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法:底線是人名、地名、官職與專有名詞;點狀底線是明代官職,滑鼠移上去會變問號,點一下看說明(說明是編者的白話,不是原文);虛線推是編者把兩處原文並排後連起來的;每段下面的「出處」點開看原文。
陳瑛是永樂朝的左都御史,替成祖追究建文朝的舊臣,又一個接一個彈劾功臣勳戚。成祖寵任他,也知道他刻薄;監國的皇太子很厭惡他。永樂九年他得罪下獄而死,傳寫「天下快之」,天下人都覺得痛快。這一篇照時間順序講他的一生,最後接到關係圖。
出處(3)
- 陳瑛-簡介「永樂九年(1411)他得罪下獄而死,傳寫「天下快之」」
- 陳瑛-生平事功「以為能發奸,寵任之,然亦知其殘刻,所奏讞不盡從」
- 陳瑛-生平事功「時太子深惡瑛,以帝方寵任,無如何」
被告發通燕,貶到廣西
他是滁人。洪武年間以人才的名義被送進太學,升為御史,外放山東按察使。
出處(1)
- 陳瑛-生平事功「洪武年間以人才的名義被送進太學,升為御史,外放山東按察使。」
建文元年他在北平任職,當的是什麼官,各卷寫法不同:傳寫他「調北平僉事」,本紀卷5 與《明史紀事本末》卷16 都稱他「前北平按察使」。傳接著寫「湯宗告瑛受燕王金錢,通密謀,逮謫廣西」,湯宗告發他收了燕王的錢、私通密謀,他被逮捕,貶到廣西。
出處(2)
- 陳瑛-生平事功「傳寫他建文元年「調北平僉事」,本紀卷5 與《明史紀事本末》卷16 都稱他「前北平按察使」「按察使陳瑛」」
- 陳瑛-生平事功「傳寫「湯宗告瑛受燕王金錢,通密謀,逮謫廣西」」
1402年:召回,追究建文舊臣
燕王稱帝後召他回京。本紀卷5 記在洪武三十五年(1402)七月癸未,「召前北平按察使陳瑛為左副都御史」;《明史紀事本末》卷16 寫的是右副都御史,另寫「瑛怨建文諸臣最深」,他最怨恨建文朝的大臣。
出處(4)
- 陳瑛-生平事功「燕王稱帝後召他回京」
- 陳瑛-生平事功「本紀卷5 記在洪武三十五年(1402)七月癸未,「召前北平按察使陳瑛為左副都御史」」
- 陳瑛-生平事功「《明史紀事本末》卷16 寫的是「以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陳瑛-生平事功「《明史紀事本末》另寫「瑛怨建文諸臣最深」」
傳寫他「天性殘忍」,一上任就上奏,說不肯順從、替建文帝效死的大臣「其心與叛逆無異,請追戮之」,他們的心跟叛逆沒有兩樣,請求追究處死。
出處(2)
- 陳瑛-生平事功「傳寫他「天性殘忍」,一上任就上奏」
- 陳瑛-生平事功「其心與叛逆無異,請追戮之」
成祖回答:「朕誅奸臣,不過齊、黃數輩」,我要殺的奸臣,不過齊泰、黃子澄幾個人;又說「況汝所言,有不與此數者,勿問」,何況你說的人,有的不在名單裡,不要追究。
出處(2)
- 陳瑛-生平事功「成祖說:「朕誅奸臣,不過齊、黃數輩」」
- 陳瑛-生平事功「況汝所言,有不與此數者,勿問」
後來他看了方孝孺等人的獄詞,還是把黃觀、王叔英等人的家登記抄沒,把他們的妻女發配,「疏族、外親莫不連染」,遠房族人、外親沒有不受牽連的。
出處(2)
- 陳瑛-生平事功「就把黃觀、王叔英等人的家登記抄沒,把他們的妻女發配」
