 順治
  5. 康熙
  6. 雍正
  7. 乾隆
  8. 嘉慶
  9. 道光
  10. 咸豐
  11. 同治
  12. 光緒
  13. 宣統
制度運作圖內十三衙門

19 個節點、13 條線(0 條是編者推論)、5 列對照、6 張對照卡、40 句引文。

點名稱:

1 十三衙門到內務府七司

十三衙門裡哪幾個,後來變成內務府的哪個司?

這張圖的 13 條線全是頁上自己寫明的先後,沒有我推論連起來的虛線。

頁上寫明
順治十一年設順治十二、十三年改順治十七年、康熙元年改內務府七司御用監廣儲司內官監宣徽院會稽司鐘鼓司禮儀監禮儀院掌儀司慶豐司尚方司尚方院慎刑司尚膳監采捕衙門都虞司惜薪司內工部營造司康熙十六年順治十七年康熙十六年順治十三年順治十七年康熙十六年康熙二十三年順治十二年康熙十六年康熙元年康熙十六年康熙元年康熙十六年

點圖上的線或線上的字,這裡會顯示它的出處,以及它是頁上寫明還是編者推論。

全部 13 條線與出處
從到標籤種類一句話出處
御用監廣儲司康熙十六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十六年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宣徽院改為會稽司,禮儀院改為掌儀司)
內官監宣徽院順治十七年頁上寫明頁上寫順治十七年把內官監改為宣徽院。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內官監為宣徽院」(內官監改為宣徽院)
宣徽院會稽司康熙十六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十六年把宣徽院改為會稽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宣徽院改為會稽司,禮儀院改為掌儀司)
鐘鼓司禮儀監順治十三年頁上寫明頁上寫順治十三年把鐘鼓司改為禮儀監。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鐘鼓司為禮儀監,尚寶監為司。時猶舊臣、寺臣兼用也」(把鐘鼓司改為禮儀監,尚寶監改為尚寶司;這時還是舊臣與宦官一起任用)
禮儀監禮儀院順治十七年頁上寫明頁上寫順治十七年把禮儀監改為禮儀院。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禮儀監為院」(把禮儀監改為禮儀院)
禮儀院掌儀司康熙十六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十六年把禮儀院改為掌儀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宣徽院改為會稽司,禮儀院改為掌儀司)
掌儀司慶豐司康熙二十三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二十三年從掌儀司分出慶豐司,到這時是內務府七司。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二十三年分出慶豐司」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尚方司尚方院順治十二年頁上寫明頁上寫順治十二年把尚方司改為尚方院。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尚方司為院」(把尚方司改為尚方院)
尚方院慎刑司康熙十六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十六年把尚方院改為慎刑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尚方院改為慎刑司,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尚膳監采捕衙門康熙元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元年把尚膳監改為采捕衙門。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尚膳監為采捕衙門」(把尚膳監改為采捕衙門)
采捕衙門都虞司康熙十六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十六年把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尚方院改為慎刑司,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惜薪司內工部康熙元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元年把惜薪司改為內工部。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惜薪司為內工部」(把惜薪司改為內工部)
內工部營造司康熙十六年頁上寫明頁上寫康熙十六年把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尚方院改為慎刑司,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節點的出處

