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仔腳

明朝展廳人物茹太素人物關係圖

茹太素

文官・活躍於 1375

  1. 元末
  2. 洪武
  3. 建文
  4. 永樂
  5. 洪熙
  6. 宣德
  7. 正統
  8. 景泰
  9. 天順
  10. 成化
  11. 弘治
  12. 正德
  13. 嘉靖
  14. 隆慶
  15. 萬曆
  16. 泰昌
  17. 天啟
  18. 崇禎
人物關係圖茹太素
全篇目錄

讀法:底線是人名、地名、官職與專有名詞;點狀底線是明代官職,滑鼠移上去會變問號,點一下看說明(說明是編者的白話,不是原文);虛線推是編者把兩處原文並排後連起來的;每段下面的「出處」點開看原文。

茹太素是洪武年間的文官,澤州人。他做過監察御史、四川按察使、刑部侍郎,最高做到戶部尚書。他上過一份長達萬言的奏疏,朱元璋聽了大怒,在朝堂上杖打他;隔一晚再聽,又從裡面找出四件可行的事,也從這件事定出奏對的格式。他一生屢次直言、屢次受罰,最後犯法而死。這一篇照時間順序講他的一生,最後接到關係圖。

出處(5)
  • 茹太素-簡介「茹太素是洪武年間的文官,澤州人」
  • 茹太素-簡介「四川按察使、刑部侍郎」
  • 茹太素-簡介「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升戶部尚書」
  • 茹太素-簡介「接著上了一份長達萬言的奏疏」
  • 茹太素-歷史評價「一個屢次直言、屢次受罰又屢次被起用的官員,他的萬言書讓朱元璋杖了他,也讓朱元璋定了奏對的格式,最後犯法而死」

從御史到刑部侍郎

他由鄉舉上書,合朱元璋的意,授監察御史。洪武六年(1373)升四川按察使,以公平穩當著稱。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言三件事:御史臺沒有考核,應該由守院御史一起察核;磨勘司官吏太少,查核不了天下錢糧,請增員分科;在外的省、衛會議軍民事務常意見不合而拖延,請派按察司一員糾正。傳寫「帝皆從之」,皇帝都採納了。

出處(4)
  • 茹太素-生平事功「他由鄉舉上書,「稱旨」(合皇帝的意),授監察御史」
  • 茹太素-生平事功「洪武六年(1373)升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稱」(以公平穩當著稱)」
  • 茹太素-生平事功「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言三件事:御史臺沒有考核,應該由守院御史一起察核;磨勘司官吏太少,查核不了天下錢糧,請增員分科;在外的省、衛會議軍民事務常意見不合而拖延,請派按察司一員糾正」
  • 茹太素-生平事功「傳寫「帝皆從之」(皇帝都採納了)」

1375年:萬言書,杖於朝

第二年,也就是洪武八年(1375),他因事被降為刑部主事,接著上了一份陳述時政、累積上萬字的奏疏。朱元璋叫中書郎王敏念給他聽,其中說到:「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有才能的人,這幾年倖存下來的一百個不到一兩個,現在任用的多半是迂腐的儒生和庸俗的官吏。朱元璋大怒,召他當面責問,在朝堂上杖打他。這種在朝堂上用棍杖責打官員的刑罰叫廷杖,〈刑法志〉寫它是從太祖開始的。

出處(7)
  • 茹太素-簡介「洪武八年(1375)他被降為刑部主事,接著上了一份長達萬言的奏疏」
  • 茹太素-生平事功「傳寫第二年他因事被降為刑部主事,「陳時務累萬言」(陳述時政,累積到上萬字)」
  • 茹太素-生平事功「朱元璋叫中書郎王敏念給他聽,其中說到「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
  • 茹太素-簡介「有才能的人,這幾年倖存下來的一百個不到一兩個,現在任用的多半是迂腐的儒生和庸俗的官吏」
  • 茹太素-生平事功「朱元璋大怒,召他當面責問,「杖於朝」(在朝堂上杖打)」
  • 廷杖頁「廷杖是明朝在朝堂上用棍杖責打官員的刑罰」
  • 廷杖頁「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

同一份奏書,另一卷記下了宋濂替他說話。卷128〈宋濂傳〉寫,朱元璋問群臣,有人指著奏書說這裡不敬、這裡誹謗不法;問到宋濂,宋濂說:「彼盡忠于陛下耳。陛下方開言路,惡可深罪。」他是在對陛下盡忠罷了,陛下正要廣開言路,怎麼可以重重治罪。朱元璋後來看了奏書,覺得有可取的地方,責備群臣說,要不是宋濂,差點錯怪了進言的人。