- 陳瑛-生平事功「「疏族、外親莫不連染」」
胡閏之獄抄沒了幾百家,傳寫「號冤聲徹天」,喊冤的聲音直達天上。兩旁的御史都掩面哭泣,他臉色也很難看,卻對人說:「不以叛逆處此輩,則吾等為無名。」不把這些人當叛逆處置,我們這些人就師出無名了。傳接著寫「於是諸忠臣無遺種矣」,那些忠臣都沒有留下後代了。
出處(3)
- 陳瑛-生平事功「抄沒了幾百家,傳寫「號冤聲徹天」」
- 陳瑛-生平事功「兩旁的御史都掩面哭泣,陳瑛臉色也很難看,卻對人說:「不以叛逆處此輩,則吾等為無名。」」
- 陳瑛-生平事功「傳接著寫「於是諸忠臣無遺種矣」」
1403年起:彈劾勳戚大臣
永樂元年(1403)他升左都御史,傳寫他「益以訐發為能」,更把揭發別人當成本事。他彈劾的人裡,有幾位是建文朝的武將:
- 盛庸:永樂元年八月參他「怨誹」,心懷怨恨、出言毀謗,說應當處死,盛庸自殺。〈盛庸傳〉寫的是參他「怨望有異圖」。
- 李景隆:永樂二年參曹國公李景隆「謀不軌」,圖謀造反,又參他的弟弟,兩人都被收押。
- 耿炳文:參長興侯耿炳文僭越,耿炳文自殺。〈耿炳文傳〉把這件事寫在燕王稱帝的第二年。
出處(9)
- 陳瑛-生平事功「永樂元年(1403)他升左都御史(〈七卿年表〉永樂元年那一格寫「陳瑛正月任」)」
- 陳瑛-生平事功「傳寫他「益以訐發為能」」
- 陳瑛-生平事功「元年八月參盛庸「怨誹」」
- 陳瑛-生平事功「說應當處死,盛庸自殺」
- 陳瑛-生平事功「卷144〈盛庸傳〉寫的是陳瑛參他「怨望有異圖」」
- 陳瑛-生平事功「二年參曹國公李景隆「謀不軌」」
- 陳瑛-生平事功「兩人都被收押」
- 陳瑛-生平事功「參長興侯耿炳文僭越,耿炳文自殺」
- 陳瑛-生平事功「卷130〈耿炳文傳〉寫在燕王稱帝的第二年」
傳寫他「所論劾勳戚、大臣十餘人,皆陰希帝指」,彈劾的勳戚、大臣十幾人,都是暗中揣摩成祖的意思。駙馬都尉梅殷被他參「邪謀」後遇害;卷144〈何福傳〉另記何福被他再次參劾後上吊自殺,這件事陳瑛傳沒有寫。
出處(3)
- 陳瑛-生平事功「所論劾勳戚、大臣十餘人,皆陰希帝指」
- 陳瑛-生平事功「參駙馬都尉梅殷「邪謀」,梅殷遇害」
- 陳瑛-生平事功「「都御史陳瑛復劾之」,何福害怕,上吊自殺」
成祖寵任,卻不全照准
傳寫成祖「以為能發奸,寵任之,然亦知其殘刻,所奏讞不盡從」,認為他能揭發奸人而寵任他,也知道他殘酷刻薄,他上奏要定的案子不全照准。
出處(1)
- 陳瑛-生平事功「以為能發奸,寵任之,然亦知其殘刻,所奏讞不盡從」
傳舉了幾件被駁回的事。戶部人材高文雅上言時政,說到建文的事,他參高文雅狂妄,成祖說:「瑛刻薄,非助朕為善者。」陳瑛刻薄,不是幫我做好事的人。傳收尾寫「瑛之奸險附會,一意苛刻,皆此類也」,陳瑛的陰險、迎合、一味苛刻,都是這一類。
出處(3)
- 陳瑛-生平事功「戶部人材高文雅上言時政,說到建文的事」
- 陳瑛-生平事功「成祖說:「瑛刻薄,非助朕為善者。」」
- 陳瑛-生平事功「瑛之奸險附會,一意苛刻,皆此類也」
寶鈔那一頁另記他講鈔法的話:「比歲鈔法不通,皆緣朝廷出鈔太多,收斂無法,以致物重鈔輕。」近年鈔法不通,都是因為朝廷發鈔太多、收回沒有辦法,才弄得貨物貴、鈔賤。
出處(1)
- 寶鈔-沿革「比歲鈔法不通,皆緣朝廷出鈔太多,收斂無法,以致物重鈔輕」