節點出處
御用監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簡介「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順治十一年,命工部設立十三衙門: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個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個司,兵仗、織染兩個局)
廣儲司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宣徽院改為會稽司,禮儀院改為掌儀司)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內官監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簡介「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順治十一年,命工部設立十三衙門: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個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個司,兵仗、織染兩個局)
宣徽院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內官監為宣徽院」(內官監改為宣徽院)
會稽司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宣徽院改為會稽司,禮儀院改為掌儀司)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鐘鼓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簡介「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順治十一年,命工部設立十三衙門: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個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個司,兵仗、織染兩個局)
禮儀監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鐘鼓司為禮儀監,尚寶監為司。時猶舊臣、寺臣兼用也」(把鐘鼓司改為禮儀監,尚寶監改為尚寶司;這時還是舊臣與宦官一起任用)
禮儀院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禮儀監為院」(把禮儀監改為禮儀院)
掌儀司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宣徽院改為會稽司,禮儀院改為掌儀司)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慶豐司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二十三年分出慶豐司」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尚方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簡介「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順治十一年,命工部設立十三衙門: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個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個司,兵仗、織染兩個局)
尚方院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尚方司為院」(把尚方司改為尚方院)
慎刑司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尚方院改為慎刑司,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尚膳監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簡介「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順治十一年,命工部設立十三衙門: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個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個司,兵仗、織染兩個局)
采捕衙門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尚膳監為采捕衙門」(把尚膳監改為采捕衙門)
都虞司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尚方院改為慎刑司,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惜薪司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簡介「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順治十一年,命工部設立十三衙門: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個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個司,兵仗、織染兩個局)
內工部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惜薪司為內工部」(把惜薪司改為內工部)
營造司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尚方院改為慎刑司,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2 兩道防宦官的諭旨

順治十年和十二年,各立了什麼規矩防宦官?

項目順治十年六月的諭旨順治十二年六月的鐵牌
開頭怎麼講宦官歷代宦官帶兵、干預政事,給後代留下禍患。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典兵干政,貽禍後代」(帶兵、干預政事,給後代留下禍患)
宦官自古沒有廢過,任用不當就會留下禍亂。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中官之設,自古不廢。任使失宜,即貽禍亂。」(宦官的設置,自古沒有廢過;任用不當,就會留下禍亂)
定了什麼限制品級不超過四品;沒有奉派差事,不許擅自出皇城。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朕酌古准今,量為設置,級不過四品。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我參酌古今,適量設置宦官,品級不超過四品;沒有奉派差事,不許擅自出皇城)
不許竊取權力、收受賄賂、結交官員、越權奏事。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如有竊權納賄,交結官員,越分奏事者」(如果有竊取權力、收受賄賂、結交官員、越權奏事的)
犯了怎麼辦外官跟宦官結交的,查出來一起處死。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外官有與交結者,發覺一併論死。」(外官跟他們結交的,查出來一起處死)
宦官凌遲處死。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如有竊權納賄,交結官員,越分奏事者」(如果有竊取權力、收受賄賂、結交官員、越權奏事的)
  • 內十三衙門-簡介「凌遲處死」
舉了誰當例子頁上沒寫明朝的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並點名明朝的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
寫在哪裡福臨下的諭旨。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本紀卷5 記福臨下諭」
在十三衙門立鐵牌,讓後世遵守。
出處(2)
  • 內十三衙門-沿革「命內十三衙門立鐵牌」
  • 內十三衙門-沿革「特立鐵牌,俾世遵守」(特地立鐵牌,讓後世遵守)

五列的配對是我照內十三衙門頁〈沿革〉排的,每一格各有頁上的出處。第三列兩邊處死的對象不同,左邊是跟宦官結交的外官,右邊是宦官本人,兩格各照頁上寫。

3 原文層

頁上自己怎麼說?有哪些常被誤解、順治自己怎麼檢討?

常見誤解 4 張

內十三衙門頁〈常見誤解〉四則,原樣放上來,沒有新增判斷。

十三衙門是哪一年設的

原文有三處線索,頁上並列。

  • 卷118 內務府一段 順治十一年命工部設立。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卷118 內務府一段寫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
  • 卷118〈宦官〉 順治元年就照十三衙門給太監定品級。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卷118〈宦官〉一段卻寫「順治元年,按十三衙門給太監品級」,像是順治元年就有十三衙門」
  • 本紀卷5 順治十年的諭旨只說適量設置,沒提十三衙門。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本紀卷5 順治十年六月的諭旨說宦官「量為設置,級不過四品」,沒提十三衙門」
  • 頁上的處理 起點照順治十一年,三處並列。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三處並列」