〈宋濂傳〉沒有寫杖打的事,跟〈茹太素傳〉的杖打、隔晚再聽怎麼接,兩卷都沒有寫,這裡也不排先後。

出處(5)
  • 茹太素-生平事功「卷128〈宋濂傳〉寫,主事茹太素「上書萬餘言」,朱元璋問群臣,有人指著奏書說「此不敬,此誹謗非法」(這裡不敬,這裡誹謗不法)」
  • 茹太素-生平事功「問到宋濂,宋濂說:「彼盡忠于陛下耳。陛下方開言路,惡可深罪。」」
  • 茹太素-生平事功「他是在對陛下盡忠罷了。陛下正要廣開言路,怎麼可以重重治罪」
  • 茹太素-生平事功「後來朱元璋看了奏書,覺得有可取的地方,把群臣召來責備,說「微景濂幾誤罪言者」(要不是宋濂,差點錯怪了進言的人)」
  • 茹太素-生平事功「〈宋濂傳〉沒有寫杖打的事,這一段跟〈茹太素傳〉的杖打、隔晚再聽怎麼接,兩卷都沒有寫,本頁不排先後」

〈茹太素傳〉寫,第二天晚上朱元璋在宮中再叫人念,找出可行的四件事,感嘆:「為君難,為臣不易。」做君主難,做臣子也不容易。他又說茹太素所講的,五百多字就講得完。於是他命中書省定出奏對的格式,讓上奏談得失的人不寫繁冗的文字,把可行的幾件交給有關衙門辦,親自寫了序,頒示中外。

出處(4)
  • 茹太素-生平事功「第二天晚上朱元璋在宮中再叫人念,找出可行的四件事,感嘆」
  • 茹太素-簡介「為君難,為臣不易」
  • 茹太素-生平事功「茹太素所講的,五百多字就講得完」
  • 茹太素-生平事功「他命中書省定出奏對的格式,「俾陳得失者無繁文」(讓上奏談得失的人不寫繁冗的文字),把可行的幾件交給有關衙門辦,親自寫了序,頒示中外」

外放、回鄉、再起

洪武十年(1377)他和同官曾秉正先後外放為參政,他去浙江。不久因為要侍奉父母,獲准回鄉。洪武十六年(1383)召為刑部試郎中,一個月後升都察院僉都御史,又降為翰林院檢討。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升戶部尚書,〈七卿年表一〉記他這年九月上任,十二月降為御史。

出處(4)
  • 茹太素-生平事功「洪武十年(1377)他和同官曾秉正先後外放為參政,他去浙江。不久因為要侍奉父母,獲准回鄉」
  • 茹太素-生平事功「洪武十六年(1383)召為刑部試郎中,一個月後升都察院僉都御史,又降為翰林院檢討」
  • 茹太素-簡介「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升戶部尚書」
  • 茹太素-生平事功「卷111〈七卿年表一〉記他這年「九月任。十二月降御史」(九月上任,十二月降為御史)」

卷138 說,整個洪武朝做過戶部尚書的有四十多人,都做不久,很少有政績,只有茹太素、楊靖、滕德懋、范敏、費震這些人稍有名聲。

出處(1)
  • 茹太素-歷史影響「整個洪武朝,做過戶部尚書的有四十多人,都做不久,很少有政績。只有茹太素、楊靖、滕德懋、范敏、費震這些人,稍有名聲」

金杯同汝飲

傳寫他「抗直不屈,屢瀕於罪,帝時宥之」,剛直不屈,屢次差點獲罪,皇帝時常寬恕他。有一天在便殿賜宴,朱元璋賜他酒說:「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用金杯跟你同飲,刀子可不會饒你。他叩頭,當場接著押韻回答:「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我一片赤誠只想報國,就算讓聖上心焦也不迴避。傳寫「帝為惻然」,皇帝為此心中難過。

出處(4)
  • 茹太素-生平事功「傳寫他「抗直不屈,屢瀕於罪,帝時宥之」(剛直不屈,屢次差點獲罪,皇帝時常寬恕他)」
  • 茹太素-生平事功「有一天在便殿賜宴,朱元璋賜他酒說:「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用金杯跟你同飲,刀子可不會饒你。)」
  • 茹太素-生平事功「他叩頭,當場接著押韻回答:「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我一片赤誠只想報國,就算讓聖上心焦也不迴避。)」
  • 茹太素-生平事功「傳寫「帝為惻然」(皇帝為此心中難過)」