太子監國時的李貞案
成祖北巡,皇太子朱高熾監國。他說兵部的李貞收了皂隸的錢,請求把李貞下獄。後來會審才知道,李貞不肯認罪,受不了拷打已經死了,李貞其實沒有收錢。
出處(3)
- 陳瑛-生平事功「成祖北巡,皇太子朱高熾監國」
- 陳瑛-生平事功「李貞不肯認罪,受不了拷打已經死了」
- 陳瑛-生平事功「李貞其實沒有收錢」
皇太子說:「瑛大臣,蓋為下所欺,不能覺察耳。」陳瑛是大臣,大概是被下屬欺騙,沒有察覺罷了。沒有追究他。另一次他擋著太子的命令不辦,太子對他說:「卿用心刻薄,不明政體,殊非大臣之道。」你用心刻薄,不懂政事的大體,很不像大臣的做法。
出處(2)
- 陳瑛-生平事功「皇太子說:「瑛大臣,蓋為下所欺,不能覺察耳。」」
- 陳瑛-生平事功「卿用心刻薄,不明政體,殊非大臣之道」
傳寫「時太子深惡瑛,以帝方寵任,無如何」,當時太子很厭惡他,因為成祖正寵任他,拿他沒辦法。後來成祖也漸漸疏遠他。
出處(2)
- 陳瑛-生平事功「時太子深惡瑛,以帝方寵任,無如何」
- 陳瑛-生平事功「後來成祖也漸漸疏遠他」
1411年:下獄而死
傳寫「九年春,瑛得罪下獄死,天下快之」,永樂九年春他得罪下獄而死,天下人都覺得痛快,沒有寫他得的是什麼罪。本紀卷6 記在永樂九年(1411)二月辛亥。
出處(2)
- 陳瑛-過世原因「傳寫「九年春,瑛得罪下獄死,天下快之」,沒有寫他得的是什麼罪」
- 陳瑛-過世原因「本紀卷6 記在永樂九年(1411)二月辛亥」
傳末寫:「帝以篡得天下,御下多用重典。瑛首承風旨,傾誣排陷者無算。一時臣工多效其所為」,成祖是篡位得到天下的,管束臣下多用重刑,陳瑛第一個迎合這個意思,一時很多官員都學他的做法。點名的第一個是紀綱。
出處(2)
- 陳瑛-歷史影響「帝以篡得天下,御下多用重典。瑛首承風旨,傾誣排陷者無算。一時臣工多效其所為」
- 陳瑛-歷史影響「點名的有紀綱、馬麟、丁玨、秦政學、趙緯、李芳」
《明史》怎麼看他
《明史》把他列在〈姦臣傳〉。序說:「陳瑛在成祖時,以刻酷濟其奸私,逢君長君,荼毒善類。」陳瑛在成祖時,用嚴酷來成全自己的奸私,迎合君主、助長君主的惡,殘害好人。卷147〈解縉傳〉記成祖要解縉評論大臣,解縉說:「陳瑛刻於用法,尚能持廉。」陳瑛用法嚴酷,還算清廉。
出處(3)
- 陳瑛-歷史評價「陳瑛在成祖時,以刻酷濟其奸私,逢君長君,荼毒善類。」
- 陳瑛-歷史評價「卷147〈解縉傳〉記成祖要解縉評論大臣,解縉說」
- 陳瑛-歷史評價「陳瑛刻於用法,尚能持廉」
陳瑛頁的判斷是:兩處說的不衝突,陳瑛傳記了他很多苛刻的案子,沒有記他貪財推。這是陳瑛頁自己的判斷,《明史》沒有這樣說。
推這是陳瑛頁自己的判斷,《明史》沒有這樣說
出處(1)
- 陳瑛-歷史評價「本頁的判斷:兩處說的不衝突。陳瑛傳記了他很多苛刻的案子,沒有記他貪財」
讀完之後,看關係圖
圖上除了陳瑛自己,還有 10 個節點,故事裡提到了其中 10 個。依圖上的分群,是這樣:
- 被參的勳臣:盛庸、耿炳文、李景隆
- 跟著學的人:紀綱
- 成祖與太子:朱棣、朱高熾
- 評他的人:解縉
- 制度:寶鈔
- 史書:明史、明史紀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