罷內官以後,各監馬上消失了嗎

順治十八年撤銷,但各監的名稱還用了好幾年。

  • 本紀卷6 與卷118 順治十八年二月罷內官,卷118 也寫十八年撤銷。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本紀卷6 記順治十八年二月「罷內官」,卷118〈宦官〉一段也寫「十八年省」」
  • 卷118 內務府一段 同年御用監還設了四個庫,各監到康熙年間才改名。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但卷118 內務府一段記同年御用監還設了四個庫,御用監要到康熙十六年才改名廣儲司,尚膳監在康熙元年才改為采捕衙門」
  • 頁上的讀法 撤的是宦官主管的體制,衙門的架子留下來改由內務府管。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撤銷的是宦官主管的體制,衙門的架子留下來,改由內務府管(這是本頁把幾段並排的讀法)」

吳良輔是哪一年被處死的

三處原文寫了三個年份。

  • 本紀卷5 順治十五年三月。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內監吳良輔以受賄伏誅」(太監吳良輔因受賄被處死)
  • 本紀卷6 順治十八年二月。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誅有罪內監吳良輔,罷內官」(處死有罪的太監吳良輔,撤銷宦官衙門)
  • 卷118 康熙元年。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康熙元年,誅內監吳良輔輩」(康熙元年,處死太監吳良輔等人)
  • 維基百科 寫是孝莊太皇太后下令的,本紀沒有寫是誰下令。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維基百科寫是孝莊太皇太后下令處死的,本紀沒有寫是誰下令」

各衙門的名稱怎麼寫

卷118 與維基百科寫法不同。

  • 卷118 尚方是司,兵仗是局。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卷118 寫「尚方」是司、「兵仗」局」
  • 維基百科 寫成尚方監、兵杖局。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維基百科寫成尚方監、兵杖局」
  • 頁上的處理 照卷118。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本頁照卷118」

影響 2 張

內十三衙門頁〈影響〉前兩段,原樣放上來。

順治自己的檢討

他兩次下諭防宦官,臨終的遺詔仍把設十三衙門列為罪過。

  • 遺詔的前提 祖宗創業沒有任用宦官,明朝亡國也是因為重用宦官。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國,亦因委用宦寺。」(祖宗創業時沒有任用宦官,而且明朝亡國也是因為重用宦官)
  • 遺詔的罪過 設立內十三衙門,跟明朝沒有兩樣,營私舞弊比以往更甚。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設立內十三衙門,委用任使,與明無異。致營私作弊,更逾往時,是朕之罪一也。」(設立內十三衙門,任用宦官跟明朝沒有兩樣,以致營私舞弊比以往更甚,這是我的一條罪)
  • 頁上的話 十年、十二年兩次下諭,遺詔仍列為罪過。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影響「他十年、十二年兩次下諭防宦官,臨終的遺詔仍把設十三衙門列為罪過」