鐐足治事,坐法而死

不久他被貶為御史,又因為排擠陷害詹徽獲罪,和同官十二人都戴著腳鐐辦公。傳最後寫「後竟坐法死」,他終究犯法而死,沒有寫犯了什麼法、哪一年死、怎麼死的。

出處(3)
  • 茹太素-生平事功「不久他被貶為御史,又因為排擠陷害詹徽獲罪,和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都戴著腳鐐辦公)」
  • 茹太素-過世原因「傳沒有寫犯了什麼法、哪一年死、怎麼死的」
  • 茹太素-簡介「最後「竟坐法死」(終究犯法而死)」

《明史》怎麼看他

《明史》是清朝官修。卷139 末的贊語是同卷幾位直言的人合寫的,沒有點到茹太素的名字,只有開頭一句講到這一卷的人:「太祖英武威斷,廷臣奏對,往往失辭。」太祖英武果斷,朝臣回話時常常說錯話。茹太素頁的判斷是:朱元璋嫌的是他寫得太長,不是他說的事,兩句話都在同一段裡推。

推這是人物頁自己的判斷,傳本身沒有這樣說

出處(6)
  • 茹太素-歷史評價「《明史》是清朝官修」
  • 茹太素-歷史評價「這裡引的是卷139 的茹太素傳與卷末贊語」
  • 茹太素-歷史評價「沒有點到茹太素的名字,只有開頭一句講到這一卷的人」
  • 茹太素-歷史評價「太祖英武威斷,廷臣奏對,往往失辭。」
  • 茹太素-歷史評價「太祖英武果斷,朝臣回話時常常說錯話」
  • 茹太素-歷史評價「朱元璋嫌的是他寫得太長,不是他說的事,兩句話都在同一段裡」

讀完之後,看關係圖

圖上除了茹太素自己,還有 4 個節點,故事裡提到了其中 4 個。依圖上的分群,是這樣:

  • 他受的刑:廷杖
  • 皇帝:朱元璋
  • 替他說話的人:宋濂
  • 史書:明史

看關係圖 →

點一個節點,只亮出和它相連的線,並列出每一條的原文出處;點一條線或線上的文字,看那一條的簡述與出處。電腦上滑過節點也能預覽,按 Esc 取消。再點一次,或點空白處,就取消。

類型(點一下隱藏或顯示)
他受的刑 皇帝 替他說話的人 史書 茹太素戶部尚書 廷杖 朱元璋明太祖 宋濂太子之師 明史正史 上書 解圍 受杖 列傳 始用 君臣

圖分成 4 群:他受的刑、皇帝、替他說話的人、史書。圖比螢幕寬,可以左右拖曳。

人物事件制度著作實線:人與人虛線:人與事件、制度、著作箭頭:動作的方向,或前因指向後果(讀得出方向的線才有)粗框:與茹太素直接相連;細框:再往外一層淡色扇形:分群,依與茹太素的關係分,每一群一種色調;與上面的四種類型是兩套分類,類型看形狀與外框,群看底色

全部關係與出處

每一列是一條關係:對象、關係、簡述,以及出處(本站哪則筆記的哪一段,加上那一段的原文)。分組與圖上的扇形一致。按「在圖上看」會把那一列標起來,再按一次取消。這張表在沒有 JavaScript 時也讀得到(只是沒有標記功能)。

從茹太素往外的關係(4 條)

他受的刑1 條
制度,廷杖受杖

他的萬言書冒犯了朱元璋,被召來當面責問,在朝堂上杖打。

出處
筆記〈茹太素〉的〈生平事功〉:「朱元璋大怒,召他當面責問,「杖於朝」(在朝堂上杖打)。見 廷杖。」
皇帝1 條
人物,朱元璋上書

他上萬言書,朱元璋聽了大怒,在朝堂上杖打他;隔晚再聽,找出四件可行的事,並定出奏對的格式。

出處
筆記〈茹太素〉的〈簡介〉:「他由鄉舉上書得到朱元璋賞識」
筆記〈茹太素〉的〈生平事功〉:「朱元璋大怒,召他當面責問,「杖於朝」」
筆記〈茹太素〉的〈生平事功〉:「他命中書省定出奏對的格式」
替他說話的人1 條
人物,宋濂解圍

群臣說茹太素的奏書不敬、誹謗,宋濂說他是在盡忠,朱元璋後來說要不是宋濂差點錯怪了他。

出處
筆記〈茹太素〉的〈生平事功〉:「問到宋濂,宋濂說:「彼盡忠于陛下耳。陛下方開言路,惡可深罪。」」
史書1 條
著作,明史列傳

《明史》卷139 替茹太素立傳,卷末贊語是同卷幾位直言的人合寫的。

出處
筆記〈茹太素〉的〈簡介〉:「本頁依據《明史》卷139〈茹太素傳〉」

節點之間的橫向關係(2 條)

這些線連的是圖裡兩個節點,不經過茹太素。標「筆記裡有畫」的,筆記頁上的圖也畫了;沒標的只在這一版。

人物,朱元璋制度,廷杖始用筆記裡有畫

〈刑法志〉寫廷杖這種刑罰是從太祖開始的。

出處
筆記〈廷杖〉的〈基本資訊〉:「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
人物,朱元璋人物,宋濂君臣筆記裡有畫

朱元璋取婺州後召見宋濂,後來命他教太子讀經。

出處
筆記〈宋濂〉的〈核心成就〉:「朱元璋取婺州後召見他」

引用到的筆記(3 則)

上面每一條出處指向的筆記,以及那則筆記自己依據什麼。「這則筆記列的來源」是整則筆記的來源,不是某一句引文的來源;要查某一句出自哪一卷,回到那則筆記裡看。

筆記依據層級查核這則筆記列的來源
茹太素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139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史卷111_表第十二七卿年表一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_維基文庫錄入本
共 4 個,其餘 1 個展開
明史卷138_列傳第二十六陳修楊思義周禎楊靖單安仁薛祥唐鐸開濟_維基文庫錄入本
廷杖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95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史卷17_本紀第十七世宗一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19_本紀第十九穆宗_維基文庫錄入本
共 6 個,其餘 3 個展開
明史卷20_本紀第二十神宗一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132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史卷22_本紀第二十二熹宗_維基文庫錄入本
宋濂一手史料已查核
明史卷128_列傳第十六劉基宋濂葉琛章溢_維基文庫錄入本
明史卷2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初事蹟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共 6 個,其餘 3 個展開
沒畫進圖裡的關係(73 筆)

這些名字在筆記裡連得到圖中的人,但讀過句子後判斷它們不算這張圖要畫的關係(例如只是順帶提到、同名辨析,或把兩件事歸成一類),所以沒有畫。各筆的理由如下。

名字沒畫的理由
葉伯巨只是同在《明史》卷139、合在同一篇贊語裡,是歸類,兩人之間沒有往來
明通鑑只在待查裡提到:它洪武十八年那段跟傳幾乎一樣,沒有逐句核對,不是寫他的來源
[人物] 傅友德、[人物] 劉三吾、[人物] 劉基、[人物] 姚廣孝、[人物] 常遇春、[人物] 廖永忠、[人物] 張士誠、[人物] 張廷玉、[人物] 徐達、[人物] 擴廓帖木兒、[人物] 方克勤、[人物] 方國珍、[人物] 方孝孺、[人物] 明玉珍、[人物] 景清、[人物] 朱亮祖、[人物] 朱允炆、[人物] 朱棣、[人物] 朱標、[人物] 朱能、[人物] 李善長、[人物] 李文忠、[人物] 李景隆、[人物] 汪廣洋、[人物] 沐英、[人物] 湯和、[人物] 耿炳文、[人物] 胡廣、[人物] 胡惟庸、[人物] 藍玉、[人物] 解縉、[人物] 郭子興、[人物] 郭桓、[人物] 鄧愈、[人物] 鄭士利、[人物] 鐵鉉、[人物] 陳友諒、[人物] 陳寧、[人物] 韓林兒、[人物] 馬皇后、[人物] 馮勝、[人物] 魏忠賢、[人物] 齊泰、[事件] 南北榜案、[事件] 洪武北伐、[事件] 空印案、[事件] 胡惟庸案、[事件] 藍玉案、[事件] 郭桓案、[事件] 鄱陽湖之戰、[事件] 靖難之役、[制度] 寶鈔、[制度] 廢丞相、[制度] 明代中央官制、[制度] 明代地方官制、[制度] 東廠、[制度] 藩王、[制度] 衛所、[制度] 賦役黃冊、[制度] 里甲、[制度] 錦衣衛、[制度] 開中法、[制度] 魚鱗圖冊、[著作] 元史、[著作] 國初事蹟、[著作] 國榷、[著作] 大明律、[著作] 大誥、[著作] 明史紀事本末、[著作] 皇明祖訓、[著作] 遜志齋集第 2 層,經由朱元璋、宋濂連來,與茹太素沒有直接往來
主要依據:一手史料 | 查核:已逐條查核 | 整理自 5 則筆記(人物 3、事件 0、制度 1、著作 1) | 2026-11-04
關係標籤是整理時讀句子判斷的,以出處原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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