宦官改歸內務府管

撤銷之後由內務府大臣總管,到七司定制時權力全歸內務府。

  • 順治十八年 撤銷,由內務府大臣總管。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十八年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順治十八年撤銷,由內務府大臣總管)
  • 康熙二十三年 內務府七司定制,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
    出處(1)
    •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全部引文(40 句,上面各張圖用到的每一句)
出處引文白話
內十三衙門-簡介內十三衙門是順治年間設在宮中、以宦官為主的十三個衙門
內十三衙門-簡介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設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司,兵仗、織染二局順治十一年,命工部設立十三衙門:司禮、御用、御馬、內官、尚衣、尚膳、尚寶、司設八個監,尚方、惜薪、鐘鼓三個司,兵仗、織染兩個局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御用監為廣儲司,宣徽院為會稽司,禮儀院為掌儀司把御用監改為廣儲司,宣徽院改為會稽司,禮儀院改為掌儀司
內十三衙門-沿革是為七司。至是奄宦之權悉歸於府矣這就是內務府七司;到這時,宦官的權力全部歸到內務府了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內官監為宣徽院內官監改為宣徽院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鐘鼓司為禮儀監,尚寶監為司。時猶舊臣、寺臣兼用也把鐘鼓司改為禮儀監,尚寶監改為尚寶司;這時還是舊臣與宦官一起任用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禮儀監為院把禮儀監改為禮儀院
內十三衙門-沿革二十三年分出慶豐司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尚方司為院把尚方司改為尚方院
內十三衙門-沿革尚方院為慎刑司,采捕衙門為都虞司,內工部為營造司尚方院改為慎刑司,采捕衙門改為都虞司,內工部改為營造司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尚膳監為采捕衙門把尚膳監改為采捕衙門
內十三衙門-沿革改惜薪司為內工部把惜薪司改為內工部
內十三衙門-沿革典兵干政,貽禍後代帶兵、干預政事,給後代留下禍患
內十三衙門-沿革中官之設,自古不廢。任使失宜,即貽禍亂。宦官的設置,自古沒有廢過;任用不當,就會留下禍亂
內十三衙門-沿革朕酌古准今,量為設置,級不過四品。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我參酌古今,適量設置宦官,品級不超過四品;沒有奉派差事,不許擅自出皇城
內十三衙門-沿革如有竊權納賄,交結官員,越分奏事者如果有竊取權力、收受賄賂、結交官員、越權奏事的
內十三衙門-沿革外官有與交結者,發覺一併論死。外官跟他們結交的,查出來一起處死
內十三衙門-簡介凌遲處死
內十三衙門-沿革並點名明朝的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
內十三衙門-沿革本紀卷5 記福臨下諭
內十三衙門-沿革命內十三衙門立鐵牌
內十三衙門-沿革特立鐵牌,俾世遵守特地立鐵牌,讓後世遵守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卷118 內務府一段寫順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門」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卷118〈宦官〉一段卻寫「順治元年,按十三衙門給太監品級」,像是順治元年就有十三衙門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本紀卷5 順治十年六月的諭旨說宦官「量為設置,級不過四品」,沒提十三衙門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三處並列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本紀卷6 記順治十八年二月「罷內官」,卷118〈宦官〉一段也寫「十八年省」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但卷118 內務府一段記同年御用監還設了四個庫,御用監要到康熙十六年才改名廣儲司,尚膳監在康熙元年才改為采捕衙門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撤銷的是宦官主管的體制,衙門的架子留下來,改由內務府管(這是本頁把幾段並排的讀法)
內十三衙門-沿革內監吳良輔以受賄伏誅太監吳良輔因受賄被處死
內十三衙門-沿革誅有罪內監吳良輔,罷內官處死有罪的太監吳良輔,撤銷宦官衙門
內十三衙門-沿革康熙元年,誅內監吳良輔輩康熙元年,處死太監吳良輔等人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維基百科寫是孝莊太皇太后下令處死的,本紀沒有寫是誰下令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卷118 寫「尚方」是司、「兵仗」局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維基百科寫成尚方監、兵杖局
內十三衙門-常見誤解本頁照卷118
內十三衙門-沿革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國,亦因委用宦寺。祖宗創業時沒有任用宦官,而且明朝亡國也是因為重用宦官
內十三衙門-沿革設立內十三衙門,委用任使,與明無異。致營私作弊,更逾往時,是朕之罪一也。設立內十三衙門,任用宦官跟明朝沒有兩樣,以致營私舞弊比以往更甚,這是我的一條罪
內十三衙門-影響他十年、十二年兩次下諭防宦官,臨終的遺詔仍把設十三衙門列為罪過
內十三衙門-沿革十八年省,以內務府大臣總管順治十八年撤銷,由內務府大臣總管

制度頁自己列的來源

evidence: 一手史料|verified: true|據制度頁|產出 2026-10-25

出處寫「筆記名-段落名」(如「內十三衙門-簡介」)的,指向本站那則筆記的那一段,不標行號,因為筆記會改、行號會移;要找原句就到那一段,或搜那句引文。圖上每一格都指得回其中一句,指不回的不畫。實線與虛線、走向、對照列怎麼配對,都是我讀句子做的判斷,可